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游了一天的鱼 发表的: 你。。。我在喝水全喷出来了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他跑了,但仍有伤害你的行为你可以追着砍???是说龙哥跑去拿武器这个行为么?这个点认证起来很麻烦啊
引用 @威威猫Tom 发表的: 谢龙哥🐶
引用 @我上过ZION 发表的: 你不会天真的认为龙哥可以抱着石头干掉拿着砍刀的吧?他又不是杨过。。
引用 @莴笋炒腊肠 发表的: 龙哥当初被砍死,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的争议点就是你说的这个龙哥都跑了,那个白衣男还拿刀继续砍算不算防卫过当。后来法院没有把白衣男继续砍龙哥认定防卫过当,认为白衣男继续砍龙哥是合法的,因为龙哥虽然跑了,但是龙哥是跑向车子的,白衣男怀疑龙哥去车上取刀或者枪,这样白衣男生命会被进一步威胁,所以白衣男继续砍龙哥是为了阻止龙哥进一步威胁自己的生命,是合理合法的。不过我们得感谢龙哥,龙哥用自己的生命给法律中的正当防卫做了最好的解读,龙哥死得很有价值
引用 @废土邮差 发表的: 这点不懂,法律不应该是绝对客观的么?太主观会不会有漏洞?
引用 @威少2020FMVP 发表的: 如有流血者,请自龙哥始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现实中,这种危及生命了你还来得及思考?你不追着砍他,他拿武器你gg,他只是跑,你砍他你gg。龙哥案件要不是舆论你觉得当事人可能无罪?这种判断真的难,尤其是杀人现场
引用 @逢人叫我太子炳 发表的: 懂了,跟踢球带扳手一个道理
引用 @乐邦雷蒙james 发表的: 对,罗翔老师也说过,在审判时,必须以被侵害人的角度来看待情况,不能站在上帝视角来评判是否防卫过当。
引用 @阿凉大叔 发表的: 向龙哥致敬!🐶
引用 @吃喝嫖毒都是赔只有赌博有来回 发表的: 🙏🐶
引用 @苹果公司CEO 发表的: “古今变法无有不流血牺牲者,请自谭嗣同起”,康有为如是说道。
引用 @懒人沙发上听故事的人 发表的: 法理上“你觉得”是就可以追砍 比如他一路逃跑,逃回家,但可能是回家拿坦克钥匙来杀你。 所以一定要追上去砍倒才安全。 前提是他先出手侵犯你,而且很严重,拿刀拿枪那种。
引用 @中国最强踏前斩使用者 发表的: 是的 如果他跑向马路或者草坪 往其他地方跑就不算正当防卫,如果这样法院就难办了,舆论压力太大,如果盼防卫过当,南京法院要被喷死
引用 @我怎么穿着品如的衣服 发表的: 瑞思拜
引用 @更衣室无差别单打 发表的: 罗老师的课上强调过很多次,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不能做冷冰冰的法律机器人,不能开启上帝视角来评判,没有理性人,要采用一般人标准
引用 @此颜差矣__LZJ 发表的:这东西咬定自己受到威胁就好了,对方没有丧失行动能力,客观上有继续行凶的可能。主观上除非有明确的录音证据啥的吧,不然谁知道行凶者主观上有没有放弃行凶。特别是有了龙哥这案子,后续如果有类似案件发生,判决的时候都会偏向于受害者一方,而不是行凶者了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不是,你要是夺下兵刃,对方赤手空拳了逃了,你再去反杀,这种大概率就是防卫过当了。
引用 @一瓶的小轩轩 发表的: 现在不是了,龙哥案以后,就算他晕过去了都可以
引用 @老虎不发飙是老鼠 发表的: 人狠话不多,肠子流的多
引用 @诸葛迟迟 发表的: 龙哥是真的拿生命推动了,法律上关于正当防卫的规范。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不是。龙哥本身是黑社会(下车拿马刀砍人),再逃回车上,你推断他有二次攻击能力是合理的。
引用 @昵称不必太拉风 发表的: 自古变法者
引用 @YESBOY 发表的: 这个很重要,中国很多判罚都是用事后结果来判的,完全忽视事件发现过程合理性。还有就是能和稀泥就尽量和。
引用 @我是周QQ 发表的: 龙哥的贡献在于 他用自己的生命 启动了正当防卫这个沉默条款 龙哥威武
引用 @安的夜游园1984 发表的: 错了,只是舆论压力。法官判因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
引用 @景燮哥哥 发表的: 老康有为了
引用 @杨医森 发表的: 真的晕了是可以,就是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装晕。如果是被掳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呢,只是跑恐怕保证不了自己安全啊
引用 @走了味的陈年花雕 发表的: 给龙哥满上
引用 @z88235763 发表的: 纯粹是事情闹大了 主角人标准无任何过错的老实人 龙哥标准恶霸没事找事故意伤人 如果判主角有罪,那真的可能比彭宇案更严重的德道法律退化几十年
引用 @IG_TheWhy 发表的: 实际上砍龙哥那位在舆论之前已经被抓了,知乎上有扒这事儿的,当事人被剃了卡尺头,当地的网站还有一个抓过故意杀人的新闻。只不过龙哥贡献太大了
引用 @zzzoh 发表的: 这些人不知道是真的司法工作人员还是骗流量的,我觉得对这个无限防卫有点过度解读了,无限防卫条款在刑法中只是注意规定,并不是法律拟制。所以各位老哥如果要正当防卫的话还是得遵守正当防卫的基本原理。不然要坐牢的!
