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讲刑法:生孩子保大保小由老公决定。

c
cccxxx110
引用 @赫氏门徒老男孩 发表的:
是不是啊
我怎么听说,不管什么情况,无条件保大啊
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应该还是要签字的吧

h
hunter204
引用 @想个啥名好 发表的:
就看丈夫的,我这是前几年看的一个新闻,婆婆强势丈夫软弱,婆婆觉得剖腹产对孩子不好,死活不同意,丈夫就不敢签自,最后是医生护士一块劝她,劝了好久她才同意。看完以后我就跟我妈说,我生孩子的时候你跟我爸一定要在

那你生孩子之前,要先问清楚医院实际执行的政策,根据我自己和朋友们的经历经验就是,不同医院做法是不同的,有的医院只承认丈夫签字,产妇本人和产妇父母都不承认,而且还要产妇签弃权书;有的医院,产妇及相关亲人随意一个签都行。法规是一回事,不同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员对同一法律解读是不同的,不怕县官只怕现管。

幽灵x公主
女权呢,出来打拳,我支持

A
AlHannum
引用 @虞安在 发表的:
如果换过来呢……待产母亲说一定要保小,而产房外的老公跪求医生保大………

肯定有母亲这样选择,我还真想知道医生听谁的。

虎扑用户138202
引用 @HillDevil 发表的:
但你还是活下来了……也是不容易啊

我和我爸说过,我还真不会怨他,反而他当时要是保小的话我会瞧不起他,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啊
难产了老公说保小然后医生就去保小...
女人一死这跟谋杀感觉也差不太多了,人命关天女方家人不定要咋搞这个医生...哪个医生会躺这个浑水啊?= =
PS:1.楼主说的意思是小孩按自然人算,纯粹琢磨法理的问题...类似唐山大地震里俩孩子被压在石头下面只能救一个的时候谁做决策的问题...不是大家理解保大保小应该选哪个的问题...           2.不知道楼主几岁了,反正感觉应该年纪不大,一口一个法盲法盲地说话,很像小时候我读书发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观点去高姿态科普的样子...好听点说有点幼稚,难听点说有点讨人厌= =         3.唐山大地震里母亲不管救谁都没问题,所以类似情况如果压着的是妈妈跟孩子丈夫选谁也没有什么问题。这道理并不新颖....是视频里的例子不合适,楼主还跟着给人一直说真是...= =

接受批评!刚和别人争论的时候上头了,语音有点激烈。
心上菩提树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放心,事实上99%的都会选择保大,毕竟是同枕共眠的夫妻,视频里表达的意思只是丈夫有资格选择保小,但事实上大家都会选择保妻子的,要是我肯定也会选择保妻子啊,不然还是个人吗,对吧。

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就相当于我生个把命都交别人手上去考验人性了,那我还生什么孩子结什么婚?单身不好吗?活着不香吗?你和你推崇的教授的这个论点,根本就不值得被讨论,如果你们说的是真的,那以后就请所有男权不要攻击任何以生孩子为筹码的女性,因为人家把命搭上了。最后我再说一遍,楼主你肯定是男的,所以你不懂。这不是学术问题,这是人性!落到我一个真正的女性身上就是我的命属不属于我自己。
所以我希望你认真一点,不要这么冷冰冰的讨论这个话题,OK?这个是不能被讨论的,我作为一个女人,不想看到我的命不属于我自己,OK?
不是说我丈夫选不选我,是我不想我的命被别人去选,OK?

勇士季后赛战术总指导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
呃,既然这样,大夫何必还征求产妇或者她丈夫的意见呢?直接保大不就行了

所以正规的医院是不会问的,医院都是直接保大,不要被电视剧骗了。

王佐之才泰伦卢指导
不是说了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吗?感觉没什么必要争论,罗老师也不能给出完美的解释,毕竟正常人都会保大的吧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风波 发表的:
ok,如果保大需要实施手术呢?比如需要紧急引产、清宫甚至摘除子宫,你告诉我术前风险告知在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履行

父母其他直系亲属签字啊,有的医院也允许孕妇本人在清醒的情况下签字的,

沙井恩比德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接受批评!刚和别人争论的时候上头了,语音有点激烈。

争赢了没?

文科男毕业了
理论化了

一黑到天明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法律怎么允许保小?法律上没有脱离脱离母体的胎儿都没有生命权,法律理论怎么支持为了生命权的胎儿舍弃有生命权的母亲?

