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Pad写孙杨案1】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一审的59页报告详述还原事情经过

虎扑用户892964
引用 @GG丶BOOM 发表的:
那美国游泳队和澳大利亚游泳队是不是药罐子大户呀?

这我就不清楚啦

这是土豪
引用 @韩少小兵 发表的:
规则要求一个人带证,这个问题说了无数遍了还说啥

规则要求三个人,但是是理想状态,实际肯定不是三个人,因为赛后需要迅速尿检抽血,因此所携带的文件也是格式文件,不能针对到某个人,毕竟谁也不知道谁夺冠,谁夺冠测谁,,,这是它们的意思,对吗。所以我并没有看出来规则要求的是一个人。明明是三个人。

这是土豪
引用 @zmfred 发表的:
WADA一共3人
一人工作人员提供了资质
一个护士提供了护士证
一个看撒尿的难道要提供看撒尿证?

你连谁派的人都没搞清楚就要强行回复吗?

z
zhytsj1
孙杨肯定是清白的,理由如下:

我想孙杨如果真的有问题,他根本不会去选择损坏样,而是采取以下方法。
1,孙扬至少也是个亿万富翁吧,直接拿出10W,我感觉那三个立刻就会被收买,剩下的就好办了。
2,也可以这样做,等出门后,孙扬找个人,把样品抢了,摔坏,就算被抓,最多拘留吧。咬死不认识孙扬就行。
孙杨没有这么做,我觉得他是清白的,他的团队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如果这样做,绝对可以把责任推掉的
老鼠爱上猫
引用 @BuckleUp 发表的:
所以孙杨的团队冒着这么大的风险也要拒绝这次药检,要么是:

1. 真的担心不合资质的药检人员对样本做手脚,冤枉他
2. 自身有问题

这两种情况哪个可能性更大,这就见仁见智了🤔

如果你了解采样程序,第一种不存在,这一点孙杨同样清楚。
虎扑用户988738
引用 @小早川秀秋啊 发表的:
自行车手阿姆斯特朗的祖国

是前苏联,前东德,政府组织吃药

翩若起惊鸿
请问这个是国际泳联胜诉的裁决书吗?

C
C罗fans
引用 @鹈鹕双塔是我表妹浓眉 发表的:
看完整个报告,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不愿意重新派个DCA来,孙杨也表示愿意等了,派个建筑工人来是几个意思?

人员要提前在官网注册的,当时大晚上十二点的。。

C
C罗fans
引用 @凯尔Kuzma30 发表的:
中国的为啥要针对孙杨

你仔细看原文,谁针对他了。。。主检官都再三提醒他那么做是抗检了

n
nanosuit
血样采集助理护士证明并不具有在中国进行血样采集的资格。
这段没翻译错吧?没错的可要笑死所有医务工作者了,护士不采血,那住院患者让谁采血?

n
nanosuit
引用 @欧吉Zoom 发表的:
带两个没有资质的人去,好正义,好合法哦

有了护士证采血还要什么证明?不信邪自己去医院问问

虎扑用户222601
引用 @奔4老汉詹姆斯 发表的:
很简单,为了利益,中国的蛋糕大,环法也想保住阿姆斯特朗,但是阿姆斯特朗也是被他们给捶的

楼主贴出的英文原文我看了。楼主的中文摘录是错误的!准确的说,他把FINA的观点总结,误以为是最终结论。其实那后面还有30页,分别是孙杨方对事件的论述,国际泳联对规则条文的解释,以及判孙杨赢的一些背景解释!

