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虎扑JR0636183211 发表的:如何定义紧急任务?
引用 @末三01 发表的:在邗江区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王某、李某系扬州某公司检验部主要检验人员,所有公司产品必须经二人检验并加盖检验章后方能出厂。2018 年 5 月 13 日,王某、李某在明知当日下午如不完成全部产品的检验,公司将会面临高额赔偿的情况下,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要求公司与其二人续签为由,故意拒绝下午继续加班完成检验工作,最终导致交货迟延。该公司也因逾期交货向客户公司赔偿违约金 12 万元。后该公司向扬州市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以材料不齐备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2019 年,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李某承担该 12 万元违约金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因迟延交货导致的损失主要属于企业的经营风险,但考虑到王某、李某作为按时履行交货义务必须的检验工作人员,在原告生产任务紧迫且可以通过安排调休等方式维护两被告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两被告依然拒绝加班,对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听之任之,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过错,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结合王某、李某的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管理疏漏以及造成损害的程度等因素,判决由两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 15% 的赔偿责任,即 18000 元。 法官介绍,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 同时、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因此,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须赔偿。
引用 @yieodouble 发表的:如果这么重要为什么不签第三次合同?说白了公司就想他们走呗,遇上事情还反咬一口索赔。
引用 @姆们 发表的: 是啊。以后公司全都说是紧急任务,这怎么办。
引用 @Hydrogenbond 发表的: 那就加钱,加到有人干为止,劳动法连劳动者不加班的权力都保证不了,这我真没想到。
引用 @五岁的智障儿童 发表的: 说实话,微博上报道的我觉得有些断章取义了,仔细分析一下公司能胜诉绝对是符合所有章程,而且给了相应的福利待遇,但是这俩人合伙乘人之危,故意拖延,逼迫公司签订续约合同,这些应该都是事实,所以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和俩人实际收入酌情处罚。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公司不可能胜诉,只能证明这俩人憨憨,让人家留下证据了,要不然空口白话公司说威胁就是威胁了?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只要职员不过分基本都向着劳动者的,虽然我也是劳动者,但咱有点自己判断,别人云亦云
引用 @铁锅弟弟的 发表的: 我3号也要去加班,苦逼
引用 @某科学超电磁炉 发表的: 明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挺讽刺的。
引用 @非虚构kevin 发表的: 我们有工会,不过形同虚设而已
引用 @说你一言堂你还真黑我 发表的: 俺们五一不放假
引用 @就特么你叫夏洛阿 发表的: 借楼请懂法的大佬解答一下,公司没有说不给予加班补贴,员工拒绝加班是否违法?
引用 @Sidrat 发表的:中国人不过洋节,五一劳动节是芝加哥工人争取来的
引用 @down_dream 发表的: 这也能胜诉不是资本的力量是什么,文中也写了是加班完成工作,你都不和我续签了,都要赶我走了,还要压榨加班完成任务,这还有王法?你要赶我走,我正常上班,不加班,不要你的工资,有什么问题吗?
引用 @画皮画虎 发表的: 这种你去打官司看看受不受理阿,说极端有意思?本来就是一个度的问题,出在模棱两可的位置才是争论的热区。
引用 @小伙子你那什么车 发表的: 我连值两天夜班住在单位 补贴补助一毛钱没有…哭了…什么时候我们也能有个工会之类的机构…
引用 @zpz1989 发表的:但凡有个美国式工会,这官司工人咋打都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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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剑横天百世空 发表的: 不加班的权利是指员工可以拒绝加班了,难不成你给我钱让我加班我就不能拒绝了吗?这还有人性吗?
引用 @进击的Tobi 发表的:这话别说,这街上会有人骂你上班
引用 @单换阿西克 发表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你今天奋斗了吗🐶
引用 @夜冷风清 发表的: 火神山和雷神山这样的就算是紧急任务。
引用 @霜凋残月 发表的: 什么叫逼迫公司签订续约合同?这句话我就没看懂 逼公司转正?逼公司加薪?
引用 @H-AV-e希望 发表的: 不服上诉呗
引用 @最6的仙凡 发表的: 工作岗位我丢你十个人任务,你完不成,那你赔我90w?我丢你1000人的任务,你完不成,那你赔我?
