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别的豆奶 发表的:他退学之后,你信不信报复性虐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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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学筑基修士张 发表的: 警察没有抓他得法律依据,但是触犯了校规的话,开除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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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cjmgdgz 发表的:然而查了山东理工学籍管理规定,并没有合适规定可以退他学。
引用 @关于masami 发表的: 赚钱
引用 @普通市民刘老头子 发表的: 这种心理变态了吧 呆在学校是个非常大的隐患 哪知道它哪天会不会拿学生来虐
引用 @wlxx44 发表的: 改造一个心理变态?这难度太大了吧,如果有法律可以让他进去不是更好
引用 @我是赤 发表的: 其实我觉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个规定也不好定性,他虐杀动物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话,杀鱼当场开膛破肚,杀鸡割破喉咙让鸡蹦跶把血流干....诸如此类我觉得也能算是虐杀动物了。唯一能说道说道的事就是主观恶性不同。
引用 @小米创始人雷军 发表的: 没记错的话:三个月80只猫
引用 @hubaby 发表的:中国法律没有这一条,校规没有这一条,只是迫于舆论压力罢了。行为确实可恶,可以开除有点极端,难道不能引导教育。放任去社会会遗害无穷
引用 @心是空洞的 发表的:过分?这种垃圾就应该抓,故意虐待猫,还卖视频,做了N起 警察应该抓他,就这种素质的人,别让他毕业。 别人都是宽进严出
引用 @没名字好取就这样吧 发表的: 我觉得不过分
引用 @我是赤 发表的: 其实大家这种嫉恶如仇的思想我很欣赏,我本人也觉得这个人/这类人不该留在世界上,是个祸害,我巴不得让他们死。但是我的想法就是学校确实没有理由开除他,而开除他的原因也是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毕竟不论从法律上还是学籍管理规定上他都不符合被开除的条件。因为他道德沦丧,心理阴暗开除他吗?我举个例子,一个男大学生在校脚踏多只船,并且和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都不带套导致女生多次流产最终丧失生育能力,男生一脚踹开她和别的女的好上了。这件事情道德够沦丧够败坏吧,但实际上学校能因为这件事情把男生开除了嘛?自由恋爱,自由行使性权利,双方当事人自作自受罢了;我们只能从道德上谴责这个男生,哪怕曝光人肉等等这件事情不也是相同的概念吗?更何况一个是冲着人一个是冲着动物,相比来说是不是前者更可恨。法律具有滞后性,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律是要不断完善的,至于此类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是可以考虑立法的,至于立法的阻碍就不讨论了。我想说的是,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对一个人实施作为学生身份能受到的最严重的处罚——开除,我觉得不合理。如果基于社会的迫切需要,那也只能是加快立法的脚步。
引用 @关于masami 发表的: 表面上发了一个道歉声明,现在又开始猖狂了
引用 @普普通通的JR 发表的: 你说拍头我想起来了 刚看了个帖子二哈在小区咬了一个小女孩的衣服 给吓哭了 结果好像是他爹拿起棒子打狗头 一下把狗给打的趴地上不动弹光嗷嚎 然后继续疯狂补刀 最后一下之后就没听到狗的叫声了 然后帖子里都回复好 又是炖了又是见一个打死一个。。。 我尼玛人都傻了 没造成实质性伤害 说打死就打死。。。合着狗命就不是命呗 还不是自己养的狗 我20年白活了 就没见过这样的
引用 @grfiiiYB 发表的: 你这不就是典型 以正义的名义去加害于他人?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这学校 处理这件事就是要与这家伙割裂开来,挽回学校形象 那出发点就不是教书育人啊不妥
引用 @我爱灰原哀 发表的: 造成这么大社会影响,真的不违法么,有没有学法的说下
引用 @遥隔_云端 发表的:你这么一说真是,人家好的地方不学,不学学人家虐待动物进局子,学人家禁止吃狗肉....?
