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翔老师大火,想说几句,勿喷

枫林晚时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放屁。。。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明明是我们大多数同行都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

你为了给我们,胡话都出来了

大哥,案件就不能有其他观点吗,认为正当防卫的就是学得好,有良心,认为防卫过当的就是没学好,没人性?
大学讨论有观点分歧很正常啊,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有其他观点的存在呢?
那你接手一个类似的案件,你当辩护人上庭的时候,是不是指着公诉人说你们没人性啊?

A
AymericLaporte
给楼主暗挑大拇指👍

枫林晚时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握爪,我也是跟着柏神过关的~ 见证了指南针变柏杜🐶

我也是。我过了以后,指南针这个“母校”就没了....

林俊杰不为谁而作的歌
引用 @控卫一号爱控球 发表的:
一家商场里9间厕所1条美食街和另外一家商场9条美食街1间厕所,我为什么要选厕所多的?

你不会说虎扑是后者吧?把👴🏻给整笑了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枫林晚时 发表的:
大哥,案件就不能有其他观点吗,认为正当防卫的就是学得好,有良心,认为防卫过当的就是没学好,没人性?
大学讨论有观点分歧很正常啊,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有其他观点的存在呢?
那你接手一个类似的案件,你当辩护人上庭的时候,是不是指着公诉人说你们没人性啊?

你好好看看我回复的那个人是怎么说的。再来跟我回我

面子她不香吗
引用 @范特西专打老司机 发表的:
说实话朋友圈转的,转到街上来的,包括这两天到处都是的抖音海外版内容,足够了解他了。可能不全面吧,但你看看街上关注较高的抖音海外版发的都是些啥,说屎不为过吧

哪天罗翔老师开个抖音号,你踩不踩。另外多说一句抖音转什么完全取决于个人,这个人经常刷美女,就一直推送美女。一直刷知识分享的,就一直推知识分享。

面子她不香吗
引用 @平原上的风 发表的:
...抖音有内容有深度的东西说实话比虎扑多多了 街上都看不起抖音然后关注高的全是那种低级的 也就看得出这街的水平了

是的,抖音上知识分享的质量高的真的多。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韩道祖 发表的:
罗老师说过很多人学法学的只有神性,没有了人性,脱离了最基本的人性常识,爱开上帝视角来看问题。

如果客观中立的视角是上帝视角,那法官审理案件还真就是上帝视角。。

你一味地把自己带入到被害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告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甚至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你一味地吧自己带入到被告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同样会有冤假错案。

所以,上帝视角不是圣母视角,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民间疾苦,而恰恰相反是把这些都考虑进去的视角。

这些,是这几个手里没有握着国家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力的教书匠所能理解的。

你老看他们的视频,对司考有用,对实务,没啥大用

面子她不香吗
引用 @控卫一号爱控球 发表的:
一家商场里9间厕所1条美食街和另外一家商场9条美食街1间厕所,我为什么要选厕所多的?

美女多是这个人一直刷美女,所以自动给他推美女。你经常刷做饭厨艺,它就一直推各种真做饭的视屏给你。你关注ufc,它就推各种综合格斗拳击的视屏给你。收到什么推送视屏完全取决于个人。

想被射吗
引用 @布鲁大帝 发表的:
不要觉得自己是个法律人,就高高在上!
法律要遵循一般人朴素的价值观,法医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课代表就是你了

H
HumanEvo
引用 @教育学徐影 发表的:
这是罗翔的原话 🤣不过我忘了他是怎么说的了 蛮有道理的

我知道。只不过不是这么用的哈哈

K
Ky2rie
引用 @等一个花色 发表的:
法官也会参照之前的判例和最高院指导案例,毕竟在终身负责制的环境下,如果前面有这类似案例,法官也不愿冒风险改判

受教了!

