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宛平南路600号院长 发表的: 再假设一下,如果车原地没动怎么判?
引用 @想飞的鱼儿 发表的: NO NO NO!如果对方全责,可以使用保险的代位追偿,而且还不算出险 。这是我买保险时,专门确认的。
引用 @哦呀呀 发表的: 无责赔偿10%的话,交强险可以赔11万,只要不是那种收入很高的人群,然后又上有老下有小的。足够赔了。比如我们这,死一个人大概赔84万,足够了。
引用 @yotan 发表的: 所以说,机动车驾驶员还得期待交警给自己判一个次责?
引用 @埃尔南克雷斯波 发表的:反对第二条,小时候被下雨后路灯电出屎过,离开路灯就好了。现在187cm,80公斤,能扣篮,80公斤卧推。。
引用 @阿鲁卡多贝尔蒙特 发表的: 为什么鞋子掉了肯定瓜
引用 @威少威震天雷霆万钧 发表的: 就算减速了就是没有仔细观察了,这你怎么说,没法说
引用 @单挑安东内拉 发表的: 这是东莞大道,限速80的
引用 @九歌子衿 发表的:老哥求解,如果这种情况无责,不能找保险修车吗?
引用 @LUKA077DONCIC 发表的: ?这正常行驶的小汽车有什么错?
引用 @烟火儿 发表的: 天底下哪有那么清晰无解的规则。希望你一辈子不用着急横穿马路
引用 @大馒头kkkkk 发表的: 单纯结果论的话,次责会有保险赔偿。 如果是骑车人全责,机动车无责,理论上是骑车人负责事故中的一切损失,包括给机动车修车。 然而,由于骑车人死了,在无责的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需要担负不超过10%的人道主义赔偿。 蛋疼的是,由于机动车在事故中无责,那么商业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无法理赔,于是这10%的人道主义赔偿可能需要驾驶员自己出。。。。
引用 @法律狂徒张三丰 发表的: 希望你横穿马路小心点
引用 @Tmacgiggs 发表的: 说的就是道路交通法这部分不合理,看看前后文再抬杠可好?
引用 @1dAy1hOUr 发表的: 上次一男一女穿黑衣服站在路中间打闹被撞死撞伤的新闻 一堆人上来就骂车主,当时就指出绝大部分人没啥夜间经验 现在知道不开远光有多难了吧
引用 @Tmacgiggs 发表的: 哪合理了?这人自己作死,别人还得给他人道主义赔偿?这不就是给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变相撑腰?你要跟国外某些地方一样,这种情况行人全责,死了也得赔车损,你看还有几个人敢这么干
引用 @虎扑JR1618916529 发表的: 那如果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 你追尾了 又或者路边车辆违停 你撞上了 你都没责任么?一样的道理啊
引用 @黑猫局长666 发表的: 你摸着良心说一句你这辈子没有横穿马路没有逆行没有闯过红灯?谁敢说这句话?
引用 @烟火儿 发表的: 💩
引用 @催眠鳴 发表的: 我从来没在快速路上乱跑,我也从来不会再有车经过的时候闯红灯。因为我还活着,而且没因为违反规则受过伤
引用 @我不和东哥做兄弟了 发表的: 司机不负责的话,难免会有心理阴暗的人看到横穿马路,故意不减速撞上去。
引用 @西工大小四 发表的:这么说判个次要责任是为了保护车主。。。
引用 @胸前飘扬红领巾 发表的: 因为如果意识清醒,巨大的痛苦会让人蜷缩起来,肌肉紧绷,鞋子不会掉的。而要是失去意识,肌肉瞬间松弛,鞋子就掉了,车祸或坠楼如果鞋掉了,八成是没了。同理是尿了,如果一个人突发急病,失去意识,如果尿裤子或拉裤子了,也是失去意识括约肌放松导致的,基本也是没了。
引用 @cyh_best 发表的:说的没错,毕竟行人是弱势方。这种事故司机次责,能促使更多的司机谨慎开车!
引用 @就TM你叫夏洛啊你挺猖狂啊 发表的:所有规则 不是只为这一个案件服务的。在大部分情况下,目前的规则都是非常合理的,可能有小部分需要完善吧。因为一个事推倒出整个不行的这种逻辑,是教育失败的体现。
引用 @Tmacgiggs 发表的: 我有说过整个规则不行?我说的是要求驾驶员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审慎驾驶责任这部分有问题,这你都看不明白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你重新接受一下义务教育去吧。
引用 @曾经日过你 发表的: 我想到有的傻逼电动车,晚上不开灯,是真的恐怖。
引用 @Tmacgiggs 发表的: 一个开滴滴的穷司机和步行的马云,谁弱势?弱不弱势和开没开车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引用 @cyh_best 发表的:马云再流弊,他过马路也怕被车撞吧? 这个弱势指的是和车子比,不是比财富地位,这个都不知道?
