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确实太容易带动大家情绪了,孙杨案的资质问题其实和大家理解的完全不一样

虎扑用户773930
引用 @郑雨盛 发表的:
让他们把样本带走,啥事没有,然后你在提出自己的诉求

关键是样本绝对不可以拿走呀。

看那一号火箭升空
引用 @MFDY1 发表的:
wada和中国警局用一个规章制度?

打比方啊,我觉得这个比方站得住

音讯全无cp3
引用 @吃肉的山羊 发表的:
有国家的临时法律啊 小区保安被赋予权力了

……那这个也是制定规则的说他们三个都符合条件。人家规则就没说过必须三个人都得持证。是孙杨觉得规则说三人都要持证,制定规则的说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守卫h
审核员的意思很明显了,资质有争议还需要进一步,规则也需要进一步阐明,在有结果之前孙杨不应该拒绝

占加油
引用 @我的一个酒肉朋友 发表的:
有詹姆斯内味了

这也能址到詹姆斯,一天不黑睡不着是不?

虎扑用户104912
引用 @南通开发区小罗 发表的:
想看专业的,还是得知乎,这个没得说,这边以看热闹为主

你真去知乎看了吗。。。我从知乎过来的,这个话题下,虎扑比知乎理性多了。。。

这是个好名字吧
引用 @kiscyn 发表的:
哪个国家可以禁赛别人?
禁赛和是不是国家有啥关系?
我哪里说错了?wada是哪国啊?

他不敢回你了。

x
xwahq123
引用 @挫折和离别不过是生命中的点缀 发表的:
你这辩解逻辑上完全没有说服力啊啊,太牵强了,而且符合规定的检测流程之前六十多次你怎么不怀疑呢?这次一怀疑就要砸掉药检?

被别人占了60次便宜,有次反抗了,还算做错了?

虎扑用户416583
引用 @过渡句 发表的:
抗检是最高的禁赛8的,取其轻?

要是检测出来啥东西的话 构筑的商业帝国就崩塌了那些代言还会找他吗动动脑子吧况且他多大了以后还会拿多少荣誉?好好想想吧

神奇的小海螺77
引用 @hellolmy 发表的:
翻译是法庭指定的,只能三选一

根据规定,仲裁委员会允许一方当事人使用仲裁语言以外的语言,条件是该方自费提供翻译。因为官方使用语言是英语,双方均同意使用同声传译,协助杨先生及其证人,为了保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CAS不能雇佣翻译人员。(cas就是法庭)

放大范甘迪
引用 @我每次 发表的:
大家想看的是骂泳联,护孙杨的帖子

看个毛,泳联就是护孙杨,让一起告了

虎扑用户813319
引用 @dhfeye 发表的:
除非是故意坑他,不然你这个说不通啊

你们理解能力真的差

乔詹科艾
引用 @热情而滚 发表的:
如果按照这个帖子的说法,我就很好奇,有没有哪份文件是确切的说明,哪些情况是不需要按ISTI血样采集指南的理想操作模式进行反兴奋剂检查的?如果没有,那这就是程序漏洞的锅。而这个程序漏洞,就给规则制定者或者其他不法人员提供了损害运动员的合法途径,尤其是对规则制定者国籍以外的运动员而言。所程序存在漏洞,应该是规则制定者担责,而非运动员担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我也是这个意思!

月光寒syt
引用 @邓呆呆呆不呆 发表的:
英语比汉语严谨多了,应该请个专业人士来解读了,而不是靠自己异想来质疑

汉语怎么就不严谨了。。。理论上只有数学符号是最严谨的。语言本来就有主观的色彩。

老胡安
引用 @北溟于山 发表的:
Wada相当于教务处吧,孙杨是第一个把教务主任打了的学生,你估计一下教务处会咋收拾他吧。

国际泳联相当于班主任,偏爱成绩好的学生,

用户0580469928
引用 @xwahq123 发表的:
被别人占了60次便宜,有次反抗了,还算做错了?

