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4:32 我们那个时候也是什么都没有,给同事发点糖,两人行李搬到一起就是结婚了。 有彩礼,彩金,是社会变迁的结果, 那也是因为在现行中国法律中,对婚后女性的法律保护太不力了。 所以你看越是中底层的女性对这些越是看重。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4:28 去年珠海不就出了“歼35”事件么。那次也是彩礼纠纷 这次这个受害者又是货车司机,有A本的。不敢想他放出来能做出什么 我10多年前恋爱的时候根本没有听说过彩礼这个说法。知道这个概念,但是觉得那是极端落后的农村才会有的东西 结果最近10年互联网下沉,这种反动玩意儿农村包围城市,居然跟女拳一拍即合,成了一股时代逆流了 在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一个有稳定工作,愿意养家养娃不跑路,愿意为订婚和婚礼支付巨额现金的男性,都是婚恋市场上最优质的交往对象 只有在中国,这种人会被压榨光然后送去坐牢。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4:03 因为女性可以常年脱产考公。而且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很适合这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女性。 现在大量基层法院都是全女班。 所以会有下面这些判决 大三女生退房租遭辱骂后喝农药自杀,二审判房东赔偿 19 万元 广西河池李警官 2 次下水救会游泳的轻生女孩,被女孩数次故意推走导致溺亡,女孩无罪释放 女子因失恋轻生,法院判男友赔偿女方父母精神损失20万 (请自行对比胖猫) 等等等等
hijklmn 发表于 2025-04-16 12:47 不清楚,起码完全没有解释什么属于性行为。。。 处女膜没有破裂确实不能证明没有性行为,但是一般得在女性体内发现男性精液体液而不是在床单上发现。。。退一步说,那也得在女性性器官上身体上发现各种伤痕说明当时女的拒绝了,也没有,只有手腕手臂有淤青,只能说明曾经被禁锢。。。 倒是关于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要求让人觉得女的就是因为这个条件没有被满足所以告了男的,属于仙人跳。。。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35 我没说证据不多,我说的是证据烂糟,而且没条理,而且不相关。 证据再多不能板上钉钉定罪,当然就会导致舆情。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4:40 证据都是相关的,常人看到这些证据,就可以认定 那男人就是在强迫女人的情况下,和女人发生了某种形式的性行为 如果是陪审团判案,肯定也会定罪的。
2023年6月魏贤通过某软件认识了一名附近地区的女网友张某,聊天10余天后二人相约酒店见面,而且是女方多次主动邀约。 6月12日晚上11点半,张某跟随魏贤进入酒店房间,二人进屋闲聊一会后张某去洗澡,洗澡后魏贤帮其吹干头发,二人自然而然的开始拥抱亲吻,并准备进行下一步动作,这时,女方说:“哥哥,我怕疼”。他知道强迫的性质,在感觉女方可能确实心有芥蒂后他停止了进一步的动作,此时他连内裤都还没脱。 之后他们在酒店里又待了一会,凌晨2点二人前后脚离开酒店。 二人约会后第二天开始,张某更加主动给魏贤发信息,并告知了其真实姓名,推送同学微信用于接收红包,发送同学姓名及联系方式用于接收外卖,并主动发信息分享天气、分享比赛、主动要求为给其补课,其状态对魏贤极度依赖。 20天后,因张某母亲发现她偷偷藏手机,将其手机夺走,翻到聊天记录,质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母亲表示不相信并将其手机摔碎。 看到母亲暴怒,张某害怕改口说她被QJ了,其母亲带其报警致事发。 张某报警称:男方强行要求与她见面,她不愿意下楼男方一直纠缠,她不知道要开房,也不知道开房要干什么,男方要求她洗澡她也没有洗,她想走被男方强行按倒,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她极度害怕跑出酒店,之后因为害怕男方对外人宣扬选择对此事不声张...... (以上均为一审判决书披露和审判阶段律师口头告知的内容) 案发之后,我们一直申请调取聊天记录,但直至案件到达法院阶段,律师说卷宗里依旧没有聊天记录,公安扣押着手机4个半月,纹丝未动; 检察院作为监督机关,不去督促恢复聊天记录还原事实真相,反而一再纵容女方胡说八道甚至为其辩解“年轻人记忆力出现偏差属于正常现象”。 11月中旬,抱着试试的心态,我们在魏贤使用的台式机电脑上发现了聊天记录,聊天记录证实,女方在开房当天4次提出开房要求,开房第二天开始,要早餐、要外卖、纠缠要求魏贤陪其聊天、为其补课,并将自己真实姓名、同学的真实姓名及电话号码、另一同学的微信以及自己接下来的行程告知魏贤…… 结合酒店监控显示,当天晚上张某跟随魏贤主动进入酒店房间,凌晨2点多她撩着刚洗的清爽顺滑的头发(进酒店时头发极其油、乱)、扒拉着手机慢慢悠悠走出房间,一路上遇到多个房客、酒店工作人员,其若无其事地回了自己住处,至此事情真相浮出水面。 然而,仅凭女方信口雌黄的陈述,一审魏贤被判4年有期徒刑。 所以中国基层有些判案很奇葩的,真心别太早下结论。。。 Namama 发表于 2025-04-16 14:35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4:36 所以你在这里空对空的扯淡,完全不知道国内现在是什么形势 还“那也是因为在现行中国法律中,对婚后女性的法律保护太不力了” 你知道现在中国婚姻法里,女方没有忠诚义务,没有夫妻生活的义务,出轨与否,子女亲生与否,都不能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么? 你知道现在国内民政局的离婚模板上直接写着“女方获得房屋车辆,价值xxx,男方承担共同债务xxx”么?
