[直观点]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公司1万8,你怎么看?

p
parco4
我看看这贴的无毛玩意这辈子永远不下班的
虎扑用户906180
有时候很多人对社会的失望对现状的不满就是在这样的事一件件产生的

人生何处无空砍
引用 @派派克 发表的:
紧急任务就不应该放在下班时间

你这就是瞎说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如遇一些紧急抢险,疏通交通线等一些为社会和群众重大利益相关的工作任务,将不会受到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时间的强制约束。

成吉思劼
引用 @夜冷风清 发表的:
去一次真的未来可以吹一辈子的事情

我觉得和和平时代上战没什么区别

热情而滚
引用 @虎扑JR0636183211 发表的:
如何定义紧急任务?

这要是真的,特么的一定要给个清晰明确的说法。

小巴蒂斯塔
引用 @画皮画虎 发表的:
这种你去打官司看看受不受理阿,说极端有意思?本来就是一个度的问题,出在模棱两可的位置才是争论的热区。

上面说的是事实,并且经常发生啊,大公司一个人干几个人的事,很多人不干事,多了去了

M
Meloinggg
引用 @冇冖 发表的:
你说的对,医生、警察、消防员也应该五点打卡下班。凭什么就你不加班?医生、警察、消防员也是劳动者,坚决不加班!什么,你被抢了?不好意思,明天上午9点再来报案。

医生警察是机器人?24小时加班?人家肯定轮班的啊

吴金莱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
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太平洋不加盖警告

可乐壮汉
并不是对了的一方说了算,而是有权利的一方说了算

y
yujlng
引用 @宇宇YY 发表的:
损失十二万就让两个人赔一万八,挣了十二万老板可能1800都不会给你。老老实实打工多好,扯什么整体。

这种人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人生何处无空砍
引用 @姆们 发表的:
是啊。以后公司全都说是紧急任务,这怎么办。

你这就是瞎说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如遇一些紧急抢险,疏通交通线等一些为社会和群众重大利益相关的工作任务,将不会受到劳动法关于加班的时间的强制约束。 而这里面的紧急任务明显是需要具体判定的,这案件中虽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行为,但这里明显公司时间到了马上就要合同违约面临巨额赔偿,无疑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里工作人员于情于理应当加班完成质检,再向公司要求补休和百分之100到百分之150的加班工资

策策空
引用 @五岁的智障儿童 发表的:
说实话,微博上报道的我觉得有些断章取义了,仔细分析一下公司能胜诉绝对是符合所有章程,而且给了相应的福利待遇,但是这俩人合伙乘人之危,故意拖延,逼迫公司签订续约合同,这些应该都是事实,所以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俩人实际收入酌情处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不可能胜诉,只能证明这俩人憨憨,让人家留下证据了,要不然空口白话公司说威胁就是威胁了?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只要职员不过分基本都向着劳动者的,虽然我也是劳动者,但咱有点自己判断,别人云亦云

我觉得这里有不清楚的一点,按照法律来说,续约是常规的,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约要支付赔偿金,那么现在用人单位是宁可支付赔偿金也不愿续约,但是却要他们加班。无论如何,希望有法律从业者能帮助这两人上诉,这个判例是非常不好的开端。

第一题选x
引用 @phoenixzhang 发表的:
那以后医生做手术做到一半直接到点闪人也可以吗?虽然有点极端,但性质差不多。

开飞机的在空中开到一半下班了,,直接跳伞跑吗?

蓝天白云中
引用 @永远的小普 发表的:
是的

这有法律规定上一下

虎扑用户594673
引用 @菲尼克斯Phoenix 发表的:
体会过当年河南百万大军的感受嘛?你们都在口嗨,当你工作了,体会不到自由,向高层低头,埋头苦干,啥都知道了。一个螺丝,如果弄错或者丢失,恐怕机器就不会转了。干好自己分内的事,问心无愧就行。

问题是人家干好分内的了,公司让加班不加法院还判罚了,这还不讽刺

虎扑用户665766
引用 @某科学超电磁炉 发表的:
明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挺讽刺的。