占啥便宜了,一万多次都这么检查的,又不是光对孙杨这样,毛事都没有,就是必须找个同性助手看着你尿尿而已,本来也不需要啥资质。这种就是硬找的借口。
从今天开始减肥
引用 @xwahq123 发表的:
被别人占了60次便宜,有次反抗了,还算做错了?

什么叫占了便宜? 如果帖子里解读的没问题的话,那就是说所有检查都是符合规定且有效的,你可以质疑,但是不能请示领导后抗检。
不知道是你理解错了还是急了,总之是你的回复前提就是错的。

老胡安
引用 @多余的王多鱼 发表的:
这个wada有没有哪个老哥了解的可以讲讲 他啥立场啊怎么感觉狠了心要死磕孙杨

很关键的一点是这个口子不能开,不能让其他运动员效仿孙杨这样,而且以前收集的成百上千的运动员样品都是按着这个流程走的,判孙杨胜的话 那岂不是那些都可以不算数了?

虎扑用户490978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最终解释权在对方那里。

x
xuyantmac
引用 @隔壁王小五 发表的:
问题人家就是交警,而且带了证的,只是身边跟了两个协警,然后你就因为质疑协警身份有问题,就拒绝检测跑了,而法律规定这个带证的交警就有权查你酒驾,你辩解说看公安部的文件说查酒驾最好全都是交警,而你看到了两个协警,不符合这个文件说法所以才跑了,最后人家也不判你酒驾,就说你逃逸,这样看你觉得合理吗?

完全正确

从今天开始减肥
引用 @球哥是真的菜 发表的:
骂了半天发现是自己人?😂😂😂

这就很搞笑了,没记错的话以前骂的可是有过上万亮的……

虎扑用户490978
引用 @孤独的黑骏马 发表的:
老哥我插一句,是真的因为服药了才拒检吗

不要瞎联系啊

拜仁贵族
引用 @虎扑JR1097116276 发表的:
无法证伪比可证伪且已证伪要恶劣得多

但是如果让城管抓人坐牢,人人都可以选择抗拒!

r
river1954
引用 @幻风0911 发表的:
辅警也是有资质的兄弟 孙杨质疑的不是没有资质嘛

我是警察,我从来没听说过协警有什么资质…

事不过卅
引用 @MFDY1 发表的:
之前接受的和这次接受的能完全一样么?

为什么不一样?

夜未央sss
我记得不懂球的刘胖子曾经有一次例行检查被查出问题,然后胖子申诉,然后处理结果是再有三次随机检查没有问题就可以认定没问题。不知道规则是不是同一个机构的,也不知道规则改没改。

虎扑用户954407
引用 @听说是火蜜 发表的:
大概就是被自己人坑了

自信点,把大概去了

总是空心入网
引用 @皇冠二朴 发表的:
关键如果他为什么要走险招,而且赌的是他的职业生涯和上千万的收入。

1.假设没服药,那么没有任何理由砸碎药检血样。

2.假设服药了,砸碎血样会被禁赛,但由于没有证据,之前的成绩会被保留;如果血样被带走查出来禁药了,那么终身禁赛,所有之前成绩取消,收入清零还要赔偿代言产品高额违约金。

要你你咋选?

金州养生专家枸杞哥
引用 @bulekuler 发表的:
他只是选了一个不算差的

回头综艺啥的代言不断,如果说真的有问题,这次就砸招牌了,以后在挣钱就费劲了

虎扑用户642192
去看看天空车队是怎么扳倒aso的吧

从今天开始减肥
引用 @吃肉的山羊 发表的:
护士明显不符合最低标准 因为她没资格在杭州抽血

规则制定者都出来说明了你还说这些有啥意思?谁能比规则制定者更有解释权?

从今天开始减肥
引用 @真真真真科密 发表的:
何着一直家暴,之前你都是接受的,所以以后反抗就是你的错了?

你的前提就是错的,因为家暴不存在

从今天开始减肥
引用 @MFDY1 发表的:
之前接受的和这次接受的能完全一样么?

不管之前和之后,都是符合规定的,你回复的前提就是错的

上将军伊布
引用 @戚韶殇 发表的:
我感觉孙扬团队就是黄晓明心态...不要你觉得要我觉得.....这还辩护毛....等上诉做好功课吧,感觉就没当回事,核心问题还是怎么解决暴力抗检....

