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imdada 发表的: 我就想了解一个事儿,如果检测院要对样本动手脚,难度大不大。我发现好多人站在检测员没资格,可能对样本动手脚这点支持孙杨。 我不了解兴奋剂检测,但食品检测是有那种一次使用的装置的。就是说在孙杨和采样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样品采集完以后,只有在检测点才能被打开,而且打开一次装置就损坏了。不太可能存在采样人员玩样品里加东西这种可能性。 特意去一个生产兴奋剂检测装置的公司官网看了一下: The key to the success of Versapak’s Anti-Doping equipment is its tamper evidence: no other kit available offers such a high level of security. Both our urine and blood sampling kits have been subjected to rigorous testing by an independent, worldwide authority in tamper evident packaging to ensure absolute security of the athlete’s sample. They confirmed it was “not possible to open the canister without evidence of tampering”. Both the locking device and the material of the canisters have been developed for security and integrity. The canister features advanced DNA that can verify the kit is a ‘Genuine’ product manufactured by Versapak
关键是样本绝对不可以拿走呀。
打比方啊,我觉得这个比方站得住
……那这个也是制定规则的说他们三个都符合条件。人家规则就没说过必须三个人都得持证。是孙杨觉得规则说三人都要持证,制定规则的说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这也能址到詹姆斯,一天不黑睡不着是不?
你真去知乎看了吗。。。我从知乎过来的,这个话题下,虎扑比知乎理性多了。。。
他不敢回你了。
被别人占了60次便宜,有次反抗了,还算做错了?
要是检测出来啥东西的话 构筑的商业帝国就崩塌了那些代言还会找他吗动动脑子吧况且他多大了以后还会拿多少荣誉?好好想想吧
根据规定,仲裁委员会允许一方当事人使用仲裁语言以外的语言,条件是该方自费提供翻译。因为官方使用语言是英语,双方均同意使用同声传译,协助杨先生及其证人,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CAS不能雇佣翻译人员。(cas就是法庭)
看个毛,泳联就是护孙杨,让一起告了
你们理解能力真的差
我也是这个意思!
汉语怎么就不严谨了。。。理论上只有数学符号是最严谨的。语言本来就有主观的色彩。
国际泳联相当于班主任,偏爱成绩好的学生,
占啥便宜了,一万多次都这么检查的,又不是光对孙杨这样,毛事都没有,就是必须找个同性助手看着你尿尿而已,本来也不需要啥资质。这种就是硬找的借口。
什么叫占了便宜? 如果帖子里解读的没问题的话,那就是说所有检查都是符合规定且有效的,你可以质疑,但是不能请示领导后抗检。
不知道是你理解错了还是急了,总之是你的回复前提就是错的。
很关键的一点是这个口子不能开,不能让其他运动员效仿孙杨这样,而且以前收集的成百上千的运动员样品都是按着这个流程走的,判孙杨胜的话 那岂不是那些都可以不算数了?
最终解释权在对方那里。
完全正确
这就很搞笑了,没记错的话以前骂的可是有过上万亮的……
不要瞎联系啊
但是如果让城管抓人坐牢,人人都可以选择抗拒!
我是警察,我从来没听说过协警有什么资质…
为什么不一样?
自信点,把大概去了
1.假设没服药,那么没有任何理由砸碎药检血样。
2.假设服药了,砸碎血样会被禁赛,但由于没有证据,之前的成绩会被保留;如果血样被带走查出来禁药了,那么终身禁赛,所有之前成绩取消,收入清零还要赔偿代言产品高额违约金。
要你你咋选?
回头综艺啥的代言不断,如果说真的有问题,这次就砸招牌了,以后在挣钱就费劲了
规则制定者都出来说明了你还说这些有啥意思?谁能比规则制定者更有解释权?
你的前提就是错的,因为家暴不存在
不管之前和之后,都是符合规定的,你回复的前提就是错的
就是没当回事,要不也不会去参加吐槽大会了。
他们可以不说真话,但不能说谎话,这个不能更赞同,国际泳联搞这事主要是太打脸了,wada这次摆明了立威,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搞你
出不多
我感觉你是个挺差劲的律师 连这点猫腻都看不出来
放心好了,他们团队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不清楚的话,那是渎职是犯罪。这个事情就是他们权衡之后做出的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现在证据没了,死无对证,以前的成绩保住了。只是禁赛多少年的问题而已。8年有点狠,但也是检测机构失去样品证据之后,能做的最大惩罚了。
说到点子上了,国内大量关于英文法律规则的翻译都是错的或者用词歧义,非本行且做过法律翻译的人外,不能理解这一点,很多人觉得既然是官方出的翻译,怎么会错?
实际上英语水平和翻译水平,是两回事,翻译水平和法律英文水平又是两回事。
虎扑内若有法学生,看看王迁的著作就明白了,光model一词,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里,已经错了好多年了,至今还没改,更不用说其他诸多翻译错误,翻译错误多是中文没有对应词,则生搬了一个模棱两可的。
可能平常觉得没事,大概理解英文规则的意思就行了,也难以意识到翻译的是不是有细微的差错,最终倒霉的还是孙杨,唉。
结合之前多次类似药检的情况,孙杨这次的处事态度我觉得相当诡异……对取样人员资质有疑虑你完全可以扣留样品再作进一步协商处理,又或者重新取样,为何要砸?
