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出击不怕开水烫 发表的:我不明白 HR和其他岗位一样,都是拿工资打工的 怎么碰到这种情况,讲话却要那么咄咄逼人水火不容啊? 老板下指令照办这个我能理解,但是那么热衷与当老板的狗,这个我就不理解的 我也接到过老板要求通知同事没过试用期 但我语气上总是抱有歉意,人家也理解我,我就是个传话的 你说这视频里这种HR,何必呢 广大劳动人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所以给大家科普下 如果视频里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应该怎么做? 1. 他念归他念,听着就是,但是什么字都不要签 2. 单方面解除是公司的决定,你无力改变。但是公司得给你辞退你的凭证,即:退工单 3. 试用期单方面解雇合法赔偿为1个月工资(具体标准忘记了,可以查) 4. 劳动仲裁仅保护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 什么放弃了大好前程过来结果没过试用,要求N+8, 这个主张是不受保护的 5. 你和上家劳动纠纷没落实前,并不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但是会花费你的精力) 6. 劳纠仲裁是很麻烦的事情,短则两三月,长则一年半载。决定走这条路得考虑下性价比 (除非你就是要正面刚前雇主) 注: 有一种情况单位说你不过试用期不要,你告也没用,资方完全可以一分不赔的 1. 该岗位有明确任职标准,单位有足够的理由证明你无法达到 2. 这个任职标准单位有公示(有公示那无关于你知道不知道,你不知道是你自己的疏忽) 3. 无公示,但是有岗位培训(你签过到),或岗位手册 4. 单位同意依法给予赔偿,但你觉得被开气不过&嫌少,那怪不到单位身上 上述几种情况,你就别挣扎了。赶快走人找下一个吧
引用 @哪里的靓仔有我帅 发表的:如果不是炒作,这家公司也太嚣张了吧
引用 @千年大铁炮 发表的:我不懂法?那你说说我哪个地方说错了?别在这可笑行吗?
引用 @蓝军米饭侠 发表的:是的,语气上确实有点不合适。 再怎么说,听到被公司辞退,心里都会不舒服,委婉点,温柔点,不管最后他接受不接受,他都不会把气撒在你身上。退一步说,这是在保护她自己,否则激动起来,给你一巴掌,或者打你一顿,就算最后他赔钱、拘留,你身上挨这一顿不但不值得,身子也不舒服呀。 除非就是这俩人跟hr之前有冲突?看着不像。
引用 @Hbkut33 发表的:他们被怼很正常,因为大家都不得不在老板手下当狗,但是有的太认真,别人都是有人进来叫几声就好,他们是直接上嘴咬
引用 @我有施工证 发表的: 所以hr这个岗位招人厌,工贼,精神资本家。本来我抱着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观念对待他们,结果发现没用啊,你跟他客气,他跟你耍横的。所以现在也不唯唯诺诺了,怼我我就怼回去。
引用 @德鲁与海 发表的:哈哈,我想起过去中小学的时候,有些课代表班委,骂同学交作业慢了一点的时候,感觉他就是老师一样😂
引用 @米兰的小铁门 发表的:这是互联网行业,不是你那无知的传统行业,还大错?就是小公司为了赶项目,招几个人来,试用期用完就给人裁了。 有什么大错?都是码农,正儿八经通过面试进来的,谁的水平差了?
引用 @神龙之祖2015 发表的: 自己查规定去吧
引用 @虎扑JR0476436587 发表的:我记得也是街上某个在美国工作的jr跟我说,那边好多公司一边喊你到hr办公室,通知你被解雇了,你连工位都不能回,有人把你的私人物品打包装盒,端出去走人就是的。
引用 @无意乱桃花 发表的:这明显是小公司。我觉得HR也难做。。。大几率这个人可能得罪领导了。或者有什么大问题。当然。具体事情不知道什么情况很难去分析。
引用 @千年大铁炮 发表的:怎么证明能力不合格呢?这举证可太难了,而且劳动法规定就算不合格需要转岗并且经过培训还是不能胜任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只不过一般人嫌麻烦不去弄而已。
引用 @千年大铁炮 发表的:试用期也要赔钱
引用 @跳伞塔派出所 发表的: 这还不好证明........
引用 @跳伞塔派出所 发表的: 没用的
引用 @出击不怕开水烫 发表的:你如果你主张的是无故辞退(或不合规赔偿),那你必须要退工单 劳纠也不是说你人过去了人家就帮你办,人家可没那么空 你两手一摊啥都没,光凭你一张嘴说我委屈啊我委屈啊,谁理你? 我17跟单位刚到底,调解出庭加起来十几次 我为了争口气前前后后 花费一年半 这点你就别跟我争了
引用 @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 发表的:当然你不懂法,注意看清楚,这是试用期,你说的转岗一大堆,那都是试用期过了后的事情
引用 @daikatana11 发表的:如果你不合格,难道我还养你不成?
