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查了查,报导没有我想象的多。。说的详细一点的还只有个每日邮报。。唉。 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61327/Ashen-faced-Ohio-woman-22-sits-dad-moments-filmed-shooting-ex-boyfriend-dead.html 意思是至少母亲报了警,911告诉不要接近对方男孩子。警察7分钟后赶到。 我唯一介意的是,这家人在接受采访时还笑,我不懂心理学,也觉得她们是totally in the right,但是杀了一个人还能笑的出来让我害怕。
我就是加州的律师,这个案件如果发生在加州,大概率房主也不会有刑事责任,除非还有我不知道的证据,比如男的是女的叫来的,或者女的欠钱什么的。但在加州,民事责任估计逃不掉,会判有罪的。 A defendant in California is entitled to stand their ground and defend themselves using force, if reasonably necessary, to pursue an assailant until the danger of bodily injury, death, or any other crime has passed. 在某些州,民事责任估计都没有。
Under California Penal Code 198.5 PC, residents are presumed to have a reasonable fear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if an intruder (who is not a family or household member) forcibly enters their home. If someone forces his or her way into your home, and you have a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peril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then you would be justified in using deadly force to defend yourself. 那个敌进我退,是有你有路可退,你如果在自己家,无路可退。
美国没有中国那种防卫过当的概念,这个案件如果DA觉得可以起诉,一定是murder (First-degree, second degree) or manslaughter (voluntary or involuntary),我不觉得在加州,哪个DA会费这个力气。 美国的防卫过当 Imperfect self-defense,doctrine is that when a defendant uses deadly force with an honest but unreasonable belief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defend himself, the element of malice, necessary for a murder conviction, is lacking. 就是说,出发点就是,你刚开始觉得你自己受到威胁,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那个男的闯入你家,就是为了查水表,根本没有害人之心。只要大家觉得你的威胁存在,后面就很难argue防卫过当了。 对于这个案件,我唯一能想到可以用 murder 或者 manslaughter的可能,只能是在男的倒地后,那个父亲仍然端着枪出来,在对着脑袋开几枪。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64589/Ohio-father-52-seen-LAUGHING-cops-hours-shooting-dead-daughters-ex-boyfriend.html Allyson also laughed and smiled with the detective as she recounted her experience of the day, said that Rayl would often say things to upset her when they were together. 就算她讨厌前男友,人已经被她爸打死了。她回答detective问题时居然能笑,让人不寒而栗。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64589/Ohio-father-52-seen-LAUGHING-cops-hours-shooting-dead-daughters-ex-boyfriend.html Allyson also laughed and smiled with the detective as she recounted her experience of the day, said that Rayl would often say things to upset her when they were together. 就算她讨厌前男友,人已经被她爸打死了。她回答detective问题时居然能笑,让人不寒而栗。 gvcc 发表于 2022-09-01 00:41
我就是加州的律师,这个案件如果发生在加州,大概率房主也不会有刑事责任,除非还有我不知道的证据,比如男的是女的叫来的,或者女的欠钱什么的。但在加州,民事责任估计逃不掉,会判有罪的。 A defendant in California is entitled to stand their ground and defend themselves using force, if reasonably necessary, to pursue an assailant until the danger of bodily injury, death, or any other crime has passed. 在某些州,民事责任估计都没有。 Wugelvshi 发表于 2022-08-31 23:16
不是吧。STAND YOUR GROUND没有说什么入侵者没有武器就不能自卫吧。在那种情况下你怎么判断对方有没有致命武器?喂,哥们,问下,你带枪了吗?
而且,我记得美国好几起开枪自卫,都有追击的情况发生。前几年一个华人商店业主,开枪对抗三个入室抢劫,还追出去,不也是正当防卫吗。
那个是主人从侧门出来喝止,他向人家冲过去,主人喊freeze他没停,近距离开枪的,他host family的儿子同行,在前门没走近主人,没事。
对,路上五大三粗的都有这个实力
全部死啦死啦的干活 ?
你这是说不过抬杠了吧。五大三粗的撞门,你不开枪等死么?这是路上碰到五大三粗的事吗?