老板:劳动人民 带劳力士很合理啊

人生何处无空砍
引用 @down_dream 发表的:
新闻看了,喷有什么问题,企业都不续签,要赶人走了,还要压榨别人加班,凭什么?正常时间上班,不加班不要你的加班工资,没有一点问题。在资本目前,法律是个屁,放欧美国家看看,赔不死你

在坐的谁不是为别人打工的,为企业说话又没好处拿。 但是这个案件本身两名工作人员本身就有一定的主观恶意。如果都这么做,那一些工作的准备和收尾工作谁来做,像工地这些工作每天的准备和收尾,都是需要人的。而且劳动法也非常保护工人的权益了,这些收尾工作都算加班工资的。 比方说这段路今天铺沥青马上就铺完了,只剩一点点,明天铺又不好衔接,你一看表到时间就撂摊子?

只看贴不回帖
天天都是紧急任务的路过🐶🐶

虎扑用户014495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
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美国工会这几十年来一直在步步倒退。

别来无恙便好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
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也有工会啊,都是老板选人而已

第一题选x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是打工,,我感觉这工会狠好,可惜我们这没有

t
tonytawin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劳动法适用的41条,42条全当没看见,典型的知法而不用法,还逻辑清晰,条理合理,一条法律条文没引用,语句写通了就合理了?你这种认知别进这个帖子了。 这个案子和彭宇案一样的性质。

富婆猎手
引用 @宇宇YY 发表的:
损失十二万就让两个人赔一万八,挣了十二万老板可能1800都不会给你。老老实实打工多好,扯什么整体。

你怎么就知道是老板赚了12万,你不清楚利益刮分就不要乱喷好不好,那12万是下个季度的人工成本预算又怎么算。就是老老实实干好,不赔12万之余还有一笔利润或者资金流用来出工资的,你两个不干导致赔了,公司损失你以为老板招罪?

t
tonytawin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这个怎么定义无所谓。但你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就得赔钱。

劳动者不承担经营风险,基本常识,你别扯淡了。

人生何处无空砍
引用 @leex111 发表的:
不懂法的人还是太多了,企业和个人的案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永远是企业的错。那法官都是司法考试考出来的,虎扑不会有人觉得司法考试很好考吧

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以说是非常偏向劳动者了。 但无论是法律或者执行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就向你说的像劳动者主动提出跟公司解除合约,公司还必须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这么明显的偏向在现实中也非常难以执行。

吉吉卓木尔
引用 @虎扑JR0636183211 发表的:
如何定义紧急任务?

如何定义加班?多长时间算是正常工作?超出时间如何规定加班费?请相关部门明确一下先

别来无恙便好
引用 @冇冖 发表的:
你说的对,医生、警察、消防员也应该五点打卡下班。凭什么就你不加班?医生、警察、消防员也是劳动者,坚决不加班!什么,你被抢了?不好意思,明天上午9点再来报案。

这言论,是真的没想到

虎扑用户003700
公司想要欺负职工太容易了

菲尼克斯Phoenix
引用 @取个屁名字啊 发表的:
你还没工作吧

学习不好,国外混,来吧,老挝

智勇双全月关
引用 @某科学超电磁炉 发表的:
明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挺讽刺的。

反正我放假

小土泥
据说很多基层要上班
A
AntwerpTG
引用 @tonytawin 发表的:
劳动者不承担经营风险,基本常识,你别扯淡了。

因为你不完成职责内的工作造成的损失是经营风险?

P
PyTorchOG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 社会就是缺你这种别人合同都不跟你续签你也愿意给别人干活的人。什么叫社会主义啊(战术后仰

虎扑用户433259
中国梦👍

你不能反驳
引用 @鸡米球 发表的:
别逗好吗,正式员工是自动加入,会费再贵也是有很大回报的。

你才逗呢,还自动加入。
虎扑用户088940


圣城荣光21号新秀
引用 @姆们 发表的:
是啊。以后公司全都说是紧急任务,这怎么办。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好的律师了,你当然要拿出有力依据。 不过想想也知道,上升到打官司,那基本也是紧急任务。

夜冷风清
引用 @成吉思劼 发表的:
我觉得和和平时代上战没什么区别

这就是战争啊!只要关乎国家,关乎人民。

人生旋转木马
引用 @黄金眼1918 发表的:
怎么就故意使坏了?白天好好上班,我不加班难道不行吗?

