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我火upup 发表的: 疫情期间去疫区,回国后不报备,不隔离,直接上班,警察电话询问直接隐瞒,有症状后自己去药店买药,对不起我不懂法,但是他主观故意成分我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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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这还不算危害公共安全那什么算?希望很快看到判刑的消息按损失计算判断怎么也算是个危害严重,如果有人因他带回来的病毒离世,怎么也得10年以上,没有的话,仅看再次隔离的损失,怎么也得3-10年。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需要我给你配一副眼镜来看吗?
引用 @無伈de秂 发表的:现在出入境走快捷通道,根本不用盖章,刷护照就走,不过也是因为这样才通过大数据追溯找到的
引用 @嘉瑞的啄木鸟 发表的: 这我知道 还有什么罪?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现在具体事态还没发展清楚,而且整个事件中他的主观故意成分不明显,还不足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目前来说更适合一点,当然还要看事态的发展和法官的裁定。
引用 @尼古拉斯谢广坤 发表的:3年起步,给予威慑力
引用 @大幂幂门徒 发表的: 这个多判几年吧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虽然这人挺可恨,但你也是个法盲
引用 @你心里没点B数吗 发表的:主观成分明不明显,不是从他的角度,从大众的角度来判断,挺明显的了
引用 @cxdss123 发表的: 10086刚给我们全郑州推送的短信,他竟然挺过来了,还病情稳定!!我好不开心!
引用 @欧美亚非拉 发表的:平时这个流程没问题,疫情期间漏洞就太大了。
引用 @墙皮27 发表的:这么明显瞒报,主观成分还不明显?
引用 @可乐教主小埋 发表的:如果真的有案件,罪犯没抓到不就是怪警察吗
引用 @看到这图我笑了 发表的:这不是怪不怪警察,而是现实存在的漏洞,而且四月份还有广交会,这些都是要更加重视关注的
引用 @威威一笑很雷人 发表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看够不够得上了
引用 @DwyaneZi 发表的:那请宁给大🔥好好普及普及
引用 @你喷我我就不理你 发表的:疫情期间的新法律,你去读读,他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重判。
引用 @holyshe 发表的: 我能理解他的说法,监管确实有问题,你不能靠所有人都自觉,有些事本来就需要在制度流程上加以解决
引用 @冷月可是妹子 发表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查理不是娱乐圈 发表的:你见过哪个国家的警察有100%破案率的
引用 @WHY修齐治平 发表的:机场确实有很大责任,但他们最主要的也是服务,心里可能没把每个人都当做坏人吧。国家这样宣传下,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人
引用 @linstylecc 发表的: 知不知道中国人回国是不用看签证的 外国人进入中国才需要走人工通道看中国签证 你作为个键盘侠连边防和海关的职能都不知道就抱着键盘出来喷 丢不丢人
引用 @就他女马你叫夏洛呀 发表的: 现在基本上都戴口罩了,应该不像之前那么严重了,但是这种行为一定要重判。
引用 @刘亦菲丷 发表的:当代版欧阳锋。。。。。
引用 @兔吹 发表的:马赛克找谁惹谁了,马赛克还怕被它传染呢。 谁在它照片上放马赛克,就是对马赛克不负责。
引用 @泰山六号 发表的:罪犯没有抓住,怪警察?而不是谴责罪犯??海关的主观目的就是放人?海关有自己一套标准作业制度。你不是幼稚就是坏!或者是郭某的熟人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如果定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主观故意是带有故意的心理去传播,他未发病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病,以及发病了主要目的是想隐瞒,并不是要传播疾病。
引用 @kyo1111 发表的: 入境的时候电子通道看不到护照吧
引用 @zt03541 发表的:那是,什么法都是可以临时加,基本大法想改就改。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首先第一点法院还没有裁定,但是这个罪名大概率不会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次妨害传染病防治是普通是3以下,严重是3-7 危害公共安全是3-10 严重是10以上,整个行为中主观故意的成分不大,层主怎么肯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是10年以上?
引用 @Jewin23 发表的: 这特么就是这个逼
引用 @了苟惊桂 发表的:我这边有一半人已经不戴口罩了,基本上平时在街道上有一成人完全不戴 ,有四成人是挂在下巴那里装饰的,有五成人在老实地戴着。
引用 @awei_ge 发表的:广交会应该会凉了吧。。。。
引用 @大湾区渣渣辉 发表的:知道吗,疫情期间一切重判,我们这有卖假口罩的,判了8年还是几年
引用 @勒布朗2025 发表的:这很难破吗
引用 @冷月可是妹子 发表的:你那是诈骗,诈骗本来就是重罪
引用 @查理不是娱乐圈 发表的:只是就事论事,别啥事都推警察头上,防疫不是警察一家的事情,况且再完美的制度执行起来也会有疏漏,一线防疫人员已经很累了,尽量宽容些吧
引用 @华润有个漂亮小姐姐 发表的: 你去看看国家颁布的规定,这个人大概率是3到10年
如果定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主观故意是带有故意的心理去传播,他未发病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病,以及发病了主要目的是想隐瞒,并不是要传播疾病。
这小子确实摊上事儿了。我听我姐说,关在郑州六院了。治疗费用国家不管。出来后还有判刑。郑州有个律所提供免费上诉,要求这小子牢底坐穿,倾家荡产
现在出入境走快捷通道,根本不用盖章,刷护照就走,不过也是因为这样才通过大数据追溯找到的
3年起步,给予威慑力
他不说话了
平时这个流程没问题,疫情期间漏洞就太大了。
你就会搜法条,是不是不知道构成条件?行为人并不是带着主观故意心态去传播疾病,他主观是想隐瞒病情。当然和你这种法盲也讲不通,等裁定出来了,你再看看会不会判到3年以上再来和我喷。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观成分明不明显,不是从他的角度,从大众的角度来判断,挺明显的了
知不知道中国人回国是不用看签证的 外国人进入中国才需要走人工通道看中国签证 你作为个键盘侠连边防和海关的职能都不知道就抱着键盘出来喷 丢不丢人
这么明显瞒报,主观成分还不明显?
