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有一个美丽的女朋友 发表的: 几乎都、几乎所有和大概的确一样吗
引用 @薛定谔的犬 发表的: 上个寒假去绍兴,在咸亨酒店的柜台温了一壶花雕,嗨,那地方,喝酒聊天还行,不是个正经吃饭的地方,全是凉菜。
引用 @那个姑娘很润 发表的: 论文学的话,为了实现作者想要的效果,怎么写都不为过。真要严格论语法的话,就算天王老子来了它也是病句。这种话只能鲁迅写,我们写就是病句。比如要是王源在微博说,我大约的确学会盛饭了,你看他会不会被笑死。
引用 @柔情神 发表的: 这事我们中考必备语句鉴赏之一,当初背的熟成🐴那种
引用 @伊威武 发表的: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引用 @火星菠萝小子 发表的: 有没有可能分开学习是更加难以做到的事情能否描述一下如何分开学习?
引用 @西祠小乖 发表的: 我就问你 几乎都认识我 是病句还是没问题的?
引用 @六谷 发表的: 你这举例不对吧,“有父母的”是确定的,而“大约”是不确定的,对应的应该是类似“可能有父母的”这样不确定的修饰,那么“可能有父母的孤儿”也就说得通了
引用 @美工张铁牛 发表的: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引用 @鲁代日绝杀后说 发表的: 完全没错,根本就不是病句,我都不知道这些丈育都在瞎分析什么。。
引用 @美工张铁牛 发表的: 对,和“估计楼主肯定不会回你”一个道理🐶
引用 @simondong12 发表的: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
引用 @柳垣 发表的: 借楼“的确”暗含“我”心中猜测孔乙己死了,但是又没有亲眼见到或者证实,所以用“大概”一词,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引用 @易之杨 发表的: 我有两个女朋友,一个是我的手,另一个还是我的手。
引用 @一人一城伦纳德 发表的: 为什么是病句我们班的人几乎都认识我单拿出来,几乎和都也是矛盾的啊大约和的确并不是以并列的身份修饰同一件事,核心内容是「孔乙己的确死了」,大约是对这个「核心内容」进行可能性的推测,「的确」是「死了」的修饰,「大约」是对「的确死了」的修饰
引用 @与人非故眼犹青 发表的:首先白话文还在起步阶段,鲁迅的表达在今天看来有出入。但我个人理解这句话,恰恰觉得“大约”和“的确”两个矛盾才是最妙的地方,既符合小说本身人物的心理,又把孔乙己必然命运暗示了出来。
引用 @雪地里的星星星 发表的: 可能当时鲁迅的确没这么想🐶
引用 @虚晃转身加后仰 发表的: 我来借楼一波,这句话我一辈子都记得。大约是表示孔乙己的身份卑微,他的死活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没有人关心他到底死没死,不会去求证。而的确是指在万恶的旧社会,穷苦人民收到剥削,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他们的悲剧是注定。
引用 @柔情神 发表的: 这是一点吧,还有一点好像是在黑暗的社会下没人关注孔乙己死没死,他在那种情况下的死是一种必然
引用 @冬天里夏眠 发表的: 鲁迅的小说和他的散文不一样,都是字斟句酌的。朝花夕拾里面会有一些回忆录一样,温情的东西,也不那么严谨。呐喊彷徨里面都是发人深省的作品
引用 @直子 发表的: 歧义了,你这里的几乎是指20个全班人的19个人,而不同于平常时候所说的几乎,如果是后者,那百分百也是语病。
引用 @梦幻西游3 发表的: 周树人是这么想的 🐶
引用 @山和海 发表的: 这句话确实写得好,如果只是单纯说有两棵枣树,很普通,但是这样写就给人想象的空间了,画面感更强
引用 @威斯布鲁克名人堂 发表的: 背那么熟,对你语文水平也没啥提升啊。这几个字都错别字。
引用 @一人一城伦纳德 发表的: 当然可以拆开,像楼主一样往里塞个人名或者人群就行了几乎所有人都被我骗了不就是把几乎和都给拆开了
引用 @逛街的江先生 发表的:正解
引用 @我范羌也汉遣军迎校尉耳 发表的: 昏沉的夜这灯火昏沉的灭
引用 @李小辫儿 发表的: 硕士起步一句话结束比赛🐶
引用 @Hickory_K 发表的: 在? 几成熟了?🐶
引用 @哄猫猫 发表的:小说很棒,但其实散文也很棒🐶很多人忽视了鲁迅的纯文字能力,建议去读野草,真是庄周以下第二
引用 @罗斯柴尔德家族继承人 发表的: 对啊,我寻思这句话跟:也许孔乙己真的死了。不是一回事吗?