BCA——血样采集助理(女);DCA——药检陪同人员(男)是不是需要单独的证件,报告进行了详细论述,大体是支持孙杨的主张理解。我等小民也不在乎

但在合理性的分析中提到了几点:
1. DCA被认为做出不合适的偷拍动作。因为面对孙的指控,DCA既无证言也无提供任何证据,甚至主检DCO面对指责也没啥有利反驳,让人相信孙杨方说的是真话。报告中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尿检必须被停止!
2. 关于血样采集,一大段的论述后,认为BCA身份无效
3. 关于抗检问题,“ the DCO must tell the Athlete, in a language he can understand,
the consequences of a possible Failure to Comply. Explaining the risks that certain conduct might lead to a violation is not sufficient. The DCO must go further and clearly articulate that she is treating the Athlete’s conduct as a Failure to Comply and that
the following consequences will apply.” 这段我深以为然的。DCO应该明确告知孙杨,你再这样不合作,我就要视你为拒检啦。如果仅仅解释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违规,所以存在风险,这是远远不够的 (在报告其他页有说到,DCO提示风险后,孙杨团队辩论说BCA身份无效不存在违规问题,双方最后 lost in the noise)
4 我认为法官判孙杨赢,这段话点也出了法官的心态(此为法官总结,就在警告孙杨和最终结论前面) the Athlete and his entourage all testified that as the evening ended they believed, perhaps naively, that they had been successful in the debate regarding who was ‘right’. They believed that they had eventually convinced the DCO and IDTM to back down and accept the Athlete’s position. 孙杨及其团队可能天真地认为,他们辩赢了DCO,让DCO和IDTM接受了自己的观点,然后打发走了。而法官的观点始终是,DCO有义务让运动员清楚认识到,这不是辩论,你再拒绝就是抗检了。DCO没这么做,所以DCO有责任。而孙杨团队你们那么天真,结果变成去赌监察机构对规则的理解,所以你们是极其愚蠢的 ( 大SB!)

最后表明下我的观点。考虑到中国泳队的黑历史,孙杨的历史,我不知道孙杨到底有没有用药。但结合原文看这次事件,我更倾向于认为,在这次的事件中,他就是个不懂事的熊孩子
用户1096712536
引用 @隐杀 发表的:
民警带两个辅警找你问话,你是不是就不配合啦?

关键那两个人根本就连“辅警”的资格都没有,就是几个小时前临时叫来的同学,那个男的自始自终都不知道要去搞什么?直到见到孙杨还兴奋的不得了

用户1096712536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你不就是从微博来的吗?

虎扑用户222601
楼主你贴出了英文原文,那你自己看看清楚啊
一直待4.4.2为止都是FINA的观点和论述!!!!
4.4.3 开始才是孙杨的观点和论述!!!!
然后才是评审团的观点和论述!!!!! 包括股则条文引用和判案的背景情况。

你把FINA的观点和论述误以为是评审团的观点,其实是误导了非常多人的大乌龙!
T
Tiny抛却
引用 @这是土豪 发表的:
不懂,如果规则要求三个人,那不是三个人都要认才行吗?

那个不是规则,没有效力

非洲非洲小白脸
引用 @眼真青 发表的:
没有的事,不吹直接抽血测了,不测跑的按逃逸拘留

逃逸严重还是醉驾严重?

n
nanosuit
引用 @重庆大学虎溪校区 发表的:
没有证件,双方都认为这次不构成采样条件,但是对面b不同意销毁,怎么搞

去问问你们医学院的老师,有护士证能不能采血

虎扑用户668013
引用 @巴圃洛夫的狗 发表的:
这种动机推测论在法庭上没用,最多某些人用来说服自己sy就是呗黑的。
这50多页报告sy团队从头到尾没对此提出大的异议应该能证实这与事实差不多。
私自多次上厕所+毁坏样本箱+撕毁报告,不管背后的动机是啥构成暴力抗检就是了。

我也没说他不是暴力抗检啊。
我只是说想要逃避检查很简单,而且后果不严重。

y
yar33
引用 @不辣的pit 发表的:
这么看的话,SY有点不遵守规则了…
翻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那就是用药了,别洗了

a
alvin1107
引用 @oOXCOo7 发表的:
所以你觉得游泳真有人会看?

简直他妈莫名其妙 为什么没人看?

a
alvin1107
引用 @黑字白纸匿作阴阳 发表的:
这倒是,如果这几年不是孙杨,我特么才不会关注游泳比赛,观赏性太差了,足球百米不香吗?少了中国市场确实影响挺大的,别的国家游泳或许厉害,但是带货能力跟中国游泳运动员没法比

说明你关注的体育项目太少了 奥运会里比游泳观赏性差大项目多了去了

虎扑用户739946
引用 @这是土豪 发表的:
我拿个身份证,也可以去抽血?你怕是都不敢让我进家门吧。

现实中还真有这种人,在下佩服!

