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huange_1972 发表的:别人要的就是赠予。。。
引用 @开车的小铁匠 发表的:父母的房子都要求加名字?这不合适,非常不合适
引用 @呜啦啦呜啦呀 发表的: 如果离婚了,赠予才能分钱,我也被逼过,影响深刻啊
引用 @Resun7 发表的: 所以还要写证明说是赠予???
引用 @真心小邋遢 发表的: 哪里来的数据?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婚前财产当然是个人的,你只要不加名字它就是你的个人财产,问题是你加名字的这个行为法律上就是你把个人财产一半赠予妻子了,懂了吗
引用 @陈墨灬瞳 发表的: 对啊,你觉得父母能接受吗
引用 @飞天猫侠 发表的:重点是加名字啊,这样就变赠与了。。。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我来,我文凭不是买的,这种婚前全款房打官司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不走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引用 @一生苟苟一世休城 发表的:不愿意
引用 @法里奥特艾蒙德恩 发表的:最后怎么解决的
引用 @张成富我儿子 发表的:新婚姻法不是改了吗
引用 @呜啦啦呜啦呀 发表的: 分手了啊,我爸妈辛苦一辈子买的房,总不能让她白嫖吧
引用 @李理理理 发表的:这街上法盲有点多,文凭都是买来的吗?
引用 @安芬尼卡特 发表的:老哥,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和女婿,万一女儿女婿离婚,女婿是不是也是分一半??
引用 @无敌金箍棒 发表的: 加名字就有的分,不懂法的别乱普法
引用 @三旬老汉仍扣篮 发表的:又不是没彩礼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你这说的这是婚后父母一方父母出资,名字只写在一方名下,不会因为婚后获得财产而被默认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和房产加名字是两回事,很多人都把它们搞混了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可以只过户给女儿一个人,这样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婿没分,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大家都搞混起来了。至于过户给女儿之后,女儿要加上女婿名字,就默认赠予一半给女婿了,这是女儿个人行为,父母管不着
引用 @小布wd 发表的:你告诉她这是你爸妈的房子,别说她,跟你也没关系。要是没安全感就一起租房住,攒首付,自己买房子就有安全感了。
引用 @Pz_随风潜入夜 发表的:分手,这次是认真的,不是调侃。
引用 @安芬尼卡特 发表的:我爸好像是过户给我姐的时候,写了他们夫妻名字了,现在我姐两夫妻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劣,我就想知道有个万一我这个姐夫是不是白赚半套房,还有如果真分是怎么分啊,难道把房子抵押了一人一半钱??他俩肯定都拿不出一半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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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在说给你200w,你愿意和你爱的人分手吗。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其实不用,你个人房子婚后加名字的是默认赠予的
引用 @后仰胯下投篮 发表的: 加名字属于转移业务,在不动产登记中,转移分很多种,例如存量房买卖,也就是俗称二手房买卖,其他的还有继承,离婚析产,夫妻约定,赠予等等。女主要的是父母把房产赠予给男主,然后婚前走赠予或者悔后走夫妻约定加名字,是完全能够享受完全一半的房产的。
引用 @街上家 发表的:这房子不是楼主的,是他爸妈的,凭什么加女方的名字?想有保障那就两个人一起努力买一套新房一起给首付和月供呀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了,她说这是她嫁妆,怎么处理是她的事,就算以后这套房出租,租金也是她支配
引用 @6supermark 发表的: 400万全款,假如离婚就被分两百,这损失有点惨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我来和你对线。分的走。新婚姻法说的是你婚前全款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不会随着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你只要不加名字就分不走,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就属于“另有约定”,它默认你把自己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然后你都自愿了,打官司的时候又说自己反悔了,法律是儿戏吗?
引用 @Йo.Michael 发表的:婚前财产还是自己的,增值部分共有
引用 @变脸王贾坤 发表的:我去,嫁妆一百五十万的房子。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别误导别人,婚前全款的,婚后只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那个我也看了一下,我认错。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是个女生,我也认识的
说白了就是抢钱,你给不给?不给我就换一个
婚后再加名字,完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婚前楼主父母买的,女方一分钱也分不到
最后怎么解决的
🐶血亏200w
新闻里到处是统计数据
老哥,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和女婿,万一女儿女婿离婚,女婿是不是也是分一半??
