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了苟惊桂 发表的:我这边有一半人已经不戴口罩了,基本上平时在街道上有一成人完全不戴 ,有四成人是挂在下巴那里装饰的,有五成人在老实地戴着。
引用 @日天牌咖喱 发表的: 我爸公司也通知举行,还要去参展
引用 @awei_ge 发表的:广交会应该会凉了吧。。。。
引用 @顶薪面瘫黑 发表的: 我问个问题哦,如果这家伙拿不出治疗费用,强制隔离但是消极治疗,最后这家伙挂掉了会怎样?
引用 @路人王左撇子 发表的: 这小子确实摊上事儿了。我听我姐说,关在郑州六院了。治疗费用国家不管。出来后还有判刑。郑州有个律所提供免费上诉,要求这小子牢底坐穿,倾家荡产
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这还不算危害公共安全那什么算?希望很快看到判刑的消息按损失计算判断怎么也算是个危害严重,如果有人因他带回来的病毒离世,怎么也得10年以上,没有的话,仅看再次隔离的损失,怎么也得3-10年。
引用 @人生如戏1全靠演技 发表的:信球一个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长安挂科王 发表的:毕竟河南人
引用 @华润有个漂亮小姐姐 发表的: 你去看看国家颁布的规定,这个人大概率是3到10年
引用 @兔吹 发表的:马赛克找谁惹谁了,马赛克还怕被它传染呢。 谁在它照片上放马赛克,就是对马赛克不负责。
引用 @XXXXX3xxxx 发表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个可以吧
引用 @泰山六号 发表的:罪犯没有抓住,怪警察?而不是谴责罪犯??海关的主观目的就是放人?海关有自己一套标准作业制度。你不是幼稚就是坏!或者是郭某的熟人
引用 @嘉瑞的啄木鸟 发表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最高才7年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虽然这人挺可恨,但你也是个法盲
引用 @李姓球迷永为奴 发表的: 来,请宁普法
引用 @好名字hhm 发表的: 这是边检的活,海关只管货物有关的事,别乱扣帽子
引用 @史泰博中心 发表的: 数罪并罚了解一下
引用 @刘亦菲丷 发表的:当代版欧阳锋。。。。。
引用 @空城旧梦123456 发表的:借楼提一下 建议楼主删掉这张人物照片,好像这个不是郭某鹏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现在具体事态还没发展清楚,而且整个事件中他的主观故意成分不明显,还不足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目前来说更适合一点,当然还要看事态的发展和法官的裁定。
引用 @天选之子HE 发表的:判真判不了什么,其实河南的企业可以对接好,等这狗日的出来了,一家家的起诉他延误经济,后半生都不安稳
引用 @Yanclever 发表的: 最多一年多吧。
引用 @ggui2220 发表的:有两位女士在呼和浩特按输入病例确诊了,也是隐藏出国记录被立案,之后发现两位小姐姐和毒王在国外有密切接触。。。这个毒王新闻可能还有别的瓜吃。。。
引用 @布鲁克林DJ 发表的: 你来告诉我,你怎么肯定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 @DwyaneZi 发表的:那请宁给大🔥好好普及普及
引用 @14号的勇气 发表的:这个有专有罪名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造成严重后果是3到7年,以这个案例来看,不排除数罪并罚的可能
引用 @看到这图我笑了 发表的:这不是怪不怪警察,而是现实存在的漏洞,而且四月份还有广交会,这些都是要更加重视关注的
引用 @魔法少女岳不群 发表的:吃了退烧药应该也测不出来
引用 @可乐教主小埋 发表的:如果真的有案件,罪犯没抓到不就是怪警察吗
引用 @拖延卡比兽 发表的: 这个有竟合吧,应该是从一重罪,怎么数罪并罚啊
引用 @大胡子哈登燈瞪 发表的: 还真的举行广交会啊 心真大
引用 @1988我想和这世界 发表的: 最起码3年到10年,严重10年以上。
🔥 最新回帖
我这里十八线小镇有两例但是都带口罩的 现在竟然一个多月没新增
擦,我一直觉得即使没疫情,广交会也是落后时代了,该上网就上网交易。弄的周围酒店大涨
我爸公司也通知举行,还要去参展
犯罪罚金交不出,可以强制拍买其名下资产
这是专业的
🛋️ 沙发板凳
希望很快看到判刑的消息
按损失计算判断怎么也算是个危害严重,如果有人因他带回来的病毒离世,怎么也得10年以上,没有的话,仅看再次隔离的损失,怎么也得3-10年。
谁在它照片上放马赛克,就是对马赛克不负责。
如果没有全当我在放屁🤨
虽然这人挺可恨,但你也是个法盲
有内味儿了。这怀可不中啊
有个典范就好警示后来人
入境的时候电子通道看不到护照吧
确实啊,河南省,河南人这次在疫情期间的表现够你敬重了,别黑了,兄弟,累不累,世界虽然没有那么美好和公平,但做好自己吧,别再这样了。
罪犯没有抓住,怪警察?而不是谴责罪犯??海关的主观目的就是放人?海关有自己一套标准作业制度。你不是幼稚就是坏!或者是郭某的熟人
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个可以吧
来,请宁普法
河南毒王,意大利毒王,韩国毒王,nba毒王,哪个更厉害
你去看看国家颁布的规定,这个人大概率是3到10年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最高才7年
不这么做,然后让基层工作人员要去排查国外来的,工作量大,还没什么效果,真是神奇
枪毙拉倒
借楼提一下 建议楼主删掉这张人物照片,好像这个不是郭某鹏
吃了退烧药应该也测不出来
这是边检的活,海关只管货物有关的事,别乱扣帽子
这个有专有罪名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造成严重后果是3到7年,以这个案例来看,不排除数罪并罚的可能
这个和投毒罪基本上沾不上边,可以用妨害传染病防治来算,而且这次已经有过先例。
这不是怪不怪警察,而是现实存在的漏洞,而且四月份还有广交会,这些都是要更加重视关注的
一件事可能同时有几条罪
数罪并罚了解一下
??????