孜然范特西
引用 @虎pu真TM双biao 发表的:
作为非法学专业,像听段子一样了解一些法律概念,其实就够了。罗翔老师最重要的还是一些思维方式,而且产生的是正向的影响。

罗老师哲学思维也是相当厉害的

神龟丶WhyNot
引用 @要去远方来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的丧失人性了。。。



S
Super6b
引用 @俄城丨打铁匠 发表的:
在哪一期说的呢 想去看下

第一期

她叫洪叶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我法学狗一个,我现在都记得大一法律专业认知这门课老师就问了类似这样的问题,我起来说是为了维护秩序,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本国法律而言,思修书上也这样写的,事实也是这样),她告诉我 是为了追求公平正义。。(虽然也不错但我说实话一直不太喜欢这种拔得很高的说法),我这说法我觉得是比较实际的,可是往往这种很实诚的东西说书人往往选择避而不谈,往那高大上的地界提,再一个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罗老师这句话我印象很深刻,他的课我期末刑法完整的刷了一次,结果考试考到原题我tm就把段子给记住了🐶

地方武装组织
在得到快乐的同时又学到了知识,我觉得是非常难得的了

我叫大人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你说的有道理,但当时大家讨论的不是该不该防卫的问题,受到不法侵害当然该防卫,法律也保护正当防卫。当时主要的争论焦点是是否存在防卫过当,说白了就是龙哥在刀掉了之后第二次往车里走的时候,不法侵害(包括危险状态)是否还在持续,持续则正当,中断则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涉及到法官如何将客观事实上升到法律事实的问题。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法官认为危险状态持续存在,所以是正当防卫。但极其相似的案例也有判过当的,也不也过,这很大程度上考验法官的业务能力和人文情怀。
原来没学法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挺懂的,现在学了之后才发现这是我30多年来学过最复杂的一门学问,太深了,越学越觉得自己浅薄

l
liamgg
罗翔老师虽然举得例子有时比较诙谐,但他一直不断在视频里重申一个观念,就是敬畏之心!

2
22的面条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没必要了,听他的,司考估计行,搞实务的,浪费时间,对事务工作没啥用

而且,我是民事法官,这辈子觉得审审合同案件就够我研究的了,刑事案件上,懂就行,不需要司考老师那种精

是什么对实务工作有用哇?

虎扑用户213913
引用 @林俊杰不为谁而作的歌 发表的:
抖音也有不错的啊,你一直盯着屎看,它不可就推屎给你

刷虎扑的都是人上人呗刷抖音的都是二百五呗

廷哥哥哈哈
引用 @用户1863266582 发表的:

民族的伦理➕法律的理性➕资本的逻辑,但法学的总以为法是规范一切的

杰夫抱大腿
引用 @精神在荷里活 发表的:
是的,说越是学法的人越要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问题

这一点恐怕是最难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符合法律的首先要符合一个普通人站在道德角度的评判,

毕志飞
引用 @枫林晚时 发表的:
大哥,案件就不能有其他观点吗,认为正当防卫的就是学得好,有良心,认为防卫过当的就是没学好,没人性?
大学讨论有观点分歧很正常啊,为什么就不能容忍有其他观点的存在呢?
那你接手一个类似的案件,你当辩护人上庭的时候,是不是指着公诉人说你们没人性啊?

可能你从书本角度却辩论,可以有异议
但作为一个人,我的直观就是白衣男无罪,而且他是受害者
不是说法律就一定要和舆论保持一致,但法律如果和舆论南辕北辙了,是否纸上的死法律就一定是正确的?这样违背民意的法律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就是引起人民道德的混乱吧,就像这十年来的扶不扶的问题,你不能冤枉一个好人啊,这就是普通人的朴素价值观,你法律非要质问不是你撞得,为啥你扶,这样的后果就是带来了这十多年大众道德的缺失

毕志飞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如果客观中立的视角是上帝视角,那法官审理案件还真就是上帝视角。。

你一味地把自己带入到被害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告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甚至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你一味地吧自己带入到被告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同样会有冤假错案。

所以,上帝视角不是圣母视角,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民间疾苦,而恰恰相反是把这些都考虑进去的视角。

这些,是这几个手里没有握着国家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力的教书匠所能理解的。

你老看他们的视频,对司考有用,对实务,没啥大用

被害人是被动的,多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有什么不可以?
你们法律人不是不公平,是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没有公平的思辨性

