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翔老师大火,想说几句,勿喷

瑞爷66666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是的… 罗老师对于法考屡次表达过不需要学的太深… 但我却被柏神讲的短缩的二行为犯所吸引

柏浪涛的共同犯罪我觉得过于超前了
法考和实物都还没走的这么快

张聪慧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谁给你点灭的?有病吧

习惯了,我以前还会很愤怒,现在想一想我说的东西是我系统学习后建立的法律观,如果大家都能很轻松就理解,那我岂不是白学了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芳心纵火犯张益达 发表的:
罗翔老师视频里经常说,有些法律人被法律套住了,失去了应该有的常识和社会伦理

屁,他根本就不知道,不是失去了应有的常识,而是法律只是为更需要维护的东西而存在而已,而是法官有时候被掣肘而已。

他一个教书匠,自以为是,都是学法律的,你得道理,我的道理,听一听讨论讨论,就都明白了,但为啥不按你说的这个道理来?那是因为你说的不算。

就是来转转
我觉得作为一位大佬,能以比较通俗的方法普法是一件好事。虽然大家看了也不太可能记得住,但是看过总会有些印象的。

高通骁龙666
引用 @虎pu真TM双biao 发表的:
作为非法学专业,像听段子一样了解一些法律概念,其实就够了。罗翔老师最重要的还是一些思维方式,而且产生的是正向的影响。

教授的逻辑思维真的很牛,多听听他的课在思考的逻辑性上大有收益
安徽古天乐
引用 @安的夜游园1984 发表的:
作为律师,感觉就是,辩护肯定是正当防卫,但去到法院那里,敢不敢判正当防卫,是个问题。

正当防卫我一普通人就觉得太扯淡,别人都拿刀子捅你了,还整什么防卫过当!加上之前上新闻的几个案件,我要是碰到这事除了跑!

A
A.IversonGOD
引用 @瑞爷66666 发表的:
柏浪涛的共同犯罪我觉得过于超前了
法考和实物都还没走的这么快

毕竟被称为 神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369814041 发表的:
这我就要问问了,会构成什么后果呢?千万不要说设套陷害什么的,那是犯罪,不知道你说的太过容易构成是指的多容易?

张三给了李四一个嘴巴,李四一生气把张三打死了。
张三给了李四一个嘴巴,李四特生气给张三一个嘴巴。

这是天枰的最两端。。难就难在中间地带。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不是我的名字我不起 发表的:
你看看引用他的,就有几个自称法律人的出口成脏,连基本事实都不承认。
罗老师真的很清楚的解答了我这个外行的几个疑惑,一是为什么证据确凿的罪大恶极的坏人都有律师辩护,比如最近韩国那个主犯,二是关于正义的那个讨论,如果没有正义,那么相对就没有不正义,正是因为我们相信有正义,才会努力地在不正义的环境中去追求正义。(大概意思)

法律人,就不能骂人了?

谁规定的?

瑞爷66666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毕竟被称为 神

哈哈哈哈法考界第一档
学界还是往后稍稍了

S
Summels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那些所谓法律专业人士也没亮出学位和职业证,不能一概而论。
胡子兄弟
看罗翔凑热闹的,我看大部分都不是法学专业。对法学专业本身也没什么研究,就是纯粹凑热闹听故事去的

虎扑JR1849708038
看到这个帖子有很多关于正当防卫的,可以看看柏浪涛的正当防卫,里面提炼的很精粹

虎扑用户588144
引用 @芳心纵火犯张益达 发表的:
罗翔老师视频里经常说,有些法律人被法律套住了,失去了应该有的常识和社会伦理

“有的人学法学着学着就没有人性了。”

声慢慢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看抖音怎么了?
安徽古天乐
引用 @平淡的牛肉面 发表的:
确实法律要超越大众的偏见

现在什么正当防卫,扶老人,见义勇为,不敢碰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办了,指不定自己还要进去,图啥

安徽古天乐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S
Summels
引用 @不善良的善意第三人 发表的:
法考不是法学专业的不能报了吧

半美国化,高考错过的靠法硕。
A
A.IversonGOD
引用 @瑞爷66666 发表的:
哈哈哈哈法考界第一档
学界还是往后稍稍了

嗯,学界还有很多前辈大神

R
R0131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张三给了李四一个嘴巴,李四一生气把张三打死了。
张三给了李四一个嘴巴,李四特生气给张三一个嘴巴。