去私人宅第是不一样的法律,别说撞门了,离门远远的都可以开枪。中国人好好学学怎么做人,别有事没事跟个苍蝇似的进人家院子小偷小摸的,甚至明抢的。
第一次同意你的看法~~
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这是个sad story,没想到都是冷血如斯~~
"你瞅啥?“ ”瞅你咋地?“ 砰~~
随便查了查,报导没有我想象的多。。说的详细一点的还只有个每日邮报。。唉。
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1161327/Ashen-faced-Ohio-woman-22-sits-dad-moments-filmed-shooting-ex-boyfriend-dead.html
意思是至少母亲报了警,911告诉不要接近对方男孩子。警察7分钟后赶到。
我唯一介意的是,这家人在接受采访时还笑,我不懂心理学,也觉得她们是totally in the right,但是杀了一个人还能笑的出来让我害怕。
这事放国内可能就是另一个sad story了,男的气势汹汹闯进来把女方一家都杀了也不是没有过的
shoot chinese people like squirrels! 大妈说就应该这样,都是chinese people的错。
你这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都已经要破门了,谁知道这个男孩身上有没有带枪,男孩万一发疯,一个老头加一个女孩可没有能力制服,弄不到把命搭上,普通人可没有能力判断这个男的中了几枪,能不能反扑,只能能打多少算多少,知道对方倒地或者求饶。
只要感受到威胁就可以正当防卫。只要你上庭能说服陪审员。
如果今天是我在家,一个男的撞门我当然就开枪了。顶多之前吼两声我有枪还有对地开一枪。能吓唬走最好,但是不能的话保命没错。
应该教的是按了门铃人家不开门,拒绝你进门,就不要没教养的撞门了,自己不教自然会有别人来帮忙教
那个女孩和父亲事后的轻松反应,以及女孩自己接受警察询问的时候笑就是热议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就是几个邻居枪击以后在旁边看,7分钟之类没有任何人做任何事情,这也是热议之一
我印象里你是在加州。加州城堡法的细节要先学习和理解透。感觉加州的枪法限制比较多。
这是我上枪课警察说的。
这里略有点“性别歧视”。如果一个男的撞门,女的开枪很正常。如果一个女的撞门,男的开枪,陪审团可能就觉得不是正当防卫。这样人身威胁要按正常人估计。
加州是比较变态,不过红州不同county处理也会略有不同
开枪打squirrel还真有可能犯法,所以让你们学学在美国怎么做人,居然觉得跑去撞人家门不应该被枪杀,法律订的就是你们这种人该杀。
又是毒品害的。
美国有对intruder开枪合法的法律,这人还敢撞人家门要硬闯,无法无天,就是找死。
感觉这是一个冷血又大胆的redneck neighbourhood,看到人躺在那里还来凑热闹。红脖子也有各种各样的,我是不想住在这样冷血的地方。
没有人做任何事情是因为已经报警了啊,better leave it to the police.
所以我早就说过了
美国就东西二岸能住,最好住湾区
现在房价高涨,都去学defensive driving,更加不敢开枪,否则房子可能不保
loser都住不下去了,马路上也清净了
我就是加州的律师,这个案件如果发生在加州,大概率房主也不会有刑事责任,除非还有我不知道的证据,比如男的是女的叫来的,或者女的欠钱什么的。但在加州,民事责任估计逃不掉,会判有罪的。
A defendant in California is entitled to stand their ground and defend themselves using force, if reasonably necessary, to pursue an assailant until the danger of bodily injury, death, or any other crime has passed.
在某些州,民事责任估计都没有。
加州不是主张敌进我退吗?
我怎么知道他不会转过身拔枪射我?再说三枪的顺序允许思考吗?
是啊,看视频是女孩爸爸哐哐哐几枪,哪儿知道前面后面的,都是下意识反应。看前面有人说自己不会把对方打死,这么牛,干脆把所有警察defund,你去干算了。
Under California Penal Code 198.5 PC, residents are presumed to have a reasonable fear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if an intruder (who is not a family or household member) forcibly enters their home.
If someone forces his or her way into your home, and you have a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peril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then you would be justified in using deadly force to defend yourself.
那个敌进我退,是有你有路可退,你如果在自己家,无路可退。
城堡法是普通法系的一条法律原则,是指一个人在他的住所(或者法律中规定的“城堡”区域)中没有退让义务,可以使用包括致死手段的武力来保卫他和其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而在此区域之外时,一个人则需要在动用致死武力前尽可能履行退让义务。 在普通法系中,如果存在撤退避险的可能性(也即撤退义务)则不能进行自卫。城堡法则是一个例外,它免除在家进行自卫的个体的责任(即使该个体存在撤退避险的可能并且未能完成避险)。
好多事情明明是有法律和法规所遵循的,偏要道德绑架。 难道不是应该知道别人的家不能硬闯吗?怎么当时发现他手无寸铁?怎么知道他是逃跑了还是躲闪找机会还手?城堡法则划清了一个界限把事情变简单,就是家是一个人的底线,不能随便硬闯。
这不算歧视吧,估计是有统计学依据的,比如男性杀伤力更大
美国没有中国那种防卫过当的概念,这个案件如果DA觉得可以起诉,一定是murder (First-degree, second degree) or manslaughter (voluntary or involuntary),我不觉得在加州,哪个DA会费这个力气。
美国的防卫过当 Imperfect self-defense,doctrine is that when a defendant uses deadly force with an honest but unreasonable belief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defend himself, the element of malice, necessary for a murder conviction, is lacking.
