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回应员工事件了(集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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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9年12月3日 21点11分 PT
共 (1118) 楼
m
monoob
引用 @你叫啥呢 发表的:
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
T
Tiny抛却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劳动合同法里并没有这条法律

2n是可以商量的

揭阳d吴彦祖
引用 @lalioooo 发表的:
你了解吗?指点一下?我是真的想了解清楚。打官司输了能证明李没有敲诈,我帖子也是这样写的呀

哪里有打官司?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充分,连起诉都没有。。

相位猛冲1994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非法裁员是2n

夜月缭绕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所以到底有没有人能够确切的说一下,李的做法从头至尾到底是不是完全正确无误的????

不知道啊,现在只有李的说法,没听到华为的说法,华为不解释你来告就行。
不像网易事件,双方都拿出了事件来龙去脉,然后交给群众自己判断。

虎扑用户205982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华为公司就没有10年以上的员工,8年****。。前因后果都不清楚一群瞎起哄的。

m
monoob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百度很难吗?百度很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vvvv难吗?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不知道啊,现在只有李的说法,没听到华为的说法,华为不解释你来告就行。
不像网易事件,双方都拿出了事件来龙去脉,然后交给群众自己判断。

所以我觉得真的李就堂堂正正的拿出证据告一下啊,这样让事情真相大白,这样搞得不清不楚的有啥意思

化而丶为鹏
引用 @你叫啥呢 发表的:
很多人都是人云亦云

早都看出来了,每次一出热点事件,网上张口就来的太多了,跟他们说不通的

伯纳乌的球童
已经国家赔偿了,说明至少法律层面是被冤枉的。

化而丶为鹏
引用 @Tiny抛却 发表的:
2n是可以商量的

可以商量,但不是法律规定

m
monoob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可以商量,但不是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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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angerdave
引用 @lalioooo 发表的:
老哥,哪里能看庭审?我搜不到,用什么关键字?什么平台?求指路

哪来庭审,还没过检察院呢,没到起诉环节就给打回去了。

虐人狂猫薛定谔
引用 @遇仙玉死 发表的:
两个月?用两周就算华为公关没发力

楼主这不是已经在发力了么

D
Dandonighting
到底李有没有敲诈?屁股太歪了,如果敲诈课,有可能国赔吗?

虐人狂猫薛定谔
引用 @s0what 发表的:
你还是你还是低估了,还两周,也就两天差不多,没看知乎、微博这些热榜都已经不见了么

虎扑马上安排上

我是路人甲123
引用 @大布兰恩特 发表的:
现在就是,除了骂华为,其他都是洗~

确实是洗

b
blyclh
引用 @neycb 发表的:
大哥,法律合同上的工龄和工作时长好像不太一样。华为4年一签就是规避工龄长这种事。

四年是续约,工龄算的~八年换工号,是先离职再入职,工龄就断了

雲飛度千峯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并没有在劳动合同法里看到关于10年的条文,具体多少条请指出?

请看完,你才看了一半,谢谢。

t
test_2
李自己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就是那笔钱不应该接收一个私人账户的转账,要工作的同学们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接收私人转账的资金,要出问题的,公司给你补偿就应该是公司账号,李接收了这笔钱,自然被人怀疑,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幸亏李有了录音,不然说不清楚
吃花生的路小佳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请看完,你才看了一半,谢谢。

你直接就说哪一条不得了。

雲飛度千峯
引用 @吃花生的路小佳 发表的:
你直接就说哪一条不得了。

懒得去翻啊…

化而丶为鹏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请看完,你才看了一半,谢谢。

你找出来吧,劳动合同法里涉及“十年”这个词的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里

雲飛度千峯
引用 @你叫啥呢 发表的:
建议你去通读劳动合同法

你给指点下呗。

夜月缭绕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所以我觉得真的李就堂堂正正的拿出证据告一下啊,这样让事情真相大白,这样搞得不清不楚的有啥意思

以什么理由告?诬陷罪是公诉案件,而且不能告公司。
名誉权也告不到华为身上,退一万步说告赢了,也就一句道歉,而且不是举报人给他道歉,目前暂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w
wander33
引用 @大布兰恩特 发表的:
现在就是,除了骂华为,其他都是洗~

