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cxdss123 发表的: 10086刚给我们全郑州推送的短信,他竟然挺过来了,还病情稳定!!我好不开心!
引用 @波兰著名球王 发表的:你忘了还有一条危害公共安全罪,上不封顶
引用 @嘉瑞的啄木鸟 发表的: 不可能的....
引用 @Cc豆 发表的: 这肩章,是公安?
引用 @linstylecc 发表的: 知不知道中国人回国是不用看签证的 外国人进入中国才需要走人工通道看中国签证 你作为个键盘侠连边防和海关的职能都不知道就抱着键盘出来喷 丢不丢人
引用 @凯尔特人超级球星杰伦 发表的: 据说是郑州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的一名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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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冷月可是妹子 发表的:直接死刑吧,它这样以后出来也找不到工作了已经社会性死亡了,说不定还会违法犯罪死对它是一种解脱
引用 @可达鸭又没做错 发表的:临时工可能要空降了
引用 @GWAA 发表的:醉驾也不是故意要撞人的吧?所以不能算做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这还不算危害公共安全那什么算?希望很快看到判刑的消息按损失计算判断怎么也算是个危害严重,如果有人因他带回来的病毒离世,怎么也得10年以上,没有的话,仅看再次隔离的损失,怎么也得3-10年。
引用 @划过天空的胖子 发表的:醉酒开车撞人了,并不是主动撞人,是不是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引用 @好名字hhm 发表的: 这是边检的活,海关只管货物有关的事,别乱扣帽子
引用 @空城旧梦123456 发表的:借楼提一下 建议楼主删掉这张人物照片,好像这个不是郭某鹏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法院没裁定之前,我说什么罪不算,我也不是法官,只是个普通法学专业,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身边了解的专业人士都是认为应该裁定妨害传染病,我也不和你们多比比,等判了再来说
引用 @路人王左撇子 发表的: 这小子确实摊上事儿了。我听我姐说,关在郑州六院了。治疗费用国家不管。出来后还有判刑。郑州有个律所提供免费上诉,要求这小子牢底坐穿,倾家荡产
引用 @zyi 发表的:我智商比较低,确实看不清楚,判刑判几年也弄不清楚,不如直接死刑吧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如果定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主观故意是带有故意的心理去传播,他未发病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病,以及发病了主要目的是想隐瞒,并不是要传播疾病。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虽然这人挺可恨,但你也是个法盲
引用 @顶薪面瘫黑 发表的: 我问个问题哦,如果这家伙拿不出治疗费用,强制隔离但是消极治疗,最后这家伙挂掉了会怎样?
引用 @兔吹 发表的:马赛克找谁惹谁了,马赛克还怕被它传染呢。 谁在它照片上放马赛克,就是对马赛克不负责。
引用 @会上树的mu猪 发表的: 隐瞒行踪再怎么也不是过失了,而且他自己知道意大利疫情这么严重还隐瞒,你要是去了冰岛,再回来那还能理解为过失
引用 @山贼罗大炮 发表的:这人跑回来坐了好几趟地铁,还去公司上了班,不算危害公共安全嘛
引用 @讨厌手白牛 发表的:如果上面想,数罪并罚随便上十年。
引用 @杏林旧梦 发表的: 间接损失是天文数字了,郑州都准备全面复工了,因为他至少又得延迟半个月到一个月,这个经济损失保守估计也得以亿计吧
引用 @路人王左撇子 发表的: 我觉得可能会免费给他治疗好,然后真的是无期徒刑了。在监狱里干活,直到老了。总之不会轻易放过他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现在具体事态还没发展清楚,而且整个事件中他的主观故意成分不明显,还不足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目前来说更适合一点,当然还要看事态的发展和法官的裁定。
引用 @了苟惊桂 发表的:我这边有一半人已经不戴口罩了,基本上平时在街道上有一成人完全不戴 ,有四成人是挂在下巴那里装饰的,有五成人在老实地戴着。
引用 @可乐教主小埋 发表的:如果真的有案件,罪犯没抓到不就是怪警察吗
引用 @邦哥0806 发表的:好像穿制服,什么单位的
引用 @米八啊 发表的: 借楼
引用 @有熊出没_刺 发表的:考虑啥啊,已经刑事起诉了,这个案底他留定了,辞退是必然的
引用 @有甜菜也香 发表的:你要盖入境章的啊,这时候你盖章的时候不瞅一眼吗
引用 @大爱老飞侠 发表的: 我没文化 我直接来 蠢逼
引用 @浣林云 发表的:前一个帖子还看见 治疗费 七八十万的,要是真不给免费治 那真是大快人心
引用 @陀飞轮飞轮 发表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是否明知自己已确诊;郭某鹏因隐瞒自己的行程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才能成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单独隐瞒行程不成立犯罪,这个妨害传染病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公安机关已经以这个罪立案侦查了,罪刑在三年以下,严重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引用 @拉不了风 发表的:抖音上说最高无期或死刑么?