还有那个坐货拉拉自己跳车死掉的女生,也把司机判刑了,这就非常不合理了。 lambofgod168 发表于 2025-04-16 14:39
关键一审没看证据就判了 处女膜坚定报告是审判后才出的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证据根本没用 就算有用也没用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42
美颜盛世 发表于 2025-04-16 13:50 强奸是一种极端暴力性犯罪,通常是武器胁迫或者肢体暴力,被害者很多被打得像猪头了 肢体暴力使用率:52.7%(95%CI 48.3-57.1) 武器威胁比例:28.4%(其中枪支13.7%,刀具14.3%) 典型暴力组合:抓伤(76%)、殴打(63%)、窒息(21%) 直接身体损伤:阴道/肛门撕裂伤(87%受害者出现)、泌尿系统感染(63%)、创伤性脑损伤(当伴随殴打时) 女方的衣服被扯坏了吗??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4:47 原因就是没有这个证据也已经够了啊, 强奸案基本上在哪里都是这么认定的,当场求救,有旁证,有伤,事后及时报警,还有男方的称述,都是重要的证据。 在哪里都够了,当然穆斯林国家,需要三个男性证人的那种国家除外
ca563 发表于 2025-04-16 14:50 这是嫌受害人反抗不够激烈了?女的身上的瘀伤,和电梯里被男方拖拽的视频,都不算女方反抗的证据吗?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52 所以这就是问题啊,你跟我提这么多证据有意义么? 这些证据其实对法院都没有意义,只有女性的证词有意义。 可是这对么?我都说了中国的法律方向是轻证词重证据,但是现在的强奸案是逆流的。
所以这就是问题啊,你跟我提这么多证据有意义么? 这些证据其实对法院都没有意义,只有女性的证词有意义。 可是这对么?我都说了中国的法律方向是轻证词重证据,但是现在的强奸案是逆流的。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52
对的,彩礼是女性对自己的保护,但是也是双刃剑,很多都是拿了彩礼给弟弟。 而且女性对自己的更好的保护,难道不是自己的事业么?为啥要结婚,也是奇怪。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50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4:50 对的,彩礼是女性对自己的保护,但是也是双刃剑,很多都是拿了彩礼给弟弟。 而且女性对自己的更好的保护,难道不是自己的事业么?为啥要结婚,也是奇怪。
你不是女的啊? 女权主义兴起对保障妇女权益利大。 chiffongirlx 发表于 2025-04-16 13:48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5:01 我连线了一个认为判决没问题的律师。 我:如果一个女人诬告自己的男朋友,以大同案这种烧窗帘,拉扯胳膊有淤青的证据,男性有没有可能脱罪? 律师:唉,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其实没有办法,因为强健的司法实践是要求男方证明自己无罪,如果两边口供对不上,还是会偏向女方多一些。 我:那这符合公平正义吗,普通男性怎么才能保护自己? 律师:就不要通过这种金钱途径来获得感情,这种案件还是比较少的,找有感情基础的就好了。 我:意思是男性没有任何办法能保护自己,只要女性诬告就大概率会成功,所以只能赌有感情基础的女性更有良心 能获利几十上百万还完全没风险的情况下,情比金坚真的可能吗? 律师沉默良久,也没话说了。 现在国内的现实情况就是,还有不少傻b男的愿意押上父母和自己的全部家当,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几百万人民币利益冲突的女人,不会起坏心思。 这是在制度性的制造恶。 女的一年干一起,直接财富自由。之前退婚不退彩礼结果被男的杀掉的母女俩,2个人总共有17本离婚证。
