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itete 发表的:我有个同学毕业到现在年年考律师考不过,我上次分享了一个这个人的视频给他,他来了句,这个人水平不行。。。。。。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这也就是你们唯二能做的了,还有一种手法就是对不同看法不同意见的谩骂,你们能做的仅此而已
引用 @击地而飞 发表的:和是否自愿是无关,但和是否明知有关。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当然得判。和未成年女性发生这种事,不论女方是否自愿,都是判男方强奸。
引用 @tyatm 发表的:被人拆穿就一顿乱杠....真是辛苦你了
引用 @学会规矩 发表的:罗老师的课真得多听听,不考司考也能受教育,这种教育是必须的,普法教育,而我们现在真的很缺乏这种教育。
引用 @乖张wild 发表的:单说法考授课的话,可能有很多人选择的是柏浪涛,也是很棒的老师,罗老师有的时候确实会偏重于这种段子,但要说知识水平……现在法考届有多少人能比法大教授强的?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拆穿个毛啊,有不同看法需要拆穿来解释?意见不同就是杠?那你现在也是在杠咯
引用 @动态不一致 发表的:人高马大戴红领巾。。。 我以为是围巾 怎么了?
引用 @树叶的一生 发表的: 3岁和他妈一样高,5岁和我一样高,8岁就这样了🐶
引用 @梅西6库里 发表的:是啊,可惜都是搜到一段一段的,没有完整的看视频的地方
引用 @Kevin小凯 发表的:在哪儿能听
引用 @sjsLBJ 发表的:看发育???
引用 @qwiqwi 发表的: 同问
引用 @九三闲人 发表的:不需要普法电视剧太冗长了。。罗老师就可以了
引用 @Kevin小凯 发表的:众人皆醉我独醒
引用 @不求富贵但求平安福 发表的: 司法考试淘汰的就是你这种转不过弯的人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对啊,让你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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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苗可秀 发表的: 错,司法机关会自行判断
引用 @春风吹无所谓 发表的: 主观故意呢
引用 @数学委员 发表的: 法外狂徒张三
引用 @魔爪 发表的: 明知包括【自认明知】也包括【推定明知】,不是你说你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了,要根据证据来推定
引用 @龅牙大强强 发表的:还真是,稍微对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的有个女同学还有印象。。。硕大无比。。。 PS:你们这群臭流氓老让我展开说说是几个意思?
引用 @镜花水月丶one 发表的:我觉得可以推广,普法栏目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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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mrpink 发表的: 听罗翔的课过了去年法考 正在等证书下来
引用 @糖果盒啦啦 发表的:不是杠,推定明知很难界定。
引用 @隔世一梦 发表的:还要看男性年龄的男的和女的年龄相近也不犯罪的。比如13岁男的和12岁女的 这种没满12岁也不会起诉。
引用 @zxwsr 发表的:那你应该再看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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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uwen945 发表的: 在哪儿看他的视频,?
引用 @yahweh4869 发表的: 我觉得吧,不听也没啥。。听完奇怪的法律知识后,更懂得如何做坏事还规避犯罪率了😂不过认真说,我认为大家学学法律知识很厚,但千万不要把法律当成你行事的最高标准,法律只是一个基线,大家还是要保证道德标准。
引用 @快转回拉就是一个科变 发表的:你来到了某个地方,踩了一脚路边的小草,当地法律判处你死刑。不会看你是否主观上“明知”,只看你客观上形成事实,于是你哭了,说法律应该加上主观明知
引用 @一个会打球的铁憨憨LS 发表的:是的在中国很难推定欧美法系对证据这一块 就规定很详细(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
引用 @这是个不过时的名字 发表的:所以一个法学教授的话你不信,别人解释的明知你也不信,那请问什么才能让宁相信呢?
