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安静看球别bb 发表的:卧槽 这种东西还有人买??? 我真是日了
引用 @cjmgdgz 发表的:然而查了山东理工学籍管理规定,并没有合适规定可以退他学。
引用 @洛杉矶湖人前锋AD 发表的: 你要这么说学校开除他完全没问题,本身也有开除的权力
引用 @勒布朗不爱后撤步 发表的: 最烦的就是你这种,楼主发出来大家讨论,你一顶帽子扣下来
引用 @关于masami 发表的: 表面上发了一个道歉声明,现在又开始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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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珠海装修设计 发表的: 我们一家人只敢杀鱼,买回来的活鸽子,没人敢杀!结果放飞了🐶
引用 @丶夜风qp 发表的: 血腥视频是针对人的,违法肯定都抓了,不可能留这么久。
引用 @归绥烧卖 发表的: 尿床,虐猫,纵火,忘了哪儿总结的连环杀手的特征
引用 @于老师的大哥大 发表的: 去查了下校训,至善是写在校训里的
引用 @法学筑基修士张 发表的: 警察没有抓他得法律依据,但是触犯了校规的话,开除没什么问题。
引用 @洪吕大钟 发表的:警察抓他?用哪条法律?
引用 @举报鬼才 发表的: 我觉得像这个人这么变态的真的太恐怖了,三个月80只猫,可能是玩上瘾了?我在想如果这种人钱多的没地花的第一次是花钱买鸽子放生而不是买猫虐它会是什么样的人。
引用 @AKADoubleQ 发表的: 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划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称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小学生行为规范就有写过不能做法律禁止的事情,违反公序良俗也是违法呀
引用 @我爱灰原哀 发表的: 造成这么大社会影响,真的不违法么,有没有学法的说下
引用 @他乡的咸鸭蛋 发表的:退学之后就怕他想不开,感觉这个问题无解,一个变态变成了一个自由人难以想象
引用 @小米创始人雷军 发表的: 没记错的话:三个月80只猫
引用 @白流苏macrame 发表的:尤其是同城jr,最好不要去他微博说话。他微博扬言报复这个那个的,还是远点好。
引用 @爱女憨爸 发表的: 恒大开除违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球员,这是从严治队。山东理工开除虐猫并发布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这是从严治学。都是按规定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引用 @米刺兰马 发表的: 卧槽,一天快一只了,哪来那么多猫啊,这也忒变态了
引用 @明知我是水瓶座 发表的: 老实说,有时候连鱼都下不了手,想想要往鱼头狠狠的拍几下就觉得有点残忍😬
引用 @饮中四侠丶傅剑寒 发表的: 今天你虐待动物,明天保不齐你干出啥事
引用 @米斯特桑 发表的: 这种人就是反社会、心理变态,退学完全不过分,遗憾的是中国法律不能像欧美一样送他去蹲局子。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但是学校说不出依据啊
引用 @法学筑基修士张 发表的: 他没犯罪,所以警察不能抓他,检察院不能起诉他,法院不能审判他。但是他可能触犯了校规。所以被退学了吧。
引用 @阿歓 发表的:那你愿不愿意和他做室友呢?
引用 @蒙粗写 发表的: 我认为还应该加强管控,之后可能会加倍的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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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那你就明文规定写出来
引用 @别说虚的 发表的: 这是法盲思维,法无禁止则令行是基本思路。你昨天把车停在路边,今天开走了,然后今天在那里树了块牌子说此处禁止停车,接着叫你交罚款,因为你昨天停过车。你觉得合理吗?
引用 @罗本丶 发表的: 十年前你知道啥叫虐猫?
引用 @宮园薰 发表的: 好像表面上发了个道歉声明 然后又开始嘚瑟?
引用 @活着其实很好再吃一颗苹果 发表的: 然后他就更加黑暗了。。。
引用 @科学认知 发表的:其实可以以寻衅滋事抓他。这可以往扰乱社会治安,寻衅滋事上靠。
引用 @幸福来得太秃然 发表的: 写了啊,传播血腥视频并获利,且造成不良影响,哪条都是违法行为,而且已经擦到进局子的边儿了,还不够开除?
引用 @范闲骑战豆豆 发表的: 道理我都懂 但这憨憨为什么要实名虐猫?这么嚣张?
引用 @心是空洞的 发表的:过分?这种垃圾就应该抓,故意虐待猫,还卖视频,做了N起 警察应该抓他,就这种素质的人,别让他毕业。 别人都是宽进严出
引用 @江东的铁壁 发表的: 所以他违反哪条法律或者校纪校了?感觉需要完善法制体系
引用 @詹皇我一直信你 发表的: 但事实上口袋罪名或者说兜底罪名是法律或者规则没有办法必须为之的。法律规则都有不可避免的滞后性,不可能事事提前规定,很多规则也都是由某类事件引起众议,与时俱进的更新的。
引用 @留恋留恋甜 发表的: 并不是虐猫退学,我感觉这个人以后会做更恐怖的事,身边人最好远离
引用 @丶夜风qp 发表的: 😒法律没有规定的就视为不违法
引用 @听风吟0 发表的: 嘴上道歉,其实还在卖,只开除真的轻了
引用 @遥隔_云端 发表的:你这么一说真是,人家好的地方不学,不学学人家虐待动物进局子,学人家禁止吃狗肉....?