这是天枰的最两端。。难就难在中间地带。

建议多听听罗翔老师的讲课,有很明确的阐述。

安徽古天乐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取个网名怎么就这么难
引用 @得了图灵奖就去沙漠种树 发表的:
有些人学法学的,已经不是人了



别吻我丶说话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应该是比总看抖音强,都是图一乐没啥区别

K
KBRussell
引用 @步行街最帅的人 发表的:
柏神的风格太适合法考了,刀下见菜,快准狠

是的,不喜欢老钟,太啰嗦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R0131 发表的:
建议多听听罗翔老师的讲课,有很明确的阐述。

没必要了,听他的,司考估计行,搞实务的,浪费时间,对事务工作没啥用

而且,我是民事法官,这辈子觉得审审合同案件就够我研究的了,刑事案件上,懂就行,不需要司考老师那种精

K
KBRussell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学习法律,从事法律工作,就是法律人。
学习法律专业,但最后工作和法律无关,就不是法律人

学习法律,后面写专利去了,算不算法律人?

文科男毕业了
确实,虽然罗翔老师讲的很多都是经典案例,但是就怕钢筋,以偏概全。而且罗翔老师在厚大讲的只是法考,刑法的深度可不止法考

步行街最帅的人
引用 @KBRussell 发表的:
是的,不喜欢老钟,太啰嗦

老钟啰嗦,听懂了那就牛逼了,我觉得老钟的很深

文科男毕业了
引用 @要去远方来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的丧失人性了。。。

是我了,跟着柏浪涛走德国这个感觉很明显

平平无奇的美男子
引用 @三弦2品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着学着就没有人性了。”

怎么你学了法律就了不起了 然后战术喝水

馒头说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放屁。。。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明明是我们大多数同行都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

你为了给我们,胡话都出来了

我看了生气,现在就是大多数看了几个视频,知道了一句“学法的没人性”,就开始搁这大放厥词,为了骗亮就黑呗。
人,如果人云亦云,如果没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只知道盲目从众,那也真到头了

我真的在努力起床
引用 @三弦2品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着学着就没有人性了。”

过于理性,丧失人性😂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KBRussell 发表的:
学习法律,后面写专利去了,算不算法律人?

他要是搞知识产权诉讼,我觉得就算。。

文科男毕业了
引用 @hahnber 发表的:
是的,真准备法考不会听罗的课,案例太偏,听完知识点没会只记得骚段子了

我觉得罗翔很经典,老师各有各的风格

K
KBRussell
引用 @要去远方来 发表的:
有的人学法学的丧失人性了。。。

我感觉学法律多了理性,就少了了人性,人性本来就是感性的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步行街最帅的人 发表的:
老钟啰嗦,听懂了那就牛逼了,我觉得老钟的很深

老钟,我们那个时代老钟还是一个能讲六天民法课的老师,那时候他还没那么多废话。那时候。他还不会讲一个在商法上都不是重点的段落。。

文科男毕业了
引用 @等一个花色 发表的:
其实不是,有人整理出来过,我国判正当防卫的案例少之又少,基本都是防卫过当。如果没有新闻反响这么大,最后结果真不好说

其实这个案子我觉得是个进步,更多的会去适用正当防卫

我真的在努力起床
引用 @寻找萨菲娜 发表的:
对,不能事后诸葛亮。之前讲到一个欲强奸女子的男子掉入粪坑,想爬上来,那女子就踩了男的手指,不止一次。有的人就说你这女的怎么能这样呢,罗翔教授就说不要站在上帝视角,把自己想成受害人,想想你会怎么做。

再给一板砖,张三给爷吃奥利给去🐶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馒头说 发表的:
我看了生气,现在就是大多数看了几个视频,知道了一句“学法的没人性”,就开始搁这大放厥词,为了骗亮就黑呗。
人,如果人云亦云,如果没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只知道盲目从众,那也真到头了

我骂了两句,就有人说我不是学法律的了?。

学法律的不能骂人了?