最多一年多吧。
如果有离世的,那他不是死刑就是无期。
疫情期间的新法律,你去读读,他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重判。
你也是个法盲
如果真的有案件,罪犯没抓到不就是怪警察吗
现在具体事态还没发展清楚,而且整个事件中他的主观故意成分不明显,还不足以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目前来说更适合一点,当然还要看事态的发展和法官的裁定。
我能理解他的说法,监管确实有问题,你不能靠所有人都自觉,有些事本来就需要在制度流程上加以解决
嗯 是边检…
你他娘的真实人才,角度独特,观点新异,在下李云龙佩服,(抱手)
这我知道 还有什么罪?
杀一儆百 不然有些人不当回事 我行我素
这人比晋江毒王可恶不知道多少倍
你来告诉我,你怎么肯定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已经确诊的情况下, 随意进入公共场所的,才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086刚给我们全郑州推送的短信,他竟然挺过来了,还病情稳定!!我好不开心!
这个就是,之前戴眼镜的不是
疫情期间去疫区,回国后不报备,不隔离,直接上班,警察电话询问直接隐瞒,有症状后自己去药店买药,对不起我不懂法,但是他主观故意成分我看的很清楚
妨碍传播传染病防治罪了解一下,郑州公安局已经立案了
一年也行
那边已经甩干净了,意思就是我们检测的温度正常就放回郑州了
那请宁给大🔥好好普及普及
郑州JR表示早上刚收到政府群发的短信
@千万郑州人,郑州市首例境外输入性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郭某鹏,现治疗中,病情稳定。确认我市密切接触者为43人,全部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暂无异常。提醒近期入境返郑人员如实向所在社区报告自身情况,如实填报旅居史,并隔离观察。
这个就是
谣传他爹曾经被双规,吃瓜就行
需要我给你配一副眼镜来看吗?
我觉得海关和边检都不应该背这个锅,这货这么能串,除非落地就直接能检测盒伺候,不然他隐瞒起来,谁能肉眼看出他带病毒?
Bj让你背,你就背着,哪来的那么多话
你这话就难听了 地域歧视 不说别的 这次疫情河南表现非常好的 只出了这么一个傻逼已经很了不起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看够不够得上了
首先第一点法院还没有裁定,但是这个罪名大概率不会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次妨害传染病防治是普通是3以下,严重是3-7 危害公共安全是3-10 严重是10以上,整个行为中主观故意的成分不大,层主怎么肯定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是10年以上?
河南人吃你家粮食了?
这个有竟合吧,应该是从一重罪,怎么数罪并罚啊
这特么就是这个逼
最起码3年到10年,严重10年以上。
还真的举行广交会啊 心真大
卧槽 都这时候了 不看行程 简单的发烧来判定放行的标准,那岂不是儿戏?潜伏期14天哪 很多带毒的没发烧 就能过那不完了吗
带着病毒乱跑还不是危害公共安全?难道是见义勇为?
你见过哪个国家的警察有100%破案率的
那就不知道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是传播A类传染病,A类的名单是不定期更新的,现在不知道有没有把新冠肺炎加进去
是啊,通知下来是正常进行,我们这外贸的感觉和医护人员上战场差不多了
可以了,百密有一疏。不怪工作人员
死刑加没收全部财产,它这一个行为害了多少人用没收的财产用于感染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