天妒我我
引用 @用户1592683666 发表的:
我最喜欢的一段,吾辈共勉

求个无水印

葡萄球君6779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
昆山龙哥案要不是引起广大舆论压力哪会这样,以前某小偷趴窗户被主人吓掉楼都是主人赔钱,在我国舆论的压力不是那么容易忽略的

是的,那次只不过舆论的压力让法官改变了而已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被害人是被动的,多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有什么不可以?
你们法律人不是不公平,是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平,没有公平的思辨性

。。一个人被审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
等下一次曝光出来冤假错案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在下面留言挺一挺我们法院,就说被害人是被动的,我们法院也不过是多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有什么不可以吗?

你这辈子没有机会当法官了,我也不希望你当被告人,你又是一个脑筋如此死板的人,对于你这种人,我的做法是不用多解释,等你遇到诉讼案件的时候,自然会有的亏让你吃。
一个人,只有事摆在自己头上的时候,他才会把脑子拿出来想问题。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葡萄球君6779 发表的:
是的,那次只不过舆论的压力让法官改变了而已

舆论这么强大,是因为大家都看了监控录像。
法官好审理这个案子,也是因为有监控录像。

沉默是金哇
引用 @今日我就要带佢走 发表的:
“学法不能傲慢”

正解!要有谦卑之心

瑞爷66666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
我水平也就超a线三十多分,看那个老师就喜欢而已

那是客观题吧哈哈哈
刑法才占比多少?

j
johnnyxu1988
引用 @Yoyang_Hoo 发表的:
第一脚正当防卫,后面几脚不算🐶🐶🐶

你这就是学刑法学到一半🐶开上帝视角🐶

A
A.IversonGOD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舆论这么强大,是因为大家都看了监控录像。
法官好审理这个案子,也是因为有监控录像。

emmmm… 这案子没起诉…

毕志飞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一个人被审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
等下一次曝光出来冤假错案的时候,我希望你能在下面留言挺一挺我们法院,就说被害人是被动的,我们法院也不过是多站在被害人角度想问题,有什么不可以吗?

你这辈子没有机会当法官了,我也不希望你当被告人,你又是一个脑筋如此死板的人,对于你这种人,我的做法是不用多解释,等你遇到诉讼案件的时候,自然会有的亏让你吃。
一个人,只有事摆在自己头上的时候,他才会把脑子拿出来想问题。


我也一样你是另一个平行世界里被判有罪的白衣男
路上走的好好的,被人一顿乱砍,然后你反抗了,最后被判五年,老婆改嫁,孩子辍学,你就会体会什么叫法律不应该为难一个好人

虎扑用户337679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蒂姆沃克
引用 @世界在下雨 发表的:
我也是学法的,我当时就认为白衣无罪,刘凤科对于正当防卫这块讲的听清楚啊,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听的!

可以看一下该案之前的类案判离,结合当时的案情做一个初步分析,正因为之前的类案判决,才说明该案是司法实践的重大进步;其次,我建议不要随意评判别人如何学习。

S
SpaceOddity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如果客观中立的视角是上帝视角,那法官审理案件还真就是上帝视角。。

你一味地把自己带入到被害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告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甚至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你一味地吧自己带入到被告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同样会有冤假错案。

所以,上帝视角不是圣母视角,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民间疾苦,而恰恰相反是把这些都考虑进去的视角。

这些,是这几个手里没有握着国家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力的教书匠所能理解的。

你老看他们的视频,对司考有用,对实务,没啥大用

你完全说错方向了,他说的不能上帝视角,不是客观中立有错,而是要考虑社会的普遍准则和社会影响,不可以纯粹以技术主义者的身份去断案。 相当于他是说不能屈高临下地俯瞰,而要考虑人和社会的因素;你是说不能斜视,要公正不带个人感情,压根不矛盾。 [ 此帖被SpaceOddity在2020-03-29 10:15修改 ]

O
OKCTheCreator
引用 @寻找萨菲娜 发表的:
对,不能事后诸葛亮。之前讲到一个欲强奸女子的男子掉入粪坑,想爬上来,那女子就踩了男的手指,不止一次。有的人就说你这女的怎么能这样呢,罗翔教授就说不要站在上帝视角,把自己想成受害人,想想你会怎么做。