不按从
引用 @一颗憨憨坚果 发表的:
说真的,这事要是发生在霍顿身上,你会认为霍顿是清白的吗,国人会认为霍顿是清白的吗。

会。因为WADA越了解越发现它垃圾,有纠纷的案件无脑站WADA对立面就对了

老舒梅切尔
引用 @这是土豪 发表的:
你连谁派的人都没搞清楚就要强行回复吗?

他拍出机构说错了,但逻辑和事实没错,你想否认他说错的一点进而否认全部?

尤文揍鸡谠
引用 @Getout 发表的:
话说,先查阿姆斯特朗的还是美国人自己呢

阿姆斯特朗被查的原因主要是树大招风,环法把他捧得太高。但他复出前的两连冠得主沃尔里西等人都被终身禁赛,干一样的事,人家是骗子他是英雄。。那肯定有人不干啦。。

冷空气跟琉璃在清晨很有透明感
引用 @萌萌昕 发表的:
碰到不讲理的你就惯着他,等那天遇到不吃他这一套的人了,他再横就倒大霉了。孙杨就是那个不讲理的,他一直都有着超规格待遇,这几年没少耍横,但是本人实力确实强,在泳池里几乎就是坐二望一的地位,国家需要金牌(虽然我也不知道为啥需要),所以一直就惯着他。但是他和他的团队没明白你拿不拿金牌跟wada没任何关系,运动员在wada面前耍横无异于那些不听警察警告最后被辣椒水伺候的刁民。

不懂就问 超规格待遇包括什么

虎扑用户049063
引用 @塔比特七世 发表的:
什么叫拒检=默认阳性?
那为什么不处罚取消以往成绩。

如果他真的有鬼的话,就是不想被检查的话。随便说自己路上车坏了回不了家,或者说自己没注意看时间错过了,都比检查到一半再反悔靠谱。这样只是算逃检而已。
正因为他做得事情太离谱,恰恰说明他和他的团队真的就是犯蠢。

他原本可能真的计划逃检来着,本来约的十点检测,结果到时间他没出现,十一点多才回的家,常规这种情况就直接被认定逃检,检测人员按逃检处理就撤了,毕竟也快很晚了,没想到那三个检测人员是憨憨,没按常理出牌,硬是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看他回来又上门去要求检测,等于被人家堵在现场了,因为逃检只适用于约定时间地点找不到被检运动员,既然被堵住了,再想不被检就只能定性为抗检拒检了,所以说还是怪孙自己太大意了,当天最保险的做法就应该整晚不回家

虎扑用户049063
引用 @我林ABC 发表的:
有没有可能
孙逃检次数用完了
另外逃检应该也不是随便乱逃吧
应该有个适用范围
否则知道会被验出来就逃
还2次机会,永远也验不到啊
简单说,孙是逃不了
或者判断逃了损失更大不是不想逃
否则你都说了,这是很蠢的事
而且是整个团队都在犯蠢
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因为即便对程序不满
有太多方式可以申诉让样本不具备有效性
但商议后选择后果最严重且前无古人的方式
不是有鬼是啥?当然他的选择是对的
因为没证据,因为敢被验
这不就是这招棋的美妙之处

他可能原本确实计划逃检来着,本来约的十点检测,结果到时间他没出现,十一点多才回的家,常规这种情况就直接被认定逃检,检测人员就按逃检处理撤了,毕竟当时也已经很晚了,没想到那三个检测人员是憨憨,没按常理出牌,硬是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看他回来又上门去要求检测,等于被人家堵在现场了,因为逃检只适用于约定时间地点找不到被检运动员,既然被堵住了,再想不被检就只能定性为抗检拒检了,所以说还是怪孙自己太大意了,当天最保险的做法就应该整晚不回家

虎扑用户049063
引用 @伊芙利特之祭 发表的:
真想对策,那就直接放鸽子不来了啊。逃检和抗捡完全是两码事。
因为逃检12月内3次才会被禁赛。然而大部分都不知道ISTI这条规则。
孙杨又不是正好被检察官堵房间里跑不掉,真要有问题,直接爽约,又不用禁赛还能保留成绩和名声,岂不是最稳的法子?

