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风中的机器人 发表的:如果所谓的思考能力是为虎作伥,那这种所谓的思考能力不要也罢
引用 @这波有什么问题吗cc 发表的:反正我不买小米,赶紧买多几个华为产品压压惊,嘻嘻😊
引用 @为了梦想再充一次 发表的: 国家赔偿都给了,还不能说明问题?华为到现在仍然有主动权,反正赔偿国家给,大不了最后把法务人员开除就是了
引用 @feiniaoyuanqu 发表的:你有病吧?
引用 @风中的机器人 发表的:诬告的不是华为?
引用 @匿名 发表的:楼主自己能不能别黑华为了,🎣好玩吗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是关了251天放了,那么现在是不是该李拿出证据来证明华为有罪的时候了???光喷也不起作用啊对不对,他希望华为赔偿道歉,就把已掌握的证据光明正大提供给法院,甚至网上,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不信华为不输
引用 @去年冬天 发表的:我认识的HR基本都比较有法律意识。所以我也有点疑惑,四个人冒着伪证罪和诬告陷害罪的风险统一口径,自己拿不到一分钱,还被处分了,到底是出于什么动机。帮公司背锅不是不可以,但如果让你替公司背锅,没一点好处,而风险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你会选择怎么做?四个人同时选择这样做的几率有多大?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关键点就是从n+1到2n.到底合不合理,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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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皇马20号阿森西奥 发表的:问题是主管发声你们信么,你们已经现在李这边了,说什么都有理由反驳。最好就是不说。
引用 @天之间 发表的:因为那个HR没有把钱用在自己和自己亲属身上 而且那个HR也被华为处理了 正常流程是N+1 2N是公司不知情 多出的钱是李得到了
引用 @不是金牌我不要 发表的:我还是那句话,最终结果出来前,不站队。
引用 @rerorero 发表的:这个时候还洗呢,也太恶臭了
引用 @火锅的快乐 发表的:首先华为是先开除了何姓的hr,才报的警,现在的说法是华为给n1,hr 部门用了自己的经费给了n-1。至于现在李姓提出了拿了华为资料,没有确切资料。
引用 @天之间 发表的:N一直是4 公账是N+1 40W ( 因为前八年工龄已经在第八年买断了给过了N+1 )那三十万是N-1 还是走的私账 合同不续签 凭什么敢要那么多
引用 @rerorero 发表的:再不合理也不能把人送到号子里,你觉得补偿不合理再谈就是了,把人家举报抓起来是怎么回事?
引用 @romangghh 发表的:年终奖可给可不给 这都是企业说的算我还没有明白华为要搞他的动机
引用 @斩海之歌a 发表的: 据说离职了
引用 @魔术快斗123 发表的: 他们估计没想到有录音吧
引用 @十一冃的萧邦 发表的: 李元洪无罪释放就是结果。华为要是有证据证明他敲诈勒索能让他出来?
引用 @理想22 发表的:搞笑,人家无罪你还洗
引用 @美髯公哈登在此 发表的:用点脑子就知道这件事不简单,支持李把华为部门主管和华为一起告了,不要怂,是非黑白来个公断
引用 @壹个亻汣了 发表的:因为已经发了n+1,后来何某某又挪用部门经费给李补了n-1,华为觉得吃亏了,处分了何某又让何等人作证起诉李某。
引用 @romangghh 发表的:华为还真看不上那点钱 起诉那波人的工资误工律师费远超这个钱
引用 @生个胖娃娃呀 发表的:抓了几百个呢。后面就没人敢提了
反正我不买小米,赶紧买多几个华为产品压压惊,嘻嘻😊
你有病吧?
赔偿本来就不管华为的事情。
是公安三次申请检察院起诉,检察院都驳回了起诉要求,关押时间到了被释放,被公安关押的这段时间可以获得赔偿。
你有病呢,整天带节奏,理性讨论就是黑,那我也没必要和你们理性了,我真的看不起小米噢,用小米真丢人
纠正下,李案是证据不足,菊花诉讼失败并不能视同于诬告
不然所有没有打赢官司的原告都可以算诬陷了
全球销量第2、5G专利最多,中国销量第1,不值得我们自豪吗?
所以替虎扑解释下
不是虎扑和菊花不让你们讨论删帖,是JRs举报的
就不许楼主多重人格?
假设是华为在那个hr刻意隐瞒的情况下觉得李敲诈勒索了,把李告了,结果进去了251天,现在大家都知道李没有错,那华为不应该知道自己被hr骗了,华为不应该和李是统一战线的吗,这么激起民愤的事情华为不应该帮助李挽回公道顺便洗白自己是因为不知情 如果不是上面这种情况的话就很恶心了,那就是代表华为报警告了李的那个人或者是那群人,是和那个hr是一伙的,就是要搞死李,如果是这样的话才能说得通昨天华为发的那个公告,因为要搞死李的就是他们华为自己
不是所有人都会豁出去干的,哪怕他也认为自己稳赢,时间精力金钱上的复出呢?对家庭的亏欠呢?以为虎扑学生党呢,一腔热血我以我血荐轩辕?
