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江东的铁壁 发表的: 所以如果他不拍视频,只虐猫就没法律惩罚了?
引用 @zach天禄 发表的:就应该入档案,这种人以后砍个人我一点都不奇怪
引用 @培提尔其乌斯罗马尼空提 发表的:错不在虐猫,而是拍视频还拿出来卖……这妥妥的违法行为。退学正常。
引用 @洪吕大钟 发表的:警察抓他?用哪条法律?
引用 @用户0574011611 发表的: 他说的有错?能随便判刑?
引用 @斯台普斯与诺坎普 发表的: 我是让他去看,我又不是给他普法。。。有病?
引用 @郑巨秀丶 发表的: 个人感觉,让他退学,相当于提前让他感受社会的毒打,和育人差不多吧,不过以后有可能走上极端道路
引用 @袁卓超 发表的: 虐待动物只是道德行为,不是违法行为。除非他虐待的动物是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动物。否则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
引用 @帅到没朋朋友 发表的:U1s1,绝对不能死刑,依法治国是必须的,如果你现在不保护他应有的法律权利,那以后法律也必然保护不了你,建议多看看罗老师的普法。
引用 @普普通通的JR 发表的: 你说拍头我想起来了 刚看了个帖子二哈在小区咬了一个小女孩的衣服 给吓哭了 结果好像是他爹拿起棒子打狗头 一下把狗给打的趴地上不动弹光嗷嚎 然后继续疯狂补刀 最后一下之后就没听到狗的叫声了 然后帖子里都回复好 又是炖了又是见一个打死一个。。。 我尼玛人都傻了 没造成实质性伤害 说打死就打死。。。合着狗命就不是命呗 还不是自己养的狗 我20年白活了 就没见过这样的
引用 @鹅城拴少 发表的: 然而也没有违反校规...https://econ.sdut.edu.cn/2017/0915/c2939a89833/pagem.htm
引用 @习病 发表的: 传播血腥视频并获利,违法了,可以开除。
引用 @还是注册了 发表的:你好神奇,虽然我觉得开除没问题,可你就该诅咒楼主了吗?我发现你们不太喜欢就事论事,直接就是上升到人身… 你觉得 哪有理念不一样的地方 先探讨啊… 攻击性是真的强
引用 @木恋林 发表的: 是你截的图么?就这种画质你也信?
引用 @留恋留恋甜 发表的: 并不是虐猫退学,我感觉这个人以后会做更恐怖的事,身边人最好远离
引用 @9527宁宝 发表的:理性讲,这个属于犯罪。无论学校,还是企业事业,政府机关,都是明文规定开除的
引用 @乐LeYing盈 发表的: 牛逼。。。你真是顶级理解
引用 @易帝大战史密斯 发表的: 还有一个界定的问题,你说的渣男问题,如果他辩解在分手前和其他女的只是普通朋友,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其实你无法证明不是啊,这里面有一个强行认定的问题。同样,很多学校的校规也并不一定严谨,如果被开除的学生起诉学校,我相信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校归是否合法都需要重新被讨论。很多社会团体自己设定的规则章程最后在法庭上都不被保护
引用 @Pear27 发表的:传多了画质不就变差了,没啥奇怪的
引用 @米刺兰马 发表的: 卧槽,一天快一只了,哪来那么多猫啊,这也忒变态了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我来帮他回,看清楚了,没有关于动物的
引用 @蛋疼生活揉着蛋也要过 发表的: 退学是学校能做到的最好结果,拿不到毕业证,研究生也完蛋了,这件事情已经有关注度了,继续虐猫本地的民间组织肯定会介入,到时候他再怎么搞也只是个大学肄业的青年,不论是走法律程序被公诉,还是被一些冲动的人动用武力,都没有利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能护着他了
引用 @王靖雯Faye 发表的: 主动发布售卖大量血腥引人不适的暴力视频,并且辱骂人身威胁网友,可以归到万能的寻衅滋事里。
引用 @渔牧荛 发表的: 我也奇怪,野猫怎么抓得住?
引用 @清华校友 发表的: 你在学校里每天用喇叭喊“校长我cnm”,看看开不开除你?这事有写在校规里吗? 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不能一一列明,但是引起了全社会普遍的愤怒,不应该开除?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学校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虐猫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这学校 处理这件事就是要与这家伙割裂开来,挽回学校形象 那出发点就不是教书育人啊不妥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有法可依理解一下
引用 @罗斯Original 发表的: 不多说,直接上图
引用 @里奥梅西最帅 发表的: 成年了就该承担法律责任,你说虐猫不犯法,好,传播暴力血腥视频行了吧,学校没理由开除他?学校没有义务对罪犯进行心理教育(也没有那么强的心理老师能对付这种人)我只想说,学校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风港
引用 @张哥OW 发表的: 我反正认为不过分,去微博了解一下他多黑暗就知道了
引用 @山上吹吹风 发表的: 听着就好可怕,这也太残忍了
引用 @kbjmsxxy 发表的: 退学危害社会?在学校起码还有老师管着,进入社会危害性更大。
引用 @心是空洞的 发表的:过分?这种垃圾就应该抓,故意虐待猫,还卖视频,做了N起 警察应该抓他,就这种素质的人,别让他毕业。 别人都是宽进严出
引用 @无声写小说 发表的: 第四条不是写得明明白白。其他涉及暴力恐怖的。他这还不算暴力?两口子吵架把家具砸了是公认的暴力倾向吧?那虐杀动物不比砸东西更暴力?