就是没当回事,要不也不会去参加吐槽大会了。

虎扑用户872156
可算看到说得公正的帖子了

虎扑用户954407
引用 @Ragnarok78 发表的:
WADA是一个天生和运动员甚至运动组织站在对立面的组织。各项目联合会有时候为了隐瞒家丑或者护犊子,还有可能有取舍,但WADA就是天生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我不是说话WADA有多么公正,但这样的组织,威信是他生存的最基本底线。WADA可以不说真话,比如说有人说他们有针对性查俄罗斯而不查美国。但WADA一定不能说谎话,比如他们查阿姆斯特朗就一定要查到底给出一个有信服力的无可置疑的结论。说你有毛病或者没毛病那都必须是铁证如山。而铁证如山的前提是他们的工作不能被干扰。如果有人能干扰他们的工作不被处罚,那这个组织就干不下去了。

他们可以不说真话,但不能说谎话,这个不能更赞同,国际泳联搞这事主要是太打脸了,wada这次摆明了立威,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搞你

s
suny996
引用 @小皮皮de白相倌 发表的:
建议零售价?!

出不多

l
ljcd99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我感觉你是个挺差劲的律师 连这点猫腻都看不出来

3
3万公尺3马赫
引用 @皇冠二朴 发表的:
关键如果他为什么要走险招,而且赌的是他的职业生涯和上千万的收入。

放心好了,他们团队对这些事情一清二楚,不清楚的话,那是渎职是犯罪。这个事情就是他们权衡之后做出的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现在证据没了,死无对证,以前的成绩保住了。只是禁赛多少年的问题而已。8年有点狠,但也是检测机构失去样品证据之后,能做的最大惩罚了。

红星青石斑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说到点子上了,国内大量关于英文法律规则的翻译都是错的或者用词歧义,非本行且做过法律翻译的人外,不能理解这一点,很多人觉得既然是官方出的翻译,怎么会错?
实际上英语水平和翻译水平,是两回事,翻译水平和法律英文水平又是两回事。
虎扑内若有法学生,看看王迁的著作就明白了,光model一词,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里,已经错了好多年了,至今还没改,更不用说其他诸多翻译错误,翻译错误多是中文没有对应词,则生搬了一个模棱两可的。
可能平常觉得没事,大概理解英文规则的意思就行了,也难以意识到翻译的是不是有细微的差错,最终倒霉的还是孙杨,唉。

x
xun8001
引用 @骑跨小周后 发表的:

结合之前多次类似药检的情况,孙杨这次的处事态度我觉得相当诡异……对取样人员资质有疑虑你完全可以扣留样品再作进一步协商处理,又或者重新取样,为何要砸?

大肚腩的胖姜
引用 @错人了 发表的:
但根据《ISTI指南》写的我觉得他团队理解的没有问题啊,这事不应该是ISTI文件互相矛盾导致的吗

这事搞笑就在这里,在判决的时候释法,而不是事情发生前。

大肚腩的胖姜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还真是混子一般胡搅蛮缠

大肚腩的胖姜
引用 @imdada 发表的:
我就想了解一个事儿,如果检测院要对样本动手脚,难度大不大。我发现好多人站在检测员没资格,可能对样本动手脚这点支持孙杨。
我不了解兴奋剂检测,但食品检测是有那种一次使用的装置的。就是说在孙杨和采样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样品采集完以后,只有在检测点才能被打开,而且打开一次装置就损坏了。不太可能存在采样人员玩样品里加东西这种可能性。 特意去一个生产兴奋剂检测装置的公司官网看了一下:
The key to the success of Versapak’s Anti-Doping equipment is its tamper evidence: no other kit available offers such a high level of security. Both our urine and blood sampling kits have been subjected to rigorous testing by an independent, worldwide authority in tamper evident packaging to ensure absolute security of the athlete’s sample.  They confirmed it was “not possible to open the canister without evidence of tampering”. Both the locking device and the material of the canisters have been developed for security and integrity. The canister features advanced DNA that can verify the kit is a ‘Genuine’ product manufactured by Versapak