就是说,出发点就是,你刚开始觉得你自己受到威胁,是不存在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那个男的闯入你家,就是为了查水表,根本没有害人之心。只要大家觉得你的威胁存在,后面就很难argue防卫过当了。
对于这个案件,我唯一能想到可以用 murder 或者 manslaughter的可能,只能是在男的倒地后,那个父亲仍然端着枪出来,在对着脑袋开几枪。
另外,“可以放枪威胁把人吓走”,这都是国人的思维,错到姥姥家了,对天鸣枪把人吓走,这只会让你进局子吃官司,因为滥射。
动枪就是把人打到不能动为止。
来美国第一天。房东就告诉,在美国别乱敲人家门,否则人家可以一枪崩了你
我看了视频,就是这样。就是3枪直接打完。感觉是半自动步枪 楼上有个傻帽一直纠结第一枪,第三枪,还有的说可以鸣枪示警的 我早就说了,美国没事别掏枪,掏了枪就是一次全部打完
对,而且有很多人也都疯了
对有些洲,尤其是红脖子洲,是的,你敲门人家可以开枪射你
国内还颇有一言不合就现场割头的呢。。。话说开枪比摁着一个活人割脑袋要轻松多了
法律都还没有死刑。到底是谁能决定人的性命。
这么嚣张的光天化日之下破门而入,死有余辜
现在流行的仙侠网文,主角杀伐果断,对仇人必须杀全家灭门派,小孩都不能放走一个,因为该小孩说不定将来会危害你的父母家人~~
防卫的时候,算得了这么清楚吗。事后分析当然都是全面稳妥。
Allyson also laughed and smiled with the detective as she recounted her experience of the day, said that Rayl would often say things to upset her when they were together.
就算她讨厌前男友,人已经被她爸打死了。她回答detective问题时居然能笑,让人不寒而栗。
红波州不安全,BLM区最安全,没有白人至上种族歧视。
那除非得开枪那位是神仙,隔着门掐指一算对方没武器,赶紧放下屠枪老老实实等对方砸门
胡说八道吧,那死多少遛狗的
是啊,对方衣服下面有没有枪,谁能事先知道哇?这事后一个个都聪明得很。
突然想到如果陪审团都是红脖子咋办?红脖子:亚裔该死,就不该来美国
可以开枪,不代表人家就会开枪~~
美国很快就要掀起一股打死前男友的热潮。
这样尼姑更多了。
不同的案例,入室盗窃/抢劫的,人都到室内了,追出去的话,要确保对方已经跑了啊,确保威胁解除了
那不是挺好的吗?美帝这个纸老虎,不攻自破,壮哉
朱丽叶他爹可以在小阳台上直接击毙罗密欧~~
上班是性骚扰 上网酒吧是骗炮 上门被打死
美国男的咋活啊。
你不摸别人,能性骚扰?你不去撞人家门,能被打死?怎么别人的前男友不死啊
这个绝对是真的,现在黑的杀黑的,白的杀白的,引起的热议还可以。如果白皮杀了一个黑的,那全美炸锅了
那你说美国男的咋个结识女生呢?
确实,单看开枪这事有理。但看这女的这样, 这一对真般配怪不得是男女朋友,就是这样的年轻人, 就是个shithole 世界。
这女的有啥问题呢?只是因为她不是个理想的potential受害者?她可能人品不大好,so what?她爸就不能保护她了?必须得是十全十美的好女孩?
我也是看得一頭霧水 邦聯制的國家 每州都是小國家自己有自己的法律 每州的法律民情風俗是不同 入境隨俗 守當地的法律就是無須多費口舌的 以前美國還先恐嚇新加坡不能鞭刑 在新加坡塗鴉 口香糖破壞公物甚麼的美國屁孩 新加坡還不是照鞭打屁股後才領回載回去 在別人的地盤裡就要照主人的規矩 麥可·彼特·費爾受鞭刑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是個自己要對自己負責 保護自身自己可以反抗抵抗保衛自己的國家
那如果是個小女孩敲門呢?
报警?等警察来黄花菜都凉了吧
搞不好杀了俩人他自己还只是坐牢,挥霍纳税人的钱然后多少年后就能假释出狱。
开枪后才逃走的。
里头的男屋主先是警告「我有枪」,随后就连开3枪,顿时枪响与尖叫声四起,男子逃出门廊时背后冒出白烟,走没几步就痛苦倒地
应该是防卫过度了,背后那一枪是过度的,和那警察背后开枪一样的
对我来说有点防卫过当,特别是背后那一枪致命,对方又没有枪。
不过可以理解当时保命要紧,不可能太稳当,对方发狂,特别是如果男的平时就吸毒犯罪那一类的。
怎么都是悲剧,年纪轻轻的被射杀,对方家里肯定很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