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布偶喵小同学 发表的: https://www.zhihu.com/remix/albums/1149736368862310400http://www.zhihu.com/question/305517461最新案例、律师观点都给你了,给我学,好好学
引用 @一日紫金终身科比 发表的:都有四百万的房子还缺女人吗?
引用 @虎扑JR1721710940 发表的: 我确实服了,你的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感情谈到这份上,还有什么必要谈下去?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我没这么龌龊,我现在已经考虑分手了,不可能把我爸妈买的房子拱手让人
引用 @Pz_随风潜入夜 发表的:分手,这次是认真的,不是调侃。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刚才和她摊牌了,她不愿意分手。说可以不加名字,她不是那样贪钱的人,不是为了房子。她说她自己也是独生女,家庭条件也不差,不是为了钱,只是想要一份保障。说我不愿意加名字,那就不加。我们谈了快五年,都准备结婚了,不想因为这个闹得不愉快。我没回她,她又打电话找我,在电话里一直哭,说不要分,我还是没理她,直接挂了。现在她朋友也在找我,我也没回复。看了各位的回复,我想了很多,觉得和她最终还是分开比较好🙏或许五年的感情也不是这么重要
引用 @周家明 发表的: 我准丈母娘差不多也是一样状况。非常不理解,她说这个是给了她安全感,那我能不能胡思乱想你是在提前为离婚做准备,做好所有的退路?我的安全感呢?我出轨离婚这样必须分你一半,ok。你出轨呢?我也得分你一半咯?价值观不同,没必要在一起。我丈母娘再这样说辞,我就说那你女儿带回去养吧。
引用 @敲里喵 发表的: 不能同意更多,我婚前买的房,婚前就说带她加名去,老婆和娘家都说这房不用加,所以摇到二套房我只写了老婆名字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她说以后可以依我,说婚礼也只办一场也可以。之前她说要办三场,我家,她家,工作城市。我说我们那没有这个规律还在女方家大办的,最多就在你们家那里请几桌酒席,她不同意。而且我家和工作城市这两场,她家亲戚朋友什么也都会来,完全没有必要浪费钱和精力。
引用 @2020我来了 发表的:可以啊,你们不行吗?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实话,我做这个决定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原因是她朋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得罪她那朋友,每次见到我都是翻我白眼,她一有委屈就立刻找我兴师问罪,骂我狗血淋头。之前我两有吵架,有时是我的错,她找我评理我也就没话说,有时候她的错,她那个朋友还是得理不饶人过来向我开炮,这样真的很累。
引用 @凌晨三点刷帖子 发表的:我在想一个问题,为啥虎扑上这么多帖子,都是女生千篇一律要别人的父母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的钱才有的房子,当自己的保障。是我逛虎扑逛多了产生的错觉吗
引用 @想不到的记忆 发表的:好多女的就是这样我建议可以分一半财产给她,但她要满足条件:一,以后在家做好贤妻良母,履行三从四德,也不需她去工作,在家做好自己的事情,什么事情都听吩咐。既然还是旧社会那套依附男人,那就好好把该做的做全乎了,总不能又要依附还又要有地位吧?光想拿钱不想付出?二,针对对得起辛苦的父母这一点,难道男方养儿子不辛苦?那既然是旧社会那套给娘家钱报答父母那一套,麻烦也把戏做全了,别认字认半边做事做半喇,撂下义务享受权利,既然给了钱了,那就当是买了你的女儿了,以后没有婆家的同意,不能随便回娘家既然思想上接受不了新时代公平,对等的思想,那就完全按旧社会的来我也没意见,别要的是旧社会的礼,享受的是新社会的权
引用 @这是个好名字吧 发表的:两百万真不能一天一个到老。。几年估计可以
引用 @小怪兽不怕奥特曼 发表的: 你算的是个p,200个,5%保本投资,每年10万利息,每周2000,还要什么自行车?