瘀伤在哪儿?根据前面的报道里审判长说的,手腕和手臂。。。 hijklmn 发表于 2025-04-16 15:02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3:59 现在国内这帮仙女法官完全就是无法无天 看看今天刚出的另一个判决 贵州一男子订婚付 12 万彩礼后女方意外溺亡,法官:彩礼只退一半 杨某向龙某甲一家给付了彩礼128000元,龙某甲家当时返还了杨某8000元礼金,实际收取彩礼120000元。 随后,龙某甲便跟随杨某外出务工。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龙某甲觉得自己与杨某在性格上、年龄上均存在差距,便向杨某提出想分手,要求解除婚约。但双方还未对婚约解除、彩礼返还事宜协商一致,龙某甲却在一次意外中不慎溺水身亡。 在双方订婚时,杨某一家因给付彩礼耗尽了家中积蓄,且其父杨某甲由于身患多种疾病,更是让整个家庭陷入经济上的困难。于是,杨某遂向龙某甲父母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而龙某甲父母因痛失爱女,对彩礼返还一事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双方家庭因此产生纠纷。 最后法官判决返还5万彩礼。
美颜盛世 发表于 2025-04-16 15:01 因为底层女性没有事业,也没有赖以生存的技能,不愿意送外卖打螺丝,那就只剩生育能力了 愿意进厂当打工妹的,通常都和厂里面的男的谈婚论嫁了,一般也没什么彩礼嫁妆之说
hijklmn 发表于 2025-04-16 15:02 瘀伤在哪儿?根据前面的报道里审判长说的,手腕和手臂。。。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10 即便是有个工作的,除了金字塔顶端的那部分女性, 大部分女性只要还主要承担养育孩子的家庭责任,“事业”肯定会收到影响, 在法律没有足够保护的情况下,要彩礼在经济上保护自己是正常的。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5:14 这个案子两边的口供对的上,那又怎样?奈不住网友非认为男方被诱供,法官说,我也挺难的好么 如果有陪审团,这个案子估计都到不了二审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13 手腕和手臂难道不是至少表示女性有过反抗? 凡是能搞出 “瘀伤” 的,都说明有强迫情节。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08 瞎扯,正常的男的,不去做这种事情,别人根本没有办法伪造出这么多证据来。 在走廊拖曳她的视频是能容易生造出来的,自己承认事情的录音也是能“陷害”出来的?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16 你认真的?要是没有争议,怎么可能网络舆情发酵成这样。 陪审团又不是全是年轻女孩的,总有男的,总有我这种愤怒大妈,十二个人里面只要有一个觉得有问题,那这个案子就没法判了。 按现在的舆情,我觉得8%的反对率还是有的。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19 问题是你不能追求完美受害人,这个案例中的男的女的都是,不能追求他和她完美。 按你的逻辑,正常女的也不会和这种男的订婚,对吧? 还是这句话,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完美,就说他犯法。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20 男的难道不要承担养育家庭孩子的责任? 你的论点也有点奇怪。只要养孩子,男的女的事业都要受影响。 其实应该在婚前绝育,才是男女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21 这不是说要怎么保护自己么,不对女人施暴,不承认自己强暴过别人,很难吗?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17 其实应该让中国女性走出乡村,别困在乡村里面,而不是让她们在乡村索要彩礼。 让乡村年轻男的烂掉才是对的。
liumajia 发表于 2025-04-16 15:34 网友西门大妈总结: 由于大同订婚强奸案当事人的表弟在郭律师的直播间自爆卡车,而且爆的非常详细,各种细节特别齐全,我终于get到了这个神奇的案子,这个我之前怎么看都看不明白的事件的基本逻辑。 先声明,这条不涉及任何证据层面的的讨论,毕竟我生物学的不好,有讨论强奸定罪证据的你们可能要失望,我实在没这个能力讨论~ 这个事情为啥大家不好理解呢?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现代社会,觉得婚前性行为完全是个人选择,一个人有了婚前性行为,也不等于这个人价值降低了。但是看这个案子,你一定要暂时抛弃这个观念,把自己带入知否那个环境中,也就是古代封建的男女观念下。为啥呢? 因为这一套能解释男女双方所有的行为。 首先,男女双方,包括双方家庭都认可,女人婚前处女的价值高于非处女。