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确实太容易带动大家情绪了,孙杨案的资质问题其实和大家理解的完全不一样

虎扑用户875863
对这个事件的了解又进了一步

大奶与鞋都爱
引用 @阿莱尼亚12138 发表的:
不砸等人家对样品对手脚吗?到那时候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为啥测了几百次几千次都不做手脚,非得这次做手脚,而且孙杨怎么知道就这次会做手脚,还非得把样品给砸了。这需要团队的一个解释,因为之前做的抽血程序都是差不多的。

傅俊的地盘
引用 @加菲爸 发表的:
这个帖子是客观的,可是讨论的热度少的可怜。

你现在再看看热度?

p
p子绕道走我有h枸
好文章根本不会有人看的,只会沸腾,只会骂,只会带节奏。

虎扑用户093205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抗检和暴力抗检程度不一样

看看孙杨微博去

小c初学java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如果解释权都是制定规则人用的话。那以后不要规则好了。

德鲁大叔NO1
引用 @kobe8bryant24 发表的:
你这比喻不对,孙杨不是不给交警查酒驾,是不给不是交警的人查酒驾

主楼说的那么清楚,还在质疑检查官?前面一万九千次都是这么查的,就这次质疑这个检查规则?即使质疑也是事后提出,不是当场拒检,都是被媒体带跑了偏,抓着这个助手没证疯狂洗,人家规则就没要求助手有证,而且一直如此。

d
diuba
引用 @海门大总统 发表的:
问题是这个矛盾是一直存在的,之前也是这种形式的抽检,你都同意了,你如果要提出异议,第一次抽检的时候就应该提出,而不是之前都做了,到了这一次你才提出问题。

之前你逆来顺受,这次也得是

虎扑用户884623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这次负责的主要律师是当年告掉阿姆斯特朗的那位

六点三十
引用 @拍球的声音 发表的:
运动员是法盲可以理解,团队官方也是就不理解了

团队不作为,坑自己人的事多了去了。

s
smbr
引用 @拍球的声音 发表的:
运动员是法盲可以理解,团队官方也是就不理解了

说是当时咨询了领导甚至检测方也是有咨询。最后领导给了这么一个建议

爱赖床的猪
引用 @等待_ing 发表的:
可是当时血样尿样已经是采好的吧,只是突然觉得他们可疑了,才不同意他们带走的,要等到全部人员都有资质,何况当时主检官也自知理亏,同意不带走样本的。

主检察官都同意不带走样本了,那为什么还要砸了?

大奶与鞋都爱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于1999年11月10日在瑞士洛桑成立,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下设的一个独立部门。总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尔。
副主席还是中国人。

虎扑用户537266
简单点说就是给孙杨下套,拒绝或不拒绝都能搞你!

虎扑用户409616
只能说孙杨的团队太烂了,或者可能孙杨有点托大了,这种级别的运动员,做什么事都得谨慎,况且这个存在瑕疵的格式文件是一直被使用,孙杨本人也60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过药检,干嘛非要在这次当场杠上呢,完全可以事后申诉啊。

虎扑用户885904
引用 @谨言慎行0802 发表的:
双标说别管我另一标,就管我这标?

程序正确,和道德是否伪善本来就是两个话题。
这里讨论的是程序正不正确的问题,
再说了也没有说哮喘是道德正义的。

百无一用qy
也就是说孙杨的团队争论的点居然是一个规则的理解问题,而且这个理解问题其实是有理解习惯的,作为专业团队太不专业了吧

h
helloSF
引用 @Squarkk 发表的:
根据规定 应该让除巴西队以外的队伍重赛 或者美国队直接晋级 没有美国队单独重赛的规矩的 而且就算少条道也可以按中国申诉方案分前五后四两组跑