引用 @阿磊森纳 发表的: 要不是监控,那个人得坐牢
引用 @智慧小火柴 发表的: 不是别人信不信,这得讲证据吧
引用 @金子涵的亲男友 发表的: 希望龙哥在天堂没事🙏
引用 @rei_yg 发表的: 其实主要还是舆论压力,这个事情要是没这么高热度,大概率还是自行车男倒霉
引用 @栖木栗 发表的: 双方打红了眼谁还有理智?正当防卫的时候还要考虑救死扶伤么?
🐶
按我理解,他还有反击的可能,就可以追着砍,如果你把他腿打断了,他爬着走了,或者胳膊断了,没法拿东西了,那就不能砍了。话说真要是我碰见,防卫的时候谁还这么判断判断,砍死放心啊😂
我从来不说一个谢字
我一砖头扔过去你怕得残废
法律也要鼓励人们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徐光华课上原话)
看情况吧,就比如民意可以让法官考虑社会舆论影响,但有时候为了法律的权威,也会全然不顾民意沸腾...
🐉哥,人过留名!
有的人死了,但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感谢龙哥用生命为法律的完善作出了杰出贡献!敬礼!🐶
瑞思拜🐶
龙哥扬肠而去,留下经典案例。
“古今变法无有不流血牺牲者,请自谭嗣同起”,康有为如是说道。
警察会判断你是正当防卫还是假借正当防卫杀人
重于泰山
众所周知,我是一名汽车修理工,随身带一把扳手,很合理是吧!
法官不这么认为啊
哈哈,可能我看的消极了点。 我认为昆山龙哥白死的原因就是这事动静太大,舆论一边倒,正义必须存在。所以当时的防卫过当也算正当防卫,但是现在已经成为真理了
太伟大了🐶用生命给我们上课
名留青史?????
罗老师的课上强调过很多次,法律是经验而不是逻辑,不能做冷冰冰的法律机器人,不能开启上帝视角来评判,没有理性人,要采用一般人标准
现在更倾向必要性,而不是相当性
希望龙哥在天堂没事🙏
注意龙哥那判决书上按警方证词是,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
舍疆、藏于沙俄、英吉利,保中华十年太平。康有为上书光绪
瑞思败,龙哥
龙哥死的不冤。老实人没微博发酵估计进去了。
龙哥是第一个死后才成为网红的人(鬼?)了
哈哈哈
这些都是理性人的事后分析,不能代替当事人在被害发生时作为一个害怕无助直面死亡时普通人的思考与反应。
手滑点错了,不好意思
如果龙哥跑着跑着被花坛绊倒,被磕死了,能不能告市政要点赔偿
又是南京?
Pain and love
龙哥推进我国法治进程有不可磨灭的功劳。
他的一家之言而已
它们还怕被喷。?
瑞思拜
就算丧失了行动能力也能补刀。涞源案就是
现在不是了,龙哥案以后,就算他晕过去了都可以
不是。龙哥本身是黑社会(下车拿马刀砍人),再逃回车上,你推断他有二次攻击能力是合理的。
我看你是没把阿龙放在眼里啊🐶
世界上没有绝对客观这个东西,人想出来的东西都不是绝对客观
没用,我们又不是案例法,下次同样案件 换个法官判不是正当防卫屁事没有
我记得当时的解释是,因为那龙哥挨的第一刀就是致命伤。后面的几刀都不致命。
龙哥!永远滴神!
涞源案,带刀入室被反杀,晕过去了,都算正当防卫
以身试法
你以为杨过是靠石头?主要不是内力加玄铁剑吗
死者为大,这句话影响太大了
《龙哥条款》
当时是流血过多而死的
谭嗣同有话要说
首先龙哥案从未有过法院参与,这个案子的结果是公安和检察院认定为正当防卫所以没有公诉。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的最大的依据是龙哥致死伤害为第一刀捅刺伤,之后的追砍行为不形成致命伤,所以至于之后的追砍行为是否完全合法并不需要去界定。
。。。都特么荒山野岭了 法官还能知道他晕不晕吗
只能浇地上了
上香!!!上香!!!
龙哥是一边跑还一边叫嚣,而且跑向车里,一个是车里有武器,而是车本身就是极具杀伤力的武器
这事要是判了,司法公信力就没了,比彭宇案影响大多了
那哥们也是死里逃生,大难不死。
你说的就是废话,普通人要是知道正当防卫的基本原理用看他视频,这方面司法偏差太大。律师跟法官都不一定认知完全一致?我龙哥没出事之前。法律还是那个法律。可全国都不是现在这么判的。基本上白衣男都是死刑。防卫过当判的都少。别以为法官多有责任感。其实法官跟医生一样见过的死亡太多。很多都麻木了
你太高看监控了。白衣男头发都剃了,当地报道抓住一名杀人犯。要不是舆论,这哥们估计坟头草都几米高了。黑社会大部分都有白道关系。龙哥凉了之后,当地的金融借贷公司一夜之间全没了。
那如果真的有人追着我砍,然后我反杀,但是附近没有监控,那我要怎么证明?
死得其所 快哉快哉🐶
不仅仅是这样的。还有一件事,是因为追砍两刀,砍车上了。
想起那个粪坑案,只要被他爬上来就危险了
龙哥千古
这种人能上天堂?别侮辱天堂了
是的,头都剃了,要不是舆论压力,走程序百分百防卫过当了
给龙哥送上黑人抬棺BGM一首以表敬意
双方打红了眼谁还有理智?正当防卫的时候还要考虑救死扶伤么?
但是警察和法官要考虑,这就是为什么之前基本都是防卫过当,龙哥事件确实是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