视频不看 打字给你看也看不懂 你说的都对

廣州張敬軒
引用 @海贼王萨卡斯基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们五一直接不放假

以为当了元帅就可以放假么🐶

C
Coach_Mata
引用 @用户11235813 发表的:
劳动法规定每日不超过八个小时,这事是拒绝下午加班,应该还没超过当天八个小时,可能是星期六星期天。劳动法又规定平均每个星期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也就是说,这个星期超过了四十四个小时,我之后给你补回来达到平均值就可以了,只要当天没超过八个小时且一个星期有一天休息时间就不违法。

那你老板突然发神经叫你连续上一周夜班也是合理的咯?(本来晚上不上班的)

m
meteor510
引用 @乖宝宝9527 发表的:
公司有没有风险把控和你应不应该那公司利益要挟公司有联系么?你掌握公司机密,难到你就可以要挟公司不涨薪水就全泄露出去或者不续约就在关键时刻让公司违约?公司现在又没有欠你薪水,没有职业道德还对了?

泄露机密和拒绝加班可以相提并论?泄露机密有保密协议约束,可以追责,加班提前约定了吗?没提前约定拒绝就是要挟?

唯爱大臭臭
引用 @永远的小普 发表的:
哇塞!名人合影!

高仿的吧?

l
linyou
引用 @Meloinggg 发表的:
这两个人要是责任这么重要,不加班公司就能损失十几万,为什么不续签呢,还是公司把其他人的责任刚好全扣在这两人身上了?

无论怎么都扣不上。你企业的生产任务在员工不加班时无法完成这事显然是自身对于产能预估的失误。

白日黑翼
引用 @吃饱了就哼哼 发表的:
不是所有时候计划都能赶上变化的,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都很正常 还是先相信法律吧,毕竟对咱普通人来说,法律都不可信就太可怕了

主要是国内公会就是摆设才会这样,我朋友在国外那么久,医院医生就是人要死了都有可能拖一拖,你觉得什么东西比人命紧急

t
tonytawin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
计划赶不上变化,你能证明这句话是错的,我就支持你。

无所谓,劳动者不承担经营者风险是劳动法的基本精神,你市场再怎么变,根据劳动法,要劳动者加班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再强调一遍,劳动者不承担经营者风险。

t
tonytawin
引用 @leex111 发表的:
不懂法的人还是太多了,企业和个人的案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永远是企业的错。那法官都是司法考试考出来的,虎扑不会有人觉得司法考试很好考吧

彭宇案的法官也是司法考试出来的,有个屁用。

用户11235813
引用 @Coach_Mata 发表的:
那你老板突然发神经叫你连续上一周夜班也是合理的咯?(本来晚上不上班的)

如果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上班时间,那么安排连续6天夜班确实是可以的,只要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就需要和员工协商了。
毛毛席
五一快乐

活健康就好
引用 @咖啡008 发表的:
星期六星期天休息也是洋人传过来的

到时间也取消! 这叫文化自信 懂什么! 996是福报你懂不懂啊

活健康就好
引用 @Sidrat 发表的:
中国人不过洋节,五一劳动节是芝加哥工人争取来的

到时候也取消! 这叫文化自信 懂什么! 996是福报你懂不懂啊

该我出场了
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第一个周一

我叫刘捷
引用 @律师阿城 发表的:
你说的那个叫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之类的 法律规定的非常笼统 当然要合同约定

那说明这家公司合同里有规定。。这两人还是吃了没吃透合同的亏。。。

E
EVA14
这是要学彭宇案??

詹皇库昊死神杜
引用 @菲尼克斯Phoenix 发表的:
学习不好,国外混,来吧,老挝

因为你学习是为了自己,但大部分员工超时工作只是为了老板私利啊,性质根本不同

进击的麋鹿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
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你可以去美国啊。

t
tonytawin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因为你不完成职责内的工作造成的损失是经营风险?