文科男毕业了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你们为啥不听听刘凤科呢。。。我那个年代,他司考界刑法第一人啊

当年火也是因为张明楷出题人,他又是张明楷弟子,押题贼准,现在应该不是了,我也有同学听他,讲的很全,就是口音太难顶

虎扑用户845092
其实我是被罗老师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震撼到了,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哦
引用 @Boy_Honboo 发表的:
罗说过了 很精辟 顿时茅塞顿开

一般人视角.我不仅踩好几脚,还要tm拿砖头砸他

心王梦
引用 @小胖子不服输 发表的:
罗老师之所以火,是他让人记住法律的本质

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新013
引用 @Atlantis24 发表的:
对正当防卫的判断不可以太过理性和冷血,要注意一般人的标准将自己代入防卫人的立场。也那么多花里胡哨,只要行为是社会生活所能接受的就是正当防卫。法律要超越民众的偏见,但是也要聆听民众的声音。对一个法律人来说,天理人情国法,只懂国法是远远不够的。

太多感性在法里会让法无准绳。变成现实就是有钱人都是“正当防卫”,那才是法的悲剧

A
AKA小菜鸡
罗老师的视频一般都短小精悍,讲解幽默还有知识人的理性和感性很吸粉。看也真就图一乐呵,没那股子劲去细纠其缘由。

多多洛特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龙哥案是争议很大的案子,虽然判决结果是摆在那里了,但对我来说我是有不同意见的,但是肯定也有支持判决的法律人,你这样一棍子打死并不好,其次你这一棍子就不该打,什么是普通人的直觉,你所看到的不过也是媒体给你看到的,或许是不对称的,我们上课的时候在研究这个案例的时候,会找出视频一点一点看,一点一点分析,但是普通人不会吧,普通人可能就看一遍视频然后就按报道内容来了解这个案件了吧

一点一点的分析。。。。假如是你在当时的情况下,你还有机会一点一点的分析吗?假如你都不能在千钧一发的情况下一点一点的去判断,很多都是本能反应,你为什么要这么严格剖析当事人呢?

用户0672028933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正当防卫太过容易就构成了,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就会变成美国那样,自卫权下放,公民享有高度的自卫权。但是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公民在享有高度自卫权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卫的义务,即警察不再具有保护公民的义务,只具有制止犯罪的职责

用户2132861469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放屁。。。我就是学法律的,当时明明是我们大多数同行都认为这就是正当防卫。。

你为了给我们,胡话都出来了

我觉得这个案子刚出来时,我高考完选了法学专业。我记得很清楚,舆论认为是正当防卫,很多律师认为是防卫过当。我入学后很多老师也讲了这个案子

馒头说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我骂了两句,就有人说我不是学法律的了?。

学法律的不能骂人了?

就是,我学法律了我就活该被骂没人性?
有些傻篮子就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看你学法律直接上来喷你

桃迺木香奈
引用 @HumanEvo 发表的:
大众就是大部分普通人,你说的跟楼主说的不是恰恰相反吗。。

我也觉得,居然这么多点亮。。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用户2132861469 发表的:
我觉得这个案子刚出来时,我高考完选了法学专业。我记得很清楚,舆论认为是正当防卫,很多律师认为是防卫过当。我入学后很多老师也讲了这个案子

你认识几个律师?

我朋友圈几十个律师,律师圈舆论是啥我比你清楚的多。

毕志飞
引用 @寻找萨菲娜 发表的:
对,不能事后诸葛亮。之前讲到一个欲强奸女子的男子掉入粪坑,想爬上来,那女子就踩了男的手指,不止一次。有的人就说你这女的怎么能这样呢,罗翔教授就说不要站在上帝视角,把自己想成受害人,想想你会怎么做。

这个说的真好,这个时候高风亮节把他拉上来才反常

也许大概可能是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哈哈哈哈哈哈😁😁😁😁😁

毕志飞
引用 @张聪慧 发表的: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正当防卫太过容易就构成了,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问题是现在不是离正当防卫太容易
恰恰是离正当防卫太难达标

世界在下雨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唉,兄弟,法律人也是人,我们当然知道“昆山龙哥案”中谁是正义谁是邪恶,案发后我们也希望白衣哥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就像我前面说的,理论和实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正是因为我们“懂法”,所以我们也有无奈,如果你涉足了这个领域,你就会知道在过去的很多年的很多起案件中,审判实践中类似的情形多数是被定为了防卫过当的,定正当防卫的情形少之又少… 基于经验的角度我们不能确定龙哥案就是正当防卫。而且近两年赶上我们国家加大扫黑除恶力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案的最终结果。不过相信我,去年那些被打脸的法律人(包括我在内),在看到案件最终结果时都是开心且欣慰的,我当时和我叔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和你描述的情况差不多,最后结果出来的时候我们都很开心,我也和同学们探讨着这是实务中一个多么伟大的进步… 法律本身的特点之一就是滞后性,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能越来越完善吧~(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我也是学法的,我当时就认为白衣无罪,刘凤科对于正当防卫这块讲的听清楚啊,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听的!