引用 @不懂球的欻欻 发表的: B站
引用 @波特兰总冠军 发表的: 你说错了,是14岁以下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来讲,判罚还需要看双方年龄的,如果男方是成年人,女方是未成年,那么要所谓“不清楚”“不知道”是没有说服力的。
引用 @沉V沦 发表的:13和18差别挺大的吧,一眼就能看出来吧
引用 @PhoenixYuan71 发表的: 但我还是觉得设置12岁这么一个明确的年龄点判定还是不科学,可能运气好对方刚满12岁就有的辩解,运气差刚好未满12岁就得认栽,可事实上11岁零11个月跟12岁零1个月在外貌上看起来能有多大区别呢,很多情况下是不适宜定死指标的,真要找其他证据还是可以证明嫌疑人是否真的明知的,说白了还是检察院那帮人尸位素餐,嫌麻烦图省事就直接一杆子打死
引用 @kylelee7 发表的:14以下才是自愿不自愿都算。认真看视频吧
引用 @女狐妲己 发表的:这个就是律师打官司的地方 但是并不是犯人说不知道就不知道的 这方面是法官的裁决吧
引用 @不全叙 发表的:只有你一个在就事论事,难得,步行街水平每况愈下。按照那些玩意的一顿点灭,根本不在乎有没有年龄分段。
引用 @会飞的巨熊 发表的: 15的男孩和12的女孩如果没有强迫行为,也不会起诉,这个好像被戏称为两小无猜原则
引用 @huwen945 发表的: 叫啥,是自己的号吗,法外狂徒张三,那个用户都不是他的视频
引用 @OneRain 发表的:你倒是说个钻的例子?在这虚空演绎有什么意义?
引用 @tyatm 发表的:视频教授和评论都告诉你了客观归罪不可取,光凭朴素的法律思维讨论实在没什么营养,你应该多学多理解而不是被人灭了这么多后还不知道反思。
引用 @莆莆通通正确版本 发表的: 12岁以下一律认为主观上明知,12-14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单说法考授课的话,可能有很多人选择的是柏浪涛,也是很棒的老师,罗老师有的时候确实会偏重于这种段子,但要说知识水平……现在法考届有多少人能比法大教授强的?
被人拆穿就一顿乱杠....真是辛苦你了
但我还是觉得设置12岁这么一个明确的年龄点判定还是不科学,可能运气好对方刚满12岁就有的辩解,运气差刚好未满12岁就得认栽,可事实上11岁零11个月跟12岁零1个月在外貌上看起来能有多大区别呢,很多情况下是不适宜定死指标的,真要找其他证据还是可以证明嫌疑人是否真的明知的,说白了还是检察院那帮人尸位素餐,嫌麻烦图省事就直接一杆子打死
得看对方知不知道
拆穿个毛啊,有不同看法需要拆穿来解释?意见不同就是杠?那你现在也是在杠咯
14岁以上自愿就管不了
讲的真不错
就是啊,人家好歹是教授,还说人家不行也是醉了
在哪儿能听
老哥,消消气,有思考和看法是好事,但是有时候也需要一点反思
你以为有什么用,一个叫自定明知,一个叫推定明知,有好好听课啊
去厚大看呗。。都是法考公共课剪的
同问
因为确实好像有这种,发育的好又画个浓妆,看不出年龄
我一个工科男 一直觉得法律政治枯燥无味从来碰都不想碰
自从听了罗老师的课真的感觉有瘾 听的停不下来 微博也专门去关注了
然后让我感触最深的是 之前一段时间他在某条微博下面说最近发生的事情让他自己觉得是个法盲 有理想的好老师 由衷的佩服他
视频教授和评论都告诉你了客观归罪不可取,光凭朴素的法律思维讨论实在没什么营养,你应该多学多理解而不是被人灭了这么多后还不知道反思。
B站可以的
你看到的也是剪出来的课,一节刑法法考课比一集电视剧长多了
对啊,让你不爽了?
听罗翔的课过了去年法考 正在等证书下来
他考个锤子司法,就是个杠头
弟弟被喷的舒服吗
你倒是说个钻的例子?在这虚空演绎有什么意义?
12岁以下一律认为主观上明知,12-14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也得判
都怪本泽马
三三来迟
14以下才是自愿不自愿都算。认真看视频吧
你说错了,是14岁以下
不是杠,推定明知很难界定。
愿闻其详
普法栏目剧是法学本科四要件的观点。法考考得比四要件难多了
所以一个法学教授的话你不信,别人解释的明知你也不信,那请问什么才能让宁相信呢?
B站试试
这他妈八岁??