就是说这玩意儿一旦被封装上了,一般人是打不开的,得到检测机构才能打开,而且有专门的印记,也没法整个替换。

理解没有资质,但是也无法理解为啥用锤子?每次应该都是AB瓶,B瓶运动员自己保留,有问题用B瓶确认。只能说太托大了

寒菜呵
引用 @hotmac1 发表的:
但是也可能交警带了两个不是协警的去查酒驾…

即即使不是协警,你敢跑吗

看球二十三年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返过来想:如果由于不专业出现检测结果有不正确,同样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大梁朝伟
引用 @则晓得白相 发表的:
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我们的辩方完全是从主观角度出发?

你以为对方不是主观吗 但是他们是规则制定者 随便改口明白吗

虎扑用户400297
有理有据 网上的一些言论太无脑了

虎扑用户022932
还有关键点:砸瓶子

虎扑用户508561
引用 @过渡句 发表的:
抗检是最高的禁赛8的,取其轻?

金牌都给你保留了算给你面子了

虎扑用户508561
引用 @唯诺哥 发表的:
所以问题就是:WADA会推翻自己的制度吗?

已经推翻了。之后新版规定是运动员有权查看药检官的身份资质信息。

虎扑用户508561
引用 @XTPTX 发表的:
这个理由很可笑,我就是不放心这次的抽检人员不行吗?

那你认可之前药检的合法性吗?认可,为什么同等条件这次不能检,不认可,为什么同等条件当初同意奸。顺便说一句这个问题庭审也问孙杨的,孙杨的回应是沉默不语。

虎扑用户508561
引用 @skagen 发表的:
算了吧,idtm自己派的人问题那么多,什么法?idtm的私人机构的法?孙杨都一直等着那些人补办资质重新血检,那个女主检不同意啊。

还振聋发聩,这件事明明先违反程序正义就是idtm的人啊。

你可知道他违反程序的话你还可以走程序告他啊?你可知道你自己抗检损坏储存箱也是违反程序的啊?

勇闯甘比亚
引用 @大肚腩的胖姜 发表的:
理解没有资质,但是也无法理解为啥用锤子?每次应该都是AB瓶,B瓶运动员自己保留,有问题用B瓶确认。只能说太托大了

因为运动员自己 可能并不一定知道 自己有没有服药,

我举个例子, 平时训练的时候 或者 运动员遇到瓶颈的时候,
某人暗中或者明着给运动员服药 ,帮助打破瓶颈 或者 帮助提高训练

比赛之前, 实际已经停药, 但是给运动员吃安慰剂,告诉运动员这药查不出来,放心

真真假假, 导致运动员实际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吃的真药,什么时候吃的安慰剂

只有队医和教练之类的人知道, 所以抽血了, 告诉队医, 队医立马亲自上门搞事情。
虎扑用户088521
引用 @偏爱蝴蝶球 发表的:
金牌都给你保留了算给你面子了

你想取消金牌是要举证的,并不能说取消就取消的,跟给面子无关。
勇闯甘比亚
引用 @小c初学java 发表的:
如果解释权都是制定规则人用的话。那以后不要规则好了。

你对我国法律有意见??????
虎扑用户232636
自作自受

勇闯甘比亚
引用 @塞尔吉罗贝托 发表的:
直接孙杨有说检查还有建筑工人什么的 不知道谁说的真话

监视你谁谁尿个尿, 还要找个博导吗???
勇闯甘比亚
引用 @XTPTX 发表的:
这个理由很可笑,我就是不放心这次的抽检人员不行吗?

你放不放心是你的事, 你抗检是另一回事。
老婆斋藤飞鸟
引用 @大写得福 发表的:
这个泳联是中国泳联还是世界泳联?

