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飞檐走壁2018 发表的:听证会上孙说没砸瓶子,封了口保留着,没给带走…
引用 @詹眉卡登炮真的厉害 发表的:???这就扣上帽子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体面的人 发表的:暴力抗检应该是指砸样本,我客观来说,这1分多钟的视频,能说明啥?
引用 @黑鹰z 发表的: 视频里这不是互相都挺客气的?
引用 @空空如也gao 发表的:取样过程都是国际通用做法 没什么不合法合规 接口罢了 承认有不良行为就那么难吗
引用 @子非鱼哦也 发表的: 主要是符合规定啊
引用 @孤单的抗体Virgo 发表的: 中间的护士资格证按照中国的法律是无效的 因为异地了 但是CAS不认
引用 @Aquilaa 发表的: 没有的事情怎么拿视频来举证?
引用 @今晚打老虎啊 发表的: 其实配上这张都签了字的就很明了了,这个不带走样品是双方都达成的协议,并且都签了字,其实就不存在暴力抗检
引用 @linkbest2013 发表的:抗检的是他妈吧,他妈抢了试剂瓶砸碎了。
引用 @阿森纳笑了 发表的: 你们不看庭审吗 检方给出了明确的条例 孙杨说违规是因为国内的反兴奋剂条例 但是检方依据的国际的检测条例 现场检测人员正规的前提下 只要护士有护士证就可以抽血 也正因此 仲裁认为是孙杨自己认为不合规就暴力抗检 而并非真的违规 这张纸是18年的 早就出现在了庭审 没用的
引用 @J_dunn 发表的:孙杨在听证会说可以等待有资质的人员到来再拿走血瓶,但主检官不同意。声明里最后一行写的是无法完成此次血检和尿检,如果说孙杨方认为此次血检已经无法完成了,所以进行处理貌似能说得通。但声明和视频还不能充分证明这一点。
引用 @2458686000 发表的:主检官有,血检官出示了护士证
引用 @贵人乌 发表的:万一视频结束之后一秒钟就打起来了?
引用 @cccxxx110 发表的:关键问题还是砸血瓶
引用 @海洋dada叔 发表的:你不会 把箱子留着? 还用得着砸开箱子拿回血样 是不是傻?
引用 @贵人乌 发表的:这个书面材料上说的事实,法官采信了呀 法官恰恰就是在这个书证的基础上作出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 3、武兵没有资格证 法官的判断 1、杨女士有资格证,作为主检官已经足够,两个助手不需要有资格证 2、林女士有护士资格证,可以采血 3、武兵只是看着孙杨拉尿,确保孙杨没有换尿样,不需要资格证 4、孙杨拒绝杨女士带走血样 法官的结论 孙杨抗检成立,禁赛八年 整个逻辑就是这样 我觉得没毛病
引用 @湖人的水草 发表的:现在已经说不清,因为孙杨依据的协议,也是饭兴奋剂组织的人编纂的,把他拉出来当证人,没用,然后你规则上搞不过反兴奋剂,人就说资质合格,你的质疑不对,你利用的规则也是人人家反兴奋剂编的,你说怎么辩啊
引用 @依巴加萨 发表的:wanda不采信!
引用 @2458686000 发表的:主检官同意的是不带走样本,连同容器保存至第三方机构,可没同意直接毁损样本
引用 @宸miracle轩 发表的:规定是三个人都要资质,还是有一个有资质,带个护士和普通人就行?如果规定一个有资质的就可以,带个护士,和另外一个什么人无所谓,那这样判没问题。还是必须三个人都有资质,如果是这样,检查开始就违规了。孙杨自称可以在检查时等待有资质的检查人员,但没有被采纳
引用 @控球法师 发表的:是啊,说了血样不带走,血样装箱子里,锁上了,他们要带走箱子,请问怎么在不带走血样的情况下带走箱子?
引用 @克里斯韦德666 发表的:我还是不明白,确认采样失败,血样我自己处理也没问题吧……
引用 @清风落尘 发表的:同意不带走了血样也要留着,你要是觉得不正规那让更正规的来,但是如果你把箱子开开了,那血样就失去效力了,相当于逃过了一次检测。
引用 @hqt529347238 发表的:不识字吗 不会看听证会证词吗 箱子是检测机构的 必须带走 你是不是傻? 主检测官都说了 血样可以留着 但是我箱子得带走
引用 @浪花耶 发表的: 声明里明明是说有一个人是有资质的吧?只是护士没有,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资质,这个要说清楚了。
引用 @遥隔_云端 发表的: 这逻辑就不对啊。。真有证据应该给法官看啊,那如果给法官看了,那就说明法官认为这个不是证据啊
引用 @新垣结衣我老婆1 发表的:检测人员就是中国人啊。。
引用 @leavemyheart 发表的: 人家有证件为什么不是正规的?