合适的不得了不得了

不知火柴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唉,兄弟,法律人也是人,我们当然知道“昆山龙哥案”中谁是正义谁是邪恶,案发后我们也希望白衣哥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就像我前面说的,理论和实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正是因为我们“懂法”,所以我们也有无奈,如果你涉足了这个领域,你就会知道在过去的很多年的很多起案件中,审判实践中类似的情形多数是被定为了防卫过当的,定正当防卫的情形少之又少… 基于经验的角度我们不能确定龙哥案就是正当防卫。而且近两年赶上我们国家加大扫黑除恶力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案的最终结果。不过相信我,去年那些被打脸的法律人(包括我在内),在看到案件最终结果时都是开心且欣慰的,我当时和我叔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和你描述的情况差不多,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我们都很开心,我也和同学们探讨着这是实务中一个多么伟大的进步… 法律本身的特点之一就是滞后性,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能越来越完善吧~(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是的,这是进步,不是法律人怎么怎么样,而且现实的例子让人怎么怎么样。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也一样你是另一个平行世界里被判有罪的白衣男
路上走的好好的,被人一顿乱砍,然后你反抗了,最后被判五年,老婆改嫁,孩子辍学,你就会体会什么叫法律不应该为难一个好人

法盲

杜兰特到底有多高
引用 @杰夫抱大腿 发表的:
这一点恐怕是最难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符合法律的首先要符合一个普通人站在道德角度的评判,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可国内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是以最高的道德来要求人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emmmm… 这案子没起诉…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呗。。那就是因为公安和检察院看了录像视频

毛里齐奥萨里
引用 @等一个花色 发表的:
其实不是,有人整理出来过,我国判正当防卫的案例少之又少,基本都是防卫过当。如果没有新闻反响这么大,最后结果真不好说

是这样,主要是我国律师也喜欢无罪辩护,而90的互殴案件或者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用的都是正当防卫这个理由来出罪。 龙哥这案好就好在有摄像头,事实认定清楚。但是在以前,事实认定没法那么清楚,法官有时候确不敢定正当防卫。 [ 此帖被毛里齐奥萨里在2020-03-29 10:31修改 ]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也一样你是另一个平行世界里被判有罪的白衣男
路上走的好好的,被人一顿乱砍,然后你反抗了,最后被判五年,老婆改嫁,孩子辍学,你就会体会什么叫法律不应该为难一个好人

我跟你说啥,你跟我说啥呢。。。
你自己在我的评论下面主动跟我来个要多站在被害人角度考虑问题。
完后你现在为了跟我抬杠,又开始说正当防卫的事了。

按照你这个例子,这个正当防卫的人才是被告人,他不是被害人。那个一开始打他的人才是被害人。
那你还要多站在被害人角度考虑问题吗?

你这个例子这是正好论证了我的观点。

你本意肯定不是这样,那就说明,你这个人,根本没有逻辑能力,至少在大陆层面,你没有一点逻辑能力。

虎扑用户379974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改变不了现实:越是无知的人越是无畏。
就说最流行的那张图,罗翔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提醒法学人不要过度技术主义。然而很多人硬生生高潮,认为自己的所谓的常识才是对的

毕志飞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法盲

哈哈,终于现身了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哈哈,终于现身了

一个人因为正当防卫的问题,被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为由起诉。
我问你,这个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哈哈,终于现身了

这个问题,你要是答错了,说你是法盲一点不冤枉你。

这个问题你要是答对了,那你刚才还口口声声说法院要多站在被害人角度考虑问题,但你又旗帜鲜明的在支持那个防卫的人,如此逻辑矛盾,说你是法盲,同样不冤枉你

R
Russwes44
引用 @俄城丨打铁匠 发表的:
在哪一期说的呢 想去看下

就前几集

R
Russwes44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真不止图一乐,段子是一部分,罗讲的有些道理看的真的是茅塞顿开 豁然开朗

天赋异禀后天努力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毕导你去告豆瓣后来怎么样了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要去远方来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的丧失人性了。。。