引用 @maloon 发表的:不,她会说你没良心
引用 @wassup_s 发表的: 杠一下这得看城市吧,你搁北京上海400w能买多大多偏啊?🐶这在我们苏州最多也就在园区买一套中户型的公寓房,并不会像你说的因为这房而不缺女人啊,但是你有房的基础上再有400w那效果就不一样了🐶
引用 @robben1231 发表的:基于她的等价交换观念,恐怕和你睡觉都是明码标价多少钱一天
引用 @铁蛋张是小狗汪汪汪 发表的: 真的要分手吗?还是考虑清楚吧。把什么事情都放在明面上说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那个我也看了一下,我认错。加名字之后除非产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并无真正的意图而只是形式上加名字,这个怎么证明啊,也没有规定的办法。
引用 @徒步人海breeze 发表的:现在结婚可能就这样了 成了交易 比较可悲
引用 @Trae特雷杨 发表的:你女朋友是把你当成煞笔还是你女朋友自己煞笔。。。
引用 @赤焰梅郎 发表的:四百万款普通人家,虎扑金句
引用 @开车的小铁匠 发表的:父母的房子都要求加名字?这不合适,非常不合适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了,她说这是她嫁妆,怎么处理是她的事,就算以后这套房出租,租金也是她支配
引用 @彼得柴科夫斯基 发表的: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名字只要能出示全款证明,一样和女方无关,街上有律师的JR科普过
引用 @6supermark 发表的: 400万全款,假如离婚就被分两百,这损失有点惨
引用 @冷风upup 发表的: 如果加了名字离婚还分不走,那加名字的意义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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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与夜相沉 发表的: 大概是这么个情况
引用 @有毒啊我的天 发表的: 那哥们瞎比科普, 婚前A全款买的房,婚后加B名,就属于共同财产。只是离婚后,能够分割的范围是10%~50%,具体有法官裁决。还有其他的不同情况下的规定,这个具体比例多少也不一样。婚姻法内容一查就知道。
引用 @2020我来了 发表的:我一天3次说话了吗?🐶
一帮人信以为真跟那儿义愤填膺,你们都是傻子吧?
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知你为什么说楼主法盲?望指正
是真缺,我两套400的,坐标广州,也缺。我观点是可以加,而且我看好的感情会主动加。但是,如果女方提出来,还想逼要加的话,请滚!!
要成一家人了,还你的我的,她没那心跟你成一家人!!!
分手了记得再发一贴
也不能这么绝对,我觉得首先对你女朋友你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她也许就是身边小姐妹或者家里亲戚怂恿要试探下你的想法。你和她好好沟通,不管婚前婚后,父母买的东西,还得是父母的。婚后小两口自己买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以后有了小孩这些将来都是孩子的。何必因为这个破坏感情弄的大家不开心。大家都有手有脚,又不残疾,要什么保障。就和她说做你的女人,肯定不会让她受苦之类的,这种话多讲讲,好好沟通,和她谈感情,毕竟谈钱伤感情。如果她是真铁了心看上你父母的房子,那就果断分。
一定要分手
你也不说详细点啊哥哥 你把你俩的情况说详细点不就好了 说的太片面了 也不要听jr们片面之言
很多老一辈价值观真的不行,动不动要那要这,男方父母血汗钱买的房子给子女住就不错了,这已经是情分不是理所应当
没过门就分房子?
祝幸福老哥
这感情是楼主你自己的事,虎扑上面什么人都有,评论也不要盲目上脑,毕竟你们五年的感情建议你和你女朋友见面再谈谈
真是年轻啊…
别委屈自己了,人活着要对自己和亲人好一点
我怀疑他女朋友是不是天天看微博
中国这么多人 有这样的也正常🐶
我觉得女生还是挺在意的而且一个女生已经和你五年了看前面的第一感觉就是劝分,但女生后面都这样了而且楼主这个描述感觉她闺蜜是个傻逼,楼主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女生的五年花在你身上了,摊牌和她闺蜜怼下就清楚了,但说实话很多都还是听了闺蜜的🐶
真的要分手吗?还是考虑清楚吧。把什么事情都放在明面上说
分!
提出来这种要求的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一天一个,,几年你就废了,,
大周一个两千的,小周两个一千的
她只会想着自己 来要求你 居然不加我的名字 你还有没有良心
那真难得
苏州园区房价没那么高
说得透彻
这我就看不懂操作了
协议就行了,不过按楼主这个情况,他女朋友不会签的
分
.老老实实买几个越南媳妇不香吗🐶
都有吧,没想到楼主不傻
能全款拿出400万很不错了
必须分手,哪有那么好坐享其成的事情
叫她呀屎啦 这么自私,你的就是她的 她的还是她的,搞事情吧。lz 真的趁早分手,不然结婚了也过得不太平
如果加了名字离婚还分不走,那加名字的意义在哪里???
祝幸福,老哥
赠予的话,分手也能套钱出来
你们在这挣什么,楼主文中说了加完名字还要说明是赠予还行,这明显奔着钱来的 还美其名曰保障
那哥们瞎比科普, 婚前A全款买的房,婚后加B名,就属于共同财产。只是离婚后,能够分割的范围是10%~50%,具体有法官裁决。还有其他的不同情况下的规定,这个具体比例多少也不一样。婚姻法内容一查就知道。
法盲就不要误导人了好吧,天天新婚姻法,其实自己压根没看过,道听途说,新婚姻法从来没说婚前房子加名字离婚后女的没份
什么价值观啊。。。赶紧滚蛋
这个或共有怎么理解呢
平均3000一炮,也就2年
分10%倒可以接受
一共不到十分钟🐶
二线城市以上,房租总价值1000-2000万的很多也只是普通人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