引用 @爱女憨爸 发表的: 恒大开除违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球员,这是从严治队。山东理工开除虐猫并发布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这是从严治学。都是按规定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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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赤 发表的: 其实我觉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个规定也不好定性,他虐杀动物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话,杀鱼当场开膛破肚,杀鸡割破喉咙让鸡蹦跶把血流干....诸如此类我觉得也能算是虐杀动物了。唯一能说道说道的事就是主观恶性不同。
引用 @归绥烧卖 发表的: 尿床,虐猫,纵火,忘了哪儿总结的连环杀手的特征
引用 @尼克斯不夺冠不改名 发表的: 恒大是按规定有违法行为就开除,这个说实话有什么规定可以让他退学?
引用 @ElPsyCongari 发表的: 我是不明白为什么你们的脑子连这么简单的区别也分不清。不好使找别人借一个来思考啊
引用 @木恋林 发表的: 你没发现流传的全是图片吗 为什么没有录屏 自己品
引用 @Men从远方来 发表的: 就是,lz是同情心泛滥??还是和这女的一个德性??
引用 @TaylorSivan 发表的:从道德层面上来说不过分
引用 @夜猫未遂 发表的: 女的?
引用 @关于masami 发表的: 表面上发了一个道歉声明,现在又开始猖狂了
引用 @约翰逊掉的两颗牙 发表的: 法律也没规定杀猫犯法吧,无论怎么杀,说句不好听的,法不禁止即可为,违反伦理道德罢了。再者,网上也有虐杀其他动物的视频,老鼠之类的,怎么不抓
引用 @九州云烟梦 发表的: 开除很给面子了?对一个学生你还能怎么办吗?大四被打回高中文凭这个惩罚算重了
引用 @王家味 发表的: 哦我懂了,原来违不违法是看影响力啊
引用 @东方土成 发表的:看到施暴者收到处罚大家心里都有安慰,但是想知道的是所谓的按规处理按得是哪条规,哪里说过虐猫要开除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环境,而不是没闹出来啥事儿没人管,出了事儿用所谓的一句‘’从严‘’来抹平一切,八十年代那些严打里冲人吹个口哨就掉脑袋的例子至今还没有什么问题么?
引用 @PaulGeorge总冠军 发表的: 学校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杀人 要不你杀个人试试?别说人和动物 不一样 ,虐杀动物法律也有规定
引用 @风林舞光剑 发表的:就一个微博,谁没事录屏,如果是聊天记录需要翻页的哪自然录屏
引用 @人兽半 发表的: 传播视频的话有收钱的话不行吧
引用 @虞安在 发表的: 为啥都说没有法律依据呢?百度是假的吗…………
引用 @普普通通的JR 发表的: 反正都退学了 配不配得上都是活该 这样的事应该记入档案 找工作 住酒店什么的都应该让对方知道
引用 @哪个瓜皮喷刘翔孙杨我就喷谁 发表的: 脑子有问题吧一个二个的?后面那句都看不到是吗?
引用 @大手面瘫侠 发表的: 校规白纸黑字写着就不过分,没写着就过分
引用 @Paprikai 发表的: 社会影响太恶劣了,影响学校形象了,就给他退学了吧
引用 @木恋林 发表的: hhhh你觉得是就是
督工有句话说的好,法律终究是人的规则。山理的学生应该受到惩罚,是因为他虐猫并将视频公布造成影响了。如果他私下自己虐猫,不会受到惩罚甚至也不应受到惩罚。
确实,就该入档案➕心理治疗。虐待动物就是心理变态吧,和虐待儿童一样,残忍不能以受伤害的是动物就能被原谅。
他就是不拍视频,学校也有理由让他退学。
当然这只是一些专家的立法建议
我说了要判?后面那句看不到?
巴萨球迷果真给力
你不会以为大学是开放给所有人的公众场合吧
大学劝退的理由多了去了
当年女大学生意外怀孕就能劝退一大波了 不是你犯错了大学才剥夺你上学的资格 而是只要大学不想要你了就能以劝退的方式剥夺你上学的资格 不服你可以报考其他学校
[ 此帖被习惯潜水额02在2020-04-15 23:32修改 ]
希望他别报复社会…
我觉得不给点教训反而会越陷越深,这次让他全身而退,下次还不知道干什么呢?
当然这只是一些专家的立法建议,但我觉得可以考虑
脑子有问题吧一个二个的?后面那句都看不到是吗?