你要这么想那就没招了。规则没有规定这么怎么做。如果中国是另外七队之一,会同意集体重赛?说白了还是实力不够

d
diuba
引用 @可乐牌大雪碧 发表的:
这个指南只是一个理想化的建议,不起任何法律作用

哦,既然不是类似司法解释一样的,那你编的最佳应用来就是用来误导吗?实际操作不行就修改完善你的法规。

虎扑用户416288
2-8年为什么最终禁8年呢

海弗拉斯
引用 @加菲爸 发表的:
这个帖子是客观的,可是讨论的热度少的可怜。

热度挺高啊 现在已经一千多推荐了

蛋妞儿
引用 @拍球的声音 发表的:
运动员是法盲可以理解,团队官方也是就不理解了

因为他去咨询领导,而不是咨询真正专业的律师

大奶与鞋都爱
引用 @清风落尘 发表的:
但我觉得有机会缩短一下禁赛时长,可以参考其它抗检的案例,没见过禁赛时间这么长的。

禁两年还是四年、八年都没有区别了,孙杨错过了今年的奥运会不可能再冲刺下一个,这两年是最后的巅峰期。

这个川有点酷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有人每天给你一巴掌。你没反抗。然后哪天你 反抗了,对方说,你以前都接受了,为啥今天反应真么激烈。是这个意思吗。

问题是 你觉得他不能打你 WADA把制定者找来了说可以打你 你和规则的制定者辩解规则的适用性…你觉得有赢的可能么

h
helloSF
引用 @Squarkk 发表的:
根据规定 应该让除巴西队以外的队伍重赛 或者美国队直接晋级 没有美国队单独重赛的规矩的 而且就算少条道也可以按中国申诉方案分前五后四两组跑

还有不是美国单独重赛,是中美一起重赛,只不过中国弃权了

虎扑用户615797
引用 @清风落尘 发表的:
但我觉得有机会缩短一下禁赛时长,可以参考其它抗检的案例,没见过禁赛时间这么长的。

缩了也没什么用,这届奥运不上,下届奥运孙杨肯定没有竞争力了!

虎扑用户678421
引用 @小c初学java 发表的:
如果解释权都是制定规则人用的话。那以后不要规则好了。

这有问题吗,它的解释是最权威的。

三十里开外一脚射门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采样指南是给谁看的?不还是实际操作人员和运动员及其团队看的,这是他们自己做的规定,还能赖别人理解错误?只能说他们的规定和指南之间有些条款存在差异,对于规定,有几种解释版本,指南是一种,书面和口头解释是另一种,对于情况不明的,正常的顺序和逻辑关系是规定,指南和解释,规定上没有明确,指南上明确了,那你解释上又来个跟指南不同的,那还搞个屁?纯讨论,非针对,言语过激之处,请海涵!

有异议你一开始就提出来,或者事后提出来不要采取极端手段暴力抗检。孙杨接受的检查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过出具和本案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在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然后还暴力抗检。显然理亏,这个锅怎么也甩不掉

虎扑JR1701186312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采样指南是给谁看的?不还是实际操作人员和运动员及其团队看的,这是他们自己做的规定,还能赖别人理解错误?只能说他们的规定和指南之间有些条款存在差异,对于规定,有几种解释版本,指南是一种,书面和口头解释是另一种,对于情况不明的,正常的顺序和逻辑关系是规定,指南和解释,规定上没有明确,指南上明确了,那你解释上又来个跟指南不同的,那还搞个屁?纯讨论,非针对,言语过激之处,请海涵!

我觉得那个isti的规定和那个指南两个的关系有点类似于某个法规与它的实施条例或者实施指南的关系,都是以前者为主。

梅阿查看球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另外有个帖子有jr讲了,前几年wada被黑客黑了,爆出了一个合法服用兴奋剂的白名单,上面都是各路美国运动员,不乏很多奥运冠军。
你品,你细品。

m
mars_le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指南与规定没有冲突啊,指南只是对规定没有明确的进行了明确,这个解释又是什么鬼?意思是可以随意解释?既然解释为如此,那就改指南啊,因为这才是实际遵循的根本哪,纯讨论

法官都说了,这是你们的理解,你确保你理解的是正确的?万一错了呢?不要去试探,因为代价太大。给孙杨出这个主义的真该处罚,太不小心了。

虎扑用户678421
引用 @拍球的声音 发表的:
运动员是法盲可以理解,团队官方也是就不理解了

孙杨的平时管理是他妈负责的

虎扑用户489518
引用 @阿莱尼亚12138 发表的:
不砸等人家对样品对手脚吗?到那时候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不可能动手脚,那个不是普通的箱子,外观只要有一点破坏,样本无效,瓶子都在当事人的监督下放进去,上锁,全程录像。敢动手脚被抓又是重罪。