本来就是啊。
如果违法,为啥放出来还给了国家补偿?
如果不违法,公检法脑子有什么毛病要关251天?
这个逻辑谁给解释一下。就是天天开庭,羁押时间也不应该那么长吧?难道人家不认识去法院的路,还非得警车接送?
华为起诉罪名不成立,算是诬告吧?华为直接怎么现在还大爷在上面吊的不行的样子。
如果华为那些操蛋部门没有从中打点,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应该是251天啊。
华为清白个屁

袁公委屈克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所以我觉得真的李就堂堂正正的拿出证据告一下啊,这样让事情真相大白,这样搞得不清不楚的有啥意思

为啥要李拿?不应该是华为拿?
你告人家不要证据?连这个都不懂?

赖冠霖
引用 @大布兰恩特 发表的:
现在就是,除了骂华为,其他都是洗~

你说华为没错,你拿出来证据啊,屁证据没有满嘴跑火车,不是洗是啥?

虎扑用户305500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违法解雇才两倍

小粉嫩
现在开始要求自证清白了么

李有没有问题 他免于起诉 经过考验了。现在要经过海军的考验和洗礼吗?



袁公委屈克
251天华为和警察都没找出罪证,你让人家拿啥?

孙笑川在接受采访时说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现在连了解事实都是错的了,我佛了

w
wander33
楼主,如果事实如此,为什么最终判罚罪名不成立?
251天,没有判决就羁押251天,你知道啥概念吗?这是知法犯法。
华为如果没有在中间干什么勾当,能在里面吃251天牢饭?

化而丶为鹏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懒得去翻啊…

我帮你翻了,麻烦指出哪条规定10年以上要赔2n的吧

虎扑用户730625
引用 @monoob 发表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百度很难吗?百度很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vvvv难吗?

正确的说法是,他是任满四年,不续签,不是辞退呀,你在哪看到的是辞退?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袁公委屈克 发表的:
为啥要李拿?不应该是华为拿?
你告人家不要证据?连这个都不懂?

李被华为陷害以及诬告,然后他想告华为,华为是被告,难道被告自己拿证据吗??李被陷害和诬告证明他有相应证据的啊

虎扑用户730625
引用 @monoob 发表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百度很难吗?百度很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vvvv难吗?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不续签呀

小粉嫩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你找出来吧,劳动合同法里涉及“十年”这个词的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里

无限期合同赔偿就2n 看请看完

放映机0204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懒得去翻啊…

杠精啊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test_2 发表的:
李自己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就是那笔钱不应该接收一个私人账户的转账,要工作的同学们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接收私人转账的资金,要出问题的,公司给你补偿就应该是公司账号,李接收了这笔钱,自然被人怀疑,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幸亏李有了录音,不然说不清楚

那么那笔钱私人为什么不用公司账户打给他呢?????

震四江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以什么理由告?诬陷罪是公诉案件,而且不能告公司。
名誉权也告不到华为身上,退一万步说告赢了,也就一句道歉,而且不是举报人给他道歉,目前暂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告举报人啊。
e
euSXhueh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看到一个说法是到期不续签n+1(是n还是n+1没记清楚,大概是这个数),合同期内解雇2n。
连续工作满多少年(具体年数我确实也没记清)以后应当签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菊花干的事儿是几年一签以避免雇员连续工作满期限,具体到这件事上离职的原因是到期不续签,所以可以不赔2n。

m
mikado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所以到底有没有人能够确切的说一下,李的做法从头至尾到底是不是完全正确无误的????

李的做法没问题,有检察院的文书做保证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是关了251天放了,那么现在是不是该李拿出证据来证明华为有罪的时候了???光喷也不起作用啊对不对,他希望华为赔偿道歉,就把已掌握的证据光明正大提供给法院,甚至网上,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不信华为不输

m
mikado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那么那笔钱私人为什么不用公司账户打给他呢?????

要做构陷里的证据呗
震四江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那么那笔钱私人为什么不用公司账户打给他呢?????

