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万婚前全款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加名字,顶不住,想分手了

朱厌不会变
分手,婚前买的房子凭什么要加女方名字

佛祖克莱汤普森66
引用 @huange_1972 发表的:
别人要的就是赠予。。。

说白了就是抢钱,你给不给?不给我就换一个

小巴朋友
引用 @开车的小铁匠 发表的:
父母的房子都要求加名字?这不合适,非常不合适

婚后再加名字,完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婚前楼主父母买的,女方一分钱也分不到

湖人第一名宿斯科特
她出200w,或者给200w嫁妆就加

十年破壁
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可爱啊。
法里奥特艾蒙德恩
引用 @呜啦啦呜啦呀 发表的:
如果离婚了,赠予才能分钱,我也被逼过,影响深刻啊

最后怎么解决的

虎扑用户378591
一定要分手,这个笔不值200万

A
AIR胖虎
分手

j
jackphaethon
引用 @Resun7 发表的:
所以还要写证明说是赠予???

🐶血亏200w

长安街银行
引用 @真心小邋遢 发表的:
哪里来的数据?

新闻里到处是统计数据

安芬尼卡特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婚前财产当然是个人的,你只要不加名字它就是你的个人财产,问题是你加名字的这个行为法律上就是你把个人财产一半赠予妻子了,懂了吗

老哥,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和女婿,万一女儿女婿离婚,女婿是不是也是分一半??

笨马先飞
引用 @陈墨灬瞳 发表的:
对啊,你觉得父母能接受吗

能不能接受是一回事,关键他女友现在想那么干。

毛病啊
引用 @飞天猫侠 发表的:
重点是加名字啊,这样就变赠与了。。。

等等,我错了。

虎扑用户552584
真可怕,看来我还小。

C
CainKightlord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
我来,我文凭不是买的,这种婚前全款房打官司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不走

肯定能分钱,不然单纯加名字有什么保障

D
DiveToBlue
你就是这房子是父母的不就行了,你俩一起努力以后买属于自己的

虎扑用户936112
建议分,家里亲戚出过这事儿

罗3岁
还去网上搜 真是一点脸都不要 分手吧兄弟
k
kuboom
你的女友666

虎拉吧唧嘴V5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
我来,我文凭不是买的,这种婚前全款房打官司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不走

附加赠予就不一样啦

虎拉吧唧嘴V5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离一次200万,操这是什么行业?是打结?!

开花不好养
能有脸说出加名字这样的话,也罢了。

m
ml4130125
引用 @一生苟苟一世休城 发表的:
不愿意

那万一那个人你不是很爱呢?

荣河镇的小哥
哥,这绝对不能加,相信我,我是过来人。快离婚了。虽然我想和好。

虎扑用户877037
引用 @法里奥特艾蒙德恩 发表的:
最后怎么解决的

分手了啊,我爸妈辛苦一辈子买的房,总不能让她白嫖吧

D
DiveToBlue
感觉你是找了个后妈

是谁说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对的,等于把主动权交出去了,兄弟把女人的小心思看得很透。

神在仰望我
引用 @张成富我儿子 发表的:
新婚姻法不是改了吗

新婚姻法说的是有一方父母全款给你买房,名字在你个人名下,不会因为婚后获得财产而被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你加名字是两码事。加名字是你主动把原来根据新婚姻法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
虎拉吧唧嘴V5
独生子女的话过个卵,都是你的,就算以后有孩子了也是给孩子

正版大球票
五十岁以前最好别把父母名下房子转到自己名下
法里奥特艾蒙德恩
引用 @呜啦啦呜啦呀 发表的:
分手了啊,我爸妈辛苦一辈子买的房,总不能让她白嫖吧

赞同 有些女人真是老想着索取夺权

毛病啊
引用 @飞天猫侠 发表的:
重点是加名字啊,这样就变赠与了。。。

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D
Donald_Trump
引用 @李理理理 发表的:
这街上法盲有点多,文凭都是买来的吗?

加名字就是有份额了

神在仰望我
引用 @安芬尼卡特 发表的:
老哥,如果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和女婿,万一女儿女婿离婚,女婿是不是也是分一半??

可以只过户给女儿一个人,这样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婿没分,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大家都搞混起来了。至于过户给女儿之后,女儿要加上女婿名字,就默认赠予一半给女婿了,这是女儿个人行为,父母管不着
E
EfivezeroM
引用 @无敌金箍棒 发表的:
加名字就有的分,不懂法的别乱普法

那你真不懂法 新婚姻法保护房产 婚前房子加名不分 婚后如果有还贷部分 按还贷比例分还贷部分

喵喵喵26
普通家庭400万全款买房?

破帽多恋头
引用 @张成富我儿子 发表的:
新婚姻法不是改了吗

加名字就是赠予,从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子写孩子名字是一个道理,房子加孩子名是赠予孩子一部分,只写孩子名字就是赠予孩子。

虎扑用户912280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致富经?