引用 @森三中 发表的: 说白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可能孔乙己真的死了”
引用 @dhfeye 发表的: 你这就是换了两组同义词啊
引用 @森三中 发表的: 就可以看出并没有语病啊,这样替换后比较符合现在口语习惯
当然不一样,但是楼主认为是病句是因为句中出现了矛盾的词,所以只要去解释楼主认为的这个“病因”就可以了。
大约的确这两个词在一百年前的用法和现在还是不太一样的,非要翻译成意思非常接近的词可以用“可能”“确实”这种,例如,我可能确实不适合当老师,也不是病句吧
绍兴本地人就不会去这种吃饭的,想吃比较特色的去小咸亨
有毛病?没毛病吧。
如果王源也能写出一篇这么优秀的文章,最后这么写肯定不会有人说他
文学不是语言学,这句话来说反而让人感受到了对于孔乙己命运的可悲的表达,跟病句不病句没有半毛钱关系
他还欠我30文钱呢
反正我绍兴话差不多就是这么讲的
这TM不是废话?什么?鲁迅说的?哦那没事了
语言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通常研究一门语言需要从linguistics(语言学),language(语)和culture(文学)三个方面着手。从实用性角度来讲,大部分人能够掌握language和culture就已经可以和这个国家的人正常沟通了。linguistics有时候这个国家自己的人也未必能了解,中文更是一种在这方面比较模糊的语言,很多时候我们调侃“这就是中文的博大精深啊”其实也是中文的弊病。语言学没有自己能够通过读书来学习的方法,它需要比较系统的研究,一般美国大学里就算是这个语言相关的专业也需要大四或者研究生才回去研究这个。我也不是这个方向的只浅尝则之学了半年,半瓶子晃荡…
病句。
可能有父母的孤儿是不对的。孤儿就是一种状态,一种不可能有父母的状态。
没有认错,就是你
你懂病句吗?
我来借楼一波,这句话我一辈子都记得。大约是表示孔乙己的身份卑微,他的死活对其他人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没有人关心他到底死没死,不会去求证。而的确是指在万恶的旧社会,穷苦人民收到剥削,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他们的悲剧是注定。
他可能死透了吧”
大伙觉得这算病句不?
哈哈哈哈楼主真的没回他
我特么要笑死了
那简直就是一定的
二十多岁才学会盛饭,当然会被笑死啦!
可能当时鲁迅的确没这么想🐶
有内味了
这tm就是闲的🐶
歧义了,你这里的几乎是指20个全班人的19个人,而不同于平常时候所说的几乎,如果是后者,那百分百也是语病。
你学习英语就不需要学英国文学。
鲁迅:我特么就是写快了笔误。
铁汁,一切以我为准!🐶
你这个应该是参考答案了,我脑子里有些印象
是参考答案内味儿了 [ 此帖被柳垣在2020-04-06 08:10修改 ]
那个年代,的确不一定就是确实。
那你品这句话
主要是白话文是从清末民初才起来的,好多语法那时候也在磨合跟现代文有差异也是可以理解的
平常的几乎是什么意思呢
周树人是这么想的 🐶
我觉得这里的的确是确实的意思吧,我记得前文都说孔乙己已经死了,到最后作者也表示同意了:大约孔乙己确实死了
周树人怎么想和这篇文章的作者鲁迅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确实写得好,如果只是单纯说有两棵枣树,很普通,但是这样写就给人想象的空间了,画面感更强
这就话就是典型的语病
如果他家正好种了三棵枣树呢?
大约层主的确不知道什么是通假字,罢了,所谓通假字,从来如此,便对么?🐶🐶🐶
厉害
我不是说这个拆开的意思…
很多时候语文课上对课文的分析只是个参考,好的作品对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答案,不必太过纠结。
不过说实话,我感觉明清白话文小说读起来比鲁迅的白话文从语感上来说要通顺舒服很多。很多人会说鲁迅的时候白话文刚起步,所以他的遣词造句会拗口是很正常的。但问题是难道明清的白话小说是凭空冒出来的吗?白话文运动是推广,而不是创造。
不能因为鲁迅的地位崇高就忽视一个基本现实,白话文早就出现了,鲁迅的文笔确实拗口别扭。
鲁迅是伟大的,即使是拗口别扭的文笔也不会推翻这个事实。
翻译一下就是,可能孔乙己真的死了。
建议让凡凡看看,但凡读点鲁迅的著作,也不至于写大碗宽面🐶
建议清北争抢录取
我猜有人肯定是没看懂
腰间盘同志,请不要这么突出
这样描述有空间感,跟随视线移动的立体感和顺序层次感。
老周树人了
这是典型周氏的疑问肯定句,我觉得差不多肯定是这样
这是当初白话文逐渐形成之时的文章,有这种现在看起来不大合理的东西太正常了
"全忘了,太师傅"🐶
绝杀
鲁迅还是个翻译高手
是的,但当时不一定有这种表达方式吧?
你这就是换了两组同义词啊
就可以看出并没有语病啊,这样替换后比较符合现在口语习惯
笑死我了一个个腰间盘突出
好吧,可能我本来也没觉得有语病就没感受到这个差别
你这个笑脸男的头像可以,攻壳粉丝咯
当代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