另外也别扯什么因为队医来了,所以才决定砸瓶子,好像只有队医知道孙杨有问题,反而孙杨自己不知道一样?
就算是队医让孙杨吃药且孙杨自己不知道,你觉得在接到飞行药检通知这么大事情之后,孙杨会不跟队医联系嘛?

他可能原本确实计划逃检来着,本来约的十点检测,结果到时间他没出现,十一点多才回的家,常规这种情况就直接被认定逃检,检测人员就按逃检处理撤了,毕竟当时也已经很晚了,没想到那三个检测人员是憨憨,没按常理出牌,硬是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看他回来又上门去要求检测,等于被人家堵在现场了,因为逃检只适用于约定时间地点找不到被检运动员,既然被堵住了,再想不被检就只能定性为抗检拒检了,所以说还是怪孙自己太大意了,当天最保险的做法就应该整晚不回家

这是土豪
引用 @老舒梅切尔 发表的:
他拍出机构说错了,但逻辑和事实没错,你想否认他说错的一点进而否认全部?

嗯,所以他都对。

尤文揍鸡谠
引用 @胡文龟 发表的:
说实话,这事换到任何一个外国知名运动员身上,开会5年起步……

曾经挺孙的人会无限diss他的。。。太打脸了

尤文揍鸡谠
引用 @塔比特七世 发表的:
他和他的团队没犯蠢的话,就不应该拒绝完成检查 ,把孙杨置于风险非常高的处境。

就是不毁血样,他的其他行为一样很可能被认为已经构成抗检而被处罚。只是没有毁血样情节轻一点而已。然而,怎么处罚人家说了算。

他们一开始决定拒绝完成全部检查就已经在犯蠢了,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犯蠢,但既然因为某种原因这么做了,那也有可能因为同样原因做得更加过激一点毁坏血样。

提前停药就能有效降低血液残留。。。但这次是飞检,突击检查明白吗。对SY而言猝不及防而已

m
mingy0831
引用 @不按从 发表的:
会。因为WADA越了解越发现它垃圾,有纠纷的案件无脑站WADA对立面就对了

那是你,不代表别人,因为你是真的无脑,别人有脑子

会呐步
引用 @浮生一世 发表的:
我知道你没提,但是我就想问问么。对于游泳圈子的事儿我不太明白,但是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霍顿拒绝上领奖台。甚至我记得当时某站还疯狂那霍顿不上台的图片各种鬼畜和调侃霍顿。

这个见仁见智,你可以说霍顿情商低,但是,上升不到他歧视中国人

芒鞋竹马
引用 @詹2008 发表的:
抢表格撕掉、不听劝阻强行一个人去排尿、暴力砸箱子,这还不是暴力抗检?

我一进门就看见来福在打常威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月夜月夜星辰 发表的:
说实话,不说别人,我个人支持孙y纯粹因为他是国人,曾经为国争光,抛开身份不说,事实如此的话的确判的不冤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羞耻,支持过一个骗子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鹈鹕双塔是我表妹浓眉 发表的:
看完整个报告,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不愿意重新派个DCA来,孙杨也表示愿意等了,派个建筑工人来是几个意思?

你觉得派什么人来看你撒尿合适?要多有身份的人?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jimgrrr 发表的:
楼主贴出的英文原文我看了。楼主的中文摘录是错误的!准确的说,他把FINA的观点总结,误以为是最终结论。其实那后面还有30页,分别是孙杨方对事件的论述,国际泳联对规则条文的解释,以及判孙杨赢的一些背景解释!