皇家liverpool
这确实很难顶得住

郑大李现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6年内离一次,平均收入超街薪🐶

R
Rovell
引用 @三旬老汉仍扣篮 发表的:
又不是没彩礼

成家怎么也得有点家当吧,房子都是和父母借的,女方有意见也不能说一口咬定是无理取闹。

我好了你随意
这特么是你父母出钱买的,我还以为你出钱了。。你女朋友拿来的脸要求过户给你,甚至还要加名字。。分手吧,不然后离婚的时候,哭都来不及。。来自一个离婚律师的忠告

U
UlquiorraL
这种价值观的女生你就别舍不得了,凭你的条件,找个正常的女生很难吗
l
lbwee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你这说的这是婚后父母一方父母出资,名字只写在一方名下,不会因为婚后获得财产而被默认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和房产加名字是两回事,很多人都把它们搞混了

受教了

安芬尼卡特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可以只过户给女儿一个人,这样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女婿没分,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大家都搞混起来了。至于过户给女儿之后,女儿要加上女婿名字,就默认赠予一半给女婿了,这是女儿个人行为,父母管不着

我爸好像是过户给我姐的时候,写了他们夫妻名字了,现在我姐两夫妻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劣,我就想知道有个万一我这个姐夫是不是白赚半套房,还有如果真分是怎么分啊,难道把房子抵押了一人一半钱??他俩肯定都拿不出一半钱的。

虎扑JR0911199613
楼主,趁早分了吧

部落大灰狼
她要是绿了你,你都不敢提离婚,因为离婚了这400万的房子就要分她200万。
吃板栗子
你这所谓的女朋友,真就想拎那啥入住啊?咋净想美事呢?
商后九日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不会的,能好好过肯定好好过啊,本来就已经是自己的一半了,要是还能有个好男人一起过日子岂不美滋滋,要是过不到一起,走了也不亏,就是这个心里

真心小邋遢
引用 @小布wd 发表的:
你告诉她这是你爸妈的房子,别说她,跟你也没关系。要是没安全感就一起租房住,攒首付,自己买房子就有安全感了。

不说对错。男女有时候确实不一样。结婚了,没房子,过个5-10年,离婚了,大家都只有各自攒的一半首付。对女人影响事实上远大于男人。
换个角度,你要是有个女儿,要嫁给一个她喜欢的男人,而这个男人父母家庭条件不错,父母有一套400万的房。但你没有能力给自己女儿买房,甚至没有能力交首付,然后他们要结婚,你女儿婚后租房住,准备攒5年钱交首付再买房。你知道这个男的就算5年后离婚了,他也有房住,而你女儿5年后万一离婚依旧一无所有,你也帮不了任何忙,你作为父亲大概是怎样的心情?

神在仰望我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
我来,我文凭不是买的,这种婚前全款房打官司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不走

我来和你对线。分的走。新婚姻法说的是你婚前全款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不会随着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你只要不加名字就分不走,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就属于“另有约定”,它默认你把自己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然后你都自愿了,打官司的时候又说自己反悔了,法律是儿戏吗?
木瓜蛋白酶
千万别分,别放出去了。

全联盟只有一个詹姆斯他叫哈登
引用 @无敌金箍棒 发表的:
加名字就有的分,不懂法的别乱普法

多看新闻,法律更改的信息要看,要不以为别人乱普法

不初野生的蜗犇
去她嘛的,什么玩意。白送你200万?这个女的究竟是啥德行啊,恶不恶心?啥家庭教育培养出这种人,抓紧分了

s
sunjunlei
引用 @Pz_随风潜入夜 发表的:
分手,这次是认真的,不是调侃。

说句实在话,女的如果真想和你结,不会提出这要求。人都是有良心的。

虎扑用户560875
加名字阿,明确份额,按份共有,你99%,你女朋友1%

来到混乱
引用 @真心小邋遢 发表的:
哪里来的数据?

这个是真的,知乎上就有相关问题,然后把男人批判一番

m
mablous
我说话难听,这尼玛不是要饭的??凡是要一点点脸,有一点点家教,懂一点点人情世故,都不可能提这种无理的要求。

一匹小黑马
先全部摊开说一下吧,未果的话再该分手分手吧

后仰胯下投篮
引用 @张成富我儿子 发表的:
新婚姻法不是改了吗

加名字属于转移业务,在不动产登记中,转移分很多种,例如存量房买卖,也就是俗称二手房买卖,其他的还有继承,离婚析产,夫妻约定,赠予等等。女主要的是父母把房产赠予给男主,然后婚前走赠予或者悔后走夫妻约定加名字,是完全能够享受完全一半的房产的。

神在仰望我
引用 @安芬尼卡特 发表的:
我爸好像是过户给我姐的时候,写了他们夫妻名字了,现在我姐两夫妻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劣,我就想知道有个万一我这个姐夫是不是白赚半套房,还有如果真分是怎么分啊,难道把房子抵押了一人一半钱??他俩肯定都拿不出一半钱的。

这个没办法,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陈小染
分手吧,真的…这种女人就是🐶

i
iambuku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以前买或者分的房子,现在值400万。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

W
WUHAN最棒
说实话你女朋友不仅还坏

鹭岛养猪王
看到赠与就知道了 她馋这套很久了 完全想把你吃的死死的 分 不需考虑
g
geniuz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在说给你200w,你愿意和你爱的人分手吗。

愿意的人多了!

