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悲剧男郭嘉 发表的: 加到820场,还必须这个月打完,门票都卖出去了,你不打就影响球队的利益……关键球队明确说了,下个月合同到期肯定不会和你续约的。mgb的我打你个球
引用 @什么事呀这是 发表的: 我也去你的吧,你看不出最好亮的错误,说明你学白上了。
引用 @欢茄与桑榆 发表的:这是戳到痛处了?
引用 @老詹吴迪苏福 发表的: 季后赛才算加班,常规赛不算的。季后赛不算工资,但是有奖金。
引用 @哥本哈根 发表的: 大家爱的是一个让大家有不爱企业权利的企业。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那你特么上个鸡毛班,趁早离开去你喜欢的企业和岗位不就完了,成年人的世界哪有那么多你想,更多的就是妥协,学不会妥协这个社会会帮你妥协的,这回这个事就是很好的例子。
引用 @哥本哈根 发表的: 🐶,
引用 @麦之火帝 发表的: 是这样的,大家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要做出这样的判决,因为这个紧急情况,实在没办法界定,这个判的属实有点奇怪。 但是说实话,不管怎么说,你一个小小的员工,在企业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因为你不干在中国有的是人想干,就造成了这种不公平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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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我们也拿NBA举例,球队觉得一个球员不努力,可以解除合同,但你见过哪个NBA球队因为球员打球划水而要球员赔钱的?威金斯赔钱了么?
引用 @詹蜜泽 发表的:牛B,那以后你遇到任何事都千万别抱怨,妥协就完事了
引用 @昵称没了啊 发表的: 又你这么比的?上场=加班?应该是本来要打82场比赛 我给你加到820场 工资不变 你看有球员乐意不?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为企业着想保证企业的利润避免损失是企业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责任,无普通员工无关,普通员工的基本操守就是按入职合同和国家法律办事……
引用 @369328532 发表的: 林语堂语:中国就是有那么一群人,自己本身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利益每天都在受到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自然界再也找不到这么弱智的动物了。
引用 @买完再剁 发表的:公司拒绝和你续约你还要硬赶着往上舔吗
引用 @你们的爸爸哦 发表的: 我要是老板也这么做 班都不加要你有何用
引用 @詹蜜泽 发表的:员工没有得到续签合同,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公司的责任呢?
引用 @最爱陈初见 发表的: 请问这位老板宁公司名字叫什么?
引用 @灼灼然其华 发表的: 作为公民的一员 就该追求合法的权利不受侵犯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公司都要我滚蛋了我还要照顾公司的利益,这不叫责任,这叫傻/逼……
引用 @詹詹碧浪 发表的: 正常上班才叫责任,从没听说过加班也是责任!
引用 @INCUIHAQQINESS 发表的: 应该是球员拒绝训练之后的加训,球队输球后被球队起诉要求赔偿
引用 @詹蜜泽 发表的:哈哈哈,加班=拒绝上场,逻辑感人,拒绝加班顶多就是拒绝加训,拒绝上场和逃避正常上班时间是对等的,不要混为一谈
引用 @热心市民小黎 发表的: 我强烈建议将高校思政课考试纳入全国统一考试(类似四六级),并作为大学生硬性毕业指标
引用 @陆望舒 发表的:实际上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这个紧急任务也是可以界定的,劳动法第42条规定了什么是紧急任务,这个判决操蛋的地方之一也就在这里……
引用 @范范范范伟 发表的: 虽然美国工会很垃圾,但这时候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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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型罐装病毒 发表的: 没用的,都是背答案的,考研政治不就是
🔥 最新回帖
打完nba,顺带让你打一个赛季cba,不打?球队要赔钱的。
啥错误
你觉得呢
很多公司加班都没工资啊 强行自愿加班 不存在竞赛机制更不可能有奖金 唉 说多了都是泪
🛋️ 沙发板凳
那你特么上个鸡毛班,趁早离开去你喜欢的企业和岗位不就完了,成年人的世界哪有那么多你想,更多的就是妥协,学不会妥协这个社会会帮你妥协的,这回这个事就是很好的例子。
没人规定在哪上班就一定要爱这个企业,为企业着想保证企业的利润避免损失这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跟爱不爱这个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就这觉悟和思想,就别谈世界了,你连自己都改变不了,还在这强行拔高高度?配么?
实际上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这个紧急任务也是可以界定的,劳动法第42条规定了什么是紧急任务,这个判决操蛋的地方之一也就在这里……
我们也拿NBA举例,球队觉得一个球员不努力,可以解除合同,但你见过哪个NBA球队因为球员打球划水而要球员赔钱的?威金斯赔钱了么? [ 此帖被陆望舒在2020-05-02 09:37修改 ]
为企业着想保证企业的利润避免损失是企业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责任,无普通员工无关,普通员工的基本操守就是按入职合同和国家法律办事……
牛B,那以后你遇到任何事都千万别抱怨,妥协就完事了
这个新闻明确指出,不加班已经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你见过NBA 球员拒绝上场有不被罚钱的?
哈哈哈,加班=拒绝上场,逻辑感人,拒绝加班顶多就是拒绝加训,拒绝上场和逃避正常上班时间是对等的,不要混为一谈
首先谁也没说一味的妥协,就这个新闻而言不加班已经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不叫妥协,这叫责任。
员工不加班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是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的责任,劳动法第42条明确表示了什么是员工不可拒绝的紧急任务,员工不加班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并不在其中…… [ 此帖被陆望舒在2020-05-02 08:26修改 ]
公司拒绝和你续约你还要硬赶着往上舔吗
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员工没有得到续签合同,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公司的责任呢?