引用 @大春卷儿 发表的: 看情况吧 如果因为这个员工犯了大错 造成较大损失 同时公司规章制度也有说明的。直接解雇没有问题。她敢这么说 肯定是保留有一定证据的,单单这个视频里面也有录像取证。所以 我们还是客观看待的好。
引用 @老皇也是帝 发表的:我感觉这个说的没错,不服确实可以去通过仲裁或者起诉解决啊?有什么问题?
引用 @暗贱男防 发表的:白衣服的腿还行
引用 @小城有个大故事 发表的:这是同事之间好吗?一点感情没有吗?
引用 @向前向前步行 发表的: hr学的就是管理人力资源,资源嘛有正的,有负的
引用 @boost2017 发表的: 解放前叫那摩温
引用 @最后的武士德罗赞 发表的: 我真没见过有几个大厂这么牛逼的,越优秀的hr越温和有礼,这两个傻叉hr除了把自己公司搞臭了,也没啥了牛逼的了
引用 @要恰蛋炒饭的嘛 发表的: 对 大厂hr素质还是很高的
引用 @16588997 发表的: 事实上就是能力不合格就是公司说了算啊,你这不是矫情嘛,我公司需要你,我就给你开工资,我不需要你,我按照国家的人情法律规定赔给你,然后都说了你不服你按法律去告,难不成我不需要你了,我还非得给你开工资?这不是抬杠嘛
引用 @你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发表的: 这个流程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叫着保安一起,如果起了冲突小姑娘可能会受到伤害。
引用 @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 发表的:比如你岗位是营销,沟通能力差谁还感觉不出来么?非要点破?
引用 @-=八千=- 发表的: 公司要证明对方不合格,试用期不通过,不是说公司说不通过就不通过的。
引用 @派大星和丁满 发表的: 试用期要说明为什么试用期不合格
引用 @华阳詹姆斯 发表的:跟我一个同学一模一样,上午开完会就直接被叫到领导办公室,通知你被解雇了,马上去工位收拾个人东西,电脑都不许碰。
引用 @螺旋族Neo 发表的: 不懂不要乱杠,仲裁委和法院在审理试用期不胜任解除,是需要公司提供具体证据证明不胜任的。不是你领导随便开张单子就能打发的。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你看视频(如果本身就是演戏另说),她不止辞退一个人。
引用 @永合豆浆王 发表的: 现有制度,公司权利太大了,试用期到期可以无条件炒掉,个人认为,试用期时间应该缩短为1-2周即可,一个人个性,有没有能力,有没有潜力,绝对可以在2周以内看出来,3个月试用期,太长了,有些企业的试用期甚至达到6个月或一年
引用 @永合豆浆王 发表的: 仲裁个毛,如果公司要炒人,按相关合同,赔偿金秒到账,一张解雇a4纸放桌上,每个人都会收拾东西马上走人,谁会死皮赖脸留在不喜欢自己的公司??? 很明显赔偿金没到位,相关提成之类没发放,才会有“赖”在公司不走的人
引用 @_黄泉神乐 发表的:工作不用交接的吗,比如项目的信息文件就要交代一下吧。
引用 @shccong2008 发表的: 事儿是试用期到期前两天,告啥。。
引用 @三吉彩花的男友 发表的:要是公司1-5月有活干,结果6月没活干了,老板觉得在养闲人,把你开了。。
引用 @酒神使徒 发表的:公司认为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不然还要试用期干啥。
引用 @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 发表的:真这么做的,一般都是员工犯事大了,对公司の负面太大,所以直接撵人
引用 @小城有个大故事 发表的:残忍 不觉得吗?
引用 @worm_rodman 发表的:并不了解这个员工,很可能问题比较大,不然不会这么直接针对他。评论似乎只是在喷HR喷公司?这帖子似乎有诱导
引用 @26路大巴到晏菲路 发表的:不是...我看的是变更公司主体,变相裁老员工...
