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中国最强踏前斩使用者 发表的: 是的 如果他跑向马路或者草坪 往其他地方跑就不算正当防卫,如果这样法院就难办了,舆论压力太大,如果盼防卫过当,南京法院要被喷死
引用 @轻度发烧友 发表的: 他跑了,但仍有伤害你的行为你可以追着砍???是说龙哥跑去拿武器这个行为么?这个点认证起来很麻烦啊
引用 @justincoco 发表的: 那就去看刑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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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偷心盗贼迪迦 发表的: 事业编考试啥的都有这种题。已经晕过去了,你就可以跑了。你还想补刀????
引用 @阿凉大叔 发表的: 向龙哥致敬!🐶
引用 @阿呀啊咿呀 发表的: 无限反击 只怕有一个肯定死透
引用 @莴笋炒腊肠 发表的: 龙哥当初被砍死,关于是不是正当防卫的争议点就是你说的这个龙哥都跑了,那个白衣男还拿刀继续砍算不算防卫过当。后来法院没有把白衣男继续砍龙哥认定防卫过当,认为白衣男继续砍龙哥是合法的,因为龙哥虽然跑了,但是龙哥是跑向车子的,白衣男怀疑龙哥去车上取刀或者枪,这样白衣男生命会被进一步威胁,所以白衣男继续砍龙哥是为了阻止龙哥进一步威胁自己的生命,是合理合法的。不过我们得感谢龙哥,龙哥用自己的生命给法律中的正当防卫做了最好的解读,龙哥死得很有价值
引用 @杨医森 发表的: 真的晕了是可以,就是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装晕。如果是被掳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呢,只是跑恐怕保证不了自己安全啊
引用 @威威猫Tom 发表的: 谢龙哥🐶
引用 @偷心盗贼迪迦 发表的: 晕了就不能反击了,打晕了
引用 @昵称不必太拉风 发表的: 自古变法者
引用 @理查德克来得慢 发表的: 龙哥跑向车那会认为车内还有武器,或开车反击的可能性,如果龙哥不上车直接跑了,或举手投降,那再砍肯定不行了,这个点确实有时候难认定,最好的办法还是脱离危险报警并找安全的地方等警察
引用 @威少2020FMVP 发表的: 如有流血者,请自龙哥始
引用 @最爱肉麦饼 发表的: 龙哥致敬王安石?
引用 @愤怒小乖 发表的: 正道的光
引用 @十一月de嚣张 发表的: 原来不规范吗,所以,现在的规范,砍死龙哥到底犯不犯法啊
引用 @TOT烈火奶奶 发表的:龙哥这种人你砍不死他,下次就等着被报复,全家被报复,警察又不会护那人一辈子
引用 @诸葛迟迟 发表的: 龙哥是真的拿生命推动了,法律上关于正当防卫的规范。
引用 @rei_yg 发表的: 其实主要还是舆论压力,这个事情要是没这么高热度,大概率还是自行车男倒霉
引用 @莫有感情的杀手 发表的: 那为啥以前跑就不是去拿更大的武器,现在跑就是呢?
引用 @莫有感情的杀手 发表的: 不懂就问,现在跟以前为啥不一样了,是不是刑法修改了的原因?
引用 @Julian萌30 发表的: 如果龙哥跑向绿化带被追砍致死,看来就属于防卫过当了
引用 @dfdsfsdfdsfdsfd 发表的: 无限正当防卫是动作连续的,当罪犯逃跑了,你继续追击,中间的停顿和是否仍有伤害你的可能,这些很难判断的。打架容易头脑热,一顿暴怒,小心判你一个防卫过当。事后报警救助吧!理论法和实践法不一样,你得有证据,论点。我爱学外语,我是陈清泉。
引用 @波里是吊 发表的: 史称龙哥元年!
引用 @指挥大将泰伦卢 发表的: 没有龙哥之前 别人跑了你还砍就是防卫过当,但因为龙哥!你可以把他砍死!
引用 @就想看着你慢慢吊 发表的: 当时复习法考 柏浪涛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不能采用上帝第三人视角,白衣哥仍有危险,成立正当防卫。
引用 @废土邮差 发表的: 这点不懂,法律不应该是绝对客观的么?太主观会不会有漏洞?