学法学的,也不是丧失人性。
而是罗老师讲的是理论。实务法学有差距。
学法学的,就是因为有人性,懂得很多实务法学,案例,才会告诫别人。

要说丧失人性,也是因为被实务法学异化的。

虎扑用户979038
引用 @未来老婆是笨蛋 发表的:
老哥,你想的太偏激了。为什么当初分析龙哥案的人很多觉得不会判正当防卫,我可以跟你好好交流交流。大家都是从青年热血时期过来的,思维差距不会特别大,初次接触到正当防卫条款的时候也是比较想当然的,但是接触了很多相关判例之后观念彻底扭转了。在我国判例虽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毕竟也体现了一定的司法规律。法理研讨再多,最终要回归实务的,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规律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相当一部分法律人认为不太可能认定白衣男事件会判正当防卫。
1.警情通报出来之前,普遍认为防卫的第一刀是没问题的,男子躲避被砍,摔倒在地上,不法侵害人刀脱落,被害人反击刺中不法侵害人,这一步几乎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不法侵害人逃跑,手扶在宝马车上,捂着伤口的时候被害人的追击,按以前司法实践对“法益侵犯的紧迫性”的界定,追击是不具备防卫性质的。
2.警情通报出来以后 争议更大了,所谓的纹身男施暴是用刀片的侧面拍击被害人的脸部,还原当时的情况就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未见明显的财产损失产生的纠纷,纹身男持刀恐吓”很多人觉得当事人不会因为蹭车漆就杀人吧?警情通报里也指出了纹身男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只有几处轻微挫伤(类似略显淤青),未说明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还是纹身男造成的,视频里看不出来。至此,从客观情况来看,被害人未受明显伤害,但是防卫造成了纹身男的死亡,防卫的适当性遭到质疑。
3.关于近年正当防卫案件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于欢案、纹身男案,公众善于把自己套入受到侵犯的一方去思考,网络充斥的也多为“假如你母亲收到侮辱你怎么办?”“假如你被砍”之类的言论,这本身无可厚非,将心比心,都会这么想,但是司法必须是中立的,于欢案一审长长的判决书就在网上摆着,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也很清楚,大家可以认真读一读。一个案件的审判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法官读书比我们多,实务经历比我们多,最后判决也得自己承担风险,我们就靠一些新闻去质疑判决这个行为是不理性的。了解了因由,熟悉了法律背后的法理,再去思考案件,对我们都有收获。
4.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司法实践有很多著名案例,可以多搜一搜。当初对纹身男案子,相信大家对判决“正当防卫”不看好并不是给大众泼冷水,而是基于司法实践的理性考虑,假如舆论一边倒的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但司法最终按惯例判了他故意伤害的话,那巨大的落差将更难令人接受。
5.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课题,有兴趣可以多看看论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谢谢老哥打这么多字,我本身不是刑事方向的律师,理论与实务经验都比较少,故没有对案件发表什么看法,因为身边的同学好友都是这行的,所以对这行的心态有一点个人的想法,也可能是一叶障目,也可能是一叶知秋。

毕志飞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一个人因为正当防卫的问题,被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为由起诉。
我问你,这个人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

真学成机器人了
我要回答上来了,是不是就可以判罚那些回答不上来的人死刑了?

虎扑用户979038
引用 @勒布朗詹姆斯6 发表的:
扯什么蛋呢,这案子就没起诉,哪来的判决,正当防卫在我国的司法实践本来就极少出现,另外,当时的主流观点是正当防卫,但是有没过当不好说,凸显个屁不同

老哥是学法的吧?

我最讨厌女人
引用 @要去远方来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的丧失人性了。。。

人类是有极限的

Q
QHHHHQ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如果客观中立的视角是上帝视角,那法官审理案件还真就是上帝视角。。

你一味地把自己带入到被害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告人的权益如何保障,甚至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你一味地吧自己带入到被告人角度想问题,那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同样会有冤假错案。

所以,上帝视角不是圣母视角,不是不考虑实际情况民间疾苦,而恰恰相反是把这些都考虑进去的视角。

这些,是这几个手里没有握着国家宪法赋予的审判权力的教书匠所能理解的。

你老看他们的视频,对司考有用,对实务,没啥大用

现在说的是 第三方看事件(类似于法官)
不是说作为辩护律师的说辞!