对于丈夫到底有没有权利选择保小,我国这块法律规定好像不是很明确(当然实际情况中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紧急医疗事故中是由患者本人或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等家属轮次决定的。有一些国家是承认胎儿生命权的空间更大的 [ 此帖被一黑到天明在2020-03-21 22:24修改 ]

b
buctcn2000
我咋听说没有保大小一说呢

沙井恩比德
引用 @未来帝星西蒙斯 发表的:
出生之后还保个鸡儿,产妇有问题医产妇,胎儿有问题抢救胎儿,两个都有问题,一起医,

这楼主像是个纯nt,太好笑了

风波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父母其他直系亲属签字啊,有的医院也允许孕妇本人在清醒的情况下签字的,

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是否只能由丈夫决定?
丈夫不同意是不是无法实行手术?
参见在肖志军案,"在京打工的肖志军拒绝在医院为妻子下达的‘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最终导致妻子和胎儿死亡“
C
C_我皇
引用 @SJJCJQ 发表的:
女性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冷抖哭👊🏻

你到底是男人生的还是女人生的?我觉得这是个生物学问题

虎扑JR0702947971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法学教授是法学教授,医学是医学。产房里医生说了算,不是法师说了算。
你就去了解一下事实那么难吗?早一万年医生就现身说法说过这个问题了。你非要讨论,被人发表了不同意见还要酸溜溜阴阳一下,服了。

有一说一,这种问题应该是法律说了算

A
ASR深然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法学教授是法学教授,医学是医学。产房里医生说了算,不是法师说了算。
你就去了解一下事实那么难吗?早一万年医生就现身说法说过这个问题了。你非要讨论,被人发表了不同意见还要酸溜溜阴阳一下,服了。

道理我都懂,法师是什么鬼

S
SJJCJQ
引用 @C_我皇 发表的:
你到底是男人生的还是女人生的?我觉得这是个生物学问题

你是我生的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一黑到天明 发表的:
对于丈夫到底有没有权利选择保小,我国这块法律规定好像不是很明确(当然实际情况中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紧急医疗事故中是由患者本人或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等家属轮次决定的。有一些国家是承认胎儿生命权的空间更大的

我们不是有些国家,而且所谓的有些国家顶多承认胎儿生命权和母亲平等,不可能更高。
我们说的是保大保小的问题,这个在实践操作中有无数医生说过了,罗翔B站视频的评论区都翻车了。

虎扑JR0702947971
引用 @pau·gasol 发表的:
这位法学教授说的是法考中的考题设定,并不是现实情况,你小学做过走路速度1米/秒,风速3米/秒,实际速度多少这种题吧,你觉得现实中风速多少你站着不动就能被吹多快么?把考题当现实的基本都是未成年人,现实中根本不会有保大保小这种说法

中国14亿人里出现些奇葩的法律案件,我觉得挺正常

n
naive2002
听罗翔也就听个乐,要真学刑法还是咱jrs牛逼
J
J_lvv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不是,你这偷换概念也太离谱了。人家说的是婴儿,你直接换成胎儿了,

那你的标题是什么?街上通常讨论的保大保小,包括你说的这个极端例子吗?那你拿个教授的话diss jrs有啥道理呢。而且你发的视频根本就没把完整的前提包含进去

虎扑JR0702947971
引用 @赫氏门徒老男孩 发表的:
我记得是后来修改了法律
无条件保大,就算有例外也要保大。
这个所谓的法律讲师,是不是没有仔细温习过?
本来这一类专家就很不靠谱,中国这一类就尤其如此。

这人是政法大学教授,上过央视,可以说是权威了,你就是想反驳,也得把法条列出来啊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我们不是有些国家,而且所谓的有些国家顶多承认胎儿生命权和母亲平等,不可能更高。
我们说的是保大保小的问题,这个在实践操作中有无数医生说过了,罗翔B站视频的评论区都翻车了。

我真的不想在和你讨论了,我刚刚专门去翻了罗翔这一讲的视频评论,求你告诉我翻车在哪里啊 ,求你别造谣了好吗,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J_lvv 发表的:
那你的标题是什么?街上通常讨论的保大保小,包括你说的这个极端例子吗?那你拿个教授的话diss jrs有啥道理呢。而且你发的视频根本就没把完整的前提包含进去

p19讲 你自己去看,断章取义 没发全司马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风波 发表的:
父母不在场的情况下是否只能由丈夫决定?
丈夫不同意是不是无法实行手术?
参见在肖志军案,"在京打工的肖志军拒绝在医院为妻子下达的‘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最终导致妻子和胎儿死亡“

肖志军案不是保大保小的问题。是医疗方案的问题。
而且,你在重伤昏迷的情况下,你老婆也有权签字拔除你的呼吸管。是不是很开心啊?