世界在下雨
所以现在刑法不看刘凤科了?

三巡老汉库日天
不得不说,纯理论法学和现实还是区别挺大的

出陈易新RoTK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学法学到没了人性,不能叫法律人了,可以叫法律🐕
詹姆斯微微一笑地说
引用 @hahnber 发表的:
是的,真准备法考不会听罗的课,案例太偏,听完知识点没会只记得骚段子了

请问你代表了大多数人吗?是因为你喜欢的老师柏浪涛没有像现在罗翔老师那么火,就随口说出这些没有经过考证的话来踩一捧一吗?

最爱含恩静
引用 @高通骁龙666 发表的:
教授的逻辑思维真的很牛,多听听他的课在思考的逻辑性上大有收益

然而非常有意思的事罗老师一再强调学法律不能陷入逻辑的怪圈中。

谁我不是我
引用 @林俊杰不为谁而作的歌 发表的:
抖音也有不错的啊,你一直盯着屎看,它不可就推屎给你

这一层真满满的优越感,刷虎扑比抖音强多了呢。🐶

Z
Zenovia
引用 @父亲竟然说 发表的:
确实,每次都会说一些让人清醒的话

罗老师三观正啊,哲学和人文功底很深厚

虎扑用户588144
引用 @平平无奇的美男子 发表的:
怎么你学了法律就了不起了 然后战术喝水

喝水未遂还是喝水准备啊🐶

明月山明水
引用 @水花爸爸 发表的:
我去年就写了八百个字

我1500+,感觉刑法得的分比较多

明月山明水
引用 @安东尼乌斯 发表的:
哈哈哈,19年法考刑法题还真就是笼统式考法,我根本就没动手写过,但是也不怕,只要回忆罗翔主观题的讲法,按步骤来,1000多字还是很简单的。
罗翔的课还是很有用的

是啊,一开始听柏浪涛都不知道怎么答题

明月山明水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你们为啥不听听刘凤科呢。。。我那个年代,他司考界刑法第一人啊

都听过,只不过我选了罗翔

休斯顿的夜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他们哪是不懂,只是为了凸显不同

还有一点点脆弱的自尊心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
都听过,只不过我选了罗翔

大概是六七年前,司法考试培训界刘凤科是第一把交椅啊。。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
都听过,只不过我选了罗翔

。。。一晃,貌似改朝换代了。。

A
A.IversonGOD
引用 @Ky2rie 发表的:
问题是国内判决也不是参照前例判决啊

不… 大多数情况下是的,我过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两高的指导案例对在后的类似案件还是有很强的影响的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不… 大多数情况下是的,我过虽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两高的指导案例对在后的类似案件还是有很强的影响的

干嘛很强啊?比法条都好使。。。🐶🐶

h
hahnber
引用 @詹姆斯微微一笑地说 发表的:
请问你代表了大多数人吗?是因为你喜欢的老师柏浪涛没有像现在罗翔老师那么火,就随口说出这些没有经过考证的话来踩一捧一吗?

第一我的回帖没有说我代表谁谁谁,三十几个字都代表我自己观点,我不适应罗老师课堂的原因;因为我觉得要掌握正当防卫举个粪坑强奸案,听爽了,自己也没有理解里面具体的构件,就只记得骚段子,第二你又如何从三十几个字里面推断出我喜欢柏浪涛的课呢。真就名侦探柯南,几个字表达自己不适应罗老师课堂的原因能给你解读出这么多意思,我真是服了,有饭圈撕逼内味道了。带侦探,互相拉黑吧。

A
A.IversonGOD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干嘛很强啊?比法条都好使。。。🐶🐶

看破不说破🐶🐶

富尔茨一定不会水
引用 @Ky2rie 发表的:
问题是国内判决也不是参照前例判决啊

会有参考 正当防卫在以前的法律体系差不多就是一个废条 很难应用 现在法考慢慢学习德国日本的法律体系 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虎扑用户453652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真的就与众不同呗

詹姆斯丶C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我从来不看 不好意思

从来不看就踩一脚,评价一个东西至少得先了解一下它吧

虎扑用户015618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法律人,就不能骂人了?