K
Kn1cks
我以为再说绕罗翔

燕过羽风
现在多数人关注他并不是冲着学习去的,都是抱着娱乐而非格物致知的心态,想学的人也一定能有所收获,有这样的老师真心是相关学习者的幸福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QHHHHQ 发表的:
现在说的是 第三方看事件(类似于法官)
不是说作为辩护律师的说辞!

我指的就是法官。
而且,我就是法官

勒布朗詹姆斯6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老哥是学法的吧?

曾经在律所呆过

虎扑用户539733
温馨告知很重要👍

虎扑用户979038
引用 @勒布朗詹姆斯6 发表的:
曾经在律所呆过

哈哈半拉同行。

大秦丞相张仪
引用 @Number.3 发表的:
从来都不看你说个锤子?

所以说以后喷小鲜肉演技差,还得把他演的电视剧都看一遍?听别人的评价不行?

3
3番钟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

大秦丞相张仪
引用 @林俊杰不为谁而作的歌 发表的:
抖音也有不错的啊,你一直盯着屎看,它不可就推屎给你

那你知道一个新用户第一次用抖音,推荐的是什么吗?我试过,全是不堪入目的

最熊的神
引用 @用户1863266582 发表的:

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

这句我笑不出来
i
idejacky
引用 @科乔2324 发表的: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改变不了现实:越是无知的人越是无畏。
就说最流行的那张图,罗翔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提醒法学人不要过度技术主义。然而很多人硬生生高潮,认为自己的所谓的常识才是对的

人家的意思是学了法以后不忘初心
结果一群人觉得咱们朴素的常识一定是对的,如果说咱们不对一定是恶法
人家意思是让学法的别走极端
结果一群没学过法律的开始走另外一个极端了
都要不得
大秦丞相张仪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因为我没有时间去把小鲜肉演的剧都看一遍,并且看完我觉得在自虐,所以用别人的评价可以不?看许多别人的评论我还是有时间的

热心市民孙孝川
引用 @用户1863266582 发表的:

牛逼!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真学成机器人了
我要回答上来了,是不是就可以判罚那些回答不上来的人死刑了?

。。。我说前门楼子,你说肩膀头子。

丢人现眼

胖大山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 而在于经验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我说前门楼子,你说肩膀头子。

丢人现眼

连正面回答都不敢,就会当乌龟

贝老板
引用 @johnnyxu1988 发表的:
你说的那是妇女被强奸勾引男方到土茅厕边上将其踹落粪坑致其死亡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件吧

每年都要讲

s
solp
引用 @司徒豪 发表的:
所以看抖音的那些官方号,都不如看罗翔强了喔。
这也能有优越感,鄙视链,厉害。

别急着一来就杠,官方号的东西不一定只有抖音有,其它社交媒体上也有,但是抖音快手大部分内容除了这两软件有,其余的就在类似b站土味角虫这种地方了🐶

麻子J
引用 @最爱含恩静 发表的:
然而非常有意思的事罗老师一再强调学法律不能陷入逻辑的怪圈中。

是的,经验大于逻辑

林俊杰不为谁而作的歌
引用 @大秦丞相张仪 发表的:
那你知道一个新用户第一次用抖音,推荐的是什么吗?我试过,全是不堪入目的

给我推的基本是篮球做菜科普之类的

虎扑用户040473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谢谢老哥打这么多字,我本身不是刑事方向的律师,理论与实务经验都比较少,故没有对案件发表什么看法,因为身边的同学好友都是这行的,所以对这行的心态有一点个人的想法,也可能是一叶障目,也可能是一叶知秋。

互相交流💪

浅暮愿风裁尘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嗯你根据这个图看一下有没有报考资格,法考18年改革了,对报名条件有了一定限制,如果能考,也要想清楚是不是真的要考…… 毕竟法考不只有张三,还是挺庞杂的