你别管这套对不对,反正他俩都认,原因是男方表弟说了和女方多次发生“蹭蹭不进去”的行为,你说这是图啥?就是保住女生的“处女之身”。 郭律师:这俩人怪保守嘞~ 然后男女双方订婚了,但是彩礼没有交割完,因为后续还有女方母亲和男方交涉,让他家卖猪交彩礼啥的。然后根据女方自述,俩人订完婚,回到新房后,男方这次蹭蹭进就去了。女方就跑去冲洗,然后很暴怒。 为啥暴怒?因为处女之身被破坏了(至少她当时这么认为),而男方没给完彩礼。如果男方就此赖掉彩礼,自己吃亏;如果再悔婚,那么她觉得不是处女不好找了。 还是那句话,你别管这有没有道理,反正逻辑就这么个逻辑。 女方觉得我亏大了,要求加名字。这个加名字你可以看成是婚前破处的补偿,女方之前尝试性提过,但是就一次(男方表弟说的),不答应也就算了,也不影响订婚。 还是那句话,你不要用现代逻辑去想这个事情,觉得都这样了怎么能愿意嫁给强奸自己的人呢?他们的逻辑是,你拆包了,你必须全款买!还要赔偿!这种事情不管哪国古代都有.... 然后男女双方就开始拉扯,期间女方还点了窗帘和家具。为啥呢?必然是谈崩了,男方不同意女方的价码。 那么不同意为啥要点了窗帘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外人相信,女方虽然订婚了和男方都进了婚房了,还是“贞洁烈女”,以后找下家才能找的好一点。 然后女方父母就出来说了,说你得给我补齐彩礼加名字什么的。男方这时候痛快承认了发生关系的事实,甚至就承认了强奸。为啥呢?因为在他的逻辑里面,我把你女儿睡了,你女儿是烂污货,没人要了,只能嫁给我了,我痛快承认才能达成这个效果,包括后来各种调解让加名字都是这个逻辑。 有人说这不就是卖女儿吗?哎封建逻辑就是这样,不结婚你不能碰,碰了就要负责到底,负责到底就包括给齐彩礼加名字,总之答应之前说好的要求。你不答应你碰人家干嘛? 女方这套逻辑你别管多玄幻,是自洽的。而男方其实本人是认可这套逻辑的,要不老蹭蹭不进去干啥?但是他想借此偷袭,降低女方再次找下家的谈判筹码(处女身分),这样能赖掉彩礼。 但是男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加了,可能觉得有恃无恐可能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然后就进去了... 所以这件事,是一大堆不可明说的前提条件凑到了一起,反应出来的一朵奇葩。那么平行世界里,如果改变几个前提条件,会怎么样呢? 1 理想逻辑:女的不要彩礼不加名字,那么可能俩人看不对眼,压根没有然后,也有可能俩人两情相悦在一起了。但是我们都清楚哪种可能性更大对吧? 2 封建逻辑:男方给足彩礼,到结婚再和女方正式发生关系,啥事没有;或者男方不给足彩礼,女方要求退婚,俩人最多只能拉扯钱的事情,上升不到刑事犯罪; 3 女方强势逻辑:女方不抗拒婚前性行为,但要求补足彩礼,但这就意味着男方跟女方发生多少次关系,也不能想着靠这个赖彩礼,所以最后要么黄了俩人拉扯彩礼的事情,要么成了但是一分不少; 4 女方弱势逻辑:女方抗拒婚前性行为,但是觉得男方睡都睡了,捏着鼻子嫁过去,你觉得男方家里还会补足这部分彩礼吗?还会加名字吗? 如果你还是觉得很玄幻不好理解,可以把“破处”这个词替换为“怀孕”,是不是顿时就很常见了? 当然最后怎么定的强奸,证据具体怎么分析,以我目前的水平就没法知道了~ 但是这个事件逻辑吧,我只能说,这俩人在价值观层面,还挺配的,毕竟这么想的年轻人现在还真不太好找呢~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22 事实上大部分养育孩子的责任都在女人身上, 所以女人肯定受影响更大, 丧偶式带娃没有听说过?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5:25 回复 330楼 mt.everest 的帖子 你说不算就算了? 除非你能证明对方和你一样有特殊体质, 正常人手臂上有“瘀伤” ,如果不是有过accident, 肯定是遭受过暴力对待的。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5:25 前面你说你是女的,该说你装什么外国人还是装什么男人呢? 国内雇主对女性特别育龄女性深到骨子里的歧视和敌意,你非要说不知道不存在,那你开心就好
