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RAEC4D 发表的:你也快了
引用 @猪猪快到碗里来 发表的: 😞😞😞虽然很可恶,但是还是要依法办事。否则以后都这么搞不得了。
引用 @Jrvekdohinoks 发表的: 没人买就行了
引用 @OOO堆堆堆 发表的:恐怖啊
引用 @勒布朗壮阳 发表的:这不能直接击毙吗?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卧槽,真有啊
引用 @后仰扣篮 发表的: 卧槽,这家属一拥而上当场打死了,我要是警察也只眼开只眼闭啊。。
引用 @央视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 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这些人都是学了西方的法学思想,与我们这片土地的传统思想格格不入
引用 @fbr1323 发表的: 我记得当时说人贩子要定死刑的时候不是解释过么,这样会加剧人贩子的反抗心理,左右都是死,不如拉个垫背的,下次被发现可能没有僵持阶段,直接下死手杀了,那就更是灾难了
引用 @并州名宿奥拉朱旺 发表的: 抓住了直接死刑,家里人征信和小孩子上学都受影响你看谁还敢这的,
引用 @迅鲁狂雷 发表的:虽然有悖于现代社会道德,但对于情节严重的人贩子,我认为真的可以考虑最痛苦的死刑方式。
引用 @迈克斯韦 发表的: 怕的是人贩子知道了如果被抓住打死不犯法会处理掉手里的孩子方便跑或者毁灭证据 法律的根本目的是震慑不是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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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猪猪快到碗里来 发表的: 这个要专业人给你解释了。我觉得不是你站道德高点。就能以个人主观去剥夺他人生命的即使他是个人渣。要由法律去制裁他。如果废除死刑。我第一个不同意。
引用 @OOO堆堆堆 发表的:前年左右我家那边就有一个抢小孩的,被围攻,然后掐住了小孩脖子威胁警察,僵持了大半天😢
引用 @CoolKingChris 发表的: 怎么不得了?一条一条的法律那么专业,人贩子直接打死也可以定条专业解释,毫无问题,
引用 @ttgat 发表的:因为有时候会被坏人利用或者误会,说一个好人是人贩子,结果白挨一顿打,这种新闻你没见过吗? 依法办事这种原则性的东西还要质疑吗?
引用 @猪猪快到碗里来 发表的: 我也是非常憎恨人贩子。但是你们打死这个打死那个有意思嘛?你们都打死了要法律来干什么?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引用 @野球汉子 发表的: 怎么不得了,我建议就这么搞,人贩子可以当场打死
引用 @博古特挡意大利pao 发表的: 真要安排都安排得了,打死之后找俩合适的代表,好吃好喝里面待俩月得了
引用 @我喜欢李一桐 发表的: 我觉得可以直接进行用这些人做医学实验,这样还能回避一些伦理问题。
引用 @迅鲁狂雷 发表的:那是瞎扯,是一帮屁股烂了的法学家为了掌握话语权,追求“西方”那一套扯的淡。哪怕是为了不被抓,人贩子也可以杀孩子,如果没有沉重的量刑,这些人更加不会在乎孩子的生命。这个道理其实就跟和绑匪谈判一个道理,你越软弱,人质其实越危险。当然绑匪谈判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但本质上,指望犯罪分子高抬贵手的刑法思路,简直就是异想天开。这些人但凡还有一点良知,对道德还有一丝敬畏,也不会去贩卖人口了,只有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命的时候(立功、孩子没事才能免死),才会尽量不伤害孩子,而要让他们害怕,就必须把量刑加重。那些法学人士不知道是不是收了人贩子的钱,故意把“加重量刑”混淆成“一律死刑”,成功绑架了一些无知的家长为他们站台。那次事件是我见过最恶心的一次法学人士出卖良心的实例。
引用 @其斤蒂芬厍里 发表的: 这特么直接一枪
引用 @皇军白来了 发表的: 扯淡,凭什么一死就了事了?这些人的命值几个钱?世界上多的是比死更恐怖的刑法。
引用 @我永远喜欢Snkrs 发表的: 我记得好像还有人给人贩子开脱的,真该死啊
引用 @小冰狗 发表的:我觉得可以学习沙特,恢复石刑,对于人贩子,让家属用石头砸死他
引用 @赶紧留个名 发表的: 视频中有个男的带孩子都被他们合伙给抢走了,很明显把这个男的按住的是一伙的,表面劝架,遇到这种真的很崩溃。
引用 @喝水不洗澡 发表的: 就是,建议所有刑法都从死刑起步上不封顶,最好连坐诛九族,无罪之国指日可待
引用 @迅鲁狂雷 发表的:事实证明即使不加重死刑,人贩子也会为了逃避有期徒刑、避免被抓去杀孩子。愿当年鼓吹“人贩子从重量死刑会导致他们铤而走险伤害被拐儿童”的法学家们死无葬身之地,我们国家一些学法的,尤其是一些西化学术派可以说从里到外都烂透了,价值观严重扭曲,毫无人性可言。
引用 @开瓦罐的英语教师 发表的: 哪个敢抢我儿,准备好把命拿来
引用 @好事者送来的飞机 发表的: 这还打码?