引用 @虎朴JR0000000001 发表的: 你怎么回都没用的,资本家胜诉是原罪。 我寻思法官不能认定紧急任务,难道键盘侠来认定吗?再多说几句,估计就要开始说法官受贿赂了。
引用 @Aaron白 发表的: 不是的,这个锅是企业没有安排充足的人手来完成任务。 也就是说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寄希望于员工的超负荷工作给自己填坑。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即使违约,也是企业的过程管理不到位导致的。 另外法官的判决也有违法的精神。
引用 @miami82kygo 发表的: 我寻思他这如果要赔100W那这人不就得赔10W了?
引用 @王者老鱼 发表的:看不懂就对了,证明白猫黑猫学得好,没学毛论。只要稍微学点毛论看得懂的,懂的人多了,就不能中国梦了。
引用 @蓝天白云中 发表的:紧急不紧急他又知道?
引用 @阳丁页天 发表的: 凭哪点你能判定是企业和法院的锅了?虽然俺也是打工的,如果他俩的工作量以往只需要五六个个小时的正常工作就可以完成,偏偏这次他们八个小时也完不成而且不续合同就不把事情完成呢?说明他们是有意这样搞的,想要挟公司和他们续合同,法院既然判定他们有过错,或许他们有非常明显的证据让人抓住了,录音啊什么的比较重要的证据,至于他们说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可以为他们叫委屈,但需要以此为戒!
引用 @乖宝宝9527 发表的: 公司有没有风险把控和你应不应该那公司利益要挟公司有联系么?你掌握公司机密,难到你就可以要挟公司不涨薪水就全泄露出去或者不续约就在关键时刻让公司违约?公司现在又没有欠你薪水,没有职业道德还对了?
引用 @linkbest2013 发表的:虽然公司有证据,但是这难道不是公司计划安排不周的锅吗?
引用 @髙乔諒介 发表的: 天天加班,五一不休息,没加班费。 要累死了。
引用 @o9i98h 发表的: 这样去服装店买衣服也能被告,他威胁我说不打折就再也不来我这买衣服了
引用 @用户0314007329 发表的: 合同啊,下单时间,规定时效,平时正常生产的效率,加班的效率等等,怎么就判断不出来紧急了?
引用 @down_dream 发表的: 新闻看了,喷有什么问题,企业都不续签,要赶人走了,还要压榨别人加班,凭什么?正常时间上班,不加班不要你的加班工资,没有一点问题。在资本目前,法律是个屁,放欧美国家看看,赔不死你
引用 @马勒比海盗 发表的: 法官五一放假不?
引用 @易燃易爆炸i 发表的: 你可真是个🍔🍔
引用 @phoenixzhang 发表的: 那以后医生做手术做到一半直接到点闪人也可以吗?虽然有点极端,但性质差不多。
引用 @科比100分布莱恩特 发表的:果然买的没有卖的精
引用 @吃饱了就哼哼 发表的: 不是所有时候计划都能赶上变化的,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都很正常 还是先相信法律吧,毕竟对咱普通人来说,法律都不可信就太可怕了
引用 @用户0314007329 发表的: 如果加个班就能解决的,最后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导致没办法如期完成,确实就是员工的锅啊,哪个公司能够把所有排期都安排得很完美呢?偶尔紧急的时候要求员工加班我寻思这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吧?
引用 @JR人民广播电台 发表的: 问如何定义紧急任务不会查下吗,如果确实违反了那赔钱也没毛病
引用 @球拿给我我要回家 发表的: 新闻里说的是产品没检验造成了经济损失,没提其他,感觉和这几条没关系
公司说了算
公司管理缺乏能力,人员安排欠妥善。 如果需要加班才能完成生产任务,且紧急情况下,公司业务发展估计不足。 说句难听的,为什么拉动内需屡屡失败,不就是普通百姓无法得到足够的民生和法律保障,所以需要存钱,所以不敢消费,所以拉动内需在没有健全体制和保障的情况下永远不可能拉起来,且常态化。
不够专业,得跟华为法务学习一下
火神山和雷神山这样的就算是紧急任务。
公司定义!🐶
何止不加班,你去厂里上十天班 太累了你想走,要是老板不给你钱,你压根就没办法,那些底层人,去仲裁都不一定会写材料。
其他的不说,你的判断不是建立在“法官一定对”的基础上吗…凭啥说别人人云亦云
天天加班,五一不休息,没加班费。 要累死了。
不加班给公司造成可定义的损失啊
就是这样对待劳动者的
我们的工会都是组织一些员工活动什么的😂
劳动最光荣!劳动节当然要劳动来应节啦!