很简单的电脑
引用 @霍华德中一三分 发表的:
按这个逻辑,美国队单独重赛应该禁赛美国队……要不然大家以后都要求单独重赛可咋整

阿姆斯特朗是美国人,然后呢

大器要晚成
洗个屁,烦不烦,难道检他一个人,那么运动员都要随机。你抗检说明就有问题,别人也是这几个鸟人抽检,人家为什么不抗检?没问题随他们怎么检

盛天兰
引用 @爱赖床的猪 发表的:
主检察官都同意不带走样本了,那为什么还要砸了?

据说是他同意不带走样本,当样本所锁进箱子里了没有钥匙,箱子要带回去,别的帖子看的

很简单的电脑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阿姆斯特朗也被查了

六点三十
引用 @阿莱尼亚12138 发表的:
不砸等人家对样品对手脚吗?到那时候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为什么要砸?对检验员资质有疑问,就不能不让拿走样品么?必须在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认可的情况下才能销毁样品,这么简单的争议处理的做不好,孙杨这团队真的是够坑了。这一砸,害了自己。孙杨是一名非常优秀的运动员,多么可惜

s
smbr
引用 @黑子的梦魇 发表的:
医生团队不专业,辩护团队更不专业,真的是服了……

目前看恐怕就大姚的团队比较专业了。李娜不知道如何。

S
Shyshy的圈外女友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只要不在箱子里,样品就无效,大哥

h
helloSF
引用 @证券蜘蛛1 发表的:
那为啥不能八队重赛,当然那样中国肯定还是会输,但起码公平,这样贸然选择最后一名跟美国比摆明就是欺负人,如果这个第八本来有第三四实力只是因为预赛没使劲那岂不是更冤。其实最合理的办法是九队重赛选出八个。

都是屁股决定脑袋。中国要是在前七,让你全部重赛你同意?说白了还是实力不够

给力芬芬88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有人每天给你一巴掌。你没反抗。然后哪天你 反抗了,对方说,你以前都接受了,为啥今天反应真么激烈。是这个意思吗。

规则就是你应该站着不能反抗被打@

虎扑JR1701186312
引用 @夕阳红JR 发表的:
拒绝检测不是不打自招吗兄弟?

可以根据资质问题,拒绝那天的检测,然后与对方协商重新约个时间派三个都有资质的人来检测。这种情况对方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k
kop96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别把我带上,你自己是骗子就去自首呗

六点三十
没有哪个运动员喜欢这样的临检。没吃药的觉得你傻逼,查个毛。吃药的觉得你傻逼,查个锤子。有争议,砸血样这个操作确实是理解不了,哪个二货给孙杨出的主意。这不是坑人么?

疾风银狐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我看了一个说法是如果服药了那就不去,找个理由推掉此次检测,一年之内三次检测不到才被判定服用兴奋剂。反兴奋剂机构没有说此事,说明孙杨之前应该都有检测,推掉此次检测不会违规

爱赖床的猪
引用 @吃肉的山羊 发表的:
有国家的临时法律啊 小区保安被赋予权力了

那兴奋剂检查的人,不正是被赋予了检查的权力吗?

虎扑用户885904
引用 @Ysy1993 发表的:
根据规则,只要身体 卫生和道德条件允许就不能拒检,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立即上报,但绝对不能拒检

身体有问题,怎么证明?可不可以找自己的医生开证明?

虎扑用户390100
引用 @diuba 发表的:
哦,既然不是类似司法解释一样的,那你编的最佳应用来就是用来误导吗?实际操作不行就修改完善你的法规。

我猜测这个指南可能是个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标准

爱赖床的猪
引用 @真真真真科密 发表的:
何着一直家暴,之前你都是接受的,所以以后反抗就是你的错了?