引用 @华润有个漂亮小姐姐 发表的: 你去看看国家颁布的规定,这个人大概率是3到10年
引用 @我火upup 发表的: 疫情期间去疫区,回国后不报备,不隔离,直接上班,警察电话询问直接隐瞒,有症状后自己去药店买药,对不起我不懂法,但是他主观故意成分我看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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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田小乔 发表的:
引用 @linstylecc 发表的: 盖章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入境早都不盖章了
引用 @有甜菜也香 发表的:啊?好多年没出国了,都这样了啊
引用 @嘉瑞的啄木鸟 发表的: 你说的那个罪名不成立啊,如果是那也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特别法条。虽然郭伟鹏可恨(我想让他死),但是他主观上是过失啊。
引用 @孤独的taco饼 发表的:你发这个一条多少钱啊
引用 @xxxXRaymond 发表的: 真·一堆屁话
引用 @咔麦龙 发表的: 我真的不懂法,能咨询一下“故意隐瞒”也可以算“主观上过失”么? 假设某人有艾滋,拿有自己血的针筒扎人,算不算“主观上过失”?
等他出院,警车外面守着他
哈哈,我觉得就应该上不封顶,必须树立一个反面典型!
这人跑回来坐了好几趟地铁,还去公司上了班,不算危害公共安全嘛
这一看就是交通局啊,蓝制服
不丢人。你告诉我,在严防输入时期,谁该核验归国人员的签证?
临时工可能要空降了
张嘴就来?
物理超度,还省治疗费隔离费呢
先把锅甩了
我没记错交通肇事罪一般也不是故意的 把他往死里判就完事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是否明知自己已确诊;郭某鹏因隐瞒自己的行程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才能成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单独隐瞒行程不成立犯罪,这个妨害传染病是结果犯不是行为犯。公安机关已经以这个罪立案侦查了,罪刑在三年以下,严重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醉酒开车撞人还真不一定是危害公共安全
海关并了检验检疫,负责测量体温,海关说没问题边检也只能放
你在组织一下语言
签证是不用看,但是都是要看护照的,护照里有哪里飞回来的印章,这人这么轻松的到郑州,机场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个真不用洗
这个比,真是该千刀万剐
看宁的回复狗屁不通。不要在卖弄宁的知识了
就是他,郭伟鹏,郑州市郑东新区执法大队的临时工
锅伟鹏,郑州市郑东新区执法大队的临时工
你说他儿子?zz
律界人士愤怒了,希望加大力度
建议电刑
你这学的啥啊。。。明知且放任不是故意?
