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王洛丹点鸭子是被捡走的。那个大妈该不该赔偿?

萧炎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请问专家,什么叫不在你的控制范围内,那街上一个小孩出来玩,身边没有家长,我把孩子拐走了,别管我是吃了还是卖了算不算犯罪。

你把小孩拐走卖掉那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吃了就是加重情节,大概率死刑

T
Torelli
引用 @乱食之小熊猫 发表的:
我不相信你跑步的时候路边捡了一张50块钞票自己花了违反了任何一条法律。 我相信你会觉得自己是运气好。

民法和刑法都对拾物做出了规定,从小价值到大价值,都有,自己法盲就不要秀了。《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同时,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虎扑用户465666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管他哪里来的,反正不是你的就不要下手去拿

威少必得总冠军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笑死我了,我看见地上有10块钱,我捡起来揣兜里=我偷钱了,麻烦下次举例别拿人跟动物比,你要是觉得你的权利跟鸭子的权利一样,那随意。

想在G宫开大奔
嫌疑人由于“认识水平受限”,对被盗物品的价值没有认识能力,所以按一般的市场价格估量,不构成盗窃罪。这次的“拎走鸭子”事件,柯尔鸭价值不菲,可能是都市朋友圈的认识,但要要考虑到,行为人是河南息县的妇女,她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犯到刑法红线,毕竟在农村地区,顺走家禽、偷吃葡萄,那只是小偷小摸,一般不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偷走柯尔鸭的行为,不宜按刑案处理,这不是为了包庇犯罪,而是体现刑法“罪罚相当”的原则,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

虎扑用户113539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不要拿不知道当借口好吗…

哦啊哦哦哦哦哦哦哦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哈哈哈哈我喜欢你这比喻,生动形象

绿
绿巨人胡尔克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作为一个法学生 我很少在虎扑普法 因为我杠不过哥几个🐶

倔强的Lucas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没主人的野鸭可能是保护动物

A
AApologize
引用 @路飞爱吃肉肉 发表的:
当年野外跟着鸭子足迹捡鸭蛋心里都慌的一匹

哈哈哈。以前去玉米地拿一个玉米都是心惊胆战的。

虎扑用户296992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雾化女性🐶

A
Augenstern星
知不知道什么叫路不拾遗

乱食之小熊猫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五十块别人找回的成本过高所以一般不会去追究 你换成十万块讨论这个问题就好理解多了

问题是一只普通鸭子也就50块啊。 十万块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我记得5000块就可以立案了吧?

虎扑用户258684
引用 @wjoke 发表的:
别说城市,就是村镇里,99%的鸡鸭也是有主人的,这是常识。

保守了,100%,野鸭普通大妈不可能徒手抓住

A
AApologize
引用 @坑里来坑里去 发表的:
华农:鸭子在哪里🤣

感觉要中暑了,抓来吃了吧。

早成者未必有成晚达者未必不达
从笼子打开抓走 跟在路上捡走是有差别的 就像你在路上捡到小猫小狗 为什么你们就不会说是偷呢 本质上上是一样的,但是因为明星跟这鸭子价格昂贵 就变了,这事错肯定是这个大妈 但是也得理智点啊

虎扑用户510686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是你吗,红雷哥?🐶🐶

小萌新12138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难道会有野鸭吗( ̄(エ) ̄)?

c
cloud8291
引用 @拿着小皮鞭骑你的天使 发表的:
我喜欢你这个思路。 但是会不会你也被人捡了?能捡大老爷们的应该都是重坦克吧。。。。。

看你的ID,原来你喜欢那个调调。
c
cloud8291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笑死我了,我看见地上有10块钱,我捡起来揣兜里=我偷钱了,麻烦下次举例别拿人跟动物比,你要是觉得你的权利跟鸭子的权利一样,那随意。

你还真说对了,当然你捡10块钱不够立案,但如果你捡的是10000块,你揣自己口袋里了那你主是犯法了。
巅峰召唤师24
你不说是大妈我还不知道 看图片以为是个胖小伙

G
Granp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城里哪来的野鸭子

灭人器
跑不过自己的都是捡的

想想你自己有没有脑子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不知道你就能随便杀啊?我是不是可以随便用肉包子打你啊?

s
suchang0321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我也不知道你把狗当宠物养啊

f
facethink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狗屁不懂,还在这冒充专家呢。回学校再回回炉吧。 就按你说的鸭子属于财物,但这个财物明显是有主的,不是野鸭,涉案人趁原主人不在的情况下主动占有的行为算不算偷盗 同理,之前成都那个网红鱼被几个小年轻给偷抓走吃了,最后是不是拘留了,不管是算治安类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既然拘留了你不能说不违法吧。这鸭子可比那鱼值钱多了,而且所属权更为清晰。

您就是大律师?