中国是泳协不是泳联

九亿少女的梦ia
引用 @虎扑JR0493979044 发表的:
极端做法。按道理身正不怕影子歪,都不至于咋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孙杨团队的意思是不符合资质的人来检查怕被陷害

特工队24号
引用 @longman178 发表的:
血样尿样已经采好了的。

尿样没有采,不仅没有采还自己尿了好几次。

特工队24号
引用 @skagen 发表的:
他哪砸了?没砸啊,他只是保留了,等着她们有了完整资质重新血检一遍。

孙杨遵守了程序,要不然他也不会先同意血检,等血检完成后再开始对那几人质疑。

砸了箱子,箱子坏了样本就无效了。

特工队24号
引用 @虎扑JR2000030943 发表的:
没有资质,又有很多让孙杨方疑虑的,因为他们不愿意等,执意带走,不信任,谁知道提供的检测设备有没有问题,不砸了怎么办?

样本是一式两份的,孙杨自己可以保留一份,做手脚一说可以排除。

特工队24号
引用 @虎扑JR2000030943 发表的:
没有资质,又有很多让孙杨方疑虑的,因为他们不愿意等,执意带走,不信任,谁知道提供的检测设备有没有问题,不砸了怎么办?

还有,从头到尾都没有采集尿的样本。

G
Gang_Starr
引用 @他年我若为青帝 发表的:
如果调查的人有问题那一定要调查出来,没问题也不会泼脏水,但重点调查哪些人就值得说道了

阿姆斯特朗和俄罗斯不就是这么被干倒的么 WADA可以特别针对某些人或群体去检查从而忽视另一个群体 但是他的底线是对这些群体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检查是绝对的公正合理的不能是有问题虚假的 如果没有这个底线这个组织也没有存在必要了

0
0618什么鬼
引用 @青铜的手 发表的:
两条路都是险棋

有一条是死路,当然选择搏一搏

真话说不得
引用 @cai920429 发表的:
这没有办法,是死局。团队突然发现有个人可能有问题要做手脚,那你检不检?检了他给你加兴奋剂,不检告你抗检。本来泳联不想搞大,那我再扭头给你捅出去。

你当是瓶装开口想加东西就加?这份检测瓶有两份,一份孙杨自己留,一份别人带走。需要专门的仪器才能开,且开瓶是一次性的。你要是不服,你还可以拿自己当天自己保存的另一份试瓶去证明自己不服检测结果。结果孙杨砸了自己那份再砸别人那份。

真话说不得
引用 @九亿少女的梦ia 发表的: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孙杨团队的意思是不符合资质的人来检查怕被陷害

自己还存有一份血样,不服可以复检,怎么陷害?砸完自己的再把别人的砸了,无敌

G
Gang_Starr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最基本的没有明确啊,指南明确了,实操不都是按指南来的嘛,现在提指南可以不用完全遵守,那到底不遵守的是指南中明确的还是规定中不明确的?所以,我觉得他牵强,还称指南中是理想范式,其实,我个人感觉就是他做的这些规定指南什么的不规范,让别人造成误解,作为一个法庭,做任何判决得有依据,而不是口头解释,因为这种释义或者解释也是具有效力的,如果你是这么解释的,那就去改指南,对于未改之前出现的案例,还是不适于适用,纯讨论。

孙杨已经把WADA搞的改了规定运动员有资格检查检查人员资质证明 问题是暴力抗检说破了天他也是暴力抗检 但是对孙杨暴力抗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至少能保留以前的成绩

G
Gang_Starr
引用 @夕阳红JR 发表的:
可以的,但他是测完了才要闹的。怪就怪团队缺少经验吧。真磕了药你也别给测呀

一只脚已经踩到沼泽里了 怎么办只能把鞋扔了总不能等着人陷进去

虎扑用户286543
引用 @此时无言 发表的:
仲裁员Sands教授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这一段是最关键的,碰到事情才发现,运动队都是法盲啊。

运动员可以对法律条文不清楚,或者是以自己的主观理解。但当时,他的家人,队医都在场啊,并且电话咨询了反兴奋机构的领导,因此,知道砸箱子的后果。至于为什么砸,大家想想看吧。