你搜搜汶川地震时候头偷电动车的判了几年
又不是没有遗产。。。
皮蓬兔乔丹伦🐶
有危险行为,放任可能有的风险也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如在交通工具上携带爆炸物,无证逆行酒驾,这些也不是故意要炸人或撞别人,但你知道有威胁公共安全的可能,但仍然放任这种可能发生,就能定这个罪
大兄弟,过失不是隐瞒的过失啊,他隐瞒的确是故意,但是这里所说的过失是针对于他犯的罪是过失,不知道你能理解不能。
而且昨天河南公安已经对他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了。
2月10号之前这种情况基本都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后两高发布了司法解释,这个案子和北京那个案子都是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了。
原来判罪只需要上面想不想,长见识了
就因为一个案例就能延迟不觉得可怕吗,要是一星期后又来这么一个还咋生活
几十万 在监狱干活也要干回来的 国家不一定亏
并不是的,我以前出差回国边检会问哪里回来并且要自觉翻到离境戳那一页给他看,你别误导那些没出过国的人
真·一堆屁话
蝼蚁尚且贪生
河南这边没见过谁不戴口罩的
境外危险地区回国需要报备,居家自我隔离14天,你不看新闻!他家里人也应该关起来,知情不报
大家都觉得给这种人免费治是浪费资源吧
怪的难道不是凶恶狡诈的罪犯本身?
不会的,在外面那么玩,几十万救命钱不可能拿不出来的,他也怕死
你要盖入境章的啊,这时候你盖章的时候不瞅一眼吗
那这两者之间耦合的部分你搞清楚没?
笑死我了,一堆p话
应该都是免费治疗吧,
好像穿制服,什么单位的
郑州交通运输局郑东新区执法大队的,网上早就曝出来了。
舒服了
郭某鹏你上大号说话。
铁饭碗
官宦家庭
抖音上说最高无期或死刑么?
盖章都是两年前的事了 入境早都不盖章了
这个人估计是法学院的学生,硬套理论知识
3-10年这么看得起他,我觉得要无期,太他妈害人了,这就是杀人诛心
有一说一嗷,现在大家出门都戴口罩,没那么容易感染了。不过这种人还是建议十年起步
知乎上有人算了 一天平均140亿RMB的损失,这个就算杀了他也挽回不了这个损失了。
这种人就让病魔把它带走吧,别浪费资源了
受教。
抖音你信?
感觉不够震慑作用
醉驾是明知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而放任这种故意发生,主观上也是故意。
主要他还去北京了,这河南省的大佬都得如履薄冰
你发这个一条多少钱啊
我觉得死刑都便宜了这孙子
门卫太无辜了吧
郑州本来就要陆续开放企业复工,开学
各种餐饮老板,培训机构都翘首以盼
希望恢复正常好好弥补自己的亏损
就因为这一个人,导致开工形势直接崩塌
有些人甚至都完全可能因为他一己之私
导致辛苦的创业和积攒的积蓄付之一炬
真的,这种人,不重判不解气
舒服了
啊?好多年没出国了,都这样了啊
河南人很棒
嗯除了旧护照和小孩护照 新的都是走自助了
我真的不懂法,能咨询一下“故意隐瞒”也可以算“主观上过失”么? 假设某人有艾滋,拿有自己血的针筒扎人,算不算“主观上过失”?
你就晓得个P,出国不需要护照的吗?护照上去那个国家都有记录的,有签证申请和出入境检验的
哎,法盲真的无知且狂妄。 你可以去看看法条,看不懂去微博上看看法学老师们是怎么说的。
公安已经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了 自己去看看
故意隐瞒这个行为当然是故意,但是他没有故意去传染病毒的动机,因此主观上认为他是过失。
而且只隐瞒不构成犯罪的,比如我从武汉回来,工作人员问我去过武汉没有,我说没去过,但我回来之后一直在家里不出去,那就定不了我的罪。
不知道这样解释你明白吗?
层主这个图很糊 是被P过的 律所不可能措辞如此暴躁
被他感染的,也要算在他头上!不交钱的话,限制他坐一切交通工具,连小黄车都不要给他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