BCA——血样采集助理(女);DCA——药检陪同人员(男)是不是需要单独的证件,报告进行了详细论述,大体是支持孙杨的主张理解。我等小民也不在乎

但在合理性的分析中提到了几点:
1. DCA被认为做出不合适的偷拍动作。因为面对孙的指控,DCA既无证言也无提供任何证据,甚至主检DCO面对指责也没啥有利反驳,让人相信孙杨方说的是真话。报告中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尿检必须被停止!
2. 关于血样采集,一大段的论述后,认为BCA身份无效
3. 关于抗检问题,“ the DCO must tell the Athlete, in a language he can understand,
the consequences of a possible Failure to Comply. Explaining the risks that certain conduct might lead to a violation is not sufficient. The DCO must go further and clearly articulate that she is treating the Athlete’s conduct as a Failure to Comply and that
the following consequences will apply.” 这段我深以为然的。DCO应该明确告知孙杨,你再这样不合作,我就要视你为拒检啦。如果仅仅解释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违规,所以存在风险,这是远远不够的 (在报告其他页有说到,DCO提示风险后,孙杨团队辩论说BCA身份无效不存在违规问题,双方最后 lost in the noise)
4 我认为法官判孙杨赢,这段话点也出了法官的心态(此为法官总结,就在警告孙杨和最终结论前面) the Athlete and his entourage all testified that as the evening ended they believed, perhaps naively, that they had been successful in the debate regarding who was ‘right’. They believed that they had eventually convinced the DCO and IDTM to back down and accept the Athlete’s position. 孙杨及其团队可能天真地认为,他们辩赢了DCO,让DCO和IDTM接受了自己的观点,然后打发走了。而法官的观点始终是,DCO有义务让运动员清楚认识到,这不是辩论,你再拒绝就是抗检了。DCO没这么做,所以DCO有责任。而孙杨团队你们那么天真,结果变成去赌监察机构对规则的理解,所以你们是极其愚蠢的 ( 大SB!)

最后表明下我的观点。考虑到中国泳队的黑历史,孙杨的历史,我不知道孙杨到底有没有用药。但结合原文看这次事件,我更倾向于认为,在这次的事件中,他就是个不懂事的熊孩子

他是咨询了队医才砸的,为啥说他不懂事?这是整个游泳队的决定,权衡利弊下的结果,所以现在还有人支持他,如果真的带走血样就不会有人支持了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多情嫖客 发表的:
再和你普及一下,运动运可以合理利用规则,每年有3次机会拒绝接受检查,孙杨本可以拒绝,但是人家还是接受了抽血,但是后面由于检查人员的不专业,孙杨提出要审核资格有问题吗?自己提供不出来还要找理由继续进行,你认为合适吗?

抽检是不能拒绝的,别无知了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GG丶BOOM 发表的:
那美国游泳队和澳大利亚游泳队是不是药罐子大户呀?

你怎么证明?

再努力一下吧
引用 @东三环勒布朗 发表的:
哪个国家职业运动员嗑药的最多,百度一下很难?

中国?

l
liuqianaaa
引用 @飞侠黑曼巴归来 发表的:
假设我是孙杨而且我心中真的有鬼,我死也不会让那个抽血的针管碰到我身上,不知道孙杨为什么先让验血官抽完血再质疑他的资格。

这个确实是个疑问,

胖子动次打次
引用 @奔4老汉詹姆斯 发表的:
是呀,看到波兰大中锋周琦接二连三的犯错,基本上无缘奥运会,无奈的不仅仅是中国人呀,篮球的蛋糕可是又少了一大块肥肉

人说的是FIFA

火狐天下
引用 @Easy莫言 发表的:
不是有点,是完全不配合,不过如果真嗑药了,这是最优解。

最优解时根本不回来,会被视为逃捡,但是后果绝对没这么严重

処女宮
引用 @jimgrrr 发表的:
楼主贴出的英文原文我看了。楼主的中文摘录是错误的!准确的说,他把FINA的观点总结,误以为是最终结论。其实那后面还有30页,分别是孙杨方对事件的论述,国际泳联对规则条文的解释,以及判孙杨赢的一些背景解释!