家暴是种迫害行为。兴奋剂检测是迫害行为吗?这种类比未免也太随意了

找个干女儿丶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因为他们出了事肯定先问领导,又不是问律师,说得不好听有可能两个人都是法盲

小lowb
引用 @杀意隆 发表的:
因为有问题,所以他们怕了,懂了吗

你又懂了

虎扑用户469429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采样指南是给谁看的?不还是实际操作人员和运动员及其团队看的,这是他们自己做的规定,还能赖别人理解错误?只能说他们的规定和指南之间有些条款存在差异,对于规定,有几种解释版本,指南是一种,书面和口头解释是另一种,对于情况不明的,正常的顺序和逻辑关系是规定,指南和解释,规定上没有明确,指南上明确了,那你解释上又来个跟指南不同的,那还搞个屁?纯讨论,非针对,言语过激之处,请海涵!

在我的理解范畴里,“指南”指的是为促成某种事件更好的实践方法,意思是有了“指南”,可以提高检测的合法性,当然也可以不严格执行。而发布的文件就是“最基本的规则”,需要维护,必须实现。

迈克尔乔丹丨神
引用 @俯首甘为孺子牛 发表的:
我是真想看他妈妈在庭上哭闹的视频,但是就是找不到

撒泼吗?当在国内呢?我觉得太搞笑了。。

隔壁王小五
引用 @kobe8bryant24 发表的:
你这比喻不对,孙杨不是不给交警查酒驾,是不给不是交警的人查酒驾

问题人家就是交警,而且带了证的,只是身边跟了两个协警,然后你就因为质疑协警身份有问题,就拒绝检测跑了,而法律规定这个带证的交警就有权查你酒驾,你辩解说看公安部的文件说查酒驾最好全都是交警,而你看到了两个协警,不符合这个文件说法所以才跑了,最后人家也不判你酒驾,就说你逃逸,这样看你觉得合理吗?

米兰城的王子
是孙扬妈妈指使保安砸了装血样的外瓶的吧

T
TM看你像库衩
引用 @HsiaZCH 发表的:
关注了14年还被查了?

老哥,禁药名单随药品出现而变化,可以理解了吗?

北溟于山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Wada相当于教务处吧,孙杨是第一个把教务主任打了的学生,你估计一下教务处会咋收拾他吧。

尤利西斯swag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这个仲裁法庭的的解释非常牵强,既然是制定出来的规则,而且是以文件形式做了要求,那就按文件来,现在扯什么实际操作的不可能,如果文件跟实际不一致,那不就是搞两套标准吗?反正最终解释权在你们那,这不就是无赖做法吗?

怎么现在老哥们都是帖子不看完就开始喷了

虎扑用户132040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那不然呢?他们是罪人?

尤利西斯swag
引用 @犀马河牛 发表的:
这个时候不讲究程序正义了?

法律不强人所难,规则也是一样,程序正义不是这样理解的

Y
Ysy1993
引用 @xxrobin 发表的:
身体有问题,怎么证明?可不可以找自己的医生开证明?

“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是否允许采样,CAS案例确立以客观标准审查,而非主观认定 我看到的翻译过来是这么说的 具体不了解

手扶保时捷
引用 @小强哥r 发表的:
2-8年为什么最终禁8年呢

2-8为什么不是8呢..又不是9 ....而且14年有过禁赛..
爱篮球的小猫咪
引用 @barcakhalil 发表的:
这个历史砸瓶第一人我笑了
司马光:我砸的更大

你咋的是水缸不是尿缸🐶

此时无言
引用 @小c初学java 发表的:
如果解释权都是制定规则人用的话。那以后不要规则好了。

不是这么说的,你现在去随便做什么,银行办卡,淘宝买东西,签的协议最后都是解释权是人家的。你不同意?