引用 @留白刚刚好z 发表的: 这假的
引用 @何日缚住苍龙 发表的:国内就不现实,这种法律立起来,说实话耕地的牲口都是虐待
引用 @Men从远方来 发表的: 就是,lz是同情心泛滥??还是和这女的一个德性??
会有的 n号房都有那么多受众 虐🐱自然也可以有或许更多 有些人确实就是心理有问题
学生手册里有一条,如果严重影响学校日常办公教学工作,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违规违纪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出分,大一入学的时候还需要考👀
但是学校说不出依据啊
最烦的就是你这种,我发出来疑问一下,你一顶帽子扣下来
其实没办法,我国无对动物的虐待方面的法律条文,最多批评教育
不违法就不能开除了?谁规定只有违法才能开除的?
老实说,有时候连鱼都下不了手,想想要往鱼头狠狠的拍几下就觉得有点残忍😬
违法不等于犯罪,不遵守交通规则也是违法,没人抓你吧,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学校有权利判断处罚力度。
道理我都懂 但这憨憨为什么要实名虐猫?这么嚣张?
麦当劳三定律嘛
开出决定是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是校训
寻衅滋事啊,如果这个罪名不是为这种人留的,那这个罪名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这是一个老产业链了,还记得多年前的一群女的踩猫麽
寻衅滋事呀!
我不想说他是人,恶心玩意儿,说简单点就是看到自己能给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产生痛苦时会有快感,可怕的是终究会不满足于虐待猫带来的快感
小学生归小学生,你不能用小学生的规定来开除一个大学生
😒法律没有规定的就视为不违法
不退学他也没想开,这个人毫无悔改,现在还在微博叫嚣
不到三个月吧
是的,有些人的确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对啊,没毛病,做正确的事总会有人说话的
这家伙好像还装成收养人,然后骗到了好多猫,
确实!所以现在都是买了直接让市场专门宰杀的杀了
有罪推定,今天张三偷了个手机,哎呦,过两天辖区有命案了,是不是也可以推到他身上
退学了,他好像更加肆无忌惮的虐猫了,有报复社会倾向,很可能杀人犯罪什么的,警察应该留意这个人。
有严重心理扭曲可劝退
关键怕他这种性格退学后会报复社会。
不能用寻衅滋事来搞他吗?如果寻衅滋事不是为这种人留的,难道这种口袋罪是为老实人留的?
如果他社交能力强,平时对我也不错,为什么不呢?
完全有这个可能,我甚至觉得可能会把仇恨情绪从动物转移到人的身上
你就是本人吧?
这假的
十年前你知道啥叫虐猫?
确实,你说的对,我不怎么懂这些。我只是觉得单从这个事情来说,我支持开除的决定。
像你这种人要怎么改变
这放社会 危害可能性很大 虐杀快感是会越来越不满足的 我记得日本有类似案例
80年代还有投机倒把呢
流浪猫数量其实很多的,上下班路上不时能见到被汽车碾扁的猫
那不然呢,好吃好喝供着,美女陪着,他就阳光了?
这个口袋罪以前很火,近两年都是能不用就不用(很多刑法学者一直在呼吁废除这个罪)…还往上靠…干嘛啊,拿法律当枪使啊。他贩卖视频是一个商业行为,主观上没有挑衅的意思,定不了的。触犯校规开除倒是没什么问题。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为了满足自己的道德冲动把人赶尽杀绝。法律是国家定的,执法是公检法的工作,判决一个人有罪只能用法锤,不能用键盘。
还卖虐猫视频,这是干的事?我觉得这种人判刑都不过分
所以最好能抓了判刑,唉可怜的小猫
他是哪里人啊
正常成年人会没事故意往蚂蚁洞倒水??
就这种王八蛋,别侮辱海大的名声。
流浪猫不像流浪狗,街上的流浪狗都进馆子了。所以城市里那种不绝育的还放养到处配种的真不应该,之前有个jr还美曰其名爱猫
借个楼 这种学生留在学校里 你让其他同学怎么过 天天身边有个这样的人 你能舒服么 不开除留着过年么🤭
山东大学校规说学生要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大学生规范说 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不散布、传播谣言,不浏览、发布不良信息。开除这种败类不是好事?你为什么这么不想让他被开除?
制作和传播血腥暴力视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但是这个规则今天能按大家意思装他,哪天可能按别人的意思装你,没有严格标准
这种傻逼从小自卑,对人怂包,只有虐待动物。
但这是传播暴力血腥视频并完成恶劣影响,现阶段警方还在调查吧
这不是范源庆,这个叫马吴天骁,他的上家
能不能帮你亮上去
这才是更可怕的…那些以前不敢摆上明面搞虐猫的人现在有了个能用的身份。
这种仨月杀80只猫肯定算的吧,而且还不是给个痛快死是蹂躏虐待死的太恶心了
lz估计是虐猫本人,连畜牲都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