蹦跶的小白
引用 @外太空的大葱 发表的:
先不管定性是偷还是捡,这鸭子你吃了我按照它的价值找你索赔你赔钱就行了,别扯不知道这鸭子多贵多便宜,该多少钱赔多少钱。你当初不贪便宜不就没这事了。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行。

一般情况只会按照市场价来赔,赔个几十块。而且几十块钱达不到盗窃和侵占的标准,不够成犯罪,只能用道德来谴责。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协商解决。

c
cloud8291
引用 @早成者未必有成晚达者未必不达 发表的:
从笼子打开抓走 跟在路上捡走是有差别的 就像你在路上捡到小猫小狗 为什么你们就不会说是偷呢 本质上上是一样的,但是因为明星跟这鸭子价格昂贵 就变了,这事错肯定是这个大妈 但是也得理智点啊

涉案物的价值可以决定案件的性质,但主人是不是名人只能说是增加了事件的暴光度,对于本质没有不同。 明星吸毒和普通人吸毒的刑责也没什么不同
c
cloud8291
引用 @facethink 发表的:
您就是大律师?

我不是律师,但我也不是法盲
我爱吃曲奇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女👊🏿:我TM直接气抖冷!🐶

威少必得总冠军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你还真说对了,当然你捡10块钱不够立案,但如果你捡的是10000块,你揣自己口袋里了那你主是犯法了。

笑死了,还立案,我就是捡着100万又怎样?失主拿着证明来,我还钱,我不还你才能告我,从我放兜里就盗窃不当得利了?能别拿着百度水平回复吗?

外太空的大葱
引用 @蹦跶的小白 发表的:
一般情况只会按照市场价来赔,赔个几十块。而且几十块钱达不到盗窃和侵占的标准,不够成犯罪,只能用道德来谴责。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协商解决。

我觉得走诉讼不会赔这么点,应该会按照价值的百分之多少吧

光荣的小号
森林里那么多保护动物也没人看着,捡一个回去吃了试试?
A
ADIDAS运动用品
引用 @坑里来坑里去 发表的:
华农:鸭子在哪里🤣

兄弟家的🦆,很漂亮的哦,我们把它带回家去...

c
cloud8291
引用 @晋简文帝 发表的:
你这比喻过分了,畜生怎么和人比?

过分吗,对你来说那可能就是只鸭子,但以宠物的角度来说,饲主可能就是把它当家人。
2
20093117
这个肯定应该赔偿,但是赔偿金额估计不好达成一致。当成吃肉的不合适,宠物一方说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也不合适。

孜然范特西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我寻思这🦆也没有人要啊

心之所动且随风去吧
天天吹985一条街,就这??? 不是你的东西也敢吃,还有理了?

k
kdkm
引用 @乱食之小熊猫 发表的:
我不相信你跑步的时候路边捡了一张50块钞票自己花了违反了任何一条法律。 我相信你会觉得自己是运气好。

所以跟你说行为上可以,法律上不行。十个字可以理解吗?

小高你真行
当然要赔偿,只不过不是公安管理,是法院管了

a
apsps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好的,知道你单身了

边疆汉臣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杀自己鸭当然随便杀了,你自杀也没人管你,你杀别人鸭可还行

爱你的偏执
看图片那个六亲不认的样子,真像“捡的”!🐶之前大家看到这个图片这都能推断出鸭子已经没了!

你电瓶没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不好意思,我就是学法的,现在是个律师,所以我知道。家里从政三代,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自己差就觉得别人都差ok?

B
B1L1B1L1
引用 @饿了的夏天 发表的:
难道是野鸭吗?如果不是野鸭就有主人,轮到别人随便抓走?没人教过你拾金不昧吗?何况这行为是抓了就走,比捡了别人的钱包马上拿钱花还恶劣

现在禁吃野生动物啊,更严重了🐶

边疆汉臣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笑死了,还立案,我就是捡着100万又怎样?失主拿着证明来,我还钱,我不还你才能告我,从我放兜里就盗窃不当得利了?能别拿着百度水平回复吗?