BCA——血样采集助理(女);DCA——药检陪同人员(男)是不是需要单独的证件,报告进行了详细论述,大体是支持孙杨的主张理解。我等小民也不在乎

但在合理性的分析中提到了几点:
1. DCA被认为做出不合适的偷拍动作。因为面对孙的指控,DCA既无证言也无提供任何证据,甚至主检DCO面对指责也没啥有利反驳,让人相信孙杨方说的是真话。报告中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尿检必须被停止!
2. 关于血样采集,一大段的论述后,认为BCA身份无效
3. 关于抗检问题,“ the DCO must tell the Athlete, in a language he can understand,
the consequences of a possible Failure to Comply. Explaining the risks that certain conduct might lead to a violation is not sufficient. The DCO must go further and clearly articulate that she is treating the Athlete’s conduct as a Failure to Comply and that
the following consequences will apply.” 这段我深以为然的。DCO应该明确告知孙杨,你再这样不合作,我就要视你为拒检啦。如果仅仅解释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违规,所以存在风险,这是远远不够的 (在报告其他页有说到,DCO提示风险后,孙杨团队辩论说BCA身份无效不存在违规问题,双方最后 lost in the noise)
4 我认为法官判孙杨赢,这段话点也出了法官的心态(此为法官总结,就在警告孙杨和最终结论前面) the Athlete and his entourage all testified that as the evening ended they believed, perhaps naively, that they had been successful in the debate regarding who was ‘right’. They believed that they had eventually convinced the DCO and IDTM to back down and accept the Athlete’s position. 孙杨及其团队可能天真地认为,他们辩赢了DCO,让DCO和IDTM接受了自己的观点,然后打发走了。而法官的观点始终是,DCO有义务让运动员清楚认识到,这不是辩论,你再拒绝就是抗检了。DCO没这么做,所以DCO有责任。而孙杨团队你们那么天真,结果变成去赌监察机构对规则的理解,所以你们是极其愚蠢的 ( 大SB!)

最后表明下我的观点。考虑到中国泳队的黑历史,孙杨的历史,我不知道孙杨到底有没有用药。但结合原文看这次事件,我更倾向于认为,在这次的事件中,他就是个不懂事的熊孩子

都三十了,熊个嬷

処女宮
引用 @我不是罗夏 发表的:
不知道有没有看错sy的微博貌似将这些人的信息公开了。。我希望是我眼花,要不这事真的不讲究。

早公开了,孙家干的很丢分

処女宮
引用 @podgch 发表的:
中国一直没有说wada抽血规则是医疗行为吧,如果不是医疗行为就可以不用遵守那个医疗规则。还有中国应该也是wada的缔造国之一吧,wada的规则中国肯定是认可的,你都认可了出了事再说这个规则不符合我的法律,你说可能吗?

大杨扬是第一副主席

飞翔的超级大萝卜
楼主为什么只翻译FINA version of events?
带风向嘛?
c
czzi
有时候原因没有那么复杂,结合孙杨那熊孩子的性格,而且他和药检官有矛盾,之前狠狠的羞辱投诉过药检官,这回想药检官看他尿尿,继续羞辱,不慎翻车吧

黄金体验镇魂曲
引用 @对岸等我可我不去了 发表的:
老哥是不会游泳还是不怎么经常游,否则说不出这话来

你翻收视率不就知道了吗

虎扑用户271188
引用 @用户1096712536 发表的:
那个女的杨冰柔已经是德国人

先不管人家是哪国人, 那只是她的工作

t
thorZeng
引用 @不辣的pit 发表的:
这么看的话,SY有点不遵守规则了…
翻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如果没有用,怕锤子,光明正大,估计以后就算不管咋样,广告商不赞助了,电视也不会有他的消息了,直接估计被拉黑了
c
czzi
引用 @专业狙鲫手 发表的:
他可能原本确实计划逃检来着,本来约的十点检测,结果到时间他没出现,十一点多才回的家,常规这种情况就直接被认定逃检,检测人员就按逃检处理撤了,毕竟当时也已经很晚了,没想到那三个检测人员是憨憨,没按常理出牌,硬是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看他回来又上门去要求检测,等于被人家堵在现场了,因为逃检只适用于约定时间地点找不到被检运动员,既然被堵住了,再想不被检就只能定性为抗检拒检了,所以说还是怪孙自己太大意了,当天最保险的做法就应该整晚不回家

应该是粉丝误事吧,想见孙杨,药检官说要撤了,粉丝坚持不肯。一直等一直等。没想等到了😄

w
wgyily
引用 @WannM安 发表的:
我也没说他不是暴力抗检啊。
我只是说想要逃避检查很简单,而且后果不严重。

我到是觉得SY是有逃检意图的,看报告预约的检测时间是晚上10点,而SY晚上11点多才回来,都这么晚了,一般来说检察官就回去了,可能SY都没想到这次检测的人铁憨憨的大晚上的真等了一个多小时
东三环勒布朗
引用 @飞翔的超级大萝卜 发表的:
楼主为什么只翻译FINA version of events?
带风向嘛?