可能他想表达的是,这个老师他接受不了吧。。。
任何情况下都会判。
就算有人拿🔫指着你的头,非要你做,也要判。
我今年就是听的柏浪涛,由浅入深层次分明。很赞的老师
我觉得吧,不听也没啥。。听完奇怪的法律知识后,更懂得如何做坏事还规避犯罪率了😂
不过认真说,我认为大家学学法律知识很厚,但千万不要把法律当成你行事的最高标准,法律只是一个基线,大家还是要保证道德标准。
我考司考的时候刑法还是刘凤科柏浪涛 二选一
一样。
他的课怎么听 怎么购买
他的课讲的真好啊。。。
是的
在中国很难推定
欧美法系对证据这一块 就规定很详细(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
好好听课吧,听不懂建议退学
因为13岁的男孩,根本就不是刑事主体。14-16男孩与幼女发生关系,不超过三次,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5的男孩和12的女孩如果没有强迫行为,也不会起诉,这个好像被戏称为两小无猜原则
蠢,还未成年呢。。。
确实讲的很好。
快转给老猪看看,给他提个醒。
在哪儿看他的视频,?
刑事责任年龄,没法起诉
像你这么蠢?
B站
13和18差别挺大的吧,一眼就能看出来吧
总有一条适合你😉️
这是踩小草的事?连比喻都不会,唉
厚大可以听全文 你要是简单听听图一乐 可以去B站看剪辑
这个就是律师打官司的地方
但是并不是犯人说不知道就不知道的
这方面是法官的裁决吧
罗老师入驻B站了,应该会有吧
宁可以相信,但我有我的看法,晓得不?
叫啥,是自己的号吗,法外狂徒张三,那个用户都不是他的视频
认真看视频,14岁以下才是
老师,有人上课打瞌睡。
只有你一个在就事论事,难得,步行街水平每况愈下。按照那些玩意的一顿点灭,根本不在乎有没有年龄分段。
公民不太需要普法,暴力机构执法机构更加需要普法。
我现在给你放一女的,1米62,穿着打扮就抖音那套,说话挺正常不暴露自己身份,就只跟你网络聊天,你能分出来她未成年?你是开光眼?你是不是不知道过去几十年小小年纪就出来打工的那些,有多少装成成年人的?真以为初中生都长小孩样?你是不是没见过15岁就长的跟25的?你没见过初中生穿成女人样夜店扭的?你这套才叫不分青红皂白一棍打死,死读法,乱用法
标题都懒得看评论啥
你去初中学校看看,有些女孩儿发育早的身材都定型了
可能长得像15,觉得她是15装18,谁知15也是13装出来的
这是“明知“的比喻,唉
法律还是要订个标准的,不能什么都是人来判断,照你的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18岁有什么用?有时候差这一两天有什么区别?一天一天这么推就没法定法律了
那么,谁能够具备一眼看穿对方年纪,准确分辨14还是15?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不在讨论范围之内?所以我才说未成年,并不是特指年龄段
那你要这么说 法律到处是空子
完整的视频看起来就没那么有趣了,这些视频是法考培训的呀。再加上学习本来就是很枯燥的事情
老哥
欧美法官不做最终裁决
只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法理逻辑进行判断
最后由公民陪审团决定成立或不成立
因此证据这块是规定的最详细(各种鉴定意见),证据决定了
被告是否犯罪(唉😔)
别逗了,只有你一个人逻辑不清
法律课应该进入小学和中学课堂
这样中国教育水平会有巨大的提升
即使难也要向着法治前进,而不能图省事一刀切
你看我发的上一个帖子,罗老师有讲
你居然认为这么大的论坛只有你一个人明白这个问题的漏洞在哪,其他人都看不到,真是搞笑
今天看了一下午罗老师,主要是对案例感兴趣🐶
你不会以为只有你一个人清醒吧???
罗翔说刑法,b站有很多关于他的剪辑都可以看
不知对方身份年龄而发生性关系,这种做法被法律默认允许甚至涵盖未成年人,你说是不是有问题
我喷你喷得很舒服呀,你呢?
犯罪人看到红领巾,应该意识到对方有可能是小学生
也就是主观上应该认识到,需要确认年龄
这时候不确认,属于不作为
你们能做的也就是鹦鹉学舌,看个视频就大放厥词而已啦,灭就灭咯,我都不在乎的。
求求大家点亮一些对的发言吧,最高亮乐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