虎扑JR0702947971
引用 @J_lvv 发表的:
那你的标题是什么?街上通常讨论的保大保小,包括你说的这个极端例子吗?那你拿个教授的话diss jrs有啥道理呢。而且你发的视频根本就没把完整的前提包含进去

我看过这个,应该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部视频了

马来费拉不堪
保大保小现在毫无意义
现在除了个别农村哪来会保小的人
别嫁给农村人不就好了

虎扑用户745775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连前提条件都没搞清楚,这里讨论的肯定不是胎儿,是出生之后,懂吗

出生之后压根就没有二选一的问题了。

S
Serondy
引用 @shfj 发表的:
为什么和知乎上的妇产科医生说的不一样。知乎上的医务人员都说任何情况下都会无条件保证产妇生命安全,无所谓门外面的家属说什么。而且大人不行了,小孩多半活不了。

因为医疗方面他不是专业的。这还不明白么,再nb的人也有盲区。我关注的所有知乎大v,即使本领域再专业,到了离他专业比较远的,比如说心理学的谈营养学,生物学的谈心理学,也远远比不上该领域专业人士,甚至可能很不专业或者胡说八道。
这个看起来好像可能谁都明白的简单道理,实际上做起来就没几个人会注意。比如会去买自己认可的明星或者主播推荐的产品。

第三加时全场怒扣一球
医生都会保大的,而且遇到保大保小这种事的几率很小的。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肖志军案不是保大保小的问题。是医疗方案的问题。
而且,你在重伤昏迷的情况下,你老婆也有权签字拔除你的呼吸管。是不是很开心啊?

我问你呢,你说评论翻车,我专门去找了没找到,能发给我链接吗,求别无视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虎扑JR0702947971 发表的:
有一说一,这种问题应该是法律说了算

本国法律就是胎儿从脱离母胎独立呼吸开始才有生命权。所以法律理论上根本不存在保大保小问题。

风波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肖志军案不是保大保小的问题。是医疗方案的问题。
而且,你在重伤昏迷的情况下,你老婆也有权签字拔除你的呼吸管。是不是很开心啊?

客观来看,肖志军就是一味的试图保小从而耽误了他老婆的医治
彡Feng
我觉得不对,大人已经是人了,肚子里的婴儿在法律上还不是人,两者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就算从法律上也应该保大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问你呢,你说评论翻车,我专门去找了没找到,能发给我链接吗,求别无视

您能自己动动手吗?

羽然喜欢的是阿苏勒
引用 @赫氏门徒老男孩 发表的:
我记得是后来修改了法律
无条件保大,就算有例外也要保大。
这个所谓的法律讲师,是不是没有仔细温习过?
本来这一类专家就很不靠谱,中国这一类就尤其如此。

你记得……为什么你会觉得你记得比专业教授还懂?我是业余的,你也是业余的,你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自己记得的就是绝对正确的,堂而皇之地怀疑专业教授的观点?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问你呢,你说评论翻车,我专门去找了没找到,能发给我链接吗,求别无视

不靠别人截图你就找不到吗?

虎扑用户595060
引用 @woyaowua1 发表的:
这关系人命都能调侃挺NT的

有些人怼女拳怼成魔了,自己简直成了男拳化身。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风波 发表的:
客观来看,肖志军就是一味的试图保小从而耽误了他老婆的医治

客观来看,医生根本没问肖志军保大还是保小这个问题。

风波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客观来看,医生根本没问肖志军保大还是保小这个问题。

医生只能提供一套保大的医疗方案给他,然后他为了保小拒绝了,结局一尸两命
u
uehara
引用 @该穿秋裤了 发表的:
医生真的有权利决定吗,本人无法表达意见的情况下应该是由法律意义上最亲近的人来决定吧

医生不会问你的

J
J_lvv
引用 @虎扑JR0702947971 发表的:
我看过这个,应该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部视频了