反正自己没养狗,怎么造也不是自己的损失,敲敲字而已。
校规的话,基本都有n个“兜底条款”,加上百分百的人治,开除这个最终结果在意料之中,同时也耐人寻味。
因为虐猫不违法,所以视频里并没有涉嫌违法的东西,传播虐猫视频获利自然并不违法。(我对虐猫的行为很气愤,但是一码归一码)
网络上就这样,辩论不过就开始攻击
传多了画质不就变差了,没啥奇怪的
真心的,我是他舍友的话晚上不敢合眼
你立的法?
有法可依理解一下
嗯是的。
对,楼上那些人自以为是
你没发现流传的全是图片吗 为什么没有录屏 自己品
我特么更奇怪怎么抓的猫
虽说虐猫在法律中还很模糊,但是《网络安全法》中传播暴力血腥也并没有特指只能是人,传播暴力血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可以按照《网络安全法》和《治安管理法》来处罚,当然这个还是看怎么定。
民间组织介入?怎么滴还能抓人?
血腥在反恐法里明确了对人,不对动物
不用抓吧,到处去领养就行了…
有的...“侮辱、诽谤他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校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杀人 要不你杀个人试试?别说人和动物 不一样 ,虐杀动物法律也有规定
这是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如果你站在校领导的角度,这就是最优解,虽然很残酷,但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社会影响已经如此恶劣了,虐猫这种事本身伦理道德就不允许,你干这样的事没有被发现算你走运,把学校放在这样公众的舆论下,社会影响已经足够让他退学了,他这样可以说就是心理问题
没什么可说的 希望下辈子那只猫当人遇到这个b当猫
法律定义的暴力没有专门针对动物的,都是对人
现在好像还开了小号继续虐猫
这种人被开除重罚了,并不会悔过,或反思自己是否有问题
只会恼羞成怒,做出更过分的事
几乎可以预料,会有更多的动物遭
生而为人,做出这种事,我觉得连畜生都不如
当时表白墙上放了打过码的照片,真的看了难受,这些猫都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平时也很乖从来没招惹过啥
想多了,还老师管着
卖视频?这种视频都有人喜欢看?估计心里也有问题……
你先理解一下什么叫暴力恐怖吧,没有一条解释是对动物的。这个暴力恐怖全是针对恐怖分子的斩首那种视频
有明文规定吗?
这种人就不应该接受改造,直接抓进去最好。
我是不明白为什么你们的脑子连这么简单的区别也分不清。不好使找别人借一个来思考啊
第二条是虐待动物,不仅仅是猫
貌似比较有名的出处是唐人街探案2
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啊。这种人学校还有什么必要留。就相当于公司一个职员做出在社会上很负面的事情,只要被曝光,绝对开除啊
....我能分清,但不能依靠主观臆断去判定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吗?
就一个微博,谁没事录屏,如果是聊天记录需要翻页的哪自然录屏
别自以为是了,不用拿改造当挡箭牌,犯错就要挨打,挨打就要立正,这种人不给他点严厉的惩罚,永远不知悔改,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范源庆是男的
啥毛病?那你说 怎么才叫过分?
不是,是男的,照片都被扒了
卧槽 不得好死
人家杀猪杀牛是正常杀吧,这哥们电钻爆眼火烧活猫什么的,太变态了。
这个惩罚哪里重了?他的行为就是心理变态,社会影响算是比较恶劣了吧。随便磨点皮你觉得这种人会在意?读了十多二十年的书连正常人都做不了,就该接受这些惩罚
对社会得危害程度,也是判断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果很多人看了他的视频,也去模仿,或者他在视频里教唆他人去做,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也可以算违法
是的 全靠舆论在治理 有的时候比如鲍xx案中舆论治理是好事 在退学这事中 就成了滥用了 作为一个老百姓 真的不想看到这些乱带节奏的人了 太糟心了
唉,他这个是学校对他作出了处罚那是不是应该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来解决?
至于你说的杀人,本身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违反了刑法,学籍管理规定内有明确条例说违反刑法的可以开除,所以学生杀人可以开除。
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理解吗。
至于你说的虐杀动物也有法律,你能具体说说吗我去查一查?
hhhh你觉得是就是
砸东西是毁坏财务,猫不是财物
得看传播视频的性质了,
他这个视频不符合街上人提出的什么传播血腥视频
学校育人为根本,俱乐部商业为根本,能一样?
看不见那个拟?
程序没问题,但这回他要疯狂虐猫了,怕是要一天三只起
那是精神病院的事
可以起诉学校
哈哈老哥别生气,现在人只想看自己想看到的
没写可以起诉学校违法了
非常赞同你的说法。
开除肯定不符合规定,毫无疑问
空口无凭
世人皆醉我独醒
我也很讨厌他,但是如果现在没有合适的法律适合去处理他的行为,我不支持去抓他,依法治国的精神比处罚我讨厌的人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