引用 @dknqifei 发表的: 问题是,就算你们证件全齐全,只要你们检查人员都签字,就不应该受抗检处罚,最多你给我个处理样本分歧之类的处分
引用 @男儿膝下有黄金 发表的:主检不心虚为何允许不带走样本呢?还是有问题啊
引用 @564773009 发表的:得,感情三个人做手术只要一个人是医生,哪怕另外两个是倒卖器官的也可以?
引用 @一天一苹果 发表的:有你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不更无语??
引用 @熊猫眼7 发表的: 看你注册时间年纪不小了自己都不去了解求证一下的吗?箱子是任何人都打不开的,孙杨要拿回血样主检官是同意的,只能砸开箱子拿回血样,血样即使是现在孙杨依然还保留的没销毁,只是已经没有检测效果了。一个个都道听途说到处说砸血样,人云亦云。
引用 @刘轩0407 发表的: 我也有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健康证您看我们带走你的血样进行检查么?
引用 @Qbop981001 发表的:有个屁的证件,两个助手不知道哪来的有什么资格做检测?
引用 @吹吹吹吹海风 发表的: 看上去这些检测的也是中国人啊,应该沟通起来没有障碍才对。不取走就封样带资质证书或者派有证书的人来取不就完了么……
引用 @从前的悟空 发表的:往网上发就是带动网友节奏,无助于解决问题啊,证据不应该给法官看吗
引用 @阿玛回马刺 发表的: 孙杨后来比赛都尿检血检了…
引用 @Enxlore 发表的: 那如果存在和主检方沟通协商,那不就不存在暴力抗检了吗?
引用 @末流985555 发表的: 那应该让谁去抽血啊
引用 @阿森纳笑了 发表的: 因为他只把这一部分视频放上来了啊 对自己不利的他能放吗
引用 @疯狂吃 发表的:如果中途给你换了呢😑
引用 @Qbop981001 发表的:那证明法官有问题啊
引用 @hyf5131421 发表的:媒体东一家西一家乱说,网易那个帖子怎么说的,说孙母把检测用的针头,砸碎的玻璃,撕毁的药检表格都带走了,不留一点痕迹,说得跟在现场似的,明摆着暗示孙杨有问题。尽管问题确实有,比如尿检这一段。抗检是抗检,但没有暴力,这直接给了最高惩罚8年。。个中意味。。
引用 @疯狂逍遥啊 发表的:这个真看不出来什么.....需要完整的视频
引用 @黑夜丨 发表的:人就这么规定你有啥办法,cba还没防守3秒呢,合着你cba出来的球员到nba打球就能站禁区里面不出来么,你上人圈子里玩就得遵守人规则,你想不遵守那就别去就完了,程序有漏洞你可以提前说,查到你头上了你不干了有理你也说不清了。
引用 @大小五 发表的: 万达整笑了兄弟
砸了箱子,瓶子就没用了
啊?是主检官让砸的啊
如果让不具备资格的人检查他们还可能弄虚作假,无中生有,所以孙杨不信任他们,到时就真洗也洗不清了。谁会轻易把自己的血样交给一个不具备资格的人,我认为他的做法很对。
如果让不具备资格的人检查他们还可能弄虚作假,无中生有,所以孙杨不信任他们,到时就真洗也洗不清了。谁会轻易把自己的血样交给一个不具备资格的人,我认为他的做法很对。
其实,我想看怎么咋的,很好奇哈哈
这是砸完之后的
人家工作人员犯不着跟大明星再硬抗吧。
何况没资质这个事虽然是惯例但确实没理
主要是ISTI就是WADA制定的吧,对于模糊地带他自己拥有最终解释权,那就没办法了。。。 [ 此帖被J_dunn在2020-02-28 21:34修改 ]
其实是最后不让带走血样吧,也不是暴力,就是相当于你要带走我不让,我质疑你的资质,然后你走了,就这呗,
别特么装高尚
真的搞笑。检察官说没有钥匙打不开箱子,所以需要砸开箱子留下血样不带走。不用锤子用啥?用手掰开么?还是喊芝麻开门?