我还以为他后面说的连体婴儿案是前提。如果没有类似的前提的话,那他讨论的这种情况几乎就只存在于概念中了。jrs讨论的是现实情况,现实中如果没出生,就只能保大,出生了就不存在保大保小。都是没得选择的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风波 发表的:
医生只能提供一套保大的医疗方案给他,然后他为了保小拒绝了,结局一尸两命

当时医院提供的方案是剖腹产。原来破腹产=保大,那中国近50%的剖腹产率都是在保大弃小。

一黑到天明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我们不是有些国家,而且所谓的有些国家顶多承认胎儿生命权和母亲平等,不可能更高。
我们说的是保大保小的问题,这个在实践操作中有无数医生说过了,罗翔B站视频的评论区都翻车了。

胎儿在第几个月具有生命权是我国现在法律的敏感话题啊。医生实践中在现在的医疗水平下当然不存在这种sb问题,现在说的是法律问题,有没有法律明确说明丈夫有没有权利选择保小?产妇要求保小时医生能不能保大?我希望有法律大咖出来说明,而不是医生来说法

虎扑用户147770
引用 @shfj 发表的:
为什么和知乎上的妇产科医生说的不一样。知乎上的医务人员都说任何情况下都会无条件保证产妇生命安全,无所谓门外面的家属说什么。而且大人不行了,小孩多半活不了。

视频里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解读一个极端的例子,我认为一个正常的医生在实际操作中是遇不到这种选择题的,这种问题可能只会在古代只能顺产的医学条件下才会发生。而且在我的印象中也没见到过类似纠纷的新闻。

畅ai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举得例子不恰当,我想表达的就是胎儿作为自然人算

胎儿决不可按自然人算。

假斯巴达可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连前提条件都没搞清楚,这里讨论的肯定不是胎儿,是出生之后,懂吗

都出生了还保大保小?

虎扑用户147770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这不是我讨论的啊,法学教授讨论的我正好看到传上来了。果然还是听jr的就对了,法学教授确实不值一提

从法学的角度探讨一个极端设定而已,楼主至于那么兴奋吗?现代医学就不可能出现这种选择题

八毛钱买宝马
引用 @dragonproudsky 发表的:
我突然我觉得我学编程好有天赋。

希望你这个是正解,不然我三观真的会有点崩

努力做个好爸爸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听说也就听步行街一群大神说的吧

我有两个孩子,两次陪产。我告诉你。三甲医院。只会保大人。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不喜欢苦瓜 发表的:
实践中好像是听丈夫的,以前有一个案子,妻子分娩疼的不得了想做无痛分娩,丈夫想自然分娩不签字,医院就不能做,妻子疼的受不了跳楼了

瑜林事件?调查结果出来,孕妇符合自然分娩指标。最后医院监管不到位,妇产科负责人停职。

馒头说
引用 @侧入卡塞尔 发表的:
对的,只能保大人,胎儿就是胎儿,从法律上来说,胎儿还不能算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这我信张明楷

风口
引用 @赫氏门徒老男孩 发表的:
是不是啊
我怎么听说,不管什么情况,无条件保大啊
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保大保小也能杠起来我是服的。
微博女权我见一个喷一个,但是生孩子绝对只有保大这一个选择。

墨意518
引用 @黑姨 发表的:
我们女生生孩子多辛苦,现在自己都决定不了自己的生命。气,冷,抖

你他么这是打拳打疯了吧,人命关天的事情,就算我们经常不认同女权,但人家的生命权总要尊重和维护吧,别打拳打得脑子都魔怔了

z
zhangbeyond
引用 @dragonproudsky 发表的:
我突然我觉得我学编程好有天赋。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老婆先陷入昏迷或者被使用了麻醉药而不能做判断

虎扑JR998101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接受批评!刚和别人争论的时候上头了,语音有点激烈。

如果你有妻子或女友,你可以和她讨论,你先把她说明白喽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馒头说 发表的:
这我信张明楷

我没回复他因为我真的不想一一回复,他和罗老师讨论的不是一个情况,罗老师讨论的情况是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看的,不然这个问题真的毫无疑问的
M
MrYYYYYYYY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
呃,既然这样,大夫何必还征求产妇或者她丈夫的意见呢?直接保大不就行了

因为电视剧编剧沙🍺太多了

温暖的大树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没回复他因为我真的不想一一回复,他和罗老师讨论的不是一个情况,罗老师讨论的情况是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看的,不然这个问题真的毫无疑问的

视频里有这段吗。这个前提很重要不是吗。你为什么不放出来呢。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温暖的大树 发表的:
视频里有这段吗。这个前提很重要不是吗。你为什么不放出来呢。