网友西门大妈总结: 由于大同订婚强奸案当事人的表弟在郭律师的直播间自爆卡车,而且爆的非常详细,各种细节特别齐全,我终于get到了这个神奇的案子,这个我之前怎么看都看不明白的事件的基本逻辑。 先声明,这条不涉及任何证据层面的的讨论,毕竟我生物学的不好,有讨论强奸定罪证据的你们可能要失望,我实在没这个能力讨论~ 这个事情为啥大家不好理解呢?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现代社会,觉得婚前性行为完全是个人选择,一个人有了婚前性行为,也不等于这个人价值降低了。但是看这个案子,你一定要暂时抛弃这个观念,把自己带入知否那个环境中,也就是古代封建的男女观念下。为啥呢? 因为这一套能解释男女双方所有的行为。 首先,男女双方,包括双方家庭都认可,女人婚前处女的价值高于非处女。你别管这套对不对,反正他俩都认,原因是男方表弟说了和女方多次发生“蹭蹭不进去”的行为,你说这是图啥?就是保住女生的“处女之身”。 郭律师:这俩人怪保守嘞~ 然后男女双方订婚了,但是彩礼没有交割完,因为后续还有女方母亲和男方交涉,让他家卖猪交彩礼啥的。然后根据女方自述,俩人订完婚,回到新房后,男方这次蹭蹭进就去了。女方就跑去冲洗,然后很暴怒。 为啥暴怒?因为处女之身被破坏了(至少她当时这么认为),而男方没给完彩礼。如果男方就此赖掉彩礼,自己吃亏;如果再悔婚,那么她觉得不是处女不好找了。 还是那句话,你别管这有没有道理,反正逻辑就这么个逻辑。 女方觉得我亏大了,要求加名字。这个加名字你可以看成是婚前破处的补偿,女方之前尝试性提过,但是就一次(男方表弟说的),不答应也就算了,也不影响订婚。 还是那句话,你不要用现代逻辑去想这个事情,觉得都这样了怎么能愿意嫁给强奸自己的人呢?他们的逻辑是,你拆包了,你必须全款买!还要赔偿!这种事情不管哪国古代都有.... 然后男女双方就开始拉扯,期间女方还点了窗帘和家具。为啥呢?必然是谈崩了,男方不同意女方的价码。 那么不同意为啥要点了窗帘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外人相信,女方虽然订婚了和男方都进了婚房了,还是“贞洁烈女”,以后找下家才能找的好一点。 然后女方父母就出来说了,说你得给我补齐彩礼加名字什么的。男方这时候痛快承认了发生关系的事实,甚至就承认了强奸。为啥呢?因为在他的逻辑里面,我把你女儿睡了,你女儿是烂污货,没人要了,只能嫁给我了,我痛快承认才能达成这个效果,包括后来各种调解让加名字都是这个逻辑。 有人说这不就是卖女儿吗?哎封建逻辑就是这样,不结婚你不能碰,碰了就要负责到底,负责到底就包括给齐彩礼加名字,总之答应之前说好的要求。你不答应你碰人家干嘛? 女方这套逻辑你别管多玄幻,是自洽的。而男方其实本人是认可这套逻辑的,要不老蹭蹭不进去干啥?但是他想借此偷袭,降低女方再次找下家的谈判筹码(处女身分),这样能赖掉彩礼。 但是男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加了,可能觉得有恃无恐可能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然后就进去了... 所以这件事,是一大堆不可明说的前提条件凑到了一起,反应出来的一朵奇葩。那么平行世界里,如果改变几个前提条件,会怎么样呢? 1 理想逻辑:女的不要彩礼不加名字,那么可能俩人看不对眼,压根没有然后,也有可能俩人两情相悦在一起了。但是我们都清楚哪种可能性更大对吧? 2 封建逻辑:男方给足彩礼,到结婚再和女方正式发生关系,啥事没有;或者男方不给足彩礼,女方要求退婚,俩人最多只能拉扯钱的事情,上升不到刑事犯罪; 3 女方强势逻辑:女方不抗拒婚前性行为,但要求补足彩礼,但这就意味着男方跟女方发生多少次关系,也不能想着靠这个赖彩礼,所以最后要么黄了俩人拉扯彩礼的事情,要么成了但是一分不少; 4 女方弱势逻辑:女方抗拒婚前性行为,但是觉得男方睡都睡了,捏着鼻子嫁过去,你觉得男方家里还会补足这部分彩礼吗?还会加名字吗? 如果你还是觉得很玄幻不好理解,可以把“破处”这个词替换为“怀孕”,是不是顿时就很常见了? 当然最后怎么定的强奸,证据具体怎么分析,以我目前的水平就没法知道了~ 但是这个事件逻辑吧,我只能说,这俩人在价值观层面,还挺配的,毕竟这么想的年轻人现在还真不太好找呢~ liumajia 发表于 2025-04-16 15:34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44 你也是,祝你开心。我是不是女的,也请你不要自由心证。 我真怕了你们小仙女了。不同意你的观点,我连我的性别都要被剥夺了。
momo099 发表于 2025-04-16 15:21我简直要看笑了。“离婚时财产默认要男方净身出户”这是你在做梦的时候看到的吧?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5:52阴阳怪气也是小仙女特点之一 👍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5:54 装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2640224 如何评价清华男养无业女20年,离婚时3000万元分得700万,单独承担700万债务、每月4万抚养费?