引用 @好的吧活泼 发表的: 这种人心理一定有问题,我宿舍楼下一只养的最肥的橘猫上学期被虐鲨了,被拔了所有的爪子,尾巴被甩断…我们学校调监控,保安到处查,但最后不了了之。这种人生活在你身边不觉得害怕吗?指不定心理变态哪天会对人造成伤害呢?
引用 @王家味 发表的: 哦我懂了,原来违不违法是看影响力啊
引用 @woGUA1 发表的: 不可能是本人好么,你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把你退了,难过来不及还来嚣张?这是个节奏狗吧
引用 @胖子的冤魂1985 发表的: 学校的意思应该是等他杀了人再开除就来不及了!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学校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虐猫
引用 @哪个瓜皮喷刘翔孙杨我就喷谁 发表的: 呵呵看了两天罗老师就要给人科普法律了?属实弟中弟。
引用 @张哥OW 发表的: 我反正认为不过分,去微博了解一下他多黑暗就知道了
引用 @伦德施泰特 发表的: 什么是不良信息?血腥视频?那好了,什么是血腥视频?查清楚咱们再评论好不好?法律是一个严谨的东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原则。你违反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就要开除?那下次呢?先迈左脚也可以开除了
引用 @伊人瓣花香 发表的: 毁了学校名声,就这点,没起诉他就不错了,开除很给面子了,孽障一个
引用 @hupu_莺利 发表的:《唐人街探案》
引用 @DUNK16 发表的: 他是哪里人啊
引用 @BlakeGriffin7 发表的: 中国有关于 虐待动物 法律法规 只不过没严重到拘留
引用 @PathFrank 发表的:我觉得lz只有担心那个神经病报复社会说的在理
引用 @忘记太难 发表的:这人以后肯定会犯法,话放这儿,就是不知道谁甚至那些人会倒霉
引用 @PGJason_Kidd 发表的: 我觉得死刑可能不太行,但是捅个一刀两刀不过分。
引用 @爱女憨爸 发表的: 恒大开除违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球员,这是从严治队。山东理工开除虐猫并发布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这是从严治学。都是按规定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引用 @洪吕大钟 发表的:警察抓他?用哪条法律?
引用 @袁卓超 发表的: 虐待动物只是道德行为,不是违法行为。除非他虐待的动物是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动物。否则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
引用 @兽神将阿卡菲尔 发表的: 这鸟人没被捉去判刑坐牢就不错了
正解
U1s1,绝对不能死刑,依法治国是必须的,如果你现在不保护他应有的法律权利,那以后法律也必然保护不了你,建议多看看罗老师的普法。
然而也没有违反校规...
https://econ.sdut.edu.cn/2017/0915/c2939a89833/pagem.htm
我感觉再怎么想要钱我也下不去手,不是什么爱不爱猫的,是太nm血腥了
主动发布售卖大量血腥引人不适的暴力视频,并且辱骂人身威胁网友,可以归到万能的寻衅滋事里。
明显不止。正常人就算知道这个能赚钱,有几个下的了手去干的。这人精神或者心理肯定不正常
学校外的就不是人了?
问题是有吗
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改造人的地方叫监狱,憨憨。
应该开除学籍
虐杀做乐和杀生取肉很好分,ok?
u1s1,看到报道的视频片段的时候我恨不得扒了这个狗b的皮
你是真的无知,这跟法律有什么关系?学校开除道德素质不合格的学生跟法律有什么关系?
