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罪犯证据确凿,那些律师为什么要昧着良心为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辩护?

老实憨厚的球迷
什么时候lz违法了,或者lz的家人成了犯罪嫌疑人,那时候就知道律师为什么存在了。

来一份烤鹅盖饭
引用 @关老二他哥 发表的:
但是这确实是个问题,我们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对权利的认知,对法律的认知,对人权的认知,都没有被正确引导。应该说,很多人都是楼主这个想法。是需要被引导的。

所以要多读书,有些人就不读,你也没法

扬幂过河拿五杀
引用 @哈哈12321 发表的:
证据确凿?罪大恶极?你定的?

楼主这人就是典型的非黑即白,极度容易被煽动的人群。 他们这类人是不懂得思考的,巴不得不用过庭审,直接枪毙。

L
Loe小改改
引用 @Megling 发表的:
之前的帖子,我不知道高赞为啥差别这么大。楼主的问题多少会有一些人在心里纳闷过,问题没回答,直接扣个法盲,适合?那别人提个文学问题,你来个文盲?然后这么多赞?虎扑这个样子我也是不太懂

我其实也纳闷 这和法盲我寻思也没啥关系啊

四枫院久久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因为法律上来讲,判决没下就不是罪犯,只是有犯罪嫌疑的人。一个人当然有权利被律师辩护,而且这种权利是应当被保障的,如果不被保障,最终伤害的是所有人。当然,你要说楼主说的“确定有罪”是上帝视角有罪那我没话说,这问题也没什么探讨的意义。

维他不维命
岳飞之死,莫须有

大盘鸡面
引用 @那些年我们看过的狗队 发表的:
多看看罗翔老师有好处,法律不仅仅只是对惩罚坏人。

法律也保证刑罚不被滥用,保证权力者不能滥杀无辜。

虎扑用户092840
引用 @南博万槑 发表的:
我还真看过罗翔教授有一个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

说为什么二战战犯判什么他们都心服口服

M
Megling
引用 @长安竞技俱乐部 发表的:
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真就啥都义务教育?

虎扑用户214520
那好我来回答你问题 减刑的追求是基于给予罪犯改过的机会 律师积极追求翻案的原因除了他们说的,成功的翻案和减刑是自己业绩的一部分,对自己是有好处的。至于媒体不谴责这个需要媒体人回答,一般人谴责的挺多了。
虎扑用户129693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你是怎么“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呢?如果所有都确定了那还会出现冤假错案嘛?

关老二他哥
引用 @来一份烤鹅盖饭 发表的:
所以要多读书,有些人就不读,你也没法

我觉得靠自己读书读到这一部分,效果不如普及教育。读书是自己的事,但是普及教育,不是一个人的事。

M
Megling
引用 @皇家马德里1号会员 发表的:
你倒是给楼主解释一下啊,光嘲讽就能拯救法盲吗?

楼主最多就是“单纯”,法盲都出来了,那怕不是大学没读法的都是法盲了,我也不清楚楼主心里这样疑惑对社会有啥危害,上面有的评论真的不忍直视

哈哈哈哈哈考虑
引用 @江鱼 发表的:
本来无期的,辩着辩着就被判了死刑🐶

本来无罪的,一开口就死刑了

K
KD才是nba第一人
无论是为了解答楼主的问题还是为了中国法制的进步,我觉得楼主也应该多学学法

金鳞岂是你爷爷
即使罪大恶极的罪犯也有得到公平裁决的权利,如果只以朴素的道德观或者个人的价值观去裁决犯罪嫌疑人,那么法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法律既约束不法分子,也约束执法者,权利失去了牢笼得不到约束,那太可怕了。

虎扑用户347403
引用 @香城小王子 发表的:
极大的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恶极

也不能直接这么判断,比如拼多多,不就侵害了阿里的合法权益,利用人贪小便宜的心理,那这个不能算吧

虎扑用户898198
引用 @伍2009声 发表的:
是十二怒汉

十二公民就是翻拍十二怒汉的

戚韶殇
引用 @厦大蔡徐坤 发表的:
有一说一,如果是辛普森这种怎么说

程序正义是为了最大情况避免冤假错案,但是法律还是有漏洞,律师就会使用这些漏洞,这也提醒国家该如何立法,这世界没有绝对正义,你自己想想以前有多少被屈打成招不走流程的人,他们该怎么办?

虎扑用户347403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你不是审判者,你不能以你的视角来看问题

关老二他哥
引用 @来一份烤鹅盖饭 发表的:
所以要多读书,有些人就不读,你也没法

就算你多读书,你所了解的领域也是有限的,不能一句多读书就把全部都概括了。楼主这里的疑问,不是个别人的疑问。有人上来就说多读书,为什么不多读书,法盲这些话,这无异于人身攻击,没有就问题论文题。不可取。

虎扑用户016073
引用 @四枫院久久 发表的:
因为法律上来讲,判决没下就不是罪犯,只是有犯罪嫌疑的人。一个人当然有权利被律师辩护,而且这种权利是应当被保障的,如果不被保障,最终伤害的是所有人。当然,你要说楼主说的“确定有罪”是上帝视角有罪那我没话说,这问题也没什么探讨的意义。

那个警察肯定有权利请律师。但楼主的意思是竟然有律师愿意为这种人辩护,律师是什么心态。我看好多评论要么说楼主是法盲,要么反问楼主怎么确定他有罪。这难道不是偷换概念吗?