引用 @纯路过 发表的: 谭嗣同:???我尼玛
引用 @智利三票 发表的: 请让龙哥先死,说康有为没问题啊,不懂为啥有人灭你
引用 @灯时过早 发表的:不麻烦,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推测他跑的目的。如果他跑的目的是为了再次伤害你,你追击他就仍然是正当防卫。如果只是单纯逃命,你肯定是不能追击的
引用 @LazyWK 发表的: 因为这句话是谭嗣同说的,而他们不知道说康有为是一个梗,用来讽刺康有为的
引用 @今天睡午觉了没有 发表的: 合着龙哥横竖都活不了了呗🐶
引用 @sch2019 发表的: 这是龙哥留给世上唯一的贡献
引用 @一起打球去 发表的: 照在了肠子上
引用 @古牧守护者 发表的: 下跪求饶,双手抱头应该没问题吧!
引用 @雾中打拳 发表的: 就是因为龙哥,实打实推进了我国的法治进程,让正当防卫这个僵尸条款真的活了。 其实,遍数过去十几年的判决,能判正当防卫的非常非常少,龙哥这次,如果不是因为民意汹涌,也是妥妥的故意伤害。 其实,这个已经很晚了,邓玉娇那次就应该这么做了。但是那次,很遗憾,邓玉娇案最终只是民意裹挟之下的一次个例。这次龙哥这个发生,国家才有所动作。 过去十几年,为了顺应民意进行的类似判决,就这两个,所以,这两个人是幸运的,大多数是不幸的。 这两次案件中相隔的这些年,还是有很多人被判刑入狱。比如前几年有个案子,大年三十,女主人的前男友喝醉了,大年三十晚上提刀去男主人家里,骑着男主人已经砍了三刀,后来男主人反抗,把刀夺过来,砍了对方三刀,对方死了。 判刑五年。 其实那个比龙哥的案子更应该判正当防卫。但是很遗憾,没有在网络发酵,没有引起全民关注,于是,只好坐牢。 什么tm的面临杀人之类的可以无限防卫,狗!!屁!! 这次龙哥的事,希望真的推进了法治进程,而不是又停留在指导意见里面。
没关系啦,几年前就已经臭了
不麻烦,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推测他跑的目的。如果他跑的目的是为了再次伤害你,你追击他就仍然是正当防卫。如果只是单纯逃命,你肯定是不能追击的
为什么要手动狗头,你是在歧视🐶吗
警方不会认为草丛藏刀是合理的
真的晕了是可以,就是不知道对方是不是装晕。如果是被掳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呢,只是跑恐怕保证不了自己安全啊
可惜龙哥死的太晚,应该早点促进法律进步
行凶者该更狠了,与其被窝囊的反杀不如枪毙来的痛快🐶
感谢龙哥
哪有那么容易打晕,,,
人或有一死🐶
其实主要还是舆论压力,这个事情要是没这么高热度,大概率还是自行车男倒霉
前几天有个帖子,大意是老板被工人拿枪打伤,且工人说要杀老板全家,老板怕被报复,然后追着工人打,最后打死了工人,老板被判刑。。。 [ 此帖被TOT烈火奶奶在2020-05-30 16:48:41修改 ]
龙哥真的是教科书般的故意伤害,对我国的法律进程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给龙哥满上
龙哥彪炳千古 音容宛在
是啊,我说前提了老哥,他还能起来的情况下啊,晕了危险性不就排除了吗😂😂
自我龙哥始
愿地狱里没有防卫
龙哥这种人你砍不死他,下次就等着被报复,全家被报复,警察又不会护那人一辈子
史称龙哥元年!
龙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昊龙昊龙 普法真龙 ^^
龙哥致敬王安石?
瑞思拜!
。。。关王安石屁事啊,这不是谭嗣同么?
照在了肠子上
龙哥这一辈子做了这么一件好事,可以放心的闭眼了
不犯法,有了案例作为依据后后面的类似案例都会这么判决。
那也是假设防卫了,如果他当时已经对你没威胁了,你主动砍死他肯定不算正当防卫的,美国很多电影入室抢劫或偷窃,只要跑出屋了你追出去打死他了那肯定算故意伤人了,可不会考虑对方会不会报复这点
真实,在龙哥那件事以前,正当防卫的界定标准非常苛刻,换句话说就是老实人被侵害了,基本只有事后报警或者逃这两个选择,反抗是不可能的
错了,只是舆论压力。法官判因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
龙哥不仅推动了普法,更重要的是全国轰轰烈烈的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功德无量啊
这是龙哥留给世上唯一的贡献
百分百!白衣男最最该感谢那位把视频发上网的警辅,在大部分人心中正道的力量还是大于别的力量的。
所以说感谢龙哥
rip龙哥?