但是你跑题了啊,要是这大妈能把鸭子还回去不也没事了,问题是她吃了

不怎么养的小草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不问自取即为偷。 照你这意思,大街上的姑娘那么多,我捡一个回家当媳妇也是正确的

虽然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还要说:最TM讨厌你们这种拿动物和人作比较的
c
cloud8291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笑死了,还立案,我就是捡着100万又怎样?失主拿着证明来,我还钱,我不还你才能告我,从我放兜里就盗窃不当得利了?能别拿着百度水平回复吗?

就你这无赖嘴脸是真没见过事面。证明,100万现金从银行提取,那号码都是有记录的。100万现金差不多要15公斤左右,包装箱上有没有失主的指纹或其他证明。 另外,失主能不能证明那是公安机关后面认定的事,但你捡到给花了那就好证明多了
一只熊猫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不是你的,那一定是我的呀🐶

早成者未必有成晚达者未必不达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涉案物的价值可以决定案件的性质,但主人是不是名人只能说是增加了事件的暴光度,对于本质没有不同。 明星吸毒和普通人吸毒的刑责也没什么不同

嗯嗯 错是错肯定错的 但是正常人应该也不知道一只鸭子能这么贵 法律也要依据客观条件去判断吧

威少必得总冠军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但是你跑题了啊,要是这大妈能把鸭子还回去不也没事了,问题是她吃了

我只针对那个层主所谓的不问就拿就是偷以及那拿女人举例

c
cloud8291
引用 @不怎么养的小草 发表的:
虽然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还要说:最TM讨厌你们这种拿动物和人作比较的

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不能感同身受我不怪你,但你口吐莲花,就不得不问你接受了几年义务教育了
叭嘞叭嘞轰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流浪鸭呢?

边疆汉臣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合着当做肉鸭养就可以随便拿了?

德鲁大爷Kyrie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c
cloud8291
引用 @apsps 发表的:
好的,知道你单身了

错了,我儿子还单身,我想捡个童养媳
你的瑶瑶吖
引用 @绿巨人胡尔克 发表的:
作为一个法学生 我很少在虎扑普法 因为我杠不过哥几个🐶

你楼上那个就离谱 回他又怕被杠 还有点亮的

国服吴彦祖
引用 @绿巨人胡尔克 发表的:
作为一个法学生 我很少在虎扑普法 因为我杠不过哥几个🐶

同感同感

助攻王卢比奥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捡了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小时候没人教过你了?你捡什么东西但凡有主人找你要你都得如数归还,偷偷花了就算了还大肆宣扬都不知道哪来的脸

无非fly
引用 @AApologize 发表的:
哈哈哈。以前去玉米地拿一个玉米都是心惊胆战的。

以前去西瓜地里拿个西瓜都是心惊胆战

习惯潜水额02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笑死了,还立案,我就是捡着100万又怎样?失主拿着证明来,我还钱,我不还你才能告我,从我放兜里就盗窃不当得利了?能别拿着百度水平回复吗?

扯淡 你捡一百万不是问题 你捡一百万先花去五十万然后失主找来你说这钱就剩五十万我都还你你看看算不算不当得利?
无非fly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城市里野鸭的可能性更小了

乱食之小熊猫
引用 @助攻王卢比奥 发表的:
捡了一分钱都要交给警察叔叔小时候没人教过你了?你捡什么东西但凡有主人找你要你都得如数归还,偷偷花了就算了还大肆宣扬都不知道哪来的脸

老师从小还教我们不要撒谎。 如果你说过谎话骗过人,就不要在我面前提“素质”两个字。 你这个大骗子!!!

蹦跶的小白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狗屁不懂,还在这冒充专家呢。回学校再回回炉吧。 就按你说的鸭子属于财物,但这个财物明显是有主的,不是野鸭,涉案人趁原主人不在的情况下主动占有的行为算不算偷盗 同理,之前成都那个网红鱼被几个小年轻给偷抓走吃了,最后是不是拘留了,不管是算治安类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既然拘留了你不能说不违法吧。这鸭子可比那鱼值钱多了,而且所属权更为清晰。

这个人就是硬杠,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在这无限扩大解释,司法解释盗窃侵占都有金额标准,而且要按照一般人标准。如果我拿个一瓶可乐你跑过来给我抢走扔了,但是这瓶可乐是我画2千块钱买的,但是也只能赔3块钱。这个鸭法律也就支持赔100块左右。根本不可能达到刑法的犯罪标准。除非主人说有感情了,额外申请补偿,不过也是和捡鸭子的人商量赔偿多少,不可能她多少买的就赔多少,更不可能用她买的金额来作为量刑依据。

德鲁大爷Kyrie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什么叫就完了?搁这偷换什么概念呢?触犯法律受罚也分轻重到你这就成完了?