本身加班就是自愿。
这个根据相关公司实际情况而定,也就是:老板我说了算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际主义是相对正确的,所以五一劳动节应该过
那以后医生做手术做到一半直接到点闪人也可以吗?虽然有点极端,但性质差不多。
必须考虑极端情况,因为法律是一种几乎没有弹性的规则,有严谨到极致的必要
工会只是发点电影票啥的,出事谁管,我在央企十年了……
工厂即将违约是工厂能预见的,这属于工厂自己的锅。工人有权利拒绝加班。而且工人没早退。怎么看都是工厂的锅。这并不属于工人过失导致损失,这明显是工厂管理协调不当,导致的损失。加班一晚上,给俩人2万,多半俩人是同意的,自己还避免被罚。当婊立坊
要P工会,你都当家做主了,要那玩应自己隔应自己嘛
还是有点用,会给你打招呼,让你别乱跳
这话别说,这街上会有人骂你上班
高三是在学校学习,不一样啦,私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私有嘛,本质是资本剥削,和学校学习不一样,国家一样道理嘛,本质不一样~
什么叫逼迫公司签订续约合同?这句话我就没看懂 逼公司转正?逼公司加薪?
劳动法规定每日不超过八个小时,这事是拒绝下午加班,应该还没超过当天八个小时,可能是星期六星期天。劳动法又规定平均每个星期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也就是说,这个星期超过了四十四个小时,我之后给你补回来达到平均值就可以了,只要当天没超过八个小时且一个星期有一天休息时间就不违法。
学生党喜欢骂,毕业后,被社会教育几年,就开始知道怎么说话了,骂人上班的那批人,自己也有“上班”的一天,这个是人生的成长过程。
到时候五天的假都给你取消咯🐶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你今天奋斗了吗🐶
天天都在奋斗🤣
按一般人的生活经验判断
紧急任务就不应该放在下班时间
有一说一,火神山雷神山那会儿我真想去支援,可惜不是三局的,我们公司也没有关于那边的项目
我寻思他这如果要赔100W那这人不就得赔10W了?
这样去服装店买衣服也能被告,他威胁我说不打折就再也不来我这买衣服了
好大的官威
如果没完成要赔偿12w,那完成了会给多少?
你还真别说 法官的口袋干不干净可不好说 有几个敢财产公示经得起查的?
紧急不紧急任务你给个标准不是你们说了算不算,以后是不是拒绝加班还会被公司告?
凭哪点你能判定是企业和法院的锅了?虽然俺也是打工的,如果他俩的工作量以往只需要五六个个小时的正常工作就可以完成,偏偏这次他们八个小时也完不成而且不续合同就不把事情完成呢?说明他们是有意这样搞的,想要挟公司和他们续合同,法院既然判定他们有过错,或许他们有非常明显的证据让人抓住了,录音啊什么的比较重要的证据,至于他们说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可以为他们叫委屈,但需要以此为戒!
我觉得上诉的话,中院应该会推翻原判的
还是白猫黑猫吧 捞完钱就跑
合同啊,下单时间,规定时效,平时正常生产的效率,加班的效率等等,怎么就判断不出来紧急了?
你可真是个🍔🍔
楼上的问题你也没解答啊,我作为公司把一千个人的任务交到你头上,你做不完我就有损失,你给我赔点?你法律这么规定了,对公司一方的监管条例呢?
其实爱国和这个 不矛盾
如果加个班就能解决的,最后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导致没办法如期完成,确实就是员工的锅啊,哪个公司能够把所有排期都安排得很完美呢?偶尔紧急的时候要求员工加班我寻思这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吧?
同样天天加班,今天组长跟我说领导就喜欢加班的,太真实了
建议高三五十年!😊😊
文 化 自 信
你看懂我在说什么吗? 判决里面这句话是不合情理的,明白吗? 这句话背后有没有隐藏什么被记者误报的信息? 公司必须续签合约,否则违反劳动法,但是这个时间节点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吗? 另外,这似乎是接受了任务,但是加班加一半跑了?