執子之手方知子醜
引用 @哈有趣 发表的:
总不能说样品可能有问题所以我砸了吧 现在至少保住了之前的成绩 你还有更好的辩护观点吗

你講的好像保住成績是辯護團隊的功勞

帝球懂是我
其实也不要怪辩护团队了,人规则放在这里,孙之前飞行采样也采了几十次了,真的有程序问题根本不会闹到这种地步。辩护团队会看不懂规则吗,就那几条关键规则你中学生谷歌翻译都能理解了,只能硬着头皮辩
虎扑用户888218
引用 @哈有趣 发表的:
总不能说样品可能有问题所以我砸了吧 现在至少保住了之前的成绩 你还有更好的辩护观点吗

甩锅律师保全一些商业价值

虎扑用户684260
引用 @说好为我泡花茶 发表的:
砸了比拒绝检测更严重啊

唉,是这个道理呀。他测完才发现不对劲的要砸的

虎扑用户684260
引用 @虎扑JR1701186312 发表的:
可以根据资质问题,拒绝那天的检测,然后与对方协商重新约个时间派三个都有资质的人来检测。这种情况对方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可以的,但他是测完了才要闹的。怪就怪团队缺少经验吧。真磕了药你也别给测呀

爱赖床的猪
引用 @盛天兰 发表的:
据说是他同意不带走样本,当样本所锁进箱子里了没有钥匙,箱子要带回去,别的帖子看的

如果当时真是这样的情况,那这个砸箱子的行为,真的就很难解释过来了。

虎扑用户885904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这个说法让我想起了,电话们,尤文,国米。

过渡句
引用 @MGLS 发表的:
有没有可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抗检是最高的禁赛8的,取其轻?

蓝天下LA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有人每天给你一巴掌。你没反抗。然后哪天你 反抗了,对方说,你以前都接受了,为啥今天反应真么激烈。是这个意思吗。

无理取闹。。。

华夏人
引用 @TM看你像库衩 发表的:
老哥,禁药名单随药品出现而变化,可以理解了吗?

变化肯定通知你们国家的,几个月了还吃

树上一叶
孙杨方引用的同样是ISTI
ISTI5.4.2(b)条要求样本收集人员每个人(DCO和/或DCA),使用“第5.3.3条所述文件”(documentation referred to in Article 5.3.3)表明自己的身份,documentation是一个复数,它不仅是FINA通用授权书,也不仅是5.3.3条第二句中提到的 DCO 补充身份证明。陪护员及所有其他参加检查的官员,必须出示样本收集机构提供的“官方文件”,以证明他们从运动员那里收集样本的权利

幻风0911
引用 @则晓得白相 发表的:
一个是最佳状况,一个是最低许可,就好比110可以出警,最好的情况是出警的都是警察,但大部分情况是一个警察带几个辅警。

辅警也是有资质的兄弟 孙杨质疑的不是没有资质嘛

多诺万米球王
引用 @错人了 发表的:
但根据《ISTI指南》写的我觉得他团队理解的没有问题啊,这事不应该是ISTI文件互相矛盾导致的吗

ISTI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指南是ISTI Blood Sample Collection Guidelines
国际标准是成员国共同认可的具有强制力的文件,Guidelines不具备这种强制力

大写得福
引用 @布莱顿硬糖 发表的:
泳联还是比较护着孙扬的,毕竟统治力在这,泳联不可能砸自己招牌

这个泳联是中国泳联还是世界泳联?

乔宝看世界
引用 @louiponn 发表的:
在我的理解范畴里,“指南”指的是为促成某种事件更好的实践方法,意思是有了“指南”,可以提高检测的合法性,当然也可以不严格执行。而发布的文件就是“最基本的规则”,需要维护,必须实现。

最基本的没有明确啊,指南明确了,实操不都是按指南来的嘛,现在提指南可以不用完全遵守,那到底不遵守的是指南中明确的还是规定中不明确的?所以,我觉得他牵强,还称指南中是理想范式,其实,我个人感觉就是他做的这些规定指南什么的不规范,让别人造成误解,作为一个法庭,做任何判决得有依据,而不是口头解释,因为这种释义或者解释也是具有效力的,如果你是这么解释的,那就去改指南,对于未改之前出现的案例,还是不适于适用,纯讨论。

Y
Ysy1993
引用 @虎扑JR1701186312 发表的:
可以根据资质问题,拒绝那天的检测,然后与对方协商重新约个时间派三个都有资质的人来检测。这种情况对方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不能当场拒检,否则一样被罚,有规定除了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不允许以外都必须接受药检,正确做法是接受检测,然后立刻上报以资质不合规为由,要求泳联废除此次药检的所有采样,也要在检测备忘里写出来,让主检官带走上报
乔宝看世界
引用 @尤利西斯swag 发表的:
怎么现在老哥们都是帖子不看完就开始喷了