能不能接受是一回事,关键他女友现在想那么干。
等等,我错了。
肯定能分钱,不然单纯加名字有什么保障
附加赠予就不一样啦
离一次200万,操这是什么行业?是打结?!
那万一那个人你不是很爱呢?
分手了啊,我爸妈辛苦一辈子买的房,总不能让她白嫖吧
对的,等于把主动权交出去了,兄弟把女人的小心思看得很透。
新婚姻法说的是有一方父母全款给你买房,名字在你个人名下,不会因为婚后获得财产而被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你加名字是两码事。加名字是你主动把原来根据新婚姻法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
赞同 有些女人真是老想着索取夺权
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加名字就是有份额了
可以只过户给女儿一个人,这样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婿没分,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大家都搞混起来了。至于过户给女儿之后,女儿要加上女婿名字,就默认赠予一半给女婿了,这是女儿个人行为,父母管不着
那你真不懂法 新婚姻法保护房产 婚前房子加名不分 婚后如果有还贷部分 按还贷比例分还贷部分
加名字就是赠予,从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子写孩子名字是一个道理,房子加孩子名是赠予孩子一部分,只写孩子名字就是赠予孩子。
致富经?
6年内离一次,平均收入超街薪🐶
成家怎么也得有点家当吧,房子都是和父母借的,女方有意见也不能说一口咬定是无理取闹。
受教了
我爸好像是过户给我姐的时候,写了他们夫妻名字了,现在我姐两夫妻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劣,我就想知道有个万一我这个姐夫是不是白赚半套房,还有如果真分是怎么分啊,难道把房子抵押了一人一半钱??他俩肯定都拿不出一半钱的。
不会的,能好好过肯定好好过啊,本来就已经是自己的一半了,要是还能有个好男人一起过日子岂不美滋滋,要是过不到一起,走了也不亏,就是这个心里
不说对错。男女有时候确实不一样。结婚了,没房子,过个5-10年,离婚了,大家都只有各自攒的一半首付。对女人影响事实上远大于男人。
换个角度,你要是有个女儿,要嫁给一个她喜欢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父母家庭条件不错,父母有一套400万的房。但你没有能力给自己女儿买房,甚至没有能力交首付,然后他们要结婚,你女儿婚后租房住,准备攒5年钱交首付再买房。你知道这个男的就算5年后离婚了,他也有房住,而你女儿5年后万一离婚依旧一无所有,你也帮不了任何忙,你作为父亲大概是怎样的心情?
我来和你对线。分的走。新婚姻法说的是你婚前全款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不会随着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你只要不加名字就分不走,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就属于“另有约定”,它默认你把自己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然后你都自愿了,打官司的时候又说自己反悔了,法律是儿戏吗?
多看新闻,法律更改的信息要看,要不以为别人乱普法
说句实在话,女的如果真想和你结,不会提出这要求。人都是有良心的。
这个是真的,知乎上就有相关问题,然后把男人批判一番
加名字属于转移业务,在不动产登记中,转移分很多种,例如存量房买卖,也就是俗称二手房买卖,其他的还有继承,离婚析产,夫妻约定,赠予等等。女主要的是父母把房产赠予给男主,然后婚前走赠予或者悔后走夫妻约定加名字,是完全能够享受完全一半的房产的。
这个没办法,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以前买或者分的房子,现在值400万。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愿意的人多了!
对,转移明细叫夫妻约定,甚至不需要交税,赠予还要交税
受教了
风险实在太大了……
大胆,👊警告
兄弟趁早分了吧。这种女人能要吗自己心里没点b数还有空在这儿发帖问jrs。
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名字只要能出示全款证明,一样和女方无关,街上有律师的JR科普过
那个我也看了一下,我认错。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lz女朋友都说了要赠与,房本上写上两人对半产权
不分过妇女节?
这算个啥嫁妆,这就是她自己婚前的一套房而已。从所有权居住权孶息都跟楼主没关系。。。啥都要男的负担自己一毛钱不想出。
婚后给父母写一个四百万的借条
要有办法的话还不全乱套了,每对离婚的都闹得鸡飞狗跳
别加,过来人真心话
加名字就是默认赠予,除非另有协议。
这个不算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