没有这个前提,但是讨论肯定默认把孩子算做自然人,人都算不上的话,不然这个问题没讨论的必要了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没回复他因为我真的不想一一回复,他和罗老师讨论的不是一个情况,罗老师讨论的情况是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看的,不然这个问题真的毫无疑问的

然而事实上,我国法律上,实践上,婴儿就不是一个自然人。你这情况就在绝对真空中做实验得到了某个定律,得到永动机是可能的。然后跑来和我们说做不出永动机的你们都是物理盲。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虎扑JR998101 发表的:
如果你有妻子或女友,你可以和她讨论,你先把她说明白喽

我会和她说 丈夫有选择权,但是选一万次 我都会选择你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然而事实上,我国法律上,实践上,婴儿就不是一个自然人。你这情况就在绝对真空中做实验得到了某个定律,得到永动机是可能的。然后跑来和我们说做不出永动机的你们都是物理盲。

您又来辣,你脸都被打错少次了。造谣人家翻车的评论还没发给我呢
逗比征服世界
引用 @圣城老流氓 发表的:
我出生的时候难产,还真有问我爸保大保小,他很果断的选了保我妈.......

只是好奇无意冒犯,怎么能做到保小不保大的,刨腹取子?那母亲也不会不保啊?

温暖的大树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没有这个前提,但是讨论肯定默认把孩子算做自然人,人都算不上的话,不然这个问题没讨论的必要了

生下来前不是自然人啊。生下来了如果母子同时有危险可以分开救啊?有什么需要选择的吗?你的意思你给他规定成自然人然后让大家讨论吗?

想个啥名好
引用 @zhangbeyond 发表的: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老婆先陷入昏迷或者被使用了麻醉药而不能做判断

顺产也是全麻吗?

T
Tearsback
引用 @J_lvv 发表的:
那你的标题是什么?街上通常讨论的保大保小,包括你说的这个极端例子吗?那你拿个教授的话diss jrs有啥道理呢。而且你发的视频根本就没把完整的前提包含进去

@别紧张这样没事

青岛名宿麦迪
如果孕妇本人和丈夫的意见出现分歧,医生该听谁的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引用 @Tearsback 发表的:
@别紧张这样没事

p19讲 紧急避险 自己看有没有发全,现在一群zz给别人扣帽子造谣真是一句话的事
想个啥名好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没回复他因为我真的不想一一回复,他和罗老师讨论的不是一个情况,罗老师讨论的情况是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看的,不然这个问题真的毫无疑问的

孩子作为自然人,那小的不是已经保下了,怎么还会有保大保小的问题?孩子出问题的话,那就送出去赶紧抢救呀

踏雪老哥
这个就是瞎说,二逼。

菲尔普斯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啊
难产了老公说保小然后医生就去保小...
女人一死这跟谋杀感觉也差不太多了,人命关天女方家人不定要咋搞这个医生...哪个医生会躺这个浑水啊?= =
PS:1.楼主说的意思是小孩按自然人算,纯粹琢磨法理的问题...类似唐山大地震里俩孩子被压在石头下面只能救一个的时候谁做决策的问题...不是大家理解保大保小应该选哪个的问题...           2.不知道楼主几岁了,反正感觉应该年纪不大,一口一个法盲法盲地说话,很像小时候我读书发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观点去高姿态科普的样子...好听点说有点幼稚,难听点说有点讨人厌= =         3.唐山大地震里母亲不管救谁都没问题,所以类似情况如果压着的是妈妈跟孩子丈夫选谁也没有什么问题。这道理并不新颖....是视频里的例子不合适,楼主还跟着给人一直说真是...= =

保大,小的没了,也是命案啊。。。

邓肯在拿一冠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没有这个前提,但是讨论肯定默认把孩子算做自然人,人都算不上的话,不然这个问题没讨论的必要了

你视频里面举的例子,有说自然人的意思?

