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彼得柴科夫斯基 发表的:婚前财产,就算加了名字只要能出示全款证明,一样和女方无关,街上有律师的JR科普过
引用 @长安街银行 发表的:再联想一下现在的离婚大部分是女性主导的(70%)
引用 @街上家 发表的:这房子不是楼主的,是他爸妈的,凭什么加女方的名字?想有保障那就两个人一起努力买一套新房一起给首付和月供呀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说了,她说这是她嫁妆,怎么处理是她的事,就算以后这套房出租,租金也是她支配
引用 @Pz_随风潜入夜 发表的:分手,这次是认真的,不是调侃。
引用 @小巴朋友 发表的: 婚后再加名字,完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婚前楼主父母买的,女方一分钱也分不到
引用 @安芬尼卡特 发表的:我爸好像是过户给我姐的时候,写了他们夫妻名字了,现在我姐两夫妻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劣,我就想知道有个万一我这个姐夫是不是白赚半套房,还有如果真分是怎么分啊,难道把房子抵押了一人一半钱??他俩肯定都拿不出一半钱的。
引用 @张成富我儿子 发表的:新婚姻法不是改了吗
引用 @leozeng24 发表的:我不建议分手,有些东西你不承受,哪天就得另一个Jr倒霉!!!!
引用 @泡粑jr 发表的:在说给你200w,你愿意和你爱的人分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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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Resun7 发表的: 所以还要写证明说是赠予???
引用 @隔海隔山祢的背影 发表的: 让她赶紧爪巴,简直给脸了。400W全款在重庆哪个区的别墅吗
引用 @破帽多恋头 发表的:并不是,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子只写孩子名,房子就是视为赠予孩子了,孩子是有把房子抵押或者卖出去的权利的。加名字这个行为是赠予,和谁出的钱无关。房子确实是你出的钱,你也确实是赠予给别人了。夫妻也是这样,自己名下的是个人财产,加对方名字就是把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收益是夫妻共有。
引用 @毛病啊 发表的:我来,我文凭不是买的,这种婚前全款房打官司的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不走
引用 @丰沙尔的追风少年 发表的:可以加份额比例 给她1% 不过最好不加 这女的心黑
引用 @MVP甜甜圈 发表的:加名字就是默认赠予,除非另有协议。
引用 @jk_young 发表的: 重庆400w这得别墅吧
引用 @sunjunlei 发表的:说句实在话,女的如果真想和你结,不会提出这要求。人都是有良心的。
引用 @机智得赵老师 发表的: 等你妹,楼主现在发帖的目的是想问大家怎么从父母手里骗到房子然后再加房子
引用 @6supermark 发表的: 400万全款,假如离婚就被分两百,这损失有点惨
引用 @重庆李现 发表的: 我没这么龌龊,我现在已经考虑分手了,不可能把我爸妈买的房子拱手让人
引用 @aiaiai2018 发表的:街上法盲确实多,这个房子加不加名字都一样,婚前全款属于完全婚前财产,加了名字离婚女方一毛钱分不到的
引用 @湖人很难不总冠军 发表的: 其实婚前财产,加了名字,离婚女的一分都分不到的。这女的快分吧
引用 @开车的小铁匠 发表的:父母的房子都要求加名字?这不合适,非常不合适
可以赠予的,法律认可
因为现在外面对女人的诱惑越来越多。
对 我就很搞不懂这些女人的思想 为什么自己的保障要靠白嫖?
当然其他的情况除外 比如 我想要AJ🐶
那她的东西不给你,你的婚前财产凭什么给她?知道厚颜无耻怎么写吗?这个杂 种
我不建议分手,有些东西你不承受,哪天就得另一个Jr倒霉!!!!
并不是,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子只写孩子名,房子就是视为赠予孩子了,孩子是有把房子抵押或者卖出去的权利的。
加名字这个行为是赠予,和谁出的钱无关。房子确实是你出的钱,你也确实是赠予给别人了。夫妻也是这样,自己名下的是个人财产,加对方名字就是把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收益是夫妻共有。
找个好律师,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为条件赠予
嫁妆和你算那么清,有脸要全款大房加名字,是我立马分手,真的是双标到一个境界
父母的房子加名字,以后啥事都不能忤逆她,不然离婚分一半。心疼爸妈的血汗钱。
话都说的这么明白了,还谈个屁,分手!
婚姻法可管不到物权法,无论你这个婚姻法有多新
啊哈哈哈哈……我笑了
还不一定是爱的人
高价房子害人不浅,让男女朋友互相猜忌!父辈他们真的艰苦咋就没这么事呢,
肯定分手,还没结婚都想着离婚后的事,这tm就不是过日子的。
那只能说他要么是冒充的律师要么是水货律师,知乎上的法律大v和近期的案例可不支持他的这种说话。没有哪个律师会敢肯定的说加名与女方无关,因为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加了名女方就有份,即使退一万步将,分不到,那也是因为有其他的操作
小号上来的……
加名字就是默认赠予
特意小号上来的,不是在重庆
一说房子就说安全感
一说安全感就强调男女之别
一说男女之别你就女拳警告
都让你说了,裱子真多
对,我叔就是,最近花自己钱买了房。女朋友怎么说都要加自己名字,就分手了,结果过了一周女孩子又找回来了。
可以加份额比例 给她1% 不过最好不加 这女的心黑
这女朋友太猴急了,怕没保障按揭你俩重庆再买一套小的就是了。
新婚姻法应该是婚后(如果是婚前转的,那就是婚前财产,没啥疑问的)男方父母把房子转到男方个人名下,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婚后财产,是对个人的赠予;如果房子是转到两人名下(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对两个人的赠予,如果是共同共有,那就是分一半。以上是否准确需要法律专业人士解答,我是根据婚姻法里面的条文理解的。
我觉得有计谋,值得提防
是这样的,如果加了名字,即使没有做赠予说明,在法院宣判的时候会考虑人道主义还是会判分一部分给女方的,除非婚前做了公证
文凭不是买的 眼睛也许是🐶
有理有据🐶
加名字就算赠与,你不是法盲是什么?抖机灵
加名字相当于赠与,懂不?憨憨
不是一般的黑,理论上加完名字连婚都不用结,直接在产监处门口要求分钱。
协议没用,只有房产证才是第一依据,有了名字,女方就有份
等你妹,楼主现在发帖的目的是想问大家怎么从父母手里骗到房子然后再加房子
不是在重庆,是东部某二线的小三房
不,她会说你没良心
我没这么龌龊,我现在已经考虑分手了,不可能把我爸妈买的房子拱手让人
不加名字,不一定离婚,
加了名字,一定离婚,哈哈哈哈
不能同意更多,我婚前买的房,婚前就说带她加名去,老婆和娘家都说这房不用加,所以摇到二套房我只写了老婆名字
女朋友真的是爹一样的存在,怪不得有这么多怎么也填不满的女人。你是怎么有这种想法来比喻的的。
其实婚前财产,加了名字,离婚女的一分都分不到的。这女的快分吧
都提这要求了还只是考虑考虑
女方就是要他父母转到他名下,然后婚前加名字,(这个到底算不算赠与啊,分一半,我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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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百度案例
拿不出来就不写
NONONONO,很多人和你想的一样,绝对不是发不到,婚前财产加名字是赠予哦
有的人,她的眼里根本没有合不合适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