谁规定的?

仔细看,是有几个固执己见,气急败坏才出口成脏的

张聪慧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问题是现在不是离正当防卫太容易
恰恰是离正当防卫太难达标

我是在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正当防卫为什么这么难构成,确实没有表明那么想当然

虎扑用户040473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他们哪是不懂,只是为了凸显不同

老哥,你想的太偏激了。为什么当初分析龙哥案的人很多觉得不会判正当防卫,我可以跟你好好交流交流。大家都是从青年热血时期过来的,思维差距不会特别大,初次接触到正当防卫条款的时候也是比较想当然的,但是接触了很多相关判例之后观念彻底扭转了。在我国判例虽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毕竟也体现了一定的司法规律。法理研讨再多,最终要回归实务的,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规律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相当一部分法律人认为不太可能认定白衣男事件会判正当防卫。
1.警情通报出来之前,普遍认为防卫的第一刀是没问题的,男子躲避被砍,摔倒在地上,不法侵害人刀脱落,被害人反击刺中不法侵害人,这一步几乎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不法侵害人逃跑,手扶在宝马车上,捂着伤口的时候被害人的追击,按以前司法实践对“法益侵犯的紧迫性”的界定,追击是不具备防卫性质的。
2.警情通报出来以后 争议更大了,所谓的纹身男施暴是用刀片的侧面拍击被害人的脸部,还原当时的情况就是“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未见明显的财产损失产生的纠纷,纹身男持刀恐吓”很多人觉得当事人不会因为蹭车漆就杀人吧?警情通报里也指出了纹身男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只有几处轻微挫伤(类似略显淤青),未说明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还是纹身男造成的,视频里看不出来。至此,从客观情况来看,被害人未受明显伤害,但是防卫造成了纹身男的死亡,防卫的适当性遭到质疑。
3.关于近年正当防卫案件争议比较大的主要是于欢案、纹身男案,公众善于把自己套入受到侵犯的一方去思考,网络充斥的也多为“假如你母亲收到侮辱你怎么办?”“假如你被砍”之类的言论,这本身无可厚非,将心比心,都会这么想,但是司法必须是中立的,于欢案一审长长的判决书就在网上摆着,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也很清楚,大家可以认真读一读。一个案件的审判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法官读书比我们多,实务经历比我们多,最后判决也得自己承担风险,我们就靠一些新闻去质疑判决这个行为是不理性的。了解了因由,熟悉了法律背后的法理,再去思考案件,对我们都有收获。
4.关于正当防卫,我国司法实践有很多著名案例,可以多搜一搜。当初对纹身男案子,相信大家对判决“正当防卫”不看好并不是给大众泼冷水,而是基于司法实践的理性考虑,假如舆论一边倒的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但司法最终按惯例判了他故意伤害的话,那巨大的落差将更难令人接受。
5.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课题,有兴趣可以多看看论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第一董秋帝
引用 @不是我的名字我不起 发表的:
当时街上讨论很热的,的确有很多自称法律人士说的肯定要付法律责任,当然你要说别人冒充法律人士,我也没办法,我也不可能要别人晒资格证。
另外,出口成脏,你就是流氓律师本人吧?

你看清楚他说的什么,他说的街上所谓法律人士都说,划重点“都说”,这不是以偏概全一棍子都打死?你说的很多人说我起码能接受,他在这大放厥词我不能骂他?律师也是人,谁也没有要求律师每天给你整高大上的文明用语,只要不在法庭,为什么不能骂人,许他扣帽子不许我骂他?

虎扑用户725878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我是爷爷,我来望风🐶

这哪是社会一般人 这是讲究人🐶

虎扑用户222467
今年想报法考,楼主有什么中肯的建议呐?有什么网课推荐吗?就再宠宠我吧

罗密欧MYC塔图姆
引用 @茉莉殇 发表的:
确实 就是图一乐 总比看抖音强

看抖音也就是看抖音,真要图一乐那还得图一乐

第一董秋帝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大概是一年前,我在虎扑最火的一个帖子,就是一个傻子跟我抬杠让我亮出工作证,完后我发帖亮出来了,他屁都不敢放一个没声了。。等我那个帖子被虎扑删了,但是我能在收藏里找到,这个比又出来装糊涂,还来个,你们@我干嘛?发生了什么?

