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为:“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 shall hav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evidencing their authority to collect a Sample from the Athlete, such as an authorisation letter from the Testing Authority. DCOs shall also carry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which includes their name and photograph (i.e., identification card from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driver’s licence, health card, passport or similar valid identification) and the expiry date of the identification.”)
有个屁的证件,两个助手不知道哪来的有什么资格做检测?
u1s1.,确实
人家主检人有啊
当然有问题了…砸了就不可能再取到今天的血样了
跟布冯那个视频一样
主检官同意的是不带走样本,连同容器保存至第三方机构,可没同意直接毁损样本
可笑,那谁给孙杨八年时间宣泄
跟前几天布冯视频异曲同工
你也很聪明
其实配上这张都签了字的就很明了了,这个不带走样品是双方都达成的协议,并且都签了字,其实就不存在暴力抗检
主检官有,血检官出示了护士证
不懂就问,这视频里的女的是谁
法官恰恰就是在这个书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
3、武兵没有资格证
法官的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作为主检官已经足够,两个助手不需要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可以采血
3、武兵只是看着孙杨拉尿,确保孙杨没有换尿样,不需要资格证
4、孙杨拒绝杨女士带走血样
法官的结论
孙杨抗检成立,禁赛八年
整个逻辑就是这样
我觉得没毛病
都说了 可以留存多份存放到权威机关 而不是砸掉 砸掉是连检验的机会都不给了 哪怕是一个辅警来查你是不是用假币了 你过来二话不说 把纸币给吃掉 这样子看 你说是摊贩有问题还是辅警有问题
一个人有就够了,这个是有明文规定的,至于要求全部人都有只是建议性的并不是强制的。
不带走,孙杨难道有保管的义务吗?如果没有,为什么不能销毁?
说得对!
我特么服了,血样这么特异性高的东西你敢直接换?真的要陷害办法多了去了,何必走这么愚蠢的路?
如果中途给你换了呢😑
封样后孙杨方面毁损了样本啊,这就是目前判罚原因所在
我要扭秧歌
都是我的人
你怎么跟我斗?
样本砸没砸还要看视频?……没砸,那样本呢……国外再怎么过分,咱基本逻辑还是得有的吧
专业。亮你上去
法官恰恰就是在这个书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
3、武兵没有资格证
法官的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作为主检官已经足够,两个助手不需要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可以采血
3、武兵只是看着孙杨拉尿,确保孙杨没有换尿样,不需要资格证
4、孙杨拒绝杨女士带走血样
法官的结论
孙杨抗检成立,禁赛八年
整个逻辑就是这样
我觉得没毛病
没有明文规定,一个人有就够了只是WADA单方面的主张,孙杨方面的主张是每个人都必须有,事实是现场的检测官也承认了程序不合规。
万一视频结束之后一秒钟就打起来了?
没有明文规定吧,我记得法庭上WADA说这是潜规则,的确有漏洞,只不过经常这样做罢了
强雄,是你!
主检官 杨冰柔
待检,
不懂就别出来秀,无脑护孙杨。官方规定主检有资质就是合规。换做霍顿这样砸,13亿中国人都会认为他磕药了。
抗检和销毁,搞不清楚?
明显是要看在什么情况砸的样本,以及具体发生了什么而砸的样本,不是怎么砸样本,OK
护士证不够。
采血证,血样检测证,主检的授权文件那两个助手一个都没有。
看你注册时间年纪不小了自己都不去了解求证一下的吗?箱子是任何人都打不开的,孙杨要拿回血样主检官是同意的,只能砸开箱子拿回血样,血样即使是现在孙杨依然还保留的没销毁,只是已经没有检测效果了。一个个都道听途说到处说砸血样,人云亦云。
中间的护士资格证按照中国的法律是无效的 因为异地了 但是CAS不认
孙杨有什么资格销毁?
没砸,现在都还在
孙杨方解释的是主检官要带走外包装,(但可能外包装主检官也打不开?),所以孙杨母亲找保安砸开外包装,血瓶完好。但不太清楚这些具体有什么证据。
以前的说法是怀疑血样被替换了
如果是这样,国际泳联就不会判定药检程序违规从而判定孙杨无过错,说明没有明文规定,有争议。
有个屁
规定是只要主检有证件就合法了。另外两个,一个负责抽血,另一个负责去厕所看着撒尿避免替换。我们现在质疑的是这两个都必须要证,但是很遗憾,这个似乎按照规定真的不需要。
血样还在只是WADA已经不认为具有检测效果了而已,所以孙杨拿出来也没用
你等着孙杨给你放这个
有点脑吧
因为你被他带走难保他不会往里面加东西
我们说不正规就不正规
建议你看看刚才那个帖,别丢人了
规则制定者都出来说这只是个建议性规定,本身孙杨团队依赖的仅仅是个指南
我自己的血我自己还不能处理了?牛批
你不知道血液检查飞行检测一直都是只需要主检查有么 孙又不是不知道
法官看了,法官认为这份材料证明了孙杨拒检。
谁告诉你有护士证就行了?不懂装懂
搞不懂了 所以到底砸了没砸
自己看,懒得打字了。一群道听途说的
嗯 为什么这么苛责?
主检官让砸的
你不懂这个梗吗🐶
孙杨就放个一分钟视频???
肯定砸了,要不还有这事?
孙杨在听证会说可以等待有资质的人员到来再拿走血瓶,但主检官不同意。声明里最后一行写的是无法完成此次血检和尿检,如果说孙杨方认为此次血检已经无法完成了,所以进行处理貌似能说得通。但声明和视频还不能充分证明这一点。
领导做法很对啊,坚决反对这种非法行为怎么就蠢了
我就想看砸瓶子视频
孙杨后来比赛都尿检血检了…
别无理取闹好么, 孙杨上的视频都没有砸血样的部分
那这演技太棒了,奥斯卡没得跑
孙杨敢放出来吗
抗检的是他妈吧,他妈抢了试剂瓶砸碎了。
有明文规定的。
根据ISTI 5.3.3条,采样人员(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需持有采样机构(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本案中即IDTM)提供的官方文件,例如检测机构(Testing Authority, 本案中即FINA)的授权书,以证明(采样人员)具备从运动员采取样本的授权。主检官还需持有标明其名字、相片和有效日期的补充身份证明(例如采样机构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健康卡、护照或类似的有效证件)
(原文为:“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 shall hav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evidencing their authority to collect a Sample from the Athlete, such as an authorisation letter from the Testing Authority. DCOs shall also carry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which includes their name and photograph (i.e., identification card from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driver’s licence, health card, passport or similar valid identification) and the expiry date of the identification.”)
WADA方认为,根据本条,“采样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出具检测机构(FINA)向采样机构(IDTM)发出的一份授权文件即可;授权文件可以是格式文件,无需标明采样人员和被采样运动员的名字。这一条也对主检官作出了额外要求,即除上述授权文件外,主检官还需出具补充身份证明文件。但是,本条款未对血检官和尿检官作额外要求;如果存在额外要求,本条应该会提及对血检官和尿检官的证件要求。
如果是你要销毁某个东西,会把销毁过程记录下来么?
你心里暗示自己,他吃完了,你就觉得他落人话柄,我没有暗示自己自然不这么觉得。说到底你自己的问题
同意不带走了血样也要留着,你要是觉得不正规那让更正规的来,但是如果你把箱子开开了,那血样就失去效力了,相当于逃过了一次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