无非fly
引用 @绿巨人胡尔克 发表的:
作为一个法学生 我很少在虎扑普法 因为我杠不过哥几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嘻哈四重
引用 @边疆汉臣 发表的:
杀自己鸭当然随便杀了,你自杀也没人管你,你杀别人鸭可还行

他不回复了

嘻哈四重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这都tm什么逻辑

清香白莲素还真和一页书
在路上碰到条蛇,打死了吃了,为什么都没有人有这种疑问呢。到明星鸭子就这?

乱食之小熊猫
引用 @你电瓶没了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就是学法的,现在是个律师,所以我知道。家里从政三代,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自己差就觉得别人都差ok?

后浪啊,得罪得罪。 小人惹不起您。 希望您能一直保持高素质有教养,至少这辈子别说谎话骗人----这可是从小老师家长就教育我们的,我相信您的家教也是教育过您不要说谎的。

上姗下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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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自己的鸭子。你杀别人鸭子算怎么回事?

人一世物一世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野鸭你抓得到?

找个名字真的难
引用 @乱食之小熊猫 发表的:
问题是一只普通鸭子也就50块啊。 十万块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我记得5000块就可以立案了吧?

但是那鸭子不是普通鸭子呀 跟自行车一样 普通的几百几千 专业的十几万都有 但是大部分人并不认识

做个俗人好色贪财
引用 @清香白莲素还真和一页书 发表的:
在路上碰到条蛇,打死了吃了,为什么都没有人有这种疑问呢。到明星鸭子就这?

明星也是人啊。鸭子也是她的财产

边疆汉臣
引用 @叭嘞叭嘞轰 发表的:
流浪鸭呢?

哪来的流浪鸭?如果真是野鸭那你更不能拿了,那是保护动物

人一世物一世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不可以啊

h
hcucyxcu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怎么,涉及到人你就觉得LOW了。偷孩子,拐妇女的事也不是没有

小学毕业了吗?理解能力这么低下,人家是说鸭子和人没有可比性

虎扑用户008873
引用 @你电瓶没了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就是学法的,现在是个律师,所以我知道。家里从政三代,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自己差就觉得别人都差ok?

他这人就离谱

清香白莲素还真和一页书
引用 @外太空的大葱 发表的:
先不管定性是偷还是捡,这鸭子你吃了我按照它的价值找你索赔你赔钱就行了,别扯不知道这鸭子多贵多便宜,该多少钱赔多少钱。你当初不贪便宜不就没这事了。成年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行。

按狗的理论,你没纤绳没办鸭证,你怎么证明这是你的

天地玄黄我是谁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狗屁不懂,还在这冒充专家呢。回学校再回回炉吧。 就按你说的鸭子属于财物,但这个财物明显是有主的,不是野鸭,涉案人趁原主人不在的情况下主动占有的行为算不算偷盗 同理,之前成都那个网红鱼被几个小年轻给偷抓走吃了,最后是不是拘留了,不管是算治安类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既然拘留了你不能说不违法吧。这鸭子可比那鱼值钱多了,而且所属权更为清晰。

给法盲普个法—2,在城市街头,那个被捡到的鸭子并不一定属于【有主】。从捡拾者揪住鸭子脖子,到带走。鸭子的主人都没有干涉。客观事实已经说明,在当时当地,鸭子有主的迹象并不明显。一个河南息县妇女,完全可以以【我认为它是被遗弃的鸭子,鸭子随地拉屎,别人不要了】来为自己辩解。还有,法盲。重庆网红鱼,是在自己的居住地被搞的。它在自己的居住地,被保管单位保管,所有权非常清晰。重庆案的违法人占有网红鱼,属于违法意图非常明显,相当于违法人到养殖场偷动物。而主贴这个鸭子出现在城市街头,所有权不清晰。捡拾鸭子的人捡到鸭子,是随机行为。你能得出鸭子的所有权更清晰,也确实是个人才。法盲盲到你这么理直气壮,动不动教训那个比你有法律常识的人,我也是开了眼。。。。哦,你就是那个在鸭子讨论中,拿个路边美女打比方的。连鸭子和女人都分不清,那就难怪了。。。。。

