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13岁小女孩谎称自己18岁,与八名男子发生关系,这些男子该判强奸吗?

寡欢啊
引用 @蕾欧娜哈迪兰 发表的:
因为确实好像有这种,发育的好又画个浓妆,看不出年龄

特别是00后这一代以来发育的太早熟了,再加上化妆技术的推广越来越难分辨了,街上好多女孩要不是穿着校服我是真的看不出来

寡欢啊
引用 @瓦尔让老爹 发表的:
确实,小学发育早的女生在发育晚的男生眼里就是庞然大物,身高差都会有20cm+..

小学有个女孩子一个能打我们三个的水平,被她骑在头上猛揍到现在都还有点阴影

我科swaggy
引用 @一个会打球的铁憨憨LS 发表的:
老哥
欧美法官不做最终裁决
只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法理逻辑进行判断
最后由公民陪审团决定成立或不成立
因此证据这块是规定的最详细(各种鉴定意见),证据决定了
被告是否犯罪(唉😔)

你这个“唉” 来 讲出你的故事

B
BB的PP
引用 @学会规矩 发表的:
罗老师的课真得多听听,不考司考也能受教育,这种教育是必须的,普法教育,而我们现在真的很缺乏这种教育。

讲得是真好。
虎扑用户460779
引用 @安东尼乌斯 发表的:
为什么法盲还这么嘴硬呢?

这个高中可能没毕业

j
jpaxl
引用 @奥斯汀雷迪克 发表的:
在我国强奸的对象只能是男性,你说的这个,如果是自愿就无罪,否则可以是强制猥亵

多谢

虎扑用户059617
引用 @安东尼乌斯 发表的:
罗翔虽然不是法考刑法第一,但是好歹也是前三前五的水平,仅次刘凤科柏浪涛
我就是跟罗翔一次过的……我认为罗老师完全没问题

我是觉得老师的水平差距不大,充其量是教学法上的差别。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虽然我跟的是柏浪涛,罗翔的一些课我也有听过。

虎扑用户181733
引用 @用户0017393928 发表的:
哈哈哈三阶层。还好已过法考,当年真研究了老半天还不是特别明白。

现在是两阶层了

l
littleyo
引用 @梅西6库里 发表的:
是啊,可惜都是搜到一段一段的,没有完整的看视频的地方

这一段段截出来的就够了。完整课程不会都是这样的,还需要教材辅助。

馒头说
引用 @pitete 发表的:
我有个同学毕业到现在年年考律师考不过,我上次分享了一个这个人的视频给他,他来了句,这个人水平不行。。。。。。

罗翔法大教授,如果他水平不行,那中国刑法界可能也就高铭暄,张明楷,周光权,曲新久等几个人行了。。。。
但是如果是法考,我还是觉得听柏浪涛,柏浪涛讲的是真的OK

魔爪
引用 @奥斯汀雷迪克 发表的:
在我国强奸的对象只能是男性,你说的这个,如果是自愿就无罪,否则可以是强制猥亵

14岁以下小男孩,自愿是无效的,成立猥亵儿童

极限叼战
引用 @浮生若梦痴几许 发表的:
12以下,人民警察不会相信你的鬼话,12到14给你一个辩解的机会。

其实中国的真实年龄登记是有问题的,很多农村15.6岁的小姑娘,身份证年龄只有13.4岁,而且是一个普遍现象。

快乐是一只小马
引用 @卢湾裴勇俊 发表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都觉得他讲得很好,这段视频能吸引我这个外行人听他讲下去。

专业不专业的,主要是故事足够吸引绅士!

一个会打球的铁憨憨LS
引用 @用户1383837003 发表的:
程序正义不一定带来绝对的正义和公平,但是它一定能防止法律成为剥削的工具,凡是没有程序正义的地方,也没有法律存在的意义了,

是的
老哥也是明白人😁

一个会打球的铁憨憨LS
引用 @我科swaggy 发表的:
你这个“唉” 来 讲出你的故事

年前办的一个案子
案件确实发生了,犯罪嫌疑人也认了
但是案子过了十几年,很多证据不足
证据链,连不起来啊😔

虎扑用户523325
引用 @寡欢啊 发表的:
小学有个女孩子一个能打我们三个的水平,被她骑在头上猛揍到现在都还有点阴影

啊…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鲁迪拉鲁索
引用 @叫我马特 发表的:
懂了,这就回去把网名改成百密一疏

@百密一疏

泡椒带唐斯踏西决
引用 @叫我马特 发表的:
懂了,这就回去把网名改成百密一疏

为啥这个网名找不着

b
barcakhalil
罗老师的视频太好看了,张三出来犯罪

Y
YY健身
引用 @拿鲁多说啥是gay 发表的:
十三岁能假扮十八岁,发育是有多好

说了170,13周岁差不多初一到初二。女的发育早不算很少见
虎扑用户779911
引用 @龅牙大强强 发表的:
扎扎。。。

兄弟 头像给我下吧

虎扑用户825080
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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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MELO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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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和你有仇,也不会无缘无故人身攻击你。错了就是错了,成年人了认个错道个歉不就好了?就一定死要面子耍泼到底?就算从社会角度看,你坚持这抵赖到底的态度大家不踩你对的话,对普法工作很不利。

公猪掉下
老师 鼻窦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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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MMELO瓜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
那网络中没有证的都不要发话了,有证的才能回帖了是不?你和那个ID逻辑一样可笑。

你回帖没问题,但是在法律和未成年性行为这么严肃的话题下,你确要不顾法律条文坚持你那所谓的“意见”属实让每个路人都感到愤怒。这点你都没办法理解吗?每个人都是有底线的,言论也不是完全自由的!当你的言行对别人造成不适,你就应当付出相应的代价。既然版主还没删你的评论,你也不愿意删除,你就等着挨骂呗。里面有的人骂的直接,有的人像我一样跟你好说歹说,你全都不接受。私以为你如此自以为是就不要摆出一副受了委屈被欺负的样子。

阿尔萨斯他爹
引用 @击地而飞 发表的:
和是否自愿是无关,但和是否明知有关。

不超过14周岁,无论任何情况都是强奸

魔爪
引用 @阿尔萨斯他爹 发表的:
不超过14周岁,无论任何情况都是强奸

12-14岁,如果确实不知,不认为是

德川东尼
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