引用 @健康狗 发表的:这种工作的人 都不正常的 就跟卖高档车 奢侈品那帮人一样 搞不灵清自己就是个服务员 搞得自己是老板一样 开口闭口仲裁仲裁 搞得自己多牛逼一样 当事人如果对此不满 不符合流程 可以仲裁 问题人家就质疑下 问下相关情况 就开口闭口仲裁仲裁………跟这种对自己定位搞不灵清的人说话是最累的
引用 @蓝军米饭侠 发表的:是不止辞退一个人,hr不是走到这两个人面前分别宣读的吗?又不是召集这几个人统一宣读,所以这跟人数没关系,完全可以分别叫这几个人去屋子里宣读嘛。 所以我说hr稍微有点不合适,或者说做法欠妥当。 当然我不清楚之前是不是这俩人就是赖着不走,公司或者说hr也是急了,故意这么做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引用 @伴讽刺 发表的: 试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引用 @雕特大怎么办 发表的:试用期解除很难要到补偿,况且人家都说了给1.5倍工资了,我觉得这企业还不错了。。。比啥都不给的强多了吧
引用 @被打成胖子的脸 发表的:我也有这个疑问,都是打工的,这态度太****了一点。
引用 @hsiuqnav 发表的:说是这个公司要裁一大堆人,视频只拍了两个
引用 @跳伞塔派出所 发表的: 感觉你还没毕业。实操上哪那么严格试用期开人基本是无条件的
引用 @秋风十二夜 发表的: 不是针对一个人 我看微博上说是几个试用期快结束了
引用 @jsnjczf 发表的: 解雇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啊
资本家的🐶
这白衣服腿分的。。。
试用期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不合格解除就行了。 你说的这些一般发生在试用期后。
你看视频(如果本身就是演戏另说),她不止辞退一个人。
哈哈,我想起过去中小学的时候,有些课代表班委,骂同学交作业慢了一点的时候,感觉他就是老师一样😂
hr学的就是管理人力资源,资源嘛有正的,有负的
就跟上大学的时候查寝的那帮狗腿子一样,比hr还贱,连狗粮都不用就给干活,哈哈哈哈
互联网行业的常规操作。今年各公司裁人是真的狠
不懂还这么理直气壮
我记得美国的职场环境好像是at will原则,资方劳方都可以说解约解约。
网上说是要大面积裁员
解放前叫那摩温
大哥,你说的是正常用工。人家是试用期
1.这个事业部业务不盈利或者公司战略调整需要进行人员优化减少开支。
一般这种情况企业一定都是要预案的,赔偿方式和条件。
优化也会为阶段进行,第一批试用期+无法转岗,第二批等等
2.无法胜任岗位要求
从视频上看这么大动干戈又是视频又是宣讲的,不太可能是对个别试用期员工进行辞退(case by case 沟通就行)很可能就是第一种情况。
说实话,作为hr领域的从业者,我本人是不太认同这种裁员方式的。解决种问题的方法真的是好聚好散对双方都有利,这种你死我活的场景还被发布到网上这对公司雇主品牌形象伤害不是用赔偿金可以弥补的。
hr沟通的态度会有点死板,可能是传统思维模式下hr的通病。试用期员工辞退都能搞成这样子实话实说有点失败。。。
谁给你说的
这太不好证明了,除了个别有可量化的岗位,其他太难证明了
华为警告
人社局人士表示 有用的
对头,楼主是有真实经历的。告死那帮扑街仔!
试用期要说明为什么试用期不合格
这是同事之间好吗?一点感情没有吗?
公司是神州优车,被裁的是个程序员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说明理由说明理由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大家都好好看看劳动合同法吧!别想当然地给资本家们加油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说明理由了没???
艹😂😂
平时工作基本没交集啊
比如说小公司的hr呀,就是典型的负资源。屁本事没有,只会狗仗人势,拿着一点点的薪水怼人。要是跟领导有关系还能理解,没有关系还这么冲,只能说是精神资本家了。
工头好歹跟老板还有关系,向着老板说话也能理解。有的hr是跟老板又没关系,工资又低,也是被剥削的人,还向着老板说话,向着老板说话就算了,还这么拽。那就真的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举证责任倒置,目前劳动仲裁委大多数会偏向劳动者,单位想证明你试用期不合格很难,一般都会得到点补偿的,其实仲裁也好诉讼也好没那么复杂,趁机学点劳动法和民诉法也挺好。
前两天有个帖子里的jr说得好,不占在'老板角度dhr,自己也干不长
对 大厂hr素质还是很高的
小姑娘还是没阅历,没被社会锤过,以为自己得到重用走上正轨了
这边是fire at will,就是雇主可以随时解雇你,但是基本上这种直接通知解雇的都会按照法律给相应的包裹(package),该付的钱不会少,如果离职补偿不给的话也会出现视频里这种情况的。
我认识一人在美国这边一个银行工作了十多年,裁员的时候直接给了他一年的工资,他很开心的拿着钱出去旅游一圈回来再慢慢悠悠找工作
不是大厂hr好,是大厂本身好。你让大厂hr来小厂,他也得跟视频里一样干
不是哦,仲裁和法院不是这么认为的
她语气还行啊,只是照本宣读。裁人本来就是得罪人的事情,你态度好很多时候反而被动
不懂不要乱杠,仲裁委和法院在审理试用期不胜任解除,是需要公司提供具体证据证明不胜任的。不是你领导随便开张单子就能打发的。
带着保安只会激化矛盾啊
如果仲裁,按照法律程序走,需要公司举证的,你怎么证明员工沟通能力差?