直接死刑吧,它这样以后出来也找不到工作了已经社会性死亡了,说不定还会违法犯罪死对它是一种解脱
死刑直接
你才是法盲
这个行为如果裁定危害公共安全,那么主观就是主动想传播病毒,你觉得他是想主动传播病毒还是主动想隐瞒病情。
好像工作单位性质是劳务派遣的,可以考虑单位对其辞退了
当然是活着等待审判啊。。。死了是最便宜他的结局了
但是全部走人工的话,要增加多少工作人员,而且排队时间增加,出关人员聚集也是风险,两难啊。还是自觉性不够,搞不懂这种人的脑回路。
主观故意想传播病毒还是主观隐瞒病情你搞清楚没?
南大案件二十多年没破,警察受处分了吗?你不是谴责杀人犯,怪南大案的警察???
广交会应该会凉了吧。。。。
间接损失是天文数字了,郑州都准备全面复工了,因为他至少又得延迟半个月到一个月,这个经济损失保守估计也得以亿计吧
你说的那个罪名不成立啊,如果是那也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特别法条。虽然郭伟鹏可恨(我想让他死),但是他主观上是过失啊。
你看他说的也是模模糊糊,就是个装比的
那是,什么法都是可以临时加,基本大法想改就改。
机场确实有很大责任,但他们最主要的也是服务,心里可能没把每个人都当做坏人吧。国家这样宣传下,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人
不可能的....
这很难破吗
不是机场,应该是边检,属于公务员
跟法官说去,看他给不给机会
他只是瞒报目前还没造成感染他人的结果,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过失犯罪。(我希望他直接死)
当下这种情况回国的还应该分你是中国人外国人吗,中国人就不携带病毒了?就是制度和政策的首锅,其次才是这种狗逼到处乱跑不报备的畜生的锅。
我这边有一半人已经不戴口罩了,基本上平时在街道上有一成人完全不戴 ,有四成人是挂在下巴那里装饰的,有五成人在老实地戴着。
欧阳锋是吸毒,他是播毒,🐶
很多坏人的照片打马赛克官方说法是为了防止有跟照片长的像的人受到不必要的麻烦……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了解一下。
这是在你设卡抓捕的时候让罪犯从你眼皮底下溜走了 概念并不一样的 这类归国人士是应该严格审查和管理 不给他们到处乱跑的机会
醉驾也不是故意要撞人的吧?所以不能算做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种非常时期不靠强制监管靠自觉?中国这么大,这种垃圾人肯定不少,全靠自觉的话社会早乱套了。
这事儿海关绝对要出来负责。
一堆屁话
问题是这病是要传染别人的,想隐瞒病情在家呆着还好,还上班出去就有可能危害他人,他是成年人,不说最后怎么判,但真可恨!
以前这种情况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现在都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想多了,哪里来的这么多电子通道,大部分都是人工。香港武汉长沙广州都是,北方一点的国际机场没去过不知道,上海前几年去日本都还是,现在不知道情况了。唯一知道入境是电子通道的,只有去香港的口岸是,因为毕竟还是中国人去中国。
故意隐瞒,四处走动传播,已经置他人安危于不顾了,不是他以为他没得病就是没有
我智商比较低,确实看不清楚,判刑判几年也弄不清楚,不如直接死刑吧
它用的很精妙
你是想收快递了
在眼皮底下放跑了怪谁
不要医治他!让他去死
如果上面想,
数罪并罚随便上十年。
一堆屁话
这……200多亮?
就像再优秀的防守球员也不能把对方的进攻完全封死
又查了一下 是我记错了
笑死了 人家发图还不承认哈哈哈
知道吗,疫情期间一切重判,我们这有卖假口罩的,判了8年还是几年
他去的地方火车站,地铁人多的地方都是要求戴口罩的。
说话说全套啊,你来科普下呗,别喷完就算
这边建议死刑呢
他自己最大责任,跑意大利还不申报
当然bj机场也有一部分责任,从意大利回来不能就这么量个体温就放走了
不是故意然后上班,出门买药?我也凑个热闹留个记号,看看最后会怎么判
出入境盖章清清楚楚盖着时间地点。下飞机就应该被控制了。一堆相关人失职。
明知道自己隐瞒的行为可能造成传播,却放任这种行为发生
今天刚通知还是正常举行。。。。。
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实际上一对屁话
你那是诈骗,诈骗本来就是重罪
只是就事论事,别啥事都推警察头上,防疫不是警察一家的事情,况且再完美的制度执行起来也会有疏漏,一线防疫人员已经很累了,尽量宽容些吧
最多不超过一年,然后罚款。
这个按照危害公众安全来判,你觉得要多少年?
算了算了,没有其他人感染真是大好消息,还好大家都坚持带口罩…
监狱里的同志: 我**你**
醉酒开车撞人了,并不是主动撞人,是不是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真的是疏忽都理解,毕竟都有犯错的时候,恶人也会伪装,怕就怕是别的情况,多了不敢说
狠一点,感染5人以上的可能无期
这肩章,是公安?
我也不懂法,但是我巴不得他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