这算阴阳怪气吗?本版讨论过无数次华裔亚裔妈妈丧偶式育儿的普遍性,不信你可以马上再发起一个投票 你说养孩子男的女的事业都受影响,这跟广大妈妈们(各族裔不仅华裔)的主流认知不一致,那我理解你家养孩子爸爸是很给力的,算小概率事件,lean in 作者就是这样,跟去世的老公平分家务,阴阳怪气在哪里?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5:59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5:43 我忍着恶心抱着最大的善意试图看完这篇所谓公男方表弟的内幕报道,看到为什么点窗帘那里实在忍不了放弃了 男方真是活雷锋影帝,连女方演贞洁烈女都配合的那么天衣无缝,拽女方回电梯再拖回房间这个环节现场发挥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样善良的人才被关七百多天,山西六月的❄️都不够飘的了,去隔壁山东借点?
ca563 发表于 2025-04-16 16:06 男方七大姑八大姨地都一一跳出来给各种强奸的细节,务必保证从各个角度把受害者名声搞烂。怪不得被QJ的受害人大部分选择不报警呢。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03 有句说句,个案不能算是整个社会的现状。 还是要更多数据才能说明你的观点。
别的案件跟这个案子本身没关系,再奇葩也不justify这个案子里的男方所作所为。你们应该反驳的121楼里是法院判决给的细节:第一,这些细节有没有证据里面有假?第二,在这些证据下,男的是不是强奸? ca563 发表于 2025-04-16 16:12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04 不,对于女性的现状的讨论不算阴阳怪气,说你自己是草民,说我是lean in,我觉得很阴阳怪气。 你要是真的发起一个投票,那你就不算阴阳怪气,非要开除别人性别,非要说我的观点是因为有钱或者没钱,说你自己有钱或者没钱,这种非常非常非常阴阳怪气。 另外,阴阳怪气是小仙女的特点,这你认同吗?大家有道理说道理,说不过就“抛开事实不谈”,我觉得我对小仙女们的刻板印象总是在加深。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6:16回复 342楼 mt.everest 的帖子 判的是强奸罪,不是伤害罪, 谁和你说没有达到伤害几级就不能定强奸罪,拿个刀枪威逼 强奸,抢劫都不算了不是?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6:18 我不需要发起投票,因为这是月经甚至到年底时成为周经话题 另外我措辞不准让你误会了,我无意暗指有钱没钱, 爸爸带娃给力否跟家庭教养和人品关系更大,不是经济状况,一定要量化我认为相关性不够统计显著 不知道你说的哪些小仙女,没法认同是不是阴阳怪气,如果是指我们女拳,那我不能同意,你们能说受害者用打火机烧窗帘玩儿演贞洁烈女,我们顺着说几嘴怎么了
ca563 发表于 2025-04-16 16:12 别的案件跟这个案子本身没关系,再奇葩也不justify这个案子里的男方所作所为。你们应该反驳的121楼里是法院判决给的细节:第一,这些细节有没有证据里面有假?第二,在这些证据下,男的是不是强奸?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23 首先,我是一个人,不存在“我们”这种说法 其次,我没有说过“受害者用打火机烧窗帘玩儿演贞洁烈女” 另外,别人说话过分,也不是你说话更过分的理由,对吧。大家都应该理性讨论,而不是吵架升级。
他们其实就认为,女方处女膜完整,说明强奸不成立,好几层楼问这个问题, 他们一直回避,但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扭扭捏捏不好意思直说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6:23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31 首先“他们”是谁? 难道不同意你意见的人就是“他们”? 其次,处女膜完整确实是一个可能会导致翻供的大证据,但是这并不是我想说的全部。 我对这次审判的主要批评是,处女膜是不是完整,根本不在一审结论的考虑范围内。 一审的程序问题才是我想说的。这证明了基层法院的急功近利,想占领道德高地等问题。
xpinger2017 发表于 2025-04-16 16:23 回复 359楼 mt.everest 的帖子 强奸两个字,一个强,落实在哪条证据? 一个奸,落实在那条证据? ------------------------------ 强,落实在女方呼救,身上有伤,男方拖曳的证据链,没有说这个伤要达到你的伤情鉴定标准 奸,落实在女方证词和男方证词 所有这些都是证据,足够完备。 别总扯什么客观, 主观证据, DNA证据一样是人来提取,检测做的,一样可以造假的。
你是一个人, 跟你一样意见的不止一个啊,辩论是个团体行为,不是单挑 忘了哪个ID说的打火机烧窗帘玩儿,也是M开头,反正你们战友呗 说话过分的定义要看场景,当着一群穷人的面说大家都吃饱喝足日子好好的这种话,我也觉得挺过分的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6:28
momo099 发表于 2025-04-16 16:09 所以你就把极端的案例推断到普遍存在的情况?且不说如果不是平分,他们两个人彼此是怎么分割的是他们两口子的事。男的要是没意见的话,全送也可以呀。。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38 “所有这些都是证据,足够完备” 这是我们的分歧所在点之一,我觉得不够完备,我的论据也给你了,首先是身上的伤没有达到轻微伤标准。其次是奸落在男方女方证词就非常可笑。 还有为啥不能扯”客观主观证据“?我们吵架就是要扯啊,我扯我的理由,论点,你扯你的。 另外dna确实可以造假,但是客观证据造假的cost比主管证据造假大多了,也更容易查验,这个你愿意承认么?