因为是某个小部门扣了他的钱,这是息事宁人从部门小金库给他的。
所以说这个部门真的是黑。
虎扑用户730625
引用 @相位猛冲1994 发表的:
非法裁员是2n

哪里看的非法裁员呀?求资料

探花奴
李首先不是个案,

青殿勿用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原告变被告这事爵士又不是没干过

虎扑用户730625
引用 @涛涛88 发表的:
最后是主管联合4位员工串供哦,洗地的别忘了事实,可不是一个人责任

哦,那更正一下,不只是一个主管的问题,是有四个人联合串供,但是,这不重要啊……

奥克兰扣篮王斯蒂芬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要不说虎扑人均水平比不上知乎,他拿2n本身就是疑点,没有证据检察院怎么可能拘留,稍微怀疑一下事情的真相就给人扣个洗白的帽子是真的流批

夜月缭绕
引用 @震四江 发表的:
告举报人啊。

如果李去告,那就需要李拿证据出来,真的没戏,他那有本事调查。

d
dangerdave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你找出来吧,劳动合同法里涉及“十年”这个词的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里

工龄十年后,劳动方可以提出签订无期限合同也就是永久合同,而资方必须同意否则就是违约。
资方正常解雇人只需要给N,没有提前1个月告知要给N+1,违约开除要给2N。
所以工龄超过10年再开除按劳动法是要给2N。

不过据说华为每8年要求员工号重签合同,也就是法理上的工龄永远不会超过10年。

知乎乎
能够知道的事实就是,在华为的举证之下,公检机关查了251天,都无罪释放了,还给赔了10万。说明真查不出李犯了啥罪。至于华为内部有何纠纷矛盾,华为不会公布的,都是猜测罢了。

s
shimang1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媒体将事情来龙去脉报道清楚,全都是片面的报道。这篇文章说李拿到30万后又起诉华为,但是事情经过还有很多细节都没有完整的报道,光靠媒体访问李也不见得是事件的全部,还是期待一个完整的报道才下结论也不晚



d
duikback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华为不存在法理上工龄超过8年的员工,工作每满8年就会强制离职再入职 换工号,给一次N+1的补偿,等于法律上的新员工 [ 此帖被duikback在2019-12-03 21:08修改 ]
合法佣兵
引用 @雲飛度千峯 发表的:
工龄超过10年要2n 也是合法的吧?

我怎么记得劳动合同法规定最少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补偿,多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袁公委屈克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李被华为陷害以及诬告,然后他想告华为,华为是被告,难道被告自己拿证据吗??李被陷害和诬告证明他有相应证据的啊

他啥时候象告华为了?人家都逃离深圳了。你以为能逃出生天还不懂华为的霸道?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mikado 发表的:
李的做法没问题,有检察院的文书做保证

既然没问题,他被华为陷害,直接提供证据告华为啊,现在全网都支持他

王思聪坐二等座
前提华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能不能把球给库里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那我问你,华为为什么不发声明谁是主管们的失职,反而让李去告他们,这不就是站在他们一边了吗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mikado 发表的:
要做构陷里的证据呗

如果这么简单,岂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被陷害??????

虎扑用户834345
引用 @赖冠霖 发表的:
你说华为没错,你拿出来证据啊,屁证据没有满嘴跑火车,不是洗是啥?

你说华为有错也拿证据出来啊,核心问题一个实锤都没有,凭这些没证实的东西就下结论了?不同意见就是洗?你是故意带节奏呢,还是真心不懂?

过分NBniceKD
引用 @遇仙玉死 发表的:
两个月?用两周就算华为公关没发力

lz已经发力了

好时光丶
引用 @lalioooo 发表的:
因为主管业务造假了呀,好像是把第二年的业绩放在去年,充假业绩拿奖金的事情。那些文章是这么写的。

感谢

锐捷网络
引用 @ochoa 发表的:
把黑改成白,原告改成被告?