扯淡,你加班更多所以拿更多薪水没问题,加班就应该要双方协商一致。你见过哪个NBA球员不愿意为球队打野球要被罚款的?打加时赛和季后赛都是写在合同里的,打野球没有,老子想给你球队打野球,那就我打球,你给钱。老子不想打,合着还要罚款?多劳多得和不加班就罚款是同一个道理吗?
还有你这个举例逻辑感人,82场比赛,季后赛,这些都是球员工会和联盟谈好的,联盟突然说下赛季我要加赛到100场,你看猜联盟会不会停摆
典型的不食人间烟火。
又你这么比的?上场=加班?应该是本来要打82场比赛 我给你加到820场 工资不变 你看有球员乐意不?
我想当个咸鱼不行,还要被罚款
公司都要我滚蛋了我还要照顾公司的利益,这不叫责任,这叫傻/逼……
问题在于,法律保障了员工休息的权利,企业临时安排加班,不管是否工资给足,员工都有选择的权利,如果不是这样,假如这个员工家人病危,企业要求加班,你说作为员工来讲他是怎么想的,当然绝大多数员工都会服从领导安排,但是有的人不差钱也不愿意加,问题是法院判的这个真是好笑,员工法定休息不愿意返工就必须承担企业损失,这种例子一旦成为案例,那以后大家只要不加班,老板就有权利告你赔偿,估计老百姓瑟瑟发抖吧
既可悲又恶臭
加到820场,还必须这个月打完,门票都卖出去了,你不打就影响球队的利益……关键球队明确说了,下个月合同到期肯定不会和你续约的。mgb的我打你个球
出门不捡钱等于丢钱
卧槽,你这纯属无脑,份内的事情不做才是损害公司利益,比如拿了人家的工资不做事。但是加班给加班工资了吗?给了那不加班就是损害公司利益,没给那公司需要员工做的事就和员工一毛钱关系没有,权利义务要对等,不给钱还要别人负责人,那损害的是加班人的利益。 你把你兜里钱给我,不给就是损害我的利益 猪脑子。
你这例子有问题啊,球员上场比赛不算加班,属于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啊。球员打友谊赛算加班吧。当然,我觉得这个和nba放在一起根本就不合适
虽然美国工会很垃圾,但这时候是有用的
你想上进你加班就是了,为什么要捆绑其他人?人家不想升迁只想按合同安稳过日子不行吗?我就想当替补也犯罪吗
你说的是劳动合同,所有的企业章程都会有要求员工为企业做到最基本的职业操守,说实话你都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了为什么企业还要留你给你开工资?那还不如养头猪以后还可以吃肉
员工最基本的操守就是按合同和法律做事,其他都是扯淡……
如果企业觉得一个员工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那么可以辞退,但是企业无权因此向员工索赔……
这个企业就不准备留那俩人了,是他们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了吗?
不是 反而是缺了这俩人玩不转 连替补都找不到
公司都要卖你猪肉了 你还帮着数钱?
你这立场已经是老板的了
你这句话很危险
应该是球员拒绝训练之后的加训,球队输球后被球队起诉要求赔偿
请问这位老板宁公司名字叫什么?
我强烈建议将高校思政课考试纳入全国统一考试(类似四六级),并作为大学生硬性毕业指标
这个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人的人自身条件并不能改变自己所处环境,或者提升自己脱离环境,究其本质就是书读少了,自身条件不够。
在职期间这是责任懂么?什么叫硬舔?你还没有离开公司,就有这个责任。
你是真牛逼……
正常上班才叫责任,从没听说过加班也是责任!
合同没写就没有责任好吧
这话真是林语堂说的吗?
作为公民的一员 就该追求合法的权利不受侵犯
他自己都贪腐
OK啊,那就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就好了。
你这种思想我为什么要续约?因为你无知的个性还是傲娇的脾气?
我真佛了,虎扑资本家还真不少,每次出现劳资纠纷就开始站资本,叫工人把企业当成家
这句话说的好,但是对于那个案例来说就是自私,社会上都是这样的价值观的话,那可要不得
即使知道我被交易了,我还是要打好我代表前东家的每一场球,这是合同精神,不是sb。
我从没说过加班是责任,我说的是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是责任,谢谢。
完全避开了事件的重点和问题所在。
nba合同有8小时工作制么?
我觉得很多人都有一种通病,总觉得自己国家的比其他国家的差。从人品至科技。
你们的价值观真奇特,牛逼,说这么多不就是抬杠?还是学生吧?老板让你加班你不加就是了,别在网上唧唧歪歪,
没用的,都是背答案的,考研政治不就是
这个举例子就很奇怪,因为你没法界定这些超级巨星的成功中天赋和努力各自起到多大的作用,奥尼尔和科比不是一个类型的,也不适用于拿一分钱干一分事的说法
这个公司是干啥的啊,还能够得上4分钟条的紧急任务
欲扬先抑
我觉得真的需要了解实际情况,才好发表评论。我只说我们当地的情况,劳动仲裁部门一般是倾向于个人的,因为通常情况下个人面对企业属于弱势群体,并且有的用人单位确实很恶心,但也有良心企业,对员工不管待遇还是人文关怀都有,但却遇到了奇葩的职员,自己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没追究,反而倒打一耙,我遇到过这样人。就发生在我们公司。 说回到这件事,确实不了解事件具体情况,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很多事情,仔细探究后,并不是那么简单。
那我以后每次签的单都让员工在常规时间做不完,那员工不就自动获得了无限加班的责任? 你到底是认真的还是在钓鱼我有点疑惑了,真的有蠢成这样的人?
给👴爬
什么时候加班也成了责任了
?
选择题背不了答案,学选择题知识的过程中就懂了,稍微学点马哲就对资本家毫无好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