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影子不说话 发表的: 然而事实是彭宇确实撞了人 根本不是一个冤案
引用 @止水114 发表的:你去看看相关资料吧,法院的逻辑就是这个!
引用 @影子不说话 发表的: 这句话是媒体说的 法官并没有说你知道吗?
引用 @止水114 发表的:你这脑子是不是搞不清楚重点?那件案子事实怎么影响不大,影响恶劣的是逻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震慑了多少人你知道吗?
引用 @影子不说话 发表的: 根据城中派出所对原告的询问笔录、对被告讯问笔录的电子文档及其誊写材料等相关证据,被告当时并不否认与原告发生相撞,只不过被告认为是原告撞了被告。综合该证据内容并结合前述分析,可以认定原告是被撞倒后受伤,且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 除了诛心之论 本案是有证据支持的 是媒体的春秋笔法而已
引用 @六点三十 发表的: 不是你撞得,为什么扶?不是从那个案子开始的,是从那开始变味的
引用 @科比今年41 发表的: 彭宇案那份判决书,看似一板一眼,道貌岸然的貌似守护了法律的严谨,但是让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冰冷。法律本来应该是让人感受到温暖和安全的,可悲,事实不是这样。彭宇案种下的恶果,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价值观。
引用 @牛忙糖 发表的: 不用这么感叹,社会风气就这样,不是某个人的错
引用 @猛龙老大莱昂纳德 发表的:别扶吧,法律就不鼓励大家去帮助别人。不是你撞的,扶了你就得负责。说什么都没用,这个社会就不鼓励大家出头救人什么的。你要是家里身价几百几千万就可以扶。不管你看到什么报警就好,等警察处理就完事了。
引用 @虎扑JR1263743564 发表的:不敢扶,因为怕法官问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引用 @宇智波一打七 发表的: 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太多了,希望年青一代肩负起重任改进这个我们生存的家园。大家一起努力!
引用 @Buzzk 发表的: 话说南京那位法官现在啥样了
引用 @湖人小前锋勒布郎詹姆斯 发表的: 对……尤其是那些无赖老杂毛们……
引用 @排love排 发表的:所有人都是凶手,见死不救得入刑
引用 @木木成林 发表的: 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个傻逼说的,就想在心里啐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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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来一个拉风的昵称 发表的:不管是不是彭宇撞的,你法官说出这句话就nm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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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不好好 发表的: 字里行间都透露着老人当时的绝望,不断想站起来,倒下,又撑起。又倒下。对死亡的恐惧成为支撑他的动力。然而,两个摩托车司机都没有选择弥补他们的过错,行人也不敢搀扶他。这与当时那个被行人漠视的女童何其相像。只是时间又过去八年了
引用 @等我瘦到130 发表的: 撞了又怎样,法庭应该靠取证,而不是靠言论靠猜测。
引用 @renlu753 发表的: 但是话不能这么说啊
引用 @不用吧 发表的: 改进的成本对个人来说依然是巨大的
引用 @扎克拉文的飞翔姿态 发表的: 一个法官说出这样的话,让人十分怀疑他的专业性和公正
引用 @iverson_ls 发表的: 现实是帮人成本太高,有可能淹没自己和整个家庭,客观上制约了善良人的主观意愿。
引用 @恩比德的霸霸 发表的: 听说后来被调到镇江路的一个什么司法所当闲职了,就在我高中南师附中边上,那牌子你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那边还有个司法所……白的牌子落灰都快成黑色的了,我还以为早就废弃了…
引用 @不会刷三双的老汉 发表的: 但是这句话确实有说过
引用 @绿凯KG 发表的: 你去跟法官说去。
引用 @昵称老王 发表的: 这句话的后果就是,演变出了碰瓷这个行业
引用 @晨光1996 发表的: 彭宇案的法官说的。能说出这种话,真是丢脸
引用 @丨加雷斯贝尔丨 发表的: 他确实撞了,那是他后来自己说的。但是以案件当时的证据来说,他当时应该判无罪。当然,当时判他的那个法官已经在司法界混不下去了。
引用 @ntkiller 发表的: 南京案种下的恶果
引用 @清炭 发表的:来源?
引用 @有贱气 发表的:法律不保障做善事的人的基本权益,做好事还要惹一堆麻烦,换我我是不敢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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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证据推结论可以,但是从结果去反推原因不可取
法院是结合派出所证词和常理推断形成判决 根本不是光依据扶不扶的推测 原文判决书你仔细看过?
你去看看相关资料吧,法院的逻辑就是这个!
这句话是媒体说的 法官并没有说你知道吗?
你这脑子是不是搞不清楚重点?那件案子事实怎么影响不大,影响恶劣的是逻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震慑了多少人你知道吗?
🛋️ 沙发板凳
很想知道到底是哪个傻逼说的,就想在心里啐他一口
法律不保障做善事的人的基本权益,做好事还要惹一堆麻烦,换我我是不敢扶的。
对……尤其是那些无赖老杂毛们……
不敢扶,因为怕法官问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还有以前有一个强奸案,报警的那个被枪毙了,几十年后才翻案,说真的看到有什么事还是直接当没看到吧。不然你这辈子就完蛋了。
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太多了,希望年青一代肩负起重任改进这个我们生存的家园。大家一起努力!