章鱼小丸子_V 发表于 2025-04-16 16:43 有进入行为但是处女膜完整只是因为是男的jb小。
章鱼小丸子_V 发表于 2025-04-16 16:43 男的女的都承认奸了,为啥有人纠结处女膜完不完整。处女膜完整很可能只因为是男的jb小。男的鸡巴多长多宽有没有什么证据链。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6:44 再说一遍,是男方自己床上自己床单有他的精斑 女方身上内衣不仅没有精斑,连男方的任何dna都没有检测出来。这俩人根本就没有亲密接触过
太监不能犯强奸罪 只能强奸未遂或者猥亵罪 忘周知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4-16 16:46
章鱼小丸子_V 发表于 2025-04-16 16:47 小鸡巴就轻轻捅捅一下哪里来的dna。
Kemble 发表于 2025-04-16 16:47 看了审判长的采访回答,又网上查了一下强奸罪和强奸未遂罪的文章,觉得这个男的应该是强奸未遂,司法实践中最主要区别就是有没有性器官接触或者插入,这个案子明显没有器官接触和插入的直接证据。当然强奸未遂也是三年起。 男子承认发生了性关系,不过说是双方自愿。当然因为男的或者因为处男或者秒射没有真正插入。他坚称发生了性关系应该是不知道生活中和司法中性关系的认定区别,另外内心认为有了性关系这个女的以后只能嫁给他了。我的另外一个猜测是本来是双方自愿或者女的半推半就,后来因为女的在房子加名字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崩溃狂躁了,又引起那个男的不爽,毕竟他们因为彩礼和房产证加名字已经闹的鸡飞狗跳,就使出了暴力,导致女方态度坚决。 这个案子这麽大的舆情应该是很多男人认识到,即使妻子未婚妻无端告自己强奸,自己也很有可能被定罪,只需要对方发一顿疯(烧东西砸东西),有DNA(这么亲密的人肯定会有DNA),一点小伤痕(掐一下就会有)。其实以前也应该是这样,只不过没有网红案件引起舆论发酵。没办法,强奸(未遂)罪很难拿到直接证据,也容易编造证据,更是偏向女方,这个好像无解。 这个案子也许会影响到酒店业吧?很多人不敢开房约炮了,怕仙人跳怕强奸罪,可能也会出现更多的人做到婚前无性。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6:49 扯什么处女膜什么点火的都是烟雾弹 这年头反复多次女上位都能告强奸成功。哪里需要什么证据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16 16:48 按你这种出口成脏的德性,也可能是女的b太松,放个啤酒瓶进去都碰不到皮肤,自然检测不出来 但实际上现在的检测精度,一个细胞也能测出dna证据。本案例就真是一个细胞都没找到
这事咋说呢,既然男的是强行和女方发生性关系,那算强奸也没毛病。只是,一般女生订了婚、收了彩礼、收了珠宝首饰,还坚决不肯和男方发生关系,应该极为少有。所以,男的认倒霉吧。这女的这么整,今后恐怕也好不了。johnwu 发表于 2025-04-16 16:20
说的就是啊,此案的男方本人家属以及任何相关人士有人认为他是太监吗?没有,所以判强奸不是强奸未遂 高云风 发表于 2025-04-16 16:48
墨染云烟 发表于 2025-04-16 17:05
章鱼小丸子_V 发表于 2025-04-16 17:15 你这他们都不看。只会说处女膜没破。这遂的口供都对上了谁他妈敢判未遂或者无罪啊。
所以你在这里空对空的扯淡,完全不知道国内现在是什么形势
还“那也是因为在现行中国法律中,对婚后女性的法律保护太不力了”
你知道现在中国婚姻法里,女方没有忠诚义务,没有夫妻生活的义务,出轨与否,子女亲生与否,都不能作为离婚分割财产的依据么?
你知道现在国内民政局的离婚模板上直接写着“女方获得房屋车辆,价值xxx,男方承担共同债务xxx”么?
版上很多女ID也接受了彩礼是对女性家务生育的补偿这种说法哦,等着哪天北京上海的小姑娘也要收彩礼了,那彩礼就可以改名为男性赎罪券,生而为男,就是有罪
还有那个坐货拉拉自己跳车死掉的女生,也把司机判刑了,这就非常不合理了。
女的当天就报警了,立案后把已收的彩礼和金戒指也都还了。怎么就仙人跳了?女人被QJ后,因为羞辱想息事宁人而不敢报案多了去了
证据都是相关的,常人看到这些证据,就可以认定 那男人就是在强迫女人的情况下,和女人发生了某种形式的性行为 如果是陪审团判案,肯定也会定罪的。
关键一审没看证据就判了 处女膜坚定报告是审判后才出的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证据根本没用 就算有用也没用
比这更恐怖更极端的事情还有很多
比如之前跟老公吵架之后,把自己孩子从十几楼推下阳台摔死的女人。羁押几天就释放了。现在搜不到立案记录,也没有任何庭审文书出来。
国内基层司法在这帮仙女法官手里基本是无法无天的状态。
之前那个在地铁上被女的诬告偷拍(女的说他鞋子上的塑料装饰片是摄像头)的追风小叶,被派出所无理由关押了十几个小时。他后来告女的侵犯名誉权,两年过去了一直不开庭。法院找他“调解”了十几次,每次12小时中间不让吃饭。
在这种仙女司法手里,男性就连完美受害人都能被整到这个程度。
所以大同案的判决,我一个字都不信。
扯,你难道没有看到那么多家暴打死打伤女人的都不能判,和判得很轻么? 至于你所说的所谓 “没有忠诚的义务”,难道这不是对双方都是一样的?
