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key to the success of Versapak’s Anti-Doping equipment is its tamper evidence: no other kit available offers such a high level of security. Both our urine and blood sampling kits have been subjected to rigorous testing by an independent, worldwide authority in tamper evident packaging to ensure absolute security of the athlete’s sample. They confirmed it was “not possible to open the canister without evidence of tampering”. Both the locking device and the material of the canisters have been developed for security and integrity. The canister features advanced DNA that can verify the kit is a ‘Genuine’ product manufactured by Versapak
🔥 最新回帖
对呀 现代竞技第一讲究的不就是天时地利科技吗
你牛逼
因为这个确实有两种解释,可以理解为their作为一个采样集体,只需要一份授权书。也可以理解为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份授权书。wada作为制定条例的一方,他说只需要一份授权书你还能怎么说。关键还是确实暴力抗检了,所以没法争赢,这个条例不是重点。事实上wada发声明也说了条例有不完善的地方,以后会改进的
没资格看
看你尿尿怎么违规?
🛋️ 沙发板凳
抽血后发现只是个护士,尿检官是个工人,另外一个是司机,多让人不放心
你说的这情况,你自己能信?还一个工人。我晚上去他家敲门抽血行不行?
司机没有进房间,一共有四个人
以前60多次也是这几个人,这次就不放心了?心虚?
发现只有一个在编交警,另外两个不是。
所以就暴力抗法冲卡逃逸咯。
之前被打嘴巴60次,第61次反抗了,难道是反抗的人错了?
谁告诉规则规定只要主检察官有证就行?
规则规定是没有具体规定说明。。。这个规则的含糊之处。。。所以检验员当时也认为孙杨有理由。。。。。。。。
审判把没说明当成默认检察官有证就行,所以孙杨输。。事实默认大众规则都认为正规检查三人必须证件全。。。这就是分歧之处 [ 此帖被一把武器在2020-02-28 20:40修改 ]
这次制定规则的人也到庭做了条文解释,合规
这种情况不只在孙杨这次出现
…这都哪听来的60多次都是这几个人?两个都不是专业人员,天天陪孙杨全世界尿检,能有点分辨力,瞎扯
那么按照这种流程孙杨接受了六十次,其他时候孙杨都接受了 为什么这次要抗拒呢?仲裁员问的关键点是孙杨一方是按照自己的观点来理解条文,那要是理解错了呢,怎么办?这会毁掉一个职业运动员的生涯的。这个问题孙杨辩护方庭审的时候无法回答
你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现代网民听风是雨,不会用大脑思考的特点。还60多次都是这几个人?nb
因为WADA找了参与编纂规定的人来对规定做了解读,就是主检察官有证就行。而孙杨团队所坚持的指南,也就是个建议。审判员采信了这种说法。
最核心的问题是孙杨之前已经接受过60次相同手续的血检的情况下,却无法给出本次抗检的合理解释,特别是在孙杨还认识这个主检察官的条件下。
至于说第61次要反抗的,完全就是在抬杠,审判员是不可能采信的。
早就说了,,因为孙杨以前投诉过领头的检验员,有了过节,看对方检验不专业,怕报复,提出看证件,发现证件不齐全。。。
哥们,这是一个团队,60次都是这个团队做的
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你都觉得匪夷所思,孙杨能配合检测吗?
工人和司机能有主检查官资质证明??只要主检查官有资质证明,你怕啥呢?
不配合血是怎么抽的?
这个主检察官自己认可并签字了,有视频和文档佐证。
那么现场如果主检察官的结论都能被推翻,那么英美法系可以重构了。
庭审的时候 对方都把条例拿出来了 你咋还不服 事实上就是因为孙杨单方面认为检测人员违规并且暴力抗检了 败诉的很彻底 你去看看庭审实录吧… 真的 别被舆论带跑了
这举例不对吧,要说也是无证护士抽,完全瞎打比方
然而那只是建议不是必须
人员就不行,只说文件没意义
你看lz不回复你了
你有什么证据60次都是这个女的检查的?新闻提到过两次是这女的检查的
当时没反应过来,抽完血反应过来了,这合情合理吧,这也是理由,还有老兄你这ID以前没见过啊,都是陌生面孔
是的,这事即使上诉到CAS,估计大概率还是败诉
当时孙杨不知道是不是强制性的,主检官现场也承认有问题同意不带走血样,说明主检官也不知道这是非强制的
那我突然意识到前面60次都是违规的,刚好我今天心情不好,现在不让违规的检不可以吗?
建议学好语文再回复
建议是模糊规则下的后解释权。。。。。没有规则必须三人证件权,也没规则必须一人证件就可以。。。。所以解释为建议 [ 此帖被一把武器在2020-02-28 21:10修改 ]
酒驾当场出结果,血检尿检可是又不靠谱的人带回去啊。而且规则对抗检有明确规定判这么多年吗?
容器官网的说明,这玩意儿不是这么容易动手脚的,不是你家里煮鸡汤,你想往里添东西就能添的。这个容器一旦关上就得用专门的设备打开,而且每个都是带编码的,不能替换。
主检官本来就不需要知道,这个检验是WADA要求的,会提前告知运动员需要参与检查,然后WADA授权的IDTM会派人去检查,主检官就是个抽血的,根本不需要答复你是什么类型的检查
顶多砸了酒精测试仪,还冲卡逃逸呢,孙杨逃逸到哪国了?