看完了呀,不过,看了个大概,不光这个帖子,看了好几个呢

仿
仿生羊会梦见电子人吗
这个帖子把事情说的比较清楚,砸瓶子这事刚出来的时候真是没看到有客观描述的。

洛杉矶的老汉
引用 @大写得福 发表的:
这个泳联是中国泳联还是世界泳联?

世界

虎扑用户885904
引用 @我市影子 发表的:
有人每天给你一巴掌。你没反抗。然后哪天你 反抗了,对方说,你以前都接受了,为啥今天反应真么激烈。是这个意思吗。

现在疫情期间,规定进小区测体温,这个都通知到了。
A.每天进小区都叫你测体温,你配合了。突然有一天,你不配合了,对不对?
B.每天进小区,小区保安得过且过不测。突然有一天,要你配合测了,你说平时都不测平什么测,别人把规则拿出来,你还能不测?

当日你看佛说
引用 @布莱顿硬糖 发表的:
泳联还是比较护着孙扬的,毕竟统治力在这,泳联不可能砸自己招牌

谁也不想砸自己饭碗啊

登堂入室0503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这个医生之前就犯过严重错误

当日你看佛说
引用 @k4448513 发表的:
感觉孙杨团队的问题比孙杨大得多。

都一样,有人任性,有人纵容,酿成大祸

i
iambuku
引用 @虎扑JR0733359086 发表的:
而且不是他自己砸的 他妈让保安砸的

这也是坑儿子一把好手……

K
Kevin_McGrady
引用 @海门大总统 发表的:
问题是这个矛盾是一直存在的,之前也是这种形式的抽检,你都同意了,你如果要提出异议,第一次抽检的时候就应该提出,而不是之前都做了,到了这一次你才提出问题。

这一条很扯吧。就比如我回家路口老是有个警察查酒驾,我之前都配合了。但今天我就想看看你的警官证怎么了。我之前不看可能是我懒得看,不代表我这次不可以要求要看。我可以行使我的权利不代表我必须次次都行使吧,我在我认为的时候行使不就行了。

此时无言
引用 @海纳百川无言 发表的:
所以这个wada为什么这么针对这件事啊

wada针对一切好成绩运动员

亢奋到痉挛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应该把这话还回去,仲裁员是不是应该停下来理解一下

流言Sn
这个帖子算是比较靠谱的了,之前在知乎有个大佬也是这么说的。那个五没什么意思,这话说的没啥用,你有没有想过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文件该怎么理解

流言Sn
引用 @ccsaysnono 发表的:
而且很好理解,WADA依据的是法律文件,孙杨方面主张的是建议指南,你这能胜诉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是法律文件啊,两个都是wada的文件

答案1
引用 @黑子的梦魇 发表的:
医生团队不专业,辩护团队更不专业,真的是服了……

主要还是医疗团队的问题
辩护团队最多在年限上找回一点

爱吃辛拉面
引用 @拉风的昵称只允许汉字 发表的:
按文章里的描述,可以算是指着鼻子骂孙杨团队把孙杨害死了

不光是团队,孙杨的声明里说这个事也是请示了领导才砸的,这事情如果真实锤了,那肯定要有领导担责任的。

R
Ragnarok78
引用 @房西的猫 发表的:
孙扬得请一个好的律师啊

这次哪怕是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再现也无力回天了。梦幻律师团是对规则充分理解的情况下抓对手在规则上的失误使铁证无效。孙杨这是完全按照自己对规则的理解来行事,破绽太多了,根本圆不回来。
退一万步,让他们拿走样品,即便查出什么毛病,有梦幻律师团都可以想办法辩护。加上泳联护犊子,这事不会太大。现在这局面,没有人能救了。孙杨和WADA,生或死二选一。

南方科学家
指南解释权在WADA,孙怎么能告得赢。要是所有法律条款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大状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