小冰狗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笑死我了,我看见地上有10块钱,我捡起来揣兜里=我偷钱了,麻烦下次举例别拿人跟动物比,你要是觉得你的权利跟鸭子的权利一样,那随意。

你怎么知道人家说的哪种鸭子?🐶

我无敌您随意噢
引用 @Ja_Morant12 发表的:
问题是人家不知道你当宠物养

不知道是宠物就可以随便拿随便s了?什么人啊你,素质真好

清香白莲素还真和一页书
引用 @做个俗人好色贪财 发表的:
明星也是人啊。鸭子也是她的财产

如果换成狗,大家肯定要说为什么不纤绳,为什么不管好呢。

爱看电影91
我就想知道鸭子找到了吗?

威少必得总冠军
引用 @习惯潜水额02 发表的:
扯淡 你捡一百万不是问题 你捡一百万先花去五十万然后失主找来你说这钱就剩五十万我都还你你看看算不算不当得利?

又开始了?我只要能还上就不是,你自己加的前提我花钱了?

德鲁大爷Kyrie
引用 @乱食之小熊猫 发表的:
问题是一只普通鸭子也就50块啊。 十万块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我记得5000块就可以立案了吧?

所以啊?如果他捡得是一只五十块的鸭子,确实犯法了,但是也确实不会有人追究啊?但是先在捡得是一只三万块的鸭子,所以既犯法了也要追究?ok?

虎扑用户717909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对头!梨岁无主,我心有主!

乱食之小熊猫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但是那鸭子不是普通鸭子呀 跟自行车一样 普通的几百几千 专业的十几万都有 但是大部分人并不认识

可是那个大妈肯定不知道啊。 无论是偷鸭子还是捡鸭子,无论是1万块还是50块,那个大妈的行为肯定都不对。 但本质上就是一个中年大妈占小便宜的小事。 我只是看不惯某些道德卫士居高临下感叹人心不古国之将亡的嘴脸。

戅佬金
引用 @王添龙 发表的:
谁跟你说自行车一定有主,我自愿放弃自行车的占有不就是无主?谁告诉你看起来不像有主的东西你就能拿,别人把东西埋在地下被我挖走构成侵占罪你知道不?

是人家问你还你不还才是侵占罪吧

小冰狗
引用 @草东没有键盘 发表的:
不懂法就别乱BB,小孩是人,不是物,鸭子属于财物

得看是哪种鸭子🐶

威少必得总冠军
引用 @cloud8291 发表的:
就你这无赖嘴脸是真没见过事面。证明,100万现金从银行提取,那号码都是有记录的。100万现金差不多要15公斤左右,包装箱上有没有失主的指纹或其他证明。 另外,失主能不能证明那是公安机关后面认定的事,但你捡到给花了那就好证明多了

我说要花了?不是你说的不问就拿就是偷了?你偷换概念呢?你那狗屁理论不是偷吗?我捡100万我不花按你那理论我不是偷一百万?嗯?不是我拿10块举例你拿10万反驳的时候了?

F
Frank_wy
引用 @中国原子弹工程大 发表的:
鸭子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嘛,不是你的就不要拿

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原来街上小偷这么多啊

心底的小秘密
我想知道这鸭子啥味,这么贵

用户1179645452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但是那鸭子不是普通鸭子呀 跟自行车一样 普通的几百几千 专业的十几万都有 但是大部分人并不认识

首先王珞丹从始至终没说过他的鸭子到底是肉鸭还是宠物鸭,宠物鸭只是网友猜测,其次即使是宠物鸭,也和天价豆苗案一样,刑事上也按普通肉鸭判,但是民事赔偿该多少就多少

技术宅的春天
跑不过你的都是捡的🙈

习惯潜水额02
引用 @威少必得总冠军 发表的:
又开始了?我只要能还上就不是,你自己加的前提我花钱了?

能还上你花的就是自己的钱 你花了别人的钱你就是于还不上人家了 简单么 谁在杠? 你能还得起100w那你就没用他的钱消费 现实里难道不是鸭子已经被吃了?不是你忽略的前提?
理定大马费em
引用 @绿巨人胡尔克 发表的:
作为一个法学生 我很少在虎扑普法 因为我杠不过哥几个🐶

就好比一个数学专业的,从来不敢在步行街跟别人讨论数学😑,一个生男生女的概率问题,一年都可以讨论好几次,我也是服了。

飞行向南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野鸭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