真话说不得
引用 @爱吃辛拉面 发表的:
不光是团队,孙杨的声明里说这个事也是请示了领导才砸的,这事情如果真实锤了,那肯定要有领导担责任的。

还请示领导,请示了个队医,这队医老药罐子了

虎扑用户286543
引用 @Ragnarok78 发表的:
WADA是一个天生和运动员甚至运动组织站在对立面的组织。各项目联合会有时候为了隐瞒家丑或者护犊子,还有可能有取舍,但WADA就是天生站在他们的对立面。
我不是说话WADA有多么公正,但这样的组织,威信是他生存的最基本底线。WADA可以不说真话,比如说有人说他们有针对性查俄罗斯而不查美国。但WADA一定不能说谎话,比如他们查阿姆斯特朗就一定要查到底给出一个有信服力的无可置疑的结论。说你有毛病或者没毛病那都必须是铁证如山。而铁证如山的前提是他们的工作不能被干扰。如果有人能干扰他们的工作不被处罚,那这个组织就干不下去了。

三观正,一句话:wada可能不说真话,但wada绝不会说谎。

勒布朗亚历山大
有理有据。另外说句难听的,孙杨近些年的表现,实力确实一哥,但心智明显有问题,夸张点就一二货。

牛大牛真大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最基本的没有明确啊,指南明确了,实操不都是按指南来的嘛,现在提指南可以不用完全遵守,那到底不遵守的是指南中明确的还是规定中不明确的?所以,我觉得他牵强,还称指南中是理想范式,其实,我个人感觉就是他做的这些规定指南什么的不规范,让别人造成误解,作为一个法庭,做任何判决得有依据,而不是口头解释,因为这种释义或者解释也是具有效力的,如果你是这么解释的,那就去改指南,对于未改之前出现的案例,还是不适于适用,纯讨论。

不服你可以上诉,可以报案,为啥把样本毁了?

鸿
鸿鹄去万里
引用 @太空理事长 发表的:
说老实话后真相时代,媒体的影响力是越来越大了

什么是后真相

G
Gang_Starr
引用 @虎扑JR1701186312 发表的:
可以根据资质问题,拒绝那天的检测,然后与对方协商重新约个时间派三个都有资质的人来检测。这种情况对方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最可怕的是他是检测完了反悔还暴力抗检砸箱子 要是只是简单的拒检泳联和其他方面多沟通操作一下还可以私下批评解决或者道歉双方都好过 暴力抗检正好打了WADA的脸 这种组织就是要通过抓典型再打倒树立权威 你打他的脸就别怪他把事情搞大 事情闹大了反而对他们有好处 当年不就是靠把阿姆斯特朗查了个底儿掉铁证如山的把这位环法英雄打成了药罐子树立了自己的权威

佛多曼波萨
引用 @Ragnarok78 发表的:
你扯淡吧!也不看看WADA盯了阿姆斯特朗多少年?孙杨最多是个泳坛伟大运动员而已,阿姆斯特朗因为抗癌夺冠,那是美国的国家英雄和精神的象征,不一样被WADA给钉死了?
WADA这种天生站在运动员对立面的组织,立命之本就是威信不能被质疑。本来运动员就是不想药检的,要是有人能开按照自己对规则的理解就可以砸样品的先河,那之后WADA就别想抓到任何兴奋剂了。孙杨这个事不处理,WADA直接可以解散了。

那你wada就把自己的程序做合规啊,自己定的规则自己都做不到位,还动用解释权亲自下场撕逼,羞不羞?

牛大牛真大
引用 @摸底河的老超哥 发表的:
这帖子一看就明白了,孙团队认为尿检三人都得各自有证,理由是泳联发过文。结果泳联后来又发文不需三人同时有证,有一个就好了。关键点,一人带证检查搞过尿检几十次了,孙团队没质疑,本次质疑说不通。那这样孙团队说不过去了。自己瞎理解后行动阻扰了检测。那判负没啥说的造成事实后再来扯发过的文,可又知道发过其他文。

你可以质疑?但为啥要毁血样?