。。你就是那种完全不关注事情内容然后现在大放厥词的那种人
一般醉驾了,看见有查酒驾的,扔车跑确实是最有效的方式,只要当天没逮住你。明天再说的话,没有履行被检查义务或者违停的处罚都比醉驾要轻。。
就是跟制定规则的人打官司,你怎么打的赢?
第一这个交警一开始自己也没有带证件,第二检测不符合规定,孙杨向中国泳协提出来了,泳协也不支持这次检查不合规定。第三检测人员也承认不符合规定,抽取的血样也保留下来。世界泳联也是支持孙杨的。
事到如今,工人、司机、护士也没有站出来把事情说一下
不符合程序正义收集的,就算查出来了,也是作废的,并且是不能补正的。酒驾有区别,查酒驾程序不正当的有机会补正。
如果还想干,上诉翻案不可能,但减刑还是有可能的
你没看懂我的话,没有规定必须三人证件齐全,也没规定只要一个有证件就可以,,,但是最后采用只要一个人有证件了就可以。,,,
因为制定人之一解释了含糊不停规则,可以理解为只需要一个有证件。。。。换句话说就是,制定人我有解释权,,,你看不懂,模糊不清,我可以随便解释。。。权力在我。。。古代这是帝王的权力。。。。
主检察官都签字承认检查不符合规定了,在你这里又符合了。
你这个比喻不恰当,查酒驾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只要拿着酒驾测试仪的人在编就可以,而且可以当时出结果,别人影响不了。血的检测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人家让你自己保管你不愿意明白了吗
其实质疑对方的检测资质也是合法合理的运动员个人权力,问题关键在于不能把样本扣下来,更不能砸坏密封箱
这两个举动一出,妥妥的暴力抗检落人口实
这件事基本就是猪一样的运动员团队搞出来的蠢事,特别是那个什么巴医生
规定了,只要主检官有证即可
而且已经不止一次是这样
你有时间去看一下之前的听证会
所以归根结底是孙杨的团队业余啊,连规定和指南的有效性都没有搞清楚。而且之前都接受了60次同样的检查,还能搞出这种事情,真是匪夷所思。
没有资质为什么要来?来玩呢?
你说都是这个机构派人我信,都是这几个人给他测咋可能,60多次,全世界各地,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业余的,一个护士,一个建筑工人,怎么可能陪着他跑,那个带头的也就是给他做过几次,还闹过矛盾,被投诉了
飞检团队的问题是资质问题,资质问题不构成孙阳团队扣下样本甚至破坏密封箱的合理辩护
主检察官签字承认不符合规定是没有任何效力的,因为WADA并没有授权主检察官做合规审查
不是制定规则的人对孙杨有偏见,问题的关键是,孙杨前六十次均无异议,为什么这次相同的流程,他认识的人,他却暴力抗法。他自己都给不出合理解释。
是事后解释规则。。。。。
这个机构这种检测做了一万多次了,向来都是这个程序这种模式,之前从来没人质疑。如果这次是有问题,那是不是以往被检测的人都可以以此翻供了?
这是两码事。
关键是孙杨团队的蜜汁自信,规则也不是他们制定的,当晚也没有律师帮他做合规分析
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自信可以自行解读规则
直接禁赛四年
这个护士有证,是真护士
事实就是只要主检察官合规就可以了,其他人没有强制要求,以前一直这样检测,所有运动员都没有异议过
你看哪查酒驾一个人能完成了,先吹一下,有问题再去采血,也不是一个人的
甭管冲卡还是砸酒精仪 都是直接拘留没毛病。何况你这是第二次犯?
简直偷换概念
而且我不太相信孙杨当时就知道他引用的这条规则,大概率后来硬找的
阿联酋求阿联到阿联酋打球?
哟,你好牛批啊,心情不好就可以不配合检测?那不活该判你8年禁赛……
60多次都会这种组合,就是只有一个有证,我想你不是看了这一个关于孙杨的贴吧,应该有很多人提过60多次这个事
但是没遵守规则也是事实
你当你上班呢啊?心情不好就不上班?说话可以不幼稚吗?
人家没带走啊,但是你把瓶子了干嘛。。
根据ISTI 5.3.3条,“采样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出具检测机构(FINA即国际泳联)向采样机构(IDTM)发出的一份授权文件即可;授权文件可以是格式文件,无需标明采样人员和被采样运动员的名字。这一条也对主检官作出了额外要求,即除上述授权文件外,主检官还需出具补充身份证明文件。本条款未对血检官和尿检官作额外要求
按照你的普世大众观砸箱子对不对?
你可真搞笑
不合规就是不合规忍你100次都好,不忍你分分钟的事
你给我说个不偷的! 说一千道一万你已经配合抽血了,为什么要把样品砸了! 你给我解释!
可以啊,不过你后面八年别想比了
执法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如果只有一个在编交警你还真能拒绝检查
这个护士的护士证是异地的,异地抽血不合法。
你特么偷了我东西六十次我不反抗就变成你合法了?只要证明他们这次检测手续不符合程序就行了
就算真的不合规,那也不能把样本销毁啊,这种东西要销毁也得是第三方来干啊,真的无语了。。
因为后来那个建筑工人,也就是所谓的尿检官掏出手机要跟孙杨合照才引起孙杨的质疑。
你是看不懂还是咋地
这是事后解释权吗? 再见 [ 此帖被山海河小号在2020-02-28 21:54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