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鹅城大威少 发表的:所以楼主的意思不就大概是这种吗? 这个白人警察,还有之前龙哥那种。 楼主意思不是不给辩护,而是律师为什么愿意去替他们辩护。 假设一个情况,一个当地出了名的地痞流氓,人人恨得牙痒痒一样,出事了。 然后明知道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律师为什么愿意替他辩护
引用 @老子护球像亨利 发表的:标准的法盲就是这样子了。
引用 @关老二他哥 发表的: 就算你多读书,你所了解的领域也是有限的,不能一句多读书就把全部都概括了。楼主这里的疑问,不是个别人的疑问。有人上来就说多读书,为什么不多读书,法盲这些话,这无异于人身攻击,没有就问题论文题。不可取。
引用 @香城小王子 发表的: 文无第二,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
引用 @哈哈12321 发表的:你是怎么认定一个人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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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些年我们看过的狗队 发表的: 多看看罗翔老师有好处,法律不仅仅只是对惩罚坏人。
引用 @广汽本田H 发表的:不让坏人多判,也不让他少判
引用 @吴夏荣_OhHaYoung 发表的: 罗翔老师都说了,律师是为了不让多判误判。杀人犯也是人,他应该是受到法律最公正的判罚,而不是随随便便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一个人的犯罪程度也是有高低。 你犯罪了没有请律师,国家和法院也会给你安排一个援助律师来帮你。
引用 @铁卢 发表的: 很简单,假如你被诬陷杀人了提起公诉,你觉得自己需不需要辩护律师?这只是最极端的例子。
引用 @0Rickclub0 发表的: 我说是,那就是!
引用 @布雷克孙dogriffin 发表的: 他说是那就是知道为什么吗
引用 @猫仔136 发表的: 是啊,,我也搞不懂, 求情也就算了,教被告用精神病,走漏洞这个真有哦,,,我就问下大家如果你是以下这个律师,你会不会用到精神病这招??? 真实案例,看节目看到的,hk某殡仪馆员工90年代利用漏洞偷陪葬品长达九年,假发,皮鞋,拐杖什么都偷,最后被揭发。 11人被告,当初在警察局录口供是承认的了。有律师就狡辩,当事人有妄想症,他是妄想自己偷东西,妄想自己也有份,其实他没参与。最后呢口供前后矛盾,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轻判1年半,,其他人判了近三年。 我很好奇,如果JRS是那个律师,,也会这么做吗???
引用 @穷人版李健 发表的:被审判的才叫罪犯,没有审判的叫做嫌疑人。再怎么证据确凿,没有审判,那也是嫌疑人,也要保障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引用 @冷战取暖 发表的: 强烈建议中学开逻辑学并进入高考
引用 @朴信惠啊 发表的: 我觉得是就是了🐶
引用 @王哲林对我说 发表的: 楼主:我自己辩护!
🔥 最新回帖
因为律师这个存在就是为了让判决更完善更合理呀。
街上还是有用正常的思考方式来思考问题的人的 感动
这类问题,我也不专业,但我会去百度,查资料,而不是上来就问,而且问的方式只会让人误会和劝你读书
文无第一
看面相,那种一看就是反派的,必定罪恶滔天🐶 重判就完事了
🛋️ 沙发板凳
所以国内外很多大案,都会让律师趋之若鹜去给罪犯辩护,因为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 [ 此帖被NBA副总裁谭惠民在2020-06-12 15:18:34修改 ]
你是怎么认定一个人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
很简单,假如你被诬陷杀人了提起公诉,你觉得自己需不需要辩护律师?这只是最极端的例子。
犯罪嫌疑人有辩护的权利
当然你也不是来要解释的,你是来喷的~
也惩罚好人?
法院都没判呢,你就已经认为别人罪大恶极了?
惩罚机制和保障机制
……你字都是错的…
罗翔老师都说了,律师是为了不让多判误判。杀人犯也是人,他应该是受到法律最公正的判罚,而不是随随便便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一个人的犯罪程度也是有高低。 你犯罪了没有请律师,国家和法院也会给你安排一个援助律师来帮你。
保护好人,懂么?
我感觉!🐶
都没判呢就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你定的?
我觉得是就是了🐶
又一个
没错,前者是被告律师的工作,后者是公诉方的工作
我现在举报你杀了人,用硫酸把尸体溶解得一丝不剩,你算不算罪大恶极?律师是不是不应该给你辩护?
和我们思修老师讲过的一样。
上个思修课嘛?
我说是,那就是!
这应该是标准的大水比
法律分不清好人坏人
人不是全能的神,有时候人是不可能知道真相的,法律都是追求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存在但不可能实现。就算你说证据确凿,那也涉及到量刑的适量吧。另外什么叫证据确凿?犯人自己承认的口供算不算证据确凿?遗留在现场的指纹算不算证据确凿?建议你多看看案例,了解一下程序正义为什么重要。
我还真看过罗翔教授有一个视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
这根本不极端,如果没有这个,冤假错案会成为常态,反正两棍子打到你招供,然后直接就判了,神不知鬼不觉
他说四,辣就四,不狡辩
楼主:我自己辩护!
我就好奇了,你开贴对线 不敢回复?怂蛋?
他说是那就是知道为什么吗
老电棍了
难道最该骂的不是法官还有审判机制甚至鉴定精神病的机构?骂律师是脑子都简单
杠一下,犯嫌被告公诉为界,最终被判刑了的才是罪犯。
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JRS没这个水平
因为还没开庭 还没审 你怎么知道他罪大恶极 不给他律师 冤假错案不是一大把?嫌疑人都没机会辩解
感觉我们国家对于哲学逻辑思辨和法学的基础教育很缺乏
根本就不需要最极端,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佘祥林,赵作海,李久明,杜培武,张振风这些人是罪大恶极吗?
楼主觉得是就是
本来无期的,辩着辩着就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