举报了,这总结都是错的,漏洞百出

东三环勒布朗
引用 @jimgrrr 发表的:
楼主你贴出了英文原文,那你自己看看清楚啊
一直待4.4.2为止都是FINA的观点和论述!!!!
4.4.3 开始才是孙杨的观点和论述!!!!
然后才是评审团的观点和论述!!!!! 包括股则条文引用和判案的背景情况。

你把FINA的观点和论述误以为是评审团的观点,其实是误导了非常多人的大乌龙!

这人啥意图还看不出来吗,用心险恶🐶

韩少小兵
引用 @这是土豪 发表的:
规则要求三个人,但是是理想状态,实际肯定不是三个人,因为赛后需要迅速尿检抽血,因此所携带的文件也是格式文件,不能针对到某个人,毕竟谁也不知道谁夺冠,谁夺冠测谁,,,这是它们的意思,对吗。所以我并没有看出来规则要求的是一个人。明明是三个人。

说了多少遍了,这个指南没有效力,有正式文件不用,怎么还在拿指南说事?
有个人所得税法不用,偏偏要用个人多所得税缴纳指南说事是个什么心态
孙杨拿这个说事,法庭上已经被完全驳倒了,怎么粉丝还在说
雨下整夜爱像雨水
引用 @小轶哒 发表的:
哪怕血样去检测了,但是孙杨可以以没有授权为理由不承认啊,而且如果该机构擅自公开检测结果对孙杨造成的损失,孙杨可以起诉的啊,这样也不会影响后面的比赛吧,也就说哪怕他就是嗑药了,这血样带走至少程序上没毛病,肯定不会因为暴力判八年啊,这个检测机构就是制定的这样流氓规则你咋整?我没有授权,但是你还要必须遵守规则,如果你不遵守,我就叛你拒检,来来回回不就这么点事嘛,

都明摆着授权有效了。

H
Holyguy
刘驰


虎扑用户049063
引用 @飞侠黑曼巴归来 发表的:
如果确实有鬼,这并不是最优解。逃检才是是最优解,不仅禁赛期限短,荣誉也不会被没收;又或者抽血前以资质不够为由死缠烂打拒绝抽血,因为孙杨方说过抽完血后他们团队才发现(或者认为)验血官资质也不够。这样血样尿样全都没有,也没有先验再砸给人落下话柄。

他可能原本确实计划逃检来着,本来约的十点检测,结果到时间他没出现,十一点多才回的家,常规这种情况就直接被认定逃检,检测人员就按逃检处理撤了,毕竟当时也已经很晚了,没想到那三个检测人员是憨憨,没按常理出牌,硬是多等了一个多小时,看他回来又上门去要求检测,等于被人家堵在现场了,因为逃检只适用于约定时间地点找不到被检运动员,既然被堵住了,再想不被检就只能定性为抗检拒检了,所以说还是怪孙自己太大意了,当天最保险的做法就应该整晚不回家

C
CRgoal
楼主,我按你给出的59页报告英文版原文地址:https://assets.documentcloud.org/documents/6192550/sunyangdoping201819-1.pdf,点击后打不开,请问有更精确的网址吗?或者可否告诉报告的出处,我去网站里查询,也想认真研究一下这个案件,学习学习。谢啦!
C
CRgoal
引用 @ThinkPadX1C 发表的:
比较可笑的是,这个59页报告,国内媒体几乎都没有报道。

就是,这几天国内都在讨论CAS的仲裁庭审,但是对之前FINA内部的庭审并没有太多研究,国内媒体大多数也不是专业的,没有深入研究的水平,倒是几个律师在体育或者法律类公众号上发表了很专业的分析文章。
C
CRgoal
引用 @ThinkPadX1C 发表的:
比较可笑的是,这个59页报告,国内媒体几乎都没有报道。

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一审的59页报告英文原文可以私发一下吗?谢啦
断了桥残了雪
引用 @这是土豪 发表的:
警察说自己是警察,拿个身份证就要拦你车,你听不听话?

那要看他有没有着警服,警服就足以代表身份。如果不着警服,只出示身份证不出示警官证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