其实我觉得吧詹姆斯
引用 @老子护球像亨利 发表的:
标准的法盲就是这样子了。

有些人就这样 自己懂得一点东西就见一个嘲讽一个

香城小王子
引用 @秀儿丶是你么 发表的:
也不能直接这么判断,比如拼多多,不就侵害了阿里的合法权益,利用人贪小便宜的心理,那这个不能算吧

你给我说说,拼多多侵犯了阿里什么合法的权益?

F
Fredrage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宁是上帝?上帝视角这么好开的?再说量刑仍然不是定值,难不成你以后犯了罪自认罪大恶极不找律师辩护直接按最严重的判?

傻芬梅西罗伊斯
引用 @罗夏的蝴蝶 发表的:
拯救法盲是义务教育的责任,不是法律从业者和法学生的责任。我给你讲道理,把你拯救了,你付学费给我吗?

话说义务教育解释过这问题吗

虎扑用户287397
罪刑法定 无罪推定 疑罪从无

A
AlexYing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与其在这儿杠 不如看看罗翔老师

梅球王加油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确定有罪是法官的事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SonyPS5 发表的:
只有律师的尽力努力之下,那些犯人才不会被翻案。那些律师守护了司法的独立以及作为自然人的基本权利。

?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当律师站上法庭那一刻,他就不再是人了,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善恶与他无关。

鹅城大威少
引用 @四枫院久久 发表的:
因为法律上来讲,判决没下就不是罪犯,只是有犯罪嫌疑的人。一个人当然有权利被律师辩护,而且这种权利是应当被保障的,如果不被保障,最终伤害的是所有人。当然,你要说楼主说的“确定有罪”是上帝视角有罪那我没话说,这问题也没什么探讨的意义。

所以楼主的意思不就大概是这种吗? 这个白人警察,还有之前龙哥那种。 楼主意思不是不给辩护,而是律师为什么愿意去替他们辩护。 假设一个情况,一个当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人人恨得牙痒痒一样,出事了。 然后明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律师为什么愿意替他辩护

香城小王子
引用 @笑笑不说话lor 发表的:
那么他这个侵害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这两个判法又不一样了,用不用辩论一下呢?这就需要律师了呀,而且这只是最简单的一个例子,现实中的例子比这复杂的多了。

文无第二,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

控球傻芬飙三分
引用 @虎扑JR1143205445 发表的:
我寻思着楼主的意思不是已经确定那个人有罪了吗?就像这些天的那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一样,楼主应该想问为什么会有律师回昧着良心来为他辩护?楼主说的是这种人,你们一上来就说什么怎么确定他有罪。我就纳闷了,你们确定你们说的和楼主说的是同一类案子吗?

我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你车上或者家里放违禁物品,然后你被抓了,你怎么解释你是无罪的

虎扑用户347403
引用 @香城小王子 发表的:
你给我说说,拼多多侵犯了阿里什么合法的权益?

我把你的用户抢走了🐶

轉裑丶辶開
引用 @朴信惠啊 发表的:
我觉得是就是了🐶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饭团是布偶
引用 @其实我觉得吧詹姆斯 发表的:
有些人就这样 自己懂得一点东西就见一个嘲讽一个

嘲讽下别人才有优越感吧!

p
patato187cn
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被”证据确凿。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引用 @八个和尚 发表的:
有法律就有漏洞,有漏洞就会有钻空子的事情发生,出现了漏洞去想办法填补漏洞,而不是直接否定整个法律体系

就明知道是错的也要维护法律的颜面吗?我接受不了,我也不认为那些律师是抱着多崇高的目的为那些罪犯辩护的,只是为了钱。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
引用 @哈哈12321 发表的:
你是怎么认定一个人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

看面相,那种一看就是反派的,必定罪恶滔天🐶 重判就完事了

虎扑用户693458
引用 @香城小王子 发表的:
文无第二,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

文无第一

来一份烤鹅盖饭
引用 @关老二他哥 发表的:
就算你多读书,你所了解的领域也是有限的,不能一句多读书就把全部都概括了。楼主这里的疑问,不是个别人的疑问。有人上来就说多读书,为什么不多读书,法盲这些话,这无异于人身攻击,没有就问题论文题。不可取。

这类问题,我也不专业,但我会去百度,查资料,而不是上来就问,而且问的方式只会让人误会和劝你读书

虎扑用户683577
引用 @老子护球像亨利 发表的:
标准的法盲就是这样子了。

街上还是有用正常的思考方式来思考问题的人的 感动

林瑞
引用 @鹅城大威少 发表的:
所以楼主的意思不就大概是这种吗? 这个白人警察,还有之前龙哥那种。 楼主意思不是不给辩护,而是律师为什么愿意去替他们辩护。 假设一个情况,一个当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人人恨得牙痒痒一样,出事了。 然后明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律师为什么愿意替他辩护

因为律师这个存在就是为了让判决更完善更合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