过分NBniceKD
果然,来虎扑来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如果李去告,那就需要李拿证据出来,真的没戏,他那有本事调查。

我去,他没证据如何证明自己清白吗???这个岂不是很奇怪?????

m
mikado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既然没问题,他被华为陷害,直接提供证据告华为啊,现在全网都支持他

他不敢啊,继续留在深圳怕是命都保不住了
a
anky_end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如果这么简单,岂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被陷害??????

是啊,又不是只陷害了他一个
C
Crab0702
什么叫为所欲为,菊厂干这种下三滥的事情都不是第一次了






开着摩的去罗马
引用 @test_2 发表的:
李自己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就是那笔钱不应该接收一个私人账户的转账,要工作的同学们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接收私人转账的资金,要出问题的,公司给你补偿就应该是公司账号,李接收了这笔钱,自然被人怀疑,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幸亏李有了录音,不然说不清楚

他还提示了公司要去缴税,给税务部门打了电话

j
jiekoudun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劳动合同法里并没有这条法律

不固定期限合同好像有这一条

宿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引用 @mikado 发表的:
他不敢啊,继续留在深圳怕是命都保不住了

我特么的就不信了,现在全网挺他还会有人把他怎么样了不成

t
test_2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如果这么简单,岂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被陷害??????

是,这就是操蛋之处,你的银行莫名接收到一笔费用,马上·应该去银行查账,留记录,而且报案,不然说不清楚,很容易被人作局
瓦輪蒂诺
引用 @test_2 发表的:
李自己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就是那笔钱不应该接收一个私人账户的转账,要工作的同学们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接收私人转账的资金,要出问题的,公司给你补偿就应该是公司账号,李接收了这笔钱,自然被人怀疑,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幸亏李有了录音,不然说不清楚

老板私自转账还有逃税漏税嫌疑。

夜月缭绕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我去,他没证据如何证明自己清白吗???这个岂不是很奇怪?????

他不需要自证清白,你说他有罪,需要你提供证据。

s
shimang1
引用 @test_2 发表的:
李自己的做法肯定有问题,就是那笔钱不应该接收一个私人账户的转账,要工作的同学们记住一点,千万不要·接收私人转账的资金,要出问题的,公司给你补偿就应该是公司账号,李接收了这笔钱,自然被人怀疑,从法律角度看没有任何问题。幸亏李有了录音,不然说不清楚

不是啊,那30万不是主要问题,李实际是有录音的,是华为告李是在李离职9个月后的事情,备份后面李被抓才找到的。李离职后在华为相关管理人员受处分后,李先告华为,要求索赔20万年终奖



动感光波TT
这个人写的内容我也不清楚有没有故意偏袒之类的,只是希望大家能看一看,多了解一下再判断。但这事本身能关人这么多天我觉得也太不合情理,而且华为的声明确实感觉有点傲慢。(我也不知道里面的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只是看到了才转过来)。


虎扑用户511166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主管有问题,其他三个要帮他串口供?什么逻辑

a
anky_end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我去,他没证据如何证明自己清白吗???这个岂不是很奇怪?????

他不是已经清白了,还需要自证什么?这位同学,您应该好好学习下语文了
震四江
引用 @夜月缭绕 发表的:
如果李去告,那就需要李拿证据出来,真的没戏,他那有本事调查。

试试呗。我觉得可以就先告检察机关或者华为,目的是先把构陷者揪出来
那么多亲美派律师巴不得华为死,搏一搏,说不定单车变摩托?
t
tanogh
引用 @Jiecaona 发表的:
华为公司就没有10年以上的员工,8年****。。前因后果都不清楚一群瞎起哄的。

是这样的,8年后一定会有2周的时间差,合同不会是连续的。

袁公委屈克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如果这么简单,岂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被陷害??????

法理上就是,仅仅华为就不是个例被因此而诬陷。
当然以后大家都学机灵了,懂了这个套路,公司就不能用这招了。

下划__线
引用 @shimang1 发表的: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媒体将事情来龙去脉报道清楚,全都是片面的报道。这篇文章说李拿到30万后又起诉华为,但是事情经过还有很多细节都没有完整的报道,光靠媒体访问李也不见得是事件的全部,还是期待一个完整的报道才下结论也不晚


即使起诉也是因为年终奖啊
虎扑用户925682
是不是受害者有一丝瑕疵,那么华为公司的做法就是合理可原谅的。

虎扑用户834345
引用 @宿星老仙法力无边 发表的:
有没有人可以解答一下??