引用 @佐木小次郎 发表的: 我觉得应该从卖房和买方两处处罚,都死刑
引用 @finish_it 发表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 如果法律写了 人贩子必死,那家属大可以不用动手,免得脏了自己的手。
引用 @猪猪快到碗里来 发表的: 极端。这跟阿拉伯那些野蛮人没区别
引用 @武侯区张学友 发表的:如果我有孩子 我会下死手的 这不是法不法律的问题
引用 @CoolKingChris 发表的: 打错人就是犯法啊,允许这种情况又不是怂恿你必须打死
引用 @虎扑JR0530915935 发表的: 就怕偷小孩不是为了卖啊,视频里有几个小孩了都那么大了,都已经懂事记事了
引用 @霍雷肖纳尔逊 发表的: 古代也是造反才诛九族,这就诛九族明显是滥杀无辜
引用 @楚风2015 发表的: 一哄而上打死,村民那么多,法不责众,考虑到一些情节,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的。
引用 @楚风2015 发表的: 希望你家小孩都被人贩子抱走的时候你还能说出这句话!
引用 @十七岁是坎 发表的: 怎么哪儿都有圣母
引用 @52HZ2016 发表的: 你要是当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被处罚的是你
引用 @喝水不洗澡 发表的: 不这样怎么抑制犯罪
引用 @ttgat 发表的:允许打死就会打死无辜的人,你能理解吗?一个人是不是人贩子谁来认定? “人贩子直接打死也可以定条专业解释”,你说这个怎么执行你想过吗?大家都觉得人贩子可恶该死,但是弄死人的权力只要给普通人,会有无数更悲惨的事发生。 依法办事可不单单是口号那么简单,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
老哥我们里边见
呵呵
就怕偷小孩不是为了卖啊,视频里有几个小孩了都那么大了,都已经懂事记事了
卧槽,真有啊
没得枪
说错时间了,这个几年前了
偷小孩的都应该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唉,原来有明白人。司法系统是被西方思想渗透最厉害的地方。
可以打死和一定会打死完全是两个概念。绑匪劫持人质也可以直接击毙,但不等于每个劫匪都选择了同归于尽
古代估计还没送到官府,抓住都得打个半死
这么可爱的小婴儿 怎么下得去手的 真他妈的
我觉得可以直接进行用这些人做医学实验,这样还能回避一些伦理问题。
贩.毒如果不判死刑是不是就没那么多持枪运.毒的人了?也不会有那么多拼命反抗的毒.贩了?缉.毒民警是不是牺牲就更少了? 无期的威慑和死刑的威慑对毒.贩和人.贩来说区别是什么? 这里面的逻辑我理解不了啊,真诚求教。
就是,建议所有刑法都从死刑起步上不封顶,最好连坐诛九族,无罪之国指日可待
所以我希望立法啊,私刑是最具威慑力的,不可能放开,但我认为要允许极端情况的存在
人贩子真的是最可恨的罪犯了。真的很难想象失去孩子的父母的心情。我也是一个父亲,真的无法接受。
怎么哪儿都有圣母
小孩子吗?985一条街上缺少思考的人还真不少。。。。
我觉得可以学习沙特,恢复石刑,对于人贩子,让家属用石头砸死他
量刑还是过轻,要是拐卖孩子就得凌迟,还要罚到倾家荡产就好了
打错人就是犯法啊,允许这种情况又不是怂恿你必须打死
法律惩罚的目的应该是让犯罪分子畏惧不敢犯罪,而不是在他们犯罪之后因为法律的规定选择自己的行为而减轻处罚
我记得好像还有人给人贩子开脱的,真该死啊
问题这个法律不能平息民众的怒意,那它就不是民众需要的法律!人贩子之所以猖狂就是因为法律太宽容,还有你们这些正义人士太多!国家立国家的法,村民有村民的法,这要在我们村,这个人铁定死的非常难看,因为大家会一哄而上,打得他脑瓜子成烂泥,最后也是法不责众,情有可原,不了了之。
你没有话语权啊…
一哄而上打死,村民那么多,法不责众,考虑到一些情节,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的。
不人道(至少现代法学是这么认为)
我觉得应该从卖房和买方两处处罚,都死刑
希望他们不得好死
每次看到这种人贩子我都很愤怒,我想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会把人贩子脑浆给爆出来,真的建议法律可以把人贩子这种严加惩罚,最好枪毙。
一枪便宜这狗东西了
生命无价
如果我有孩子 我会下死手的 这不是法不法律的问题
这都有人开脱?