开除一点不极端,这次不让他疼,不给他长记性才是放任自流
说实话,虐待两个字真的体现不出这个人的残忍,你能想象活活烧死、活着剥皮、活着掏肠猫承受的痛苦吗,这些字眼我光是看着都瘆得慌
真几把活该,没被雷劈就不错了
你申请做志愿者的吧
还有一个界定的问题,你说的渣男问题,如果他辩解在分手前和其他女的只是普通朋友,分手只是因为不合适,其实你无法证明不是啊,这里面有一个强行认定的问题。同样,很多学校的校规也并不一定严谨,如果被开除的学生起诉学校,我相信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校归是否合法都需要重新被讨论。很多社会团体自己设定的规则章程最后在法庭上都不被保护
不可能是本人好么,你好不容易考上的大学把你退了,难过来不及还来嚣张?这是个节奏狗吧
感觉很多JRs戾气特别重
大学了做出这种事改造个屁,这种人就该接受社会的改造,让他知道人生有污点是什么感觉。
做这种事,这人真是个垃圾
违背了公共秩序
个人感觉,让他退学,相当于提前让他感受社会的毒打,和育人差不多吧,不过以后有可能走上极端道路
人肉现在违法了……刚刚出台的法律。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开除他,因为他虐猫目前还是够不上违法行为,开除他让他档案里有污点他找工作就难受了。
而且还要考虑校园内影响啊,去他们学校超话看看,很多学生都很惊怒恐慌了,身边有这么个心理变态,谁遭得住?
没有人性的人,还谈教育?说啥鬼话。
这人本质问题是缺乏同理心,不能感同身受其他动物的感觉,大概率其他人的感觉他也感觉不到,所以和普通人比,这个人是更大概率会变成杀人犯
学校没有义务对罪犯进行心理教育(也没有那么强的心理老师能对付这种人)
我只想说,学校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风港
哦我懂了,原来违不违法是看影响力啊
还是慢慢来,毕竟人家确实在法律这方面,不论是法理还是实践,都领先很多
听着就好可怕,这也太残忍了
没有?您就是本人?
小心挨👊 🐶
呵呵看了两天罗老师就要给人科普法律了?
属实弟中弟。
精辟
牛逼。。。你真是顶级理解
我是让他去看,我又不是给他普法。。。有病?
如果单单就这个问题还没达到劝退的惩罚程度,但是综合过往数罪并罚,那妥妥的开除。
抬杠,你要这么说法律原则这种事就不存在了,你都能给法律体系杠没了
我在网上找到了山东理工大学校规,大家也可以搜一下,很好找,尤其是那些说没有违反校规的,开除处分过重的。粗略的看了下,校规中有两点适用于这个学生。第七条第七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虐猫事件属于影响非常恶劣的事件,符合从重处分的情形。第十一条第四点,制作、传播、复制、贩卖淫秽、迷信、反动等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该生不仅制作虐猫视频,还传播视频并获取利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开除完全符合校规。
这是个定时炸弹,学校怕粘锅,放到社会很可怕。留在学校也可怕。无解。。。
如果我们看得是同一个帖子,那你20年真白活。那个狗不松口咬一个小女孩,这种打死做的没啥错。
开除很给面子了?对一个学生你还能怎么办吗?大四被打回高中文凭这个惩罚算重了
万物起源唐人街
潍坊的
哪部法律哪一条,我去学习一下
让他躲过这一次,他下次还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儿呢,不让他吃点儿教训,他会改吗?
想起去年南昌红滩谷杀人案遇害的那个女生,唉
别口嗨了,按刑法处理得了,不然所有罪犯按民意都得枪毙。
他说的有错?能随便判刑?
这些人畜生都不如。
你这个是真的吗?我咋感觉是造谣
胡扯 一个是交学费上学的 一个是领工资上班的 交钱和拿钱的能一样?
小孩子被二哈咬到衣服这种事,对狗不感冒的家庭都会讨厌嫌弃的,你说的这个属于偏激了,但是街上说的没问题,世上不全都是喜欢狗的,我们讨厌不牵绳不捡屎完了还天天为狗叫冤的那群狗主人,所以,没必要同化别人。
你也想当然了。
学校外的就看它在什么地方了 什么地方的人不排斥它那就只能随它发展咯 学校当然是不能容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情节相当严重或者造成相当严重后果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虐待动物,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很可惜 法律保护的是人而不是其他东西 从情感上说我希望这人被千刀万剐 可是实际上这件事最让人痛心和无可奈何的一点是 这人在法律的力量最弱的地方最大限度地做了恶
个人认为改造对变态没用
不是小学生了,成年了,这种人哪天心理变态在学校闹人命怎么办,如果你是他室友怕不怕?学校为了保护学生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