等着后续报道再下结论,现在好多人就是不懂乱带节奏!

t
tanogh
引用 @给您打个针 发表的:
华为说对方违法,对方也有证据证明清白,那为什么251天呢?

对方只是有证据证明在那次谈话中没有提到任何威胁的言论,但是这话一定要在录音的那次谈话中说么?法律上的无罪等于事实的无罪么?疑罪从无是司法进步的体现,是避免无辜的人受到迫害但不能保证疑罪的人就真的无罪。现在是李通过司法想华为要道歉和补偿的时候了,但是假如李不起诉又是为什么呢?

化而丶为鹏
引用 @小粉嫩 发表的:
无限期合同赔偿就2n 看请看完

无限期合同里并没有写到2n,涉及无限期合同的条款里只有一个不签订无限期合同的每个月需支付二倍工资,但是解雇赔偿和普通合同是一样的,而华为用的是8年买断合同的做法规避的无限期合同签订,这肯定是钻空子,但是这是另一码事了,跟离职赔偿无关。而且事实上在中国私企里很难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各个单位都会想办法规避,比如我之前的工厂,工人每满3年就会转出外包一年,隔年再转回来重新计算工龄,补偿就是一年工资,这个就需要国家加强监管了。

g
gamejcy
引用 @用户0566564155 发表的:
有一说一,菊厂的合法是不是恰恰是这件事最可怕的地方

合法之厂送合法之人合法羁押251天,何其谬!

合法是菊厂敢公开回应“支持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底气,我欣赏它的合法,但合法不应该成为菊厂打击离职员工的武器

利用法律资源的悬殊差距来欺负普通老百姓,算什么英雄好汉,合法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好的律师这么吃香了吗?利用各种知识差信息差人脉差搞成合法后,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虎扑用户730625
引用 @能不能把球给库里 发表的:
那我问你,华为为什么不发声明谁是主管们的失职,反而让李去告他们,这不就是站在他们一边了吗

从李的回应来看,比较软。站华为的人会认为李自己有猫腻,心虚。站李的人会认为,华为仗势欺人。

从华为的回应看,比较硬。站华为的人会认为,不卑不亢,尊重法制,一切以司法机关为准。站李的人会认为,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同样的回复可以多个角度想一下。为什么华为一定要跟你说的一样让李去告那几个人,回应说尊重法律,一切以司法机关为准不是更好吗??

甲贺123
引用 @anky_end 发表的:
他不是已经清白了,还需要自证什么?这位同学,您应该好好学习下语文了

你看看他律师的公开信吧

t
tanogh
引用 @monoob 发表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百度很难吗?百度很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百度很难吗?vvvv难吗?

百度不难,对李采访开篇就是自诉合同到期不续签,眼睛不好的话,哪个地方的我给你介绍个附近好的眼科去看看。要不就是脑子再去看看。

雲飛度千峯
引用 @化而丶为鹏 发表的:
早都看出来了,每次一出热点事件,网上张口就来的太多了,跟他们说不通的

早都看出来了,每次一出热点事件,网上张口就来的太多了,跟他们说不通的。。。好像这个评论你得自己收着了…

虎扑用户406885
引用 @Ethelfeda 发表的:
这本来就是擦边球,还是华为不对

擦边钱?你是签的多久的合同?一辈子?是没工作还是没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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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1112
引用 @neycb 发表的:
大哥,法律合同上的工龄和工作时长好像不太一样。华为4年一签就是规避工龄长这种事。

只要续签就是算工龄了,和几年一签没关系。一般企业也就三四年一签,不过第三次合同很多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虎扑用户406885
引用 @blyclh 发表的:
四年是续约,工龄算的~八年换工号,是先离职再入职,工龄就断了

漏了一点,中间会有2周空隙,这期间如果因为项目紧不能休假不用打卡。这样连续工龄就断了。

虎扑用户750790
华为真就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