长得不好看啊
仲裁个毛,如果公司要炒人,按相关合同,赔偿金秒到账,一张解雇a4纸放桌上,每个人都会收拾东西马上走人,谁会死皮赖脸留在不喜欢自己的公司??? 很明显赔偿金没到位,相关提成之类没发放,才会有“赖”在公司不走的人
公司认为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不然还要试用期干啥。
不属于协商解除
因此对方肯定做好赔偿的准备了
华为和阿里的hr不是特别牛逼吗😂😂😂
是需要说明不合格原因,这点没错。我说那个人错误的说需要转岗考核之类的。这个试用期内压根不需要
人家那里赔偿也是给够,然后直接走
工作不用交接的吗,比如项目的信息文件就要交代一下吧。
你读懂了么?没读懂说啥呢?我反驳的是试用期不需要理由么?你没看清我反驳的是他说的需要转岗之类的么?试用期需要正当的理由,可没有要求转岗!
是不止辞退一个人,hr不是走到这两个人面前分别宣读的吗?又不是召集这几个人统一宣读,所以这跟人数没关系,完全可以分别叫这几个人去屋子里宣读嘛。
所以我说hr稍微有点不合适,或者说做法欠妥当。
当然我不清楚之前是不是这俩人就是赖着不走,公司或者说hr也是急了,故意这么做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若你的账号能登陆电脑版,麻烦你做些修改。
虽然大部分正确,但我希望能更准+精炼些。
一到两周?说实话,一到两周啥都看不出来。人很容易伪装的。
这说的是实话
真这么做的,一般都是员工犯事大了,对公司の负面太大,所以直接撵人
试用期也不能无条件解约,这是大多数人的误解
试用期不能超过三个月
去仲裁资方拿不出证据的话就是赔一个月工资。
不是...我看的是变更公司主体,变相裁老员工...
劳动仲裁是很快的,慢的是不服仲裁结果继续上诉。
不觉得。职场生存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
试用期你也得证明不合格的,不是随便你说说就可以的。
诱导啥...凤凰网说的神舟优车使用变更子公司手段,变相裁员老员工。
那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正不正常呢,也不好都说死,但没分清自己的身份倒是真的。自动的把自己也是员工的身份给剥离了,所以对待员工的时候,没有好脸色,尤其是面对要辞退的员工。
怎么说呢,这样的hr,反倒会让部分老板喜欢,单纯的变成了老板手里的刀,不但可以替老板在前面冲锋杀敌,实际上又帮老板背了不少锅。
试用期解除很难要到补偿,况且人家都说了给1.5倍工资了,我觉得这企业还不错了。。。比啥都不给的强多了吧
说是这个公司要裁一大堆人,视频只拍了两个
可以超,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
这凤凰网说的这公司在变更公司主体,和老员工签合同话,以试用期为由变相裁员老员工
问题来了,她觉得她🐮比啊,这你就是想不到吧
如果是这样,那我多少能理解了一点,应该就是为了节约时间,毕竟人多,宣读完同意就签,不同意直接告诉他去仲裁什么的,不做详细解释,去下一个员工工位。
但我还是觉得这么做虽然程序上没啥毛病,做法还是人情味淡了点,当然我是站在被辞退员工角度思考,如果站在hr或者公司角度呢,也没啥太大问题。
相对于他,我觉得我你才没毕业
试用期能力不达标,裁员这些都能理解。这两个女的这么嚣张就看不懂了,她们不是打工的?
这种狗仗人势的东西,动不动就是走法律程序,解释几句有这么难,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真的欠。
没用个p,我仲裁前公司牛逼哄哄,仲裁后,还不是老老实实赔了我2n加一
这种腿还行? 真是没见过女人还是咋的?
试用期不需要。
没见过女人?踩高跟都又弯又短,脱了高跟鞋能看?
有的hr和老板有些不可告人的关系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