现实是帮人成本太高,有可能淹没自己和整个家庭,客观上制约了善良人的主观意愿。
改进的成本对个人来说依然是巨大的
从那里开始,做好人的成本承担的压力超过了做坏事的成本和需要承担的责任。整个社会开始冷漠,无赖碰瓷诬陷可以光明正大的来,只要脸皮厚就行了,社会道德的约束和谴责已经无法造成任何压力。
退休,三四万退休金一个月。
是的,老实人就要受气,挨打不能还手,一下手重就是防卫过当,小偷偷东西你不能追,要是小偷有个三长两短,吃不了兜着走。现在法律怎么变成欺负老实人了?
你先把那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的入了刑再说这些见死不救的吧大圣人
南京一个法院的法官
那你知道彭宇是真的撞了人嘛
一个法官说出这样的话,让人十分怀疑他的专业性和公正
不管是不是真撞了人,作为主法官也不能说那句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 的名言!
不管是不是彭宇撞的,你法官说出这句话就nm离谱。
然而事实是彭宇确实撞了人 根本不是一个冤案
撞了又怎样,法庭应该靠取证,而不是靠言论靠猜测。
对,从那时起,好心人胆子变小了
那法官真nm的是个哈批
彭宇案的法官说的。能说出这种话,真是丢脸
其实很怕法官不是从维护法律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是因为机械性的维护所谓的程序性去处理问题。因为害怕突破所以用最保守的方法去判罚,实际上也是对法律制度的错误使用。
你去跟法官说去。
大名鼎鼎的王浩法官
没有那么高,家里有司法系统的,退休工资一万出头顶天了,不过这也不少就是了。
小悦悦
道德上来说的确不对 但凭什么 为什么
听说后来被调到镇江路的一个什么司法所当闲职了,就在我高中南师附中边上,那牌子你不仔细看都发现不了那边还有个司法所……白的牌子落灰都快成黑色的了,我还以为早就废弃了…
来源?
为了公义扶
那句话影响太大了
几年前看过一篇深度报道,说是王浩后来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然后去了南京某个偏远乡镇的司法所任职,现在就不知道了
我艹,这么多
彭宇第一次报警承认自己撞人 第一次庭审压根没提自己是见义勇为 那句话也没出现在在判决书上 只是现场庭审法官问的 法官是问的不合适 可是媒体为啥只提这一句?不把事情过程披露?撞了又怎样?您不是当事人 是不是觉得被撞骨折 然后肇事人还封个见义勇为也没啥啊?
?信息来源?
严谨个屁,那个判决逻辑上都是混乱的
但是话不能这么说啊
撞人了那判决书更不应该这样写了,无论撞人还是没撞人,以证据说话
事实上彭宇案的关键不是撞没撞人,而在于判决书: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一个法官!法官哟!
撞不撞的,是根据证据推导的,不是因为结果反证的,还预设立场。
然而这话是媒体说的 法官的原文判决可不是这样的
所以说要一整代人的共同努力。
假的
说是人渣都不为过,还法官呢
本来是善意帮扶,结果被家属倒打一耙(不论有意无意),自己反而要自证清白,这从根本上扭曲了道德本来的指向,让人变得功利,现实,开始用成本收益思考助人为乐,而本来这应该是不考虑的无私行为。。。。。
但是这句话确实有说过
我也是听说的,反正肯定是烂在里面等退休了
没有 这句话是媒体总结的
倒退20年
这句话的后果就是,演变出了碰瓷这个行业
我想做个好人 好啊 你去和法官说
可是这句话是媒体说的
司法太不健全 人心太险恶
他确实撞了,那是他后来自己说的。但是以案件当时的证据来说,他当时应该判无罪。当然,当时判他的那个法官已经在司法界混不下去了。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于是,所有打算扶人的,都要担心自己头顶随时刺下来的法律之剑🗡️, 可悲,这人还能善了,说明他被认为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对吧, 谁敢扶?
他为什么能善了?
你要知道说这话的是个法官,就不会只在心里啐了
你看看楼上
为啥 法院可以酌情依据常理作为判决依据啊 事实也证明人家法官判决没错
社会的基本道德就被一个案子毁了, 真的可以
不过,区别不会太大,无非这个人一定程度上社会性死亡,然而他还是没有被剔除法律队伍,唉,
监控才可以保障你的基本权益。
这破事和彭宇案其实关联不大,不知道为啥都在讨论这个。能救他的人在发现他时候他已经没有希望了。第二个人把他拖到马路中间的时候他就注定没了。
有人说他确实撞了人,但是从来没有证据,所谓彭宇承认,都是某南京司法人员说的,我每次想让人给个链接实锤,但是从来没有
这句话固然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但我觉得现在很多人是把这句话当作自己遇事不作为的借口。是不是自己心里有数
他承认的事是某南京司法人员说的,不是他自己说的
仔细搜了很多新闻,没找到承认撞人的出处,只有南京zhengfawei一个姓刘的书记说彭宇承认了
还有一点就是和解协议签订时对事实的认定不得作为不利证据,和解时对事实的认定我觉得并不能说明事实吧,如果有证据就是撞了,没完整证据就是没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