职责是工作时间内的,需要加班完成的并不是,需要人加班来完成的就属于经营风险,有什么问题?顺便告诉你一句,哪怕因为你工作失误,让公司出现了损失,赔付比例也就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这两个人月工资9万? 这个法官纯粹是法律发明家,如果企业有调休,要求加班则一定要加,我今天翻到现在都没找到适用条文,甚至我连江苏本地的法规都翻了。

青岛1号技师
引用 @宇宇YY 发表的:
损失十二万就让两个人赔一万八,挣了十二万老板可能1800都不会给你。老老实实打工多好,扯什么整体。

既然知道这点,你是愿意损失一万八还是做好工作保住这一万八?

欺世稻名有巢氏
引用 @leex111 发表的:
这都有人亮?不续签不代表合同到期了,没到期就有义务工作啊。你不续签合同到期了谁管的着你啊

加班怎么就成义务?人家白天又不是没上班。这都有人亮?

又是一个人
引用 @我是n公子 发表的:
做公司员工真好,我们公安有加班什么任务全是义务劳动

按道理来说公安吃的是公粮,是公权力,纳税人的钱发给公安这些事情不算什么吧,而且公安的待遇体制内也算是上等了吧,就是累

欺世稻名有巢氏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因为你不完成职责内的工作造成的损失是经营风险?

加班不在职责内

虎扑用户197823
明天劳动节,去劳动了,这个五一只放3天

N
NBA希币
引用 @杀马特勇者 发表的:
有可能是这两人计划好,知道什么时候公司离开不了他,临时找不到代替的。这个节骨眼上逼公司续签,公司为什么不续签估计是合同到了8年了,常规操作不签了因为满10年就得无固定期合同了。

无期限合同不是4年吗…

虎扑JR1587944722
引用 @宇宇YY 发表的:
损失十二万就让两个人赔一万八,挣了十二万老板可能1800都不会给你。老老实实打工多好,扯什么整体。

就是

虎扑用户267039
看到没 这帮资本家宁愿赔本也不关心员工的诉求 宁愿亏损12万也不妥协

五庄奔奔
引用 @tonytawin 发表的:
无所谓,劳动者不承担经营者风险是劳动法的基本精神,你市场再怎么变,根据劳动法,要劳动者加班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再强调一遍,劳动者不承担经营者风险。

注意看主楼内容。劳动者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原因拒绝加班的,可不是因为不给钱。你说的这些并不能推翻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反倒是对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的支持。否则就是直接规定禁止加班了。

蓝天白云中
引用 @富婆猎手 发表的:
你怎么就知道是老板赚了12万,你不清楚利益刮分就不要乱喷好不好,那12万是下个季度的人工成本预算又怎么算。就是老老实实干好,不赔12万之余还有一笔利润或者资金流用来出工资的,你两个不干导致赔了,公司损失你以为老板招罪?

怕亏损别干呗回家种田不更好,你损失钱我还损失劳力和时间你怎么赔?

w
wangliangkent
引用 @现代供电技术 发表的:
工会不是发卫生纸的吗?还有这个功能?

那你错了还有洗衣粉,洗手液

虎扑JR1587944722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我们东厂就就缺你这种人才

虎扑用户415258
引用 @Meloinggg 发表的:
这两个人要是责任这么重要,不加班公司就能损失十几万,为什么不续签呢,还是公司把其他人的责任刚好全扣在这两人身上了?

这公司也是皮,不跟人家续签,还把这么大的权利放在人家身上,不找人接替?

红包红的好看吗好看吗
这法官要凉了吧……加班啊,不是工作失误……

红袍雷斯林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
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美式工会上下通吃,一样的

C
Coach_Mata
引用 @用户11235813 发表的:
如果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上班时间,那么安排连续6天夜班确实是可以的,只要每天不超过8个小时。超过这个时间限制,就需要和员工协商了。

那这种情况,可以理解成老板逼你滚蛋了。(整个企业没有上夜班的说法的话)

蓝天白云中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
注意看主楼内容。劳动者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原因拒绝加班的,可不是因为不给钱。你说的这些并不能推翻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反倒是对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的支持。否则就是直接规定禁止加班了。

出于什么理由也是人家自由人权,加班可不是义务,要协商的完全看员工意愿的,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