引用 @詹jx 发表的: icu一天几万
引用 @麦麦吉 发表的: 照你这个逻辑,只要犯罪无论大小全部枪毙,这样违法犯罪的人就会大大减少
引用 @脚拿开 发表的: 刚考科目一,好像撞到行人即使不负责也要赔偿不超过百分之十
引用 @狂徒F 发表的: 车主冤啊,这谁tm看得见。。。
引用 @南蛮于北 发表的:鞋掉了,肯定完蛋
引用 @Twinsouled 发表的: 机动车未提前减速。。。真的搞笑,开的好好的为啥要提前减速?也没斑马线或者路口啊
违停,前面不会撞人,后边会导致追尾
保险代位追偿是“对方需要出钱的部分”,保险先赔给你,然后保险再找对方要。 10%人道主义赔偿,不是“对方需要出钱的部分”,而是“你即便没有责任也要出的钱”。
兄弟,交强险有责任才赔付11万,无责的死伤强制赔偿只有1万1。 假如损失84万,你无责,人道主义赔偿10%就是8万4,那交强险就赔1万1,你自己要掏7万3。 而定你次责,40%赔偿,也就是33万6,交强险赔11万,还有22万6,你只要买了3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就不用自己掏钱。
撞死人的情况下,是的。。。。。 撞伤了不一样。
为了反驳层主也是豁出去了
鞋掉了,板蓝根也救不活。
出拳没有章法?
艹东莞大道晚上没车的时候都当高速开,上下班就变成蚂蚁爬了
保险负责次责部分,赔40%修车费
小汽车只要动了,哪怕和蜗牛一样慢,那就是观察不仔细🐶。除非你反应速度快过巅峰泰森,在别人还没撞之前你已经停车了😄
希望你横穿马路小心点
这么说判个次要责任是为了保护车主。。。
💩
所有规则 不是只为这一个案件服务的。在大部分情况下,目前的规则都是非常合理的,可能有小部分需要完善吧。因为一个事推倒出整个不行的这种逻辑,是教育失败的体现。
原本就站在路上的又不是突然出现,驾驶员没锅?这都看不见晚上就别开车了。
你说的有道理,但实际能否执行?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车路口等红绿灯被老太太三轮车刮了,交警判她全责,到现在两年了一分钱要不到,大概需要2000块,我去法院起诉她么? 再如,我在人行道走路,手机拿着手机,被外卖撞到手机屏幕坏了,报警判他全责,9800的发票,官方维修费4600,让他陪1500,他只答应赔700,路边店不保证能修好的费用…也快一年了,现在人都联系不上了,怎么办? 从另一个角度讲,行人没在斑马线过马路,一种情况下我有损失,另一种情况我可以放心的撞,你认为哪一种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法律建立的基础是国情,现今中国没有社会信用体系的条件下,分担责任就是最优解。
一样道理个jb,追尾那是没用保持安全距离,这种鬼探头保持个JB安全距离?
我从来没在快速路上乱跑,我也从来不会再有车经过的时候闯红灯。因为我还活着,而且没因为违反规则受过伤
我也从来不会再有车经过的时候闯红灯那不就是没有车的时候闯过了,那和他们的区别也就是违反规则的时候更谨慎罢了
说的没错,毕竟行人是弱势方。这种事故司机次责,能促使更多的司机谨慎开车!
尼玛,果然是这样。
谢谢科普
一个开滴滴的穷司机和步行的马云,谁弱势?弱不弱势和开没开车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我有说过整个规则不行?我说的是要求驾驶员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审慎驾驶责任这部分有问题,这你都看不明白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你重新接受一下义务教育去吧。
这部分有什么问题?脑子不好去看病啊 还在这回帖子干嘛呢
是的 很多憨批骑车晚上不开灯 一问说省电。
马云再流弊,他过马路也怕被车撞吧? 这个弱势指的是和车子比,不是比财富地位,这个都不知道?
他怕被车撞他还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觉得弱势这个定义就是在诡辩吗?
卧槽,无情🐶
所以这个人道主义赔偿就很不合理啊…
我们以事实说话,你自己也可以去查一下,欧美大部分国家就是这样设置的法规,也没有出现你想象中的乱象,反而是大家都严格遵守规则。反观我国,弱者有理强者赔钱的规矩,滋生了一大批碰瓷党,这种随意穿行鬼探头闯红灯之类的也是随处可见。 我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事实,所以请不要用你的假设来驳斥事实。
法律判定还是有责任的
百分之十有无责交强险赔偿的
破财消灾
所以说我晚上开车都是尽量慢点,万一碰到不怕死的还能刹得住
卧槽 还有这讲究 我就想说这就抢救无效死亡了
可能是因为地上画这线叫纵向减速标线,所以需要减速行驶
还真有心理阴暗的,小时候住的地方只有一条路,很窄一般人都是骑摩托车三轮车走这条路,我就看见过开车的嫌弃骑三轮车的太慢直接先给点油顶一下三轮车,然后骂骂咧咧的喊让路,全程没有一丁点歉意,坐标东莞大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