你是想学学他吗?

他的意思是学法律的不能说脏话,说了就不是学法律的,或者是流氓。可能他心中的法律是圣经吧,学法律的都是圣人

U
U1S1的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干嘛很强啊?比法条都好使。。。🐶🐶

不用加狗头吧🙊

范特西专打老司机
引用 @詹姆斯丶C 发表的:
从来不看就踩一脚,评价一个东西至少得先了解一下它吧

说实话朋友圈转的,转到街上来的,包括这两天到处都是的抖音海外版内容,足够了解他了。可能不全面吧,但你看看街上关注较高的抖音海外版发的都是些啥,说屎不为过吧

A
A.IversonGOD
引用 @球哥三分上四成 发表的:
今年想报法考,楼主有什么中肯的建议呐?有什么网课推荐吗?就再宠宠我吧

在职还是在校呢?

虎扑用户222467
引用 @A.IversonGOD 发表的:
在职还是在校呢?

今年刚毕业的社畜🐶🐶

吉布岛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学法的大多数还是认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街上那些法律人不具有代表性

恍22
引用 @皇考曰伯庸 发表的:
他们哪是不懂,只是为了凸显不同

逆流之王 池子就是

雨化田泽
引用 @毕志飞 发表的:
我记得白衣男龙哥案件的时候,街上所谓的法律专业人士都说白衣男是犯罪,而普通人的直觉却是白衣何罪之有
法律人是言之凿凿的说我们普通人不懂法,法律是严肃的复杂的,你们说白衣男无罪证明我们普通人无知
结果判决结果出来狠狠打了街上法律人的脸
判罚之前,我还特意发帖说白衣男何罪之有,一个无辜路人好好滴走在路上,凭什么被别人砍,还不能还手,还手还要精确到法律如此精细的框架里,结果被几个法律人冷嘲热讽,我说你们读法都读心黑了,我不懂法,但我懂理,法律如果连最基本的伦理都不兼容,那我就要说这是恶法

你能不能别研究法了。好好拍电影不行么?

静静地看你们吹牛逼
你让那些普通人看两高指导案例和刑事审判参考真是难为他们了。听听罗翔的法外狂徒张三或者凤科大帝的翠花二娃可能更通俗。也许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沉睡着一个民法学家。但刑法学素养却是需要漫长岁月的学习才能逐渐培养起来的。你不能奢望他们每个人都成为刑法学专家。只期盼普通人能通过那些血淋淋的案件树立起对生命,道德,法律,规则的敬畏。一个人只要存有敬畏之心,就一定会行止有度。

茉莉殇
引用 @詹姆斯丶C 发表的:
从来不看就踩一脚,评价一个东西至少得先了解一下它吧

评价屎坑没必要化身老八 我见过老八就够了

2
2FMVP你们说什么我都舒服
引用 @等一个花色 发表的:
其实不是,有人整理出来过,我国判正当防卫的案例少之又少,基本都是防卫过当。如果没有新闻反响这么大,最后结果真不好说

你这个才是正解虽然你的点亮数少于你回帖那个人的无数倍,但是你这个真的是正解,舆论和此案件对民意影响大,不知道我记得对不对后来因为这个案件确定了可以无限自卫还是什么,记不清了

虎扑用户703566
引用 @范特西专打老司机 发表的:
说实话朋友圈转的,转到街上来的,包括这两天到处都是的抖音海外版内容,足够了解他了。可能不全面吧,但你看看街上关注较高的抖音海外版发的都是些啥,说屎不为过吧

...抖音有内容有深度的东西说实话比虎扑多多了 街上都看不起抖音然后关注高的全是那种低级的 也就看得出这街的水平了

R
Rechte
学法的听知识和思路,路人听道理和逻辑,都能学到东西。

摸头新秀
引用 @星期天的懒散 发表的:
那次如果不是舆论压力那么大,大概率也是防卫过当

明白人 法律是保护所有人的权益的 包括罪犯

瑞爷66666
引用 @不进小黑屋西瓜干柚子 发表的:
大概是六七年前,司法考试培训界刘凤科是第一把交椅啊。。

已经没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