规定是有一个主检官就可以了吗?
因为其余人在协议上好像都写了,是无关人员,也都签字了,可以理解为看闹热的。
那执行这么一个重要的程序的时候,是只需要一个人吗?
这就是国外先进的制度?
先把不算双方同意的的帽子盖上,然后不懂问一下?
那应该让谁去抽血啊
他要没砸,还有这屁事
就是那几个啊
现在已经说不清,因为孙杨依据的协议,也是饭兴奋剂组织的人编纂的,把他拉出来当证人,没用,然后你规则上搞不过反兴奋剂,人就说资质合格,你的质疑不对,你利用的规则也是人人家反兴奋剂编的,你说怎么辩啊
我看别的帖说是他妈叫保安砸了封箱,没砸瓶子
问题是,就算你们证件全齐全,只要你们检查人员都签字,就不应该受抗检处罚,最多你给我个处理样本分歧之类的处分
声明里明明是说有一个人是有资质的吧?只是护士没有,并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资质,这个要说清楚了。
既然签字了,那就是双方都同意资质有问题咯
建议将视频录到今天
程序不合格你管他怎么弄血瓶?人家把血瓶吃了都没关系。西方法律那边只要程序违法证据无效。
你不懂就别扣下帽子的问不算双方同意,直接问不就好了吗?
应该是主张暴力抗检的一方举证啊
不管你们证件都满足要求,检查人员觉得还是应该继续检查,那她就不应该签字,签了字孙杨就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处罚
不识字吗 不会看听证会证词吗 箱子是检测机构的 必须带走 你是不是傻? 主检测官都说了 血样可以留着 但是我箱子得带走
我觉得这个1234说不通,这书面材料是不带走血样是经过主检官认可的,签字确认的。打个比方人家来给你血检,你问他,今天我低血糖,我觉得大概也许我有这个权利拒绝检查的,咱商量商量能不能不检?人家说,行啊,那下次再说吧。然后回头就给你禁赛,然后告诉你规则不是你理解的那样,这说得通吗?
孙杨是根据这份文件来申诉的:《ISTI血样采集指南》,但是这只是指南,是“最佳实践“的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是严格按照法律来仲裁的。
万达整笑了兄弟
我不想像某些人站在真理的一边,装的好像自己很理智,装完就去嚷嚷着没nba看啦
微博有协议图片
你看见销毁样本了??本人都说血样还留着,只是无法进行检测了,瞎
问题就在这,国际泳联根据ISTI 5.3.3条认为采样人员作为整体只需要提供一份授权文件和主检官身份证明,孙杨一方根据《ISTI血样采集指南》认为每个采样人员都需要提供授权文件。参与ISTI规则制定的专家证人认为采样指南只具有指导性质,而不具有强制性效力,所以孙杨一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检查,仲裁庭做出了同样的认定。
还是因为出了汉奸...
这就有个时间前后的问题了
给个群呗
对不起,有没有影响那里我听错了。但说真的,作为当事人检验官居然不出席听证会也是挺奇葩的。
血检官和尿检官不是到那边站一站,是要监督参与取血取尿过程的,人员程序违法等于该程序下的尿样血样无效,换人也没用,除非当场另外派有资质的人来。
取证程序无效证据无效。
前一条微博发了协议图片,这个视频证明没有强迫检测人员签,期待后续再有什么证据能放出来吧
你都认为检测机构 不合法了 你不把箱子留着 自己保留血液样本 能证明清白?
对啊,谁有资质这一点没问题,不拿走血瓶这一点也没问题。问题是砸开箱子的理由,孙杨方说的是主检官要求带走箱子,血瓶你可以留着,但主检官也打不开箱子,所以砸开了箱子。声明和视频还不能证明这些过程。
万达咋了?
往网上发就是带动网友节奏,无助于解决问题啊,证据不应该给法官看吗
?坑自己人?
说明箱子里没有血样呗……
我也有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健康证您看我们带走你的血样进行检查么?
有什么问题
黄金右脚?
挺好的呀,逻辑没问题
你要真觉得他说的有问题,应该把问题指出来,而不是在这要把人的国籍给开除
护士资格证可以异地用?头一次听说,你这哪来的逻辑?
为什么无语,只是把逻辑理一下没什么问题吧。
因为他只把这一部分视频放上来了啊 对自己不利的他能放吗
造谣一张嘴
除了造谣你还有什么本事
孙杨觉得不正规,要求次日更正规的检测人员来带走检测,所以暂时不带走
有你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不更无语??