好的 谢谢lz

j
johnnyxu1988
引用 @贝老板 发表的:
每年都要讲

因为正当防卫的案例太少而这个太经典了

虎扑用户661607
引用 @面子她不香吗 发表的:
美女多是这个人一直刷美女,所以自动给他推美女。你经常刷做饭厨艺,它就一直推各种真做饭的视屏给你。你关注ufc,它就推各种综合格斗拳击的视屏给你。收到什么推送视屏完全取决于个人。

你说的对

虎扑用户661607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他们哪是不懂,只是为了凸显不同

法律是灰色的,但执法之树常青。

虎扑用户361176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那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怀
怀念不如相见23号
真正有专业底蕴的人,大部分时间可都是枯燥地做业务搞研究的,只是偶尔的爆点鼓舞自己坚持下去。

虎扑用户685768
引用 @撕扯nan青春 发表的:
好像就是第一期吧 罗翔的20个字

老哥给个链接

我的一个酒肉朋友
引用 @男儿膝下有黄金 发表的:
想学欧美那一套呗,新闻法律都那么回事

哇,这都能把欧美扯进来。你知道论法律体系,英美是一套,我国的更接近德国吗

乌鸦守夜人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我指的就是法官。
而且,我就是法官

兄弟也是刑事法官?

虎扑用户475754
罗老师的引用里很多名著名人言论,尤其是还有很多哲学方面的思想。我总觉得,对哲学有深度研究的人都是有智慧的人。

把坑儿让给我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我学发的,当时也是认为正当防卫且无罪的观点过于朴素。后来业内大牛说民众太愤慨了,有高人指点白衣男子咬定觉得龙哥去拿Q了,所以.......也说不出来朴素的法律观是对了还是催了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乌鸦守夜人 发表的:
兄弟也是刑事法官?

经济庭的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念清华的穷人 发表的:
那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应该是

虎扑用户812447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当时确实很大争议的,但是就是要这些争议案件推动法治进程的发展。立法确实要与时俱进

华山没有孤儿
引用 @斗胆一言 发表的:
龙哥还说过这句话?不过即使没有这句话,正当防卫在理论上也是成立的,因为在判断正当防卫与否的时候我们不能用上帝视角,不能说事后查清龙哥车里没有枪或刀,或者事后查明龙哥在被砍一刀之后就丧失了攻击性,就认定当事人防卫过当。当龙哥被砍了一刀之后,向车边撤退,当事人是没有办法判断车里是不是还有杀伤性的武器的,也没有办法判断龙哥是不是已经丧失了攻击性的,基于保护自身法意的角度,当事人仍然可以进行防卫的。所以理论上当事人后面的行为仍然具有正当防卫所要求的"紧迫性",所以即使龙哥没有说那句话,当事人正当防卫也是没有任何理论上的障碍的,只不过正当防卫条款这么多年来都是一条沉默条款,适用条件一直都非常严格,所以在时间一开始大部分法律人都不是很乐观。经过于欢案和龙哥案,正当防卫条款感觉像是真正被激活了。最后,我一直觉得法律从来都不是真理,而是一种价值取向,龙哥死得其所。

对的,比如粪坑案,有讨论说踩第一脚是正当防卫,踩第二第三脚算不算正当防卫?被害人如果不能确保自己不会继续被害,那踩第二第三脚完全没问题。龙哥被砍一刀后去车边,白衣男确实没法保证龙哥会不会继续从车里拿另一把刀出来继续砍他

此颜差矣__LZJ
引用 @俄城丨打铁匠 发表的:
在哪一期说的呢 想去看下

应该说的是一个女的被威胁强奸,然后那男的掉粪坑的

我家陈钰琪
引用 @yar33 发表的:
不要因为学法而高傲

有些人法律学多了,学得……丧失了人性。

虎扑用户708514
法益是定罪的基础,道义是出罪的根据

虎扌卜陈奕迅
引用 @最爱含恩静 发表的:
然而非常有意思的事罗老师一再强调学法律不能陷入逻辑的怪圈中。

法学就是一门看经验的学科

朱朱wanqing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法理法理,没有理的法,就是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