想起那段时间步行街和知乎上一水儿的法律人士喊着防卫过当,就不寒而栗
上菜
就是因为龙哥,实打实推进了我国的法治进程,让正当防卫这个僵尸条款真的活了。
其实,遍数过去十几年的判决,能判正当防卫的非常非常少,龙哥这次,如果不是因为民意汹涌,也是妥妥的故意伤害。
其实,这个已经很晚了,邓玉娇那次就应该这么做了。但是那次,很遗憾,邓玉娇案最终只是民意裹挟之下的一次个例。这次龙哥这个发生,国家才有所动作。
过去十几年,为了顺应民意进行的类似判决,就这两个,所以,这两个人是幸运的,大多数是不幸的。
这两次案件中相隔的这些年,还是有很多人被判刑入狱。比如前几年有个案子,大年三十,女主人的前男友喝醉了,大年三十晚上提刀去男主人家里,骑着男主人已经砍了三刀,后来男主人反抗,把刀夺过来,砍了对方三刀,对方死了。
判刑五年。
其实那个比龙哥的案子更应该判正当防卫。但是很遗憾,没有在网络发酵,没有引起全民关注,于是,只好坐牢。
什么tm的面临杀人之类的可以无限防卫,狗!!屁!!
这次龙哥的事,希望真的推进了法治进程,而不是又停留在指导意见里面。
龙哥死得其所啊。
过当个屁,就是告诉你没事别亮刀子,亮了要伤人了,让人说停就停? 如果没有视频影像那就另说。
所以他跑,你又处于优势,砍向行凶者的手或者脚使其失去行动力?
龙哥一垂而朽
还记得罗翔老师说的粪坑案吗?
龙哥走好
借楼,这个视频我刚才抖音里看到,想评论发现视频已删除,可能说得太直白了,会有不好的影响
他该死,
还可以再多死几次多普及法律知识
龙哥!瑞斯拜
龙哥保值
纯粹是事情闹大了
主角人标准无任何过错的老实人
龙哥标准恶霸没事找事故意伤人
如果判主角有罪,那真的可能比彭宇案更严重的德道法律退化几十年
龙哥死得其所
但其实这种解释还是官方出,也就是说还是要靠官方的主观裁定,所以符不符合无限反击的条件,你个人说法也不算数。
这个很重要,中国很多判罚都是用事后结果来判的,完全忽视事件发现过程合理性。还有就是能和稀泥就尽量和。
龙哥以身献法
需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
龙哥一生唯一的正面贡献
康有为:请自嗣同始!
因为这句话是谭嗣同说的,而他们不知道说康有为是一个梗,用来讽刺康有为的
现实中,这种危及生命了你还来得及思考?你不追着砍他,他拿武器你gg,他只是跑,你砍他你gg。龙哥案件要不是舆论你觉得当事人可能无罪?这种判断真的难,尤其是杀人现场
你不要拿理性人的眼光看待,要拿一般人的眼光,把自己代入受害人当时的处境,这个时候一般人会干什么?这才是判断的决定因素 不过龙哥这个还好有监控,没监控就不好说了
不知道白衣男现在过得怎么样,他还真是低调,祝他生活顺利
请自龙哥始 /狗
是检察院,不是法院
人们叫他屠龙者不是没理由的
龙哥真是个好人啊 问:他哪里好了? 答:他死的好
康有为:请自嗣同始
这个案子在当时在网络上很热门,如果要坐牢,那人人碰到被砍就直接等死就好了,因为放在之前砍人那个电动小哥绝壁要坐牢。
请龙哥多死几遍
不属于,绿化带有木棍或者有可能有石头砖头,必须砍到他站不起来
啥解读啊…当时就是迫于舆论压力,不过这个判了之后就可以做参考案例了,可能会对今后正当防卫的判决起到一定有利影响吧
这就是案例的作用,碰到危险自身肯定是先保护自身的,还有那种亲人受到伤害你出手那种才叫难判定,老弱妇孺面对行凶,你让她们怎么反击?
只想跑回车开着逃跑呢
下跪求饶,双手抱头应该没问题吧!
一百个法学院的硕士比不上一个龙哥🐶
这贡献可太大了,我觉得可以功过相抵了,准许他下辈子好好做个人了🐶🐶
你。。。我在喝水全喷出来了
respect............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在拖延时间等着帮手来🐶
仔细一想尼玛真的耶,正因为龙哥,这个困扰了大家多年的法律疑点豁然开朗了!!!
壮哉我龙哥,护法斗士!
龙哥是黑色会,会被报复的
龙哥这个案子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