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一梦 发表于 2025-04-17 09:55 真是服了,楼里一群wsn叫嚣是冤案,一个个在那纠缠“没插入”“没有射在里面”,合着他们以为只要没插入成功,就能判定不是强奸呢。要按照这判定方式,金针菇一律脱罪可以轻判了。 重申一遍,强奸案的关键判定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这个在本案是铁板钉钉的,而且本案有强暴行为。你给受害者身心带来严重伤害,你觉得只要受害者挣扎猛烈一些没有真正插入,就是“强奸未遂”可以轻判了?你们拿脑子想想可能吗?做个人吧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7 08:25 这楼里面的女拳不也一样,停留在山沟沟里面,非要提倡彩礼。。。 不过至少她们现在不叫嚣处女膜的珍贵了,这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两人都是算计,但程度不同 这个例子中女人的算计是一般的算计,可以接受的 男人先假惺惺接受不婚前性行为的假设,然后在算计下的暴力,非常恶劣, 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7 15:27
gopokemon 发表于 2025-04-17 18:17 看起来两边都有问题,但谁比谁更会算计不是舆论哗然的原因。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普通人的唯一护身符就是法律。有几分证据办几分案,有什么法律判什么罪。 如果一个先判罪后补证据,补的还是有利被告的医检报告,然后二审还是同一个法官(这个有确切消息吗,如果是真的,那真是无话可说)。给百姓一种葫芦僧判葫芦案的 即视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普通人的比例最高,这类判案让他们觉得他们的生死兴亡是可以随随便便被人操控的,法律之上还有他们无从知道的规则。 其实这些法官检察官们不知道这个案件有问题吗?当然知道,不然根本不会在没有任何新取证的情况下,明明知道是敏感案件还要拖着两年多不判?被告就是个牺牲品,拖到快判刑刑期结束,估计到时候再上诉也已经实际关押时间到出来了。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基本没了。
寻隐者不遇 发表于 2025-04-17 18:29 这案件根本就不该是刑事案件,案件一开始民警还调停,如果是刑事案件有什么好调停的呀,调停有用吗?判决完全不合理
公马密码123 发表于 2025-04-17 18:00 鸡贼金针菇付了一半彩礼还没换来交配权,要是没有彩礼,金针菇没人嫁只能做太监
我们在说程序正义和罪名成立的问题,讨论案情你代入干什么?你代入得了吗?你被人强奸过?
看起来不像。因为很奇怪你会在意强奸犯的尺寸。对你很重要吗?反正对强奸犯并不重要。
至于你提到楼里的wsn们,我相信更没人会在意自己的尺寸能不能满足某位自恋大妈的两片臭肉。
1)你同事,把你扑到了抱着,这个叫强暴未遂
2)你男朋友,把你扑到了抱着,这个叫调情,不是强暴未遂
如果你女朋友连这种都不容许,那她不是你的女朋友,她是来讨债的
鸡贼金针菇付了一半彩礼还没换来交配权,要是没有彩礼,金针菇没人嫁只能做太监
看起来两边都有问题,但谁比谁更会算计不是舆论哗然的原因。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普通人的唯一护身符就是法律。有几分证据办几分案,有什么法律判什么罪。 如果一个先判罪后补证据,补的还是有利被告的医检报告,然后二审还是同一个法官(这个有确切消息吗,如果是真的,那真是无话可说)。给百姓一种葫芦僧判葫芦案的 即视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普通人的比例最高,这类判案让他们觉得他们的生死兴亡是可以随随便便被人操控的,法律之上还有他们无从知道的规则。 其实这些法官检察官们不知道这个案件有问题吗?当然知道,不然根本不会在没有任何新取证的情况下,明明知道是敏感案件还要拖着两年多不判?被告就是个牺牲品,拖到快判刑刑期结束,估计到时候再上诉也已经实际关押时间到出来了。上诉翻案的可能性基本没了。
男方家一直在网上造谣带舆论,流传好多不实信息。比如前面有人信誓旦旦说什么一审二审都是同一个女法官,但官方报道二审是个男性审判长。121楼给了很多physical evidence (比如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和女方身上的瘀伤),女方当天就报警了,男方也承认,强奸没什么好洗的。
有家属谅解书可能就缓刑或者免于起诉了
男方再不咋的,也是真心想结婚生子的,是正经人家
女方看上去根本不是奔结婚去的,如果男方如他所愿,把房子送给她了,那么今日送金条,明日送房子
登记了,没几日,强暴(秦兵)又至矣。永无宁日,郎本无罪,拥房其罪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现在的主题是结婚成家过日子,其他事情可以放一边
单单结合结婚这个主题,我看男方是真诚的,女方是骗子
法院是混账东西
做了半辈子鸡?就这还有人点赞呢。一点职业道德没有。嫌少你别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