混世松鼠大魔王
引用 @OEOEO 发表的:
但法官只能代表个人观点,受主观影响 这个法官觉得紧急,另一个觉得不紧急,那就有可操作性

法官裁量要从各个方面衡量 比如 这俩人的可替代性 这个任务本身的属性

蓝天白云中
引用 @混世松鼠大魔王 发表的:
法官裁量要从各个方面衡量 比如 这俩人的可替代性 这个任务本身的属性

但是两人又不是公务员为什么有义务帮公司加班

五庄奔奔
引用 @蓝天白云中 发表的:
出于什么理由也是人家自由人权,加班可不是义务,要协商的完全看员工意愿的,强制加班违反劳动法

看仔细点,行不行?他们是以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加班的。这也是自由?

卧底小黄瓜
引用 @phoenixzhang 发表的:
首先医生就不是公务人员,也根本不适用公务员法。

很多医生带编制的。不说了,跟学生没什么好说的。

落殇神
引用 @孤单的抗体Virgo 发表的:
但是问题是并没有成文的规定列明哪些行为算紧急任务啊 这样就有了争议的空间

自由裁量呗,能有啥办法

特南克斯Trunks
引用 @乖宝宝9527 发表的:
我敢说这么100%喷的人都不看全新闻就开喷了

我不是学法的,但我觉得,1. 员工要挟 2. 企业强制加班 这两件事根本不应该搅在一起。 除了一些影响国家公共利益的工作外,任何加班都是需要劳资双方协商自愿的。员工都不愿意加班了,而且本来就没有在法定时间外帮你加班的义务。如果不加班就无法完成任务,不应该是资方安排决策上的失误吗

天哥一条龙
说实话,有些任务确实比较紧急,有些就不愿意加班,确实很头疼!

蓝天白云中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
看仔细点,行不行?他们是以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加班的。这也是自由?

你告诉我那条法律规定他们不能以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加班,你说?

特南克斯Trunks
引用 @五庄奔奔 发表的:
看仔细点,行不行?他们是以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加班的。这也是自由?

我搞不懂这两人犯了什么罪?"要挟续约"还是"不加班"?如果是后者,我觉得很荒谬,本来我就没有给你加班的义务,你违约的损失也不应该怪我头上。

在校雪橇犬
只要企业调休就不允许拒绝加班,以后一个月007就可以休息一辈子了,企业稳赚,真是把劳动法当废纸了

混世松鼠大魔王
引用 @蓝天白云中 发表的:
但是两人又不是公务员为什么有义务帮公司加班

这个和是不是公务员没关系 举个极端的例子 现在前面发大水 需要紧急运送砂石去协助抢险 这就是紧急任务 具体这个案子的工作是啥性质 啥内容 是不是离了这俩人就彻底砸锅了 都是需要考量的

在校雪橇犬
引用 @otakukun 发表的:
如果没完成要赔偿12w,那完成了会给多少?

就基本工资啊,平日当精神股东过过瘾就可以了,还真想当股东啊🐶

五庄奔奔
引用 @蓝天白云中 发表的:
你告诉我那条法律规定他们不能以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加班,你说?

我说个锤子!法院都判了,还要我说?可惜你没有帮2人打官司,你的法律知识太丰富了,必然能够帮助2人打赢官司!不知道能不能上诉,要是能的话,速速联系2人帮他们打赢官司。祝好运!

蓝天白云中
引用 @混世松鼠大魔王 发表的:
这个和是不是公务员没关系 举个极端的例子 现在前面发大水 需要紧急运送砂石去协助抢险 这就是紧急任务 具体这个案子的工作是啥性质 啥内容 是不是离了这俩人就彻底砸锅了 都是需要考量的

不就是说的很清楚公司损失12万的紧急任务,然后被告,还发大水你搞笑吧

五庄奔奔
引用 @特南克斯Trunks 发表的:
我搞不懂这两人犯了什么罪?"要挟续约"还是"不加班"?如果是后者,我觉得很荒谬,本来我就没有给你加班的义务,你违约的损失也不应该怪我头上。