这事搞笑就在这里,在判决的时候释法,而不是事情发生前。
你还真是混子一般胡搅蛮缠
理解没有资质,但是也无法理解为啥用锤子?每次应该都是AB瓶,B瓶运动员自己保留,有问题用B瓶确认。只能说太托大了
即即使不是协警,你敢跑吗
返过来想:如果由于不专业出现检测结果有不正确,同样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你以为对方不是主观吗 但是他们是规则制定者 随便改口明白吗
金牌都给你保留了算给你面子了
已经推翻了。之后新版规定是运动员有权查看药检官的身份资质信息。
那你认可之前药检的合法性吗?认可,为什么同等条件这次不能检,不认可,为什么同等条件当初同意奸。顺便说一句这个问题庭审也问孙杨的,孙杨的回应是沉默不语。
你可知道他违反程序的话你还可以走程序告他啊?你可知道你自己抗检损坏储存箱也是违反程序的啊?
因为运动员自己 可能并不一定知道 自己有没有服药,
我举个例子, 平时训练的时候 或者 运动员遇到瓶颈的时候,
某人暗中或者明着给运动员服药 ,帮助打破瓶颈 或者 帮助提高训练
比赛之前, 实际已经停药, 但是给运动员吃安慰剂,告诉运动员这药查不出来,放心
真真假假, 导致运动员实际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吃的真药,什么时候吃的安慰剂
只有队医和教练之类的人知道, 所以抽血了, 告诉队医, 队医立马亲自上门搞事情。
你想取消金牌是要举证的,并不能说取消就取消的,跟给面子无关。
你对我国法律有意见??????
监视你谁谁尿个尿, 还要找个博导吗???
你放不放心是你的事, 你抗检是另一回事。
中国是泳协不是泳联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孙杨团队的意思是不符合资质的人来检查怕被陷害
尿样没有采,不仅没有采还自己尿了好几次。
砸了箱子,箱子坏了样本就无效了。
样本是一式两份的,孙杨自己可以保留一份,做手脚一说可以排除。
还有,从头到尾都没有采集尿的样本。
阿姆斯特朗和俄罗斯不就是这么被干倒的么 WADA可以特别针对某些人或群体去检查从而忽视另一个群体 但是他的底线是对这些群体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检查是绝对的公正合理的不能是有问题虚假的 如果没有这个底线这个组织也没有存在必要了
有一条是死路,当然选择搏一搏
你当是瓶装开口想加东西就加?这份检测瓶有两份,一份孙杨自己留,一份别人带走。需要专门的仪器才能开,且开瓶是一次性的。你要是不服,你还可以拿自己当天自己保存的另一份试瓶去证明自己不服检测结果。结果孙杨砸了自己那份再砸别人那份。
自己还存有一份血样,不服可以复检,怎么陷害?砸完自己的再把别人的砸了,无敌
孙杨已经把WADA搞的改了规定运动员有资格检查检查人员资质证明 问题是暴力抗检说破了天他也是暴力抗检 但是对孙杨暴力抗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至少能保留以前的成绩
一只脚已经踩到沼泽里了 怎么办只能把鞋扔了总不能等着人陷进去
运动员可以对法律条文不清楚,或者是以自己的主观理解。但当时,他的家人,队医都在场啊,并且电话咨询了反兴奋机构的领导,因此,知道砸箱子的后果。至于为什么砸,大家想想看吧。
还请示领导,请示了个队医,这队医老药罐子了
三观正,一句话:wada可能不说真话,但wada绝不会说谎。
不服你可以上诉,可以报案,为啥把样本毁了?
什么是后真相
最可怕的是他是检测完了反悔还暴力抗检砸箱子 要是只是简单的拒检泳联和其他方面多沟通操作一下还可以私下批评解决或者道歉双方都好过 暴力抗检正好打了WADA的脸 这种组织就是要通过抓典型再打倒树立权威 你打他的脸就别怪他把事情搞大 事情闹大了反而对他们有好处 当年不就是靠把阿姆斯特朗查了个底儿掉铁证如山的把这位环法英雄打成了药罐子树立了自己的权威
那你wada就把自己的程序做合规啊,自己定的规则自己都做不到位,还动用解释权亲自下场撕逼,羞不羞?
你可以质疑?但为啥要毁血样?
真相未知,媒体先行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关键是在于是一个协助检查的没有出示,但之前这样检查也出现过60多次,为啥这次就拒检了。当然这样检查应该也不是符合要求的。只能说这里面还是有很多东西,我们根本不知道。只能看后续了。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上千万?太小看世界冠军的吸金能力了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你可以查完之后起诉,但是你当时就跑了,就太骚了
错,是可以不说话,但是绝不会说谎
相当于国家提出来的某些发展建议和流程规范,但涉及到法律问题一律以法律为准
Jordan brand每次趁乔丹快上市时候就来告一下,有点常识再硬杠行吗。。
后者只是个建议条例 不是法律条例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没有证据说之前60次完全一样啊 裁决书也没有说 不要把没有的事拿来说 你这个才没有说服力
这理由不成立的,陷害是一种猜想,没有发生,陷害论要是能作为理由,那么即便对方有证,也一样有可能陷害,因为整个过程,包括后面的运输,真正的检查等等一系列过程,都有可能接触普通员工,都有可能被陷害,难道都要保证有证吗???并且现在情况不是都没有证,主检查官是有证。。。陷害论这种只会被参考,绝对不会被采纳,这理由要是成立,大把人能打官司赢了。
他规则写明白了吗?
你看他还敢回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