后仰胯下投篮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其实不用,你个人房子婚后加名字的是默认赠予的

对,转移明细叫夫妻约定,甚至不需要交税,赠予还要交税

没有拨了盖
真的分手吧,这是奔着结婚过日子来的吗

善思念之
虽然女人结婚生娃确实挺吃亏 不过这个要求真的过分了

隔海隔山祢的背影
让她赶紧爪巴,简直给脸了。400W全款在重庆哪个区的别墅吗

张成富我儿子
引用 @后仰胯下投篮 发表的:
加名字属于转移业务,在不动产登记中,转移分很多种,例如存量房买卖,也就是俗称二手房买卖,其他的还有继承,离婚析产,夫妻约定,赠予等等。女主要的是父母把房产赠予给男主,然后婚前走赠予或者悔后走夫妻约定加名字,是完全能够享受完全一半的房产的。

受教了

s
skynetjw9
那你问问谁保障你

不要矫情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
而且诱惑太大了,可能本来不想离婚的,受点气就直接离了,反正白得200w,最差情况是故意找你茬子。

风险实在太大了……

中国队不进世界杯不谈恋爱
引用 @街上家 发表的:
这房子不是楼主的,是他爸妈的,凭什么加女方的名字?想有保障那就两个人一起努力买一套新房一起给首付和月供呀

大胆,👊警告
水多多a
没这道理你接个婚第二天一离婚 200w没了?

我朋友想看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了,她说这是她嫁妆,怎么处理是她的事,就算以后这套房出租,租金也是她支配

兄弟趁早分了吧。这种女人能要吗自己心里没点b数还有空在这儿发帖问jrs。

虎扑用户121112
趁现在还只是女朋友赶快分手,晚了有你受的

f
fhhno1
兄弟赶快分手 别耽误自己 这狗东西来找冤大头来了

云球迷大家不要喷我
婚前房子加了我女朋友的名字,因为下名字相当于过户要交钱,现在分手了所以只能卖了。我要再谈朋友,一定先把房子买了再谈。

彼得柴科夫斯基
引用 @6supermark 发表的:
400万全款,假如离婚就被分两百,这损失有点惨

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名字只要能出示全款证明,一样和女方无关,街上有律师的JR科普过

毛病啊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我来和你对线。分的走。新婚姻法说的是你婚前全款房属于你个人财产,不会随着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你只要不加名字就分不走,新婚姻法说的是这个。但是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就属于“另有约定”,它默认你把自己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你自愿的,法律有什么理由禁止你?然后你都自愿了,打官司的时候又说自己反悔了,法律是儿戏吗?

那个我也看了一下,我认错。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卡一其随
嗯,理由都差不多,还没结婚就担心你出轨离婚了。不加名字没安全感,重要的不是加不加名字而是安全感。那么怎样才能有安全感那?加名字
铃兰兰兰
引用 @Йo.Michael 发表的:
婚前财产还是自己的,增值部分共有

lz女朋友都说了要赠与,房本上写上两人对半产权
巴德叔叔
父母的房子,无贷款情况下,为什么要加你名字,我们这有个赠与加名字,半年后被离婚分走了半套

步予呀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了,她说这是她嫁妆,怎么处理是她的事,就算以后这套房出租,租金也是她支配

不分过妇女节?

K
Kivi77
引用 @变脸王贾坤 发表的:
我去,嫁妆一百五十万的房子。

这算个啥嫁妆,这就是她自己婚前的一套房而已。从所有权居住权孶息都跟楼主没关系。。。啥都要男的负担自己一毛钱不想出。

k
kongaiyan
引用 @神在仰望我 发表的:
别误导别人,婚前全款的,婚后只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

婚后给父母写一个四百万的借条

清柠灬
没缘分。赶紧散伙。

神在仰望我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
那个我也看了一下,我认错。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要有办法的话还不全乱套了,每对离婚的都闹得鸡飞狗跳
虎扑用户758904
加呗,没啥法律效力,不过你可以以此看看她到底人品如何

虎扑用户633630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是个女生,我也认识的

别加,过来人真心话

M
MVP甜甜圈
引用 @Resun7 发表的:
所以还要写证明说是赠予???

加名字就是默认赠予,除非另有协议。

虎扑用户943687
动机不纯,建议分手

我叫小球盲
全文最骚的就是这句,写赠与,怕以后万一有个什么自己和孩子有保障。。。。。。婚都没结就这样安排男朋友!不合适不合适

北凉老卒一王老爷子
分了吧~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之后怎么怎么地的,仔细想想这是奔着结婚去的还是奔着离婚去的?

虎扑用户633630
引用 @变脸王贾坤 发表的:
我去,嫁妆一百五十万的房子。

这个不算嫁妆

交叉韧带没了
楼主,自己出首付买,两个人共同还

_
_eRo_
见多了,分手,不久她还会回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