况且说句难听的,哪怕他觉得稳赢,到底稳不稳也不在他,更何况只是你觉得。
吃了一天华为事件的瓜,来龙去脉大概明白了。 华为起诉李某,原因是觉得李某通过敲诈勒索的方式,从公司拿走了30万。而现在检察院的做法可以证明,李某的确不存在敲诈勒索。那么问题来了,那为何李某的主管何某还要不顾自己前途,宁愿违背公司规定,自己也要瞒着公司从部门团建的费用里拿30万出来给李某呢? 事件发酵到现在,我现在比较好奇的是事件主角之一的何某,现在哪去了?他到底为啥要给李某这30万呢? (请大家就事论事,理性讨论,也别给我扣洗地的帽子,我都说了检察院可以证明李某没有敲诈,我只是比较好奇事件的另一个主角何某,他是什么动机给了李某30万)
重要线索: 2018.03.08,李洪元在深圳与华为公司及人力资源部门签订确认书,当天晚上从华为公司网络能源产品线人力资源部部长何承东秘书周某的私人账户拿到30万补偿(出自搜狐《极昼》与李洪元的对话访谈)(后面的一次采访中李某某称该款项为他索要的2N(N=12)与华为之前给予的N+1(N=4)补偿的差值)。 没错,就是离职补偿问题,没人觉得有问题吗?如果补偿问题存在问题,一定是受到威胁才给的吧,肯定是有把柄在手上,所以后面华为对李的控诉(商业机密?)也有根据了。 换做任何一家企业。难道不应该走法律途径?我觉得华为当时控告李完全没有问题啊(后面结果没人能预料到),但是华为告的是有理由的!但是偏偏到了华为这里,事情还没有清楚之前,舆论一边倒呢?希望大家保持理性,合理讨论。
给公司背锅的没见过几个,串通起来从公司牟利的倒是见过不少。我们公司今年内部还通报了好几起,有一起是一个部门经理谋利,下面小兵并不知情,但是听那个经理指示做事行为违规了,所以一起处分了。大公司里面的事比你想象的多得多,不同的业务板块、部门之间差别很大的
再不合理也不能把人送到号子里,你觉得补偿不合理再谈就是了,把人家举报抓起来是怎么回事?
瓜就是华为这种事情做的多了去了,这根本不是个案
这个“你们” 很形象啊
阁下在华为哪个部门任职?
但是这篇文章还是存在春秋笔法之处。“现在能知道的是,证据不足,但不是说完全没有犯罪证据”这叫什么逻辑?哪条证据被证明是犯罪证据了?一边说没证据诬告,一边说敲诈存在犯罪证据,然而给出的还是自己的臆测而非事实。
我也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如果我说错了欢迎指出,我也很想通过这些事件普及法律知识。
这个时候还洗呢,也太恶臭了
说自己只和李某见过一次,也就是录音这次
他就是个工具人,自己恐怕也搞不清为什么
合不合理双方都有说法,都有自己的理由,然而不管他到底有没有敲诈勒索,以后有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敲诈勒索,都不会影响到华为在那251天里找不到充分的证据却依然能把人弄进去给关了这么久的事实!
这一点是洗不白。
不合理又如何?华为敢站出来说他玩弄劳动法8年工龄买断过一次吗?华为必须承认2N是合理的。
不说反而这事才明白不了,因为事情发生到现在,说白了只有李某一方的话,何某和华为关于此事一个字都没说,我相信李某没有敲诈违法,但关键是现在的信息没法解释,既然李某没有敲诈,那为何何某还要瞒着公司给李某转30万,这个答案只有何某出来自己解释,我们才能知道真相了。
先是侵占职务,后是 泄密
最后他才知道改成了敲诈,然后才出的录音啊
离职双方协商解决,别说2n,企业乐意给,3n,4n,5n都行。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2019年6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在第二次补充侦查过程再次审问了何承东。何承东翻供,陈述了自己与李洪元仅仅只是2018年1月31日下午接触过一次,且在这次商谈过程中,李洪元并没有对其实施要挟和威胁行为。
2019年7月12日,侦查机关补查重报。
2019年8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李元洪无罪释放就是结果。华为要是有证据证明他敲诈勒索能让他出来?
这是已经披露的事实。
这么大金额,不可能不报警啊
我还没有明白华为要搞他的动机
他们估计没想到有录音吧
公司不知情也太秀了
最终结果不就是证据不足,没有敲诈勒索吗?
把帖子内容看完再喷
这是羁押,没看原文?不是所谓的蹲大牢。。。
因为已经发了n+1,后来何某某又挪用部门经费给李补了n-1,华为觉得吃亏了,处分了何某又让何等人作证起诉李某。
是的,在此次事件爆发前,2018年他就被华为免除职位了,原因也正是他在此事中隐瞒公司违规盖章,从部门小金库中挪走了30万,所以我才好奇他为什么这么做。
他们以泄露商业机密罪起诉后,警方收走了李的录音笔电脑和手机。
然后他们才放心的高敲诈勒索。
你可以看看上边我发的时间线。
这种事屁股都有屎的可能大
这不是事实吗,你的黑稿发出来给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同
你仔细看看,是证据不足不起诉。
但是华为告他一点问题都没有
是的,这样事情才能真相大白
然后起诉罪名改了3次?
那篇是洗地文,你去看看他公众号天天发些啥
华为还真看不上那点钱 起诉那波人的工资误工律师费远超这个钱
华为的动机是啥?更说不通
抓了几百个呢。后面就没人敢提了
这段话有半点逻辑?离职补偿金额有问题,所以一定是HR受到威胁了?威胁的证据呢?你拍脑袋自己转进出来的么。相反的,被告倒是有一段录音看着不像是威胁。
离职补偿再有问题,那也和敲诈勒索不能画等号。你上班被辞退,要求更高的补偿金,直接被单位上诉敲诈踹进牢里,那还了得?
几百个?你拿证据吧。张嘴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