虎扑用户103111
引用 @虎扑JR0706269765 发表的:
那都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可能还有不正规的小医院在这样干。但现在如果选择保小,孕妇死了,医生写检讨吊销执照都算轻的。

法盲又来造谣了 优秀
该穿秋裤了
引用 @Raven92 发表的:
很想知道罗翔最近花了多少钱去营销啊,到处都是,个人觉得罗翔喜欢用博人眼球的例子讲,不如柏浪涛那样信手拈来。

有证据说花钱营销吗?还是张口就来呢,罗老师是我现实中近十年的朋友,我说他根本不在乎所谓热度你信吗?喜欢谁都没问题,别随意编造

邓肯在拿一冠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啊
难产了老公说保小然后医生就去保小...
女人一死这跟谋杀感觉也差不太多了,人命关天女方家人不定要咋搞这个医生...哪个医生会躺这个浑水啊?= =
PS:1.楼主说的意思是小孩按自然人算,纯粹琢磨法理的问题...类似唐山大地震里俩孩子被压在石头下面只能救一个的时候谁做决策的问题...不是大家理解保大保小应该选哪个的问题...           2.不知道楼主几岁了,反正感觉应该年纪不大,一口一个法盲法盲地说话,很像小时候我读书发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观点去高姿态科普的样子...好听点说有点幼稚,难听点说有点讨人厌= =         3.唐山大地震里母亲不管救谁都没问题,所以类似情况如果压着的是妈妈跟孩子丈夫选谁也没有什么问题。这道理并不新颖....是视频里的例子不合适,楼主还跟着给人一直说真是...= =

楼主有点憨...

馒头说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没回复他因为我真的不想一一回复,他和罗老师讨论的不是一个情况,罗老师讨论的情况是孩子作为一个自然人看的,不然这个问题真的毫无疑问的

不认同你说的。
实体法的知识有些生疏了,最近准备复试没怎么复习实体法,但是我给出我的理由。
孩子如果作为自然人,那就不存在胎儿的问题了。涉及遗产继承和赠予的,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但若是胎儿分娩出来是死亡的,那就不具有。我印象中民总关于胎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认为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当然的把胎儿作为自然人做为前提。当产妇分娩时遭遇危险,这时候医生的双重义务就发生了冲突。我认为医生的救助义务在这个时候更倾向于对于产妇的救助,因为产妇已经是法律上完全的自然人,胎儿的状态处于未知。如果真的必然要做出选择,那没有余地。最后,你说的罗翔是把孩子作为自然人当做前提,我没看出来他有这个意思。张明楷说得对,不能用这个前提。

虎扑用户442267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法盲又来造谣了 优秀

您不法盲,您怎么连胎儿算不算自然人这个法律最基本的定义都搞不清呢?而且选择保小会吊销执照不是我说的,就是您最亲爱的罗祥B站视频里,翻车的评论区里医生自己说的。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是您搞懂了吗?保大保小根本就用不着考虑监护人顺序。

虎扑JR0706269765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求求你学一点法律常识,胎儿到底算不算自然人好吗?你学明白了就知道这个前提条件都是莫须有的。

一滩屎
引用 @菲尔普斯 发表的:
保大,小的没了,也是命案啊。。。

大家常规观念里保大保小的时候孩子还没生出来,不是自然人也就没有命案这种说法
你要是不小心把谁弄流产了是不会判你过失杀人的。
楼主就是强行假设这里的小孩是法律上自然人属性...
就是已经生出来了然后因为种种原因只能让一个活谁来做决策的问题...
蓝加黄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啊
难产了老公说保小然后医生就去保小...
女人一死这跟谋杀感觉也差不太多了,人命关天女方家人不定要咋搞这个医生...哪个医生会躺这个浑水啊?= =
PS:1.楼主说的意思是小孩按自然人算,纯粹琢磨法理的问题...类似唐山大地震里俩孩子被压在石头下面只能救一个的时候谁做决策的问题...不是大家理解保大保小应该选哪个的问题...           2.不知道楼主几岁了,反正感觉应该年纪不大,一口一个法盲法盲地说话,很像小时候我读书发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观点去高姿态科普的样子...好听点说有点幼稚,难听点说有点讨人厌= =         3.唐山大地震里母亲不管救谁都没问题,所以类似情况如果压着的是妈妈跟孩子丈夫选谁也没有什么问题。这道理并不新颖....是视频里的例子不合适,楼主还跟着给人一直说真是...= =