你拿出法律条文工人必须加班完成那些紧急任务,否则你就在放屁
(他们的)幸福是(我们)奋斗出来的。
咱们的工会是工人有不顺毛的。工会去解决。所以你要这样的?
契约精神在你们眼里都算个屁啊?
一码归一码懂不懂?站好最后一班岗也不知道?
劳动者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要加班工资,就可以合理不加班?谁跟你说的?
正常的诉求,不应该是“如果是必须加班,那必须要有足够理由,并且需要补足加班费”。
如果觉得自己的劳动价值被压榨,付出多于报酬,或是工作需要的加班太多,再提出辞职。 觉得公司不符合劳动法要求,制定加班制度,可以去劳动局仲裁,而不是自作主张,在劳动期间,为了续约,强行不加班。
这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的行为应该叫做“威胁”。
就我这些年维权感受,中国的劳动监察部门,基本都是偏向劳动者。 [ 此帖被张880516在2020-04-30 23:09修改 ]
哪个官司不得打个三年五载的,一点不紧急
你就不🍔?你好到哪里去呢
法条摆出来啊,是不是紧急任务,法官自由心证?那当法官倒简单了!
不是所有时候计划都能赶上变化的,工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意外情况都很正常 还是先相信法律吧,毕竟对咱普通人来说,法律都不可信就太可怕了
这是公共利益,加班没问题。
人家可是法官啊,怎么能用工人的标准去要求人家啊🐶
医生警察属于法定的必须加班范围,别搁这儿偷换概念哟。
你这种属于典型的无知。
我直接上法律条文。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首先被限制,第四十一条,看见了协商两个字么?41条规定了只有协商才可以延长劳动时间,42条是告诉你,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协商,我们一个一个看。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不满足,这句话是保护劳动者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本就不是保护那老板的12万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不满足,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全部不满足,文中两个员工压根就谈不上什么抢修。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其他情形,搬法律和行政法规。
这个案子属于非常非常典型的法官知法但是不用法,说白了就是第二个彭宇案。
法律虽然给了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加班的权利,但是这并不说明所有的加班要求劳动者都可以拒绝,以下3种情况下,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
1、抢险救灾
当发生火灾、地震、车祸等自然灾害或事故,严重危害到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时,开展相关救灾工作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一线救灾人员、医护人员、物资输送线路等都需要第一时间到位,连续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2、设备抢修
当重要的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到人民正常生活工作时,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加班抢险以保障设备设施在最快的时间内恢复运行。
比如说大面积停电、断网等,必须立即安排人员抢修;大型设备必须在节假日停运检修的,检修人员也不能拒绝加班作业。
3、其他紧急任务
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相关人员加班的情况,比如说紧急国防任务、供销企业在旺季的收购、运输及加工等紧急工作。
查一下法律条文就明白。
精资牛批。劳动法里必须加班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一个私企也配?没有这个私企,就会天下大乱?
没有精不精,只不过
我也是服了,一群沙雕连视频都没看就搁这逼逼,实际情况是这两个人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然后这批货本来就是必须要他们检验才能出货,他们用就这个来要挟企业续签合同
恰好相反,“偶尔紧急的时候要求员工加班我寻思这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吧”,还真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你不加班会被公司穿小鞋,但是去打官司,你基本没可能输,当然了遇上了扬州这个法官那需要另说了。
但是美国工会不是每个员工都能进的。会费很高
呵呵,劳动者被强迫加班,还要赔偿,紧急任务?你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天天都是紧急任务
一个私企哪里配强制加班?这又不是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
星期六星期天休息也是洋人传过来的
新闻里说的是产品没检验造成了经济损失,没提其他,感觉和这几条没关系
法律个屁,法官自由心证就是金科玉律?那还要立法机关干嘛,多来几个法官就行了嘛。
我是做服装行业的,普遍2天假,还有人要加班的
供销企业在旺季的收购、运输及加工等紧急工作。
别以为这种西方式的工会能更好。短期内可能让劳动者极大获益,长期如此,结果就是国外的资本不进来,国内的资本往外跑,大量底层劳动人民失业。去看看那些还没发达就这么搞的国家失业率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