虎扑用户693446
引用 @鸿鹄去万里 发表的:
什么是后真相

真相未知,媒体先行

牛大牛真大
引用 @阿莱尼亚12138 发表的:
不砸等人家对样品对手脚吗?到那时候才是真的百口莫辩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请叫我汉哥
引用 @九亿少女的梦ia 发表的: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孙杨团队的意思是不符合资质的人来检查怕被陷害

关键是在于是一个协助检查的没有出示,但之前这样检查也出现过60多次,为啥这次就拒检了。当然这样检查应该也不是符合要求的。只能说这里面还是有很多东西,我们根本不知道。只能看后续了。

牛大牛真大
引用 @乔宝看世界 发表的:
我觉得文件怎么写的,执行就该怎么做,而不是另立一个标准或者实际搞变通,现在还在说万一你们理解错了呢,固化的文字跟实际操作不同,别人怎么会理解的对?其中还提到一点,以前他们都这么干了,你那时为什么不抗检(大致意思如此),孙杨因为这个可没少惹事,据说在仲裁法庭上,同传(法庭指定)还出了问题,这特么都什么玩意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b
banbanboy
引用 @皇冠二朴 发表的:
关键如果他为什么要走险招,而且赌的是他的职业生涯和上千万的收入。

上千万?太小看世界冠军的吸金能力了

牛大牛真大
引用 @登堂入室0503 发表的:
这个医生之前就犯过严重错误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牛大牛真大
引用 @hotmac1 发表的:
但是也可能交警带了两个不是协警的去查酒驾…

你可以查完之后起诉,但是你当时就跑了,就太骚了

黑米粥骗我
法都人家制定,欧美都是专业玩法律坑人的,孙杨被禁赛十有八九没得跑。他上诉的重点承认不对,对方有不规范的地方,要求减轻处罚。

牛大牛真大
引用 @饭桶装酒 发表的:
三观正,一句话:wada可能不说真话,但wada绝不会说谎。

错,是可以不说话,但是绝不会说谎

纸船舰队
引用 @错人了 发表的:
但根据《ISTI指南》写的我觉得他团队理解的没有问题啊,这事不应该是ISTI文件互相矛盾导致的吗

相当于国家提出来的某些发展建议和流程规范,但涉及到法律问题一律以法律为准

纸船舰队
引用 @只会勾手 发表的:
乔丹体育都无耻这么多年了,美国乔丹怎么才来告??

Jordan brand每次趁乔丹快上市时候就来告一下,有点常识再硬杠行吗。。

l
libertyfly34
这个真的是最客观的贴了,我以前还为他说过话觉得他是无辜的,现在后悔了
纸船舰队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那为什么这么明显矛盾的条例一直不修改呢?是不是有理由认为是故意的?“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为一些认为操纵提供了可能性?

后者只是个建议条例 不是法律条例

牛大牛真大
引用 @虎扑JR2000030943 发表的:
没有资质,又有很多让孙杨方疑虑的,因为他们不愿意等,执意带走,不信任,谁知道提供的检测设备有没有问题,不砸了怎么办?

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a
allen6666
引用 @挫折和离别不过是生命中的点缀 发表的:
你这辩解逻辑上完全没有说服力啊啊,太牵强了,而且符合规定的检测流程之前六十多次你怎么不怀疑呢?这次一怀疑就要砸掉药检?

没有证据说之前60次完全一样啊 裁决书也没有说 不要把没有的事拿来说 你这个才没有说服力

永合豆浆王
引用 @九亿少女的梦ia 发表的:
事情不是这么简单,孙杨团队的意思是不符合资质的人来检查怕被陷害

这理由不成立的,陷害是一种猜想,没有发生,陷害论要是能作为理由,那么即便对方有证,也一样有可能陷害,因为整个过程,包括后面的运输,真正的检查等等一系列过程,都有可能接触普通员工,都有可能被陷害,难道都要保证有证吗???并且现在情况不是都没有证,主检查官是有证。。。陷害论这种只会被参考,绝对不会被采纳,这理由要是成立,大把人能打官司赢了。

达斯雷玛逐日者
引用 @木gi哇啦 发表的:
不认同规则,那为啥要参加比赛?

他规则写明白了吗?

4
40打铁也美如画
引用 @海门大总统 发表的:
可以的,对方提出了样本可以放在任何第三方结构保存,孙杨可以在事后申诉。。。但是孙杨却选择当场砸掉样本,这是为什么呢?

你看他还敢回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