家属没有执法权,如果有,那就乱套了
刚上大学的时候热血小青年,看到街上躺着一个大姐跟人抢孩子,然后在那喊人贩子抢孩子啦,赶紧过去帮忙,把人拦住,然后大姐带孩子离开了,后来才知道,那个大姐才是人贩子,我们居然帮着人贩子成功拐跑了那个小孩,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后续是啥
同意
都是团伙作案,经验丰富,让一个女的来抱孩子
古代也是造反才诛九族,这就诛九族明显是滥杀无辜
没有狙击手的情况下,警察不能保证一枪毙命
看看太祖开国以来,只要偷看妇女洗澡的都拉去游街,那时候有强奸有人贩子?什么加重量刑会让人贩子铤而走险是狗屁言论!法律需要的是民众的敬畏,不能让人敬畏的法律是狗屁空文。
几年前我妈领着我妹 我妹就三四岁在银行办业务 差点被一个老太太抱走 最后那老太太说报错了 我尼玛 我听了之后气炸了 当时我在外地上学 辛亏后来没事
不可能,这样才加重了犯罪,人命会越来越不值钱
这是保护和他长相一样的人
对,应该从买方入手,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不是这样的,单纯的重刑治标不治本,之前法学家的犯罪理论认为犯罪嫌疑人会在犯罪所收到的惩罚和获取的利益之间进行取舍和比较,但是后来发现并不是这样,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完全是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刑法的惩戒,说白了就是压根没想这么多,就是因为我跑了警察抓不到我
贩卖人口是重罪,80%以上死刑
呵呵,中国什么时候都不缺你这种婊
希望你家小孩都被人贩子抱走的时候你还能说出这句话!
如果是我的小孩,那我抓到一个直接干死
你要是当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被处罚的是你
但是必须考虑法律,你不是孤身一人,虽然你算是复仇,把人贩子弄死了,但是还是有罪的
就应该从重!!!
允许打死就会打死无辜的人,你能理解吗?一个人是不是人贩子谁来认定? “人贩子直接打死也可以定条专业解释”,你说这个怎么执行你想过吗?大家都觉得人贩子可恶该死,但是弄死人的权力只要给普通人,会有无数更悲惨的事发生。 依法办事可不单单是口号那么简单,是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
不是为了卖,细思极恐啊
沃日踏马
不这样怎么抑制犯罪
2016年的事 ,小孩没死,请你修改一下答复。另外,你的视频里,有几个不是人贩子,而是家庭矛盾家长互抢孩子
节约了司法资源,给纳税人省钱。一个死刑犯从立案到抓捕、起诉、判决、执行可能会耗费上百万的财政经费。
但现在明显震慑力不足啊。现在如果有人劫持两个人质,杀一个出来投降该不该判死刑?不判,死的倒霉?判,刺激他同归于尽?法律条文是非黑即白的,但现实不是。
那这不就乱套了,找100个兄弟组成地下法院,看谁犯事了直接私刑处置?
所以需要法律,不然不就乱套了
依法办事就是圣母? 这么不尊重法律?
假装进去拦,不能站一边看上级查就说人太多拦不住
天...天下苦秦久矣?🐶
那就滥杀无辜?
把西方圣母婊那套学的
一个人犯罪杀20个亲戚?
执法权必须是国家的,不然就乱套了
手枪没那么准,容易误伤小孩
法律定啊。打死人贩无责,误杀坐牢!正当防卫都能被翻来翻去解释,都是谁在认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