我就想知道 这lz过没过法考?多少分啊 这语气

馒头说
引用 @一滩屎 发表的:
我也觉得是啊
难产了老公说保小然后医生就去保小...
女人一死这跟谋杀感觉也差不太多了,人命关天女方家人不定要咋搞这个医生...哪个医生会躺这个浑水啊?= =
PS:1.楼主说的意思是小孩按自然人算,纯粹琢磨法理的问题...类似唐山大地震里俩孩子被压在石头下面只能救一个的时候谁做决策的问题...不是大家理解保大保小应该选哪个的问题...           2.不知道楼主几岁了,反正感觉应该年纪不大,一口一个法盲法盲地说话,很像小时候我读书发现了跟别人不一样的观点去高姿态科普的样子...好听点说有点幼稚,难听点说有点讨人厌= =         3.唐山大地震里母亲不管救谁都没问题,所以类似情况如果压着的是妈妈跟孩子丈夫选谁也没有什么问题。这道理并不新颖....是视频里的例子不合适,楼主还跟着给人一直说真是...= =

我也不认同这个楼主的观点。
而且感觉楼主说话挺难听的,老是嘲讽别人,我看着很不舒服。
我是也是学法的,我觉着法学不是你装逼的工具。如果这个楼主也是法本的,我觉着他需要好好审视一下自己
实体法的知识有些生疏了,最近准备复试没怎么复习实体法,但是我给出我的理由。
孩子如果作为自然人,那就不存在胎儿的问题了。涉及遗产继承和赠予的,胎儿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但若是胎儿分娩出来是死亡的,那就不具有。我印象中民总关于胎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我认为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当然的把胎儿作为自然人做为前提。当产妇分娩时遭遇危险,这时候医生的双重义务就发生了冲突。我认为医生的救助义务在这个时候更倾向于对于产妇的救助,因为产妇已经是法律上完全的自然人,胎儿的状态处于未知。如果真的必然要做出选择,那没有余地。最后,你说的罗翔是把孩子作为自然人当做前提,我没看出来他有这个意思。张明楷说得对,不能用这个前提。

虎扑JR070626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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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重伤躺在病床上,您妻子也可以说没钱治直接拔你氧气管。明白了吗?开心了吗?

K
KAzR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举得例子不恰当,我想表达的就是胎儿作为自然人算

法律上看胎儿怎么可能是自然人?

蓝加黄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连前提条件都没搞清楚,这里讨论的肯定不是胎儿,是出生之后,懂吗

出生之后还保什么?保你啊

想个啥名好
引用 @风波 发表的:
ok,如果保大需要实施手术呢?比如需要紧急引产、清宫甚至摘除子宫,你告诉我术前风险告知在丈夫不同意的情况下如何履行

一尸两命

阿语世界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会和她说 丈夫有选择权,但是选一万次 我都会选择你

要是我男朋友给我这么说,听了心拔凉拔凉的,丈夫有原则权,一个选择就能决定我是生是死,如果当时鬼迷心窍选择保小,那我不是死翘翘了,还有这个视频里面的人说的是对的吗,你这么信他,跟评论区截图举例选择完全不一样

虎扑用户762641
真的有保小的人吗

凌晨四点的Gigi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你放心,事实上99%的都会选择保大,毕竟是同枕共眠的夫妻,视频里表达的意思只是丈夫有资格选择保小,但事实上大家都会选择保妻子的,要是我肯定也会选择保妻子啊,不然还是个人吗,对吧。

你丈夫有个狗屁资格决定她得生死?她想活的话,她还有意识,你为了保小,还非让医生保小,弃大的?

真的是老炮
引用 @别紧张你这样没事 发表的:
我举得例子不恰当,我想表达的就是胎儿作为自然人算

兄弟,你这个根本没办法算作自然人啊,自相矛盾了都…我一个人不懂法的看了你和别人的争论都乐了😂

u
ut5000
引用 @林小可00 发表的:
那肯定本人意见第一

产妇本人说了都不算,哪个医院也不敢

纯甄与金典
引用 @shfj 发表的:
为什么和知乎上的妇产科医生说的不一样。知乎上的医务人员都说任何情况下都会无条件保证产妇生命安全,无所谓门外面的家属说什么。而且大人不行了,小孩多半活不了。

是的,当产妇发生危险,只能救一个的时候 那必须肯定是大,医生会在产房外告知家属并签字。不会存在保大保小的这种问题。

唠嗑现场采访时说
引用 @赫氏门徒老男孩 发表的:
是不是啊
我怎么听说,不管什么情况,无条件保大啊
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罗老师说的是普通法系的案例,我们国家是大陆法系不存在这个问题。

纯洁的彦祖
引用 @侧入卡塞尔 发表的:
是,我前几天才看过张明楷说的,只能保大人





你得理解,很多人只是凑热闹,根本不知道张明楷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