我就是觉得这几个人就跟随便街上抓个人就派来一样,看起来一点专业性也没有啊.......
我倒是觉得如果讲理而不是处处护短,才是国之大幸。
是个聪明人
不带走协议 签了字,,然后样品怎么碎掉的,,,检察官失手掉地上吗?
人就这么规定你有啥办法,cba还没防守3秒呢,合着你cba出来的球员到nba打球就能站禁区里面不出来么,你上人圈子里玩就得遵守人规则,你想不遵守那就别去就完了,程序有漏洞你可以提前说,查到你头上了你不干了有理你也说不清了。
你不也是屁股决定脑袋?
媒体东一家西一家乱说,网易那个帖子怎么说的,说孙母把检测用的针头,砸碎的玻璃,撕毁的药检表格都带走了,不留一点痕迹,说得跟在现场似的,明摆着暗示孙杨有问题。尽管问题确实有,比如尿检这一段。抗检是抗检,但没有暴力,这直接给了最高惩罚8年。。个中意味。。
事实大概如此,只不过有人不承认罢了
可以啊,带着你的护理证件,带上你们医院的科室主治,主治带上医师资格证,出具你们医院的授权文件..三证齐全拍照,我给你地址,随时欢迎上门带走检查...400CC给你抽满,别说我小气,够你们检测10次的.
交警查酒驾,你说旁边跟了个辅警没资格查酒驾,然后就开车跑了。交警说之前一直有辅警跟着,上次也这么查你了你咋没反对呢?你说不管以前,这次就不行,我就要跑。
这黑心钱咱可不能挣啊
确实很费解啊,看这个画面很客气啊,搞不懂为啥砸了。
你就知道了不给?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
这个视频不就是在沟通吗,还写情况签字了都。这么坐手机双方豆认可了的行为,签了字的情况说明📖孙杨微博自己🈶️晒。
具有注册在浙江的护士资格证的人
你的这个评论我在去年东哥那个事的讨论中见过一样的,刚放出视频也是都觉得京东放的是对自己有利的,剪辑过。这种啥都怀疑的精神也许就叫gang吧
去年就发布了。就是这段视频。
网易体育11月30日报道:
昨晚,新华社在其英文平台再次曝光一段长达一分三十秒的视频,视频中有部分
当晚的现场监控,同时曝光了三人的证件以及一份签署的协议
你如果说那个人是,同逻辑你就是
如果能换那正规的就不能换了?以后大家别比了,直接贿赂一下检察官好了
结合孙杨上一条微博,这应该是签了一个证明检测人员没出示相关证件的说明书,抗检应该是前一天的事儿了。是这样吗😂
法官又不会听孙杨一个人说
我服了。这都有人亮???
当事四人一致认定这次采样无法完成。然后当事之外的人判定这个有效???
神逻辑!!!
为什么我觉得是暴力是暴力,没有抗检呢,不管因为啥,你都签字了说检查无效了还反过头来找什么毛病
人均985还用完整视频?一分钟都嫌多,大家都是只看一秒就能了解全过程的小天才
之前FINA的裁决有个问题
既然药检没有完成 那么这份情况说明就不应该被认为是属于药检质疑的一部分
但是FINA以"药检程序中允许提出质疑“ 认为这份情况说明是无效的(只是质疑而不是证据)
结果这次二审 这个关键证据就被放弃了
不是人家不肯取,而是你不肯给
法官没问题,一共三个法官,双方各推荐一个,第三方一个。
孙杨推荐的那个是偏向孙杨的,但也认为孙杨一方对资质的理解有问题。
你就是现场的锤子🔨?
那张纸上,写的是抽血的人只带了个身份证,其他什么证件都没有,采尿的才带着护士证,
问题是人家没承认,听证会上孙杨援引的是《程序指南》,对方援引的是程序条文本身,即使有冲突,指南性文件也对抗不了强制性规定的
更何况程序、指南、控告人都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现有的诉讼策略根本支撑不了孙杨胜诉
看着拉尿不需要资格证吗,或者类似工作人员证件之类的,那隐私权如何保护?
杭州的护士就可以 护士必须双证上岗 资格证只能证明能力 执业证才能证明资质
我觉得类比应该是开拓者和爵士打球,最后干扰球裁判判错了,应该追究戈贝尔责任么?检查人员不就相当于裁判,他们签字了,结果反过头来罚了球员禁赛8年,合适么?
我一个卖房子的怎么就去抽血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