你跟我说也没用啊,1. 8万不是给我,也不是我让2人赔1. 8万的。

兰陵笑花生
引用 @魔发三千丈 发表的:
2018年5月13日是周日,fake news

世界就是这么魔幻,我们工人周日上班很奇怪吗?看到你这里我就懂了。很多生产类公司是这样的,每月无休,每天早八点到晚九点都上班。除了周日上班是早八点到下午五点半,晚上不加班。大概率是这两人周日下午上完班,货没检完。公司要求他们周日晚继续加班,他们拒绝加班这样的情况。

混世松鼠大魔王
引用 @蓝天白云中 发表的:
不就是说的很清楚公司损失12万的紧急任务,然后被告,还发大水你搞笑吧

损失12w是后果 后果分轻重 但不影响判断事情的性质

斯卡文红薯人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被点灭很多,但其实比如美国的工会就根本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好啊,我自己不是研究这个的但是我一个学长就是在美国读研研究这些东西,天天往朋友圈里发感想体会。我看了很受启发,他们的工会真的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完美组织,好处当然有,但是可以说弊端也挺明显的。 我就说说,也没意愿说服谁,我这方面的知识也匮乏多的也说不清楚而且也没有能力说服谁,只是分享观点。就别追着我对线了

五庄奔奔
引用 @甜瓜瓜瓜paul 发表的:
为什么你觉得加班是天经地义了?本身劳动者就是出卖劳动力换取薪水,加班就是对劳动者更深的剥,现在在中国不加班就要造成损失还要劳动者负担? 明明就是公司管理层没有协调好人力,还想着不续约然后让劳动者滚蛋,怎么就裹挟利益了?

仔细看,有调休。

蓝天白云中
引用 @混世松鼠大魔王 发表的:
损失12w是后果 后果分轻重 但不影响判断事情的性质

有哪个法律条文依据规定他们必须加班否则企业利益损失他们也必须负担?

蓝彬斌兰blue
今天五一,看这种帖子真讽刺!

桔子水晶酒店
引用 @就特么你叫夏洛阿 发表的:
借楼请懂法的大佬解答一下,公司没有说不给予加班补贴,员工拒绝加班是否违法?

员工主观上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这跟公司给不给加班费无关

z
zelretch
引用 @虎扑JR0636183211 发表的:
如何定义紧急任务?

我个人觉得应该两点:一是职责范围内,二是无法完成会造成经济损失。

傻呆秃的胖面瘫
引用 @末三01 发表的:
在邗江区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王某、李某系扬州某公司检验部主要检验人员,所有公司产品必须经二人检验并加盖检验章后方能出厂。2018 年 5 月 13 日,王某、李某在明知当日下午如不完成全部产品的检验,公司将会面临高额赔偿的情况下,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要求公司与其二人续签为由,故意拒绝下午继续加班完成检验工作,最终导致交货迟延。该公司也因逾期交货向客户公司赔偿违约金 12 万元。后该公司向扬州市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以材料不齐备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19 年,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李某承担该 12 万元违约金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因迟延交货导致的损失主要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但考虑到王某、李某作为按时履行交货义务必须的检验工作人员,在原告生产任务紧迫且可以通过安排调休等方式维护两被告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两被告依然拒绝加班,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听之任之,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过错,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结合王某、李某的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管理疏漏以及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判决由两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 15% 的赔偿责任,即 18000 元。

法官介绍,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

同时、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因此,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须赔偿。

我作为一个不学法律,普普通通的被雇佣者来说,我认为这次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是合理的。对于法院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劳动纠纷案件,所涉金额也不算天文数字,所以没有必要去把这件事上升到法院偏袒资本家,压榨劳动者这种地步。 对于劳动者,固然拒绝加班是应有的权利,但是作为被雇佣者,如果在企业给你提供合理的调休方案还拒绝加班,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企业付给你工资,是需要被雇佣者承担为企业赚取利益的义务的,这点应该,也必须被声明在劳动合同上,并不是说公司和劳动者签了一年合同,如果明知道不会续签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这一年就可以为所欲为,所以法院判决两人赔偿1.8w很合理,罚他们没有承担义务,没有职业操守(合同未结束就通过这种方式逼公司续签)。 公司方面,大部分责任由其自己承担,只能怪自己经营不善,用人不力了,当初的劳动合同但凡想的周到一点,也不至于法院会这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