还有晚上打车突发臆想症,用小刀刺司机脖子的女的,最后怎么处理的?
经派出所调解,司机和女子互相谅解,赔偿女子1500精神损失费。
所以我说现在国内年轻女的,在制度性包庇下,基本处于一个无法无天的状态。
原因就是没有这个证据也已经够了啊,
强奸案基本上在哪里都是这么认定的,当场求救,有旁证,有伤,事后及时报警,还有男方的称述,都是重要的证据。 在哪里都够了,当然穆斯林国家,需要三个男性证人的那种国家除外
对的,彩礼是女性对自己的保护,但是也是双刃剑,很多都是拿了彩礼给弟弟。
而且女性对自己的更好的保护,难道不是自己的事业么?为啥要结婚,也是奇怪。
这是嫌受害人反抗不够激烈了?女的身上的瘀伤,和电梯里被男方拖拽的视频,都不算女方反抗的证据吗?
所以这就是问题啊,你跟我提这么多证据有意义么?
这些证据其实对法院都没有意义,只有女性的证词有意义。
可是这对么?我都说了中国的法律方向是轻证词重证据,但是现在的强奸案是逆流的。
估计人的意思是女人只要没有以死相拼,被打个半死的,那都不算。 只要女人不是抱着打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态度反抗,但凡有些可惜身,惜命的,那都是半推半就。
这些证据已经够认定强奸了,怎么没有意义, 这里又不是只有女性的证词。
我连线了一个认为判决没问题的律师。
我:如果一个女人诬告自己的男朋友,以大同案这种烧窗帘,拉扯胳膊有淤青的证据,男性有没有可能脱罪?
律师:唉,所以问题就在这里,其实没有办法,因为强健的司法实践是要求男方证明自己无罪,如果两边口供对不上,还是会偏向女方多一些。
我:那这符合公平正义吗,普通男性怎么才能保护自己?
律师:就不要通过这种金钱途径来获得感情,这种案件还是比较少的,找有感情基础的就好了。
我:意思是男性没有任何办法能保护自己,只要女性诬告就大概率会成功,所以只能赌有感情基础的女性更有良心
能获利几十上百万还完全没风险的情况下,情比金坚真的可能吗?
律师沉默良久,也没话说了。
现在国内的现实情况就是,还有不少傻b男的愿意押上父母和自己的全部家当,赌一个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几百万人民币利益冲突的女人,不会起坏心思。
这是在制度性的制造恶。
女的一年干一起,直接财富自由。之前退婚不退彩礼结果被男的杀掉的母女俩,2个人总共有17本离婚证。
因为底层女性没有事业,也没有赖以生存的技能,不愿意送外卖打螺丝,那就只剩生育能力了
愿意进厂当打工妹的,通常都和厂里面的男的谈婚论嫁了,一般也没什么彩礼嫁妆之说
瘀伤在哪儿?根据前面的报道里审判长说的,手腕和手臂。。。
当前法律实践下,唯一适合交往的女性就是别人的老婆,因为睡她不犯法,且法律支持女方出轨,她老公敢说一句不同意,直接分走他一半的财产
而且有妇之夫出轨喜欢追求刺激,拍小视频也容易,很难诬告qj。
这跟我是不是女的没有关系,女权主义不代表正义不代表法律,女权主义的胜利未必是好事,女权主义凌驾于法律之上,那简直就是太糟糕了。。。想想美国的黑命贵。。。
瞎扯,正常的男的,不去做这种事情,别人根本没有办法伪造出这么多证据来。 在走廊拖曳她的视频是能容易生造出来的,自己承认事情的录音也是能“陷害”出来的?
一审二审的审判长是同一个仙女法官。就是为了把案子做成铁案(同时其他人也不想遗臭万年),专门把这个女法官从中院升到高院。
山西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丁国华
2022年01月至2024年09月,任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4年09月至2024年10月,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24年10月至2025年02月,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2025年02月,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5年3月1日,山西省法官协会、山西省女法官协会举行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丁某某当选山西省女法官协会会长。
即便是有个工作的,除了金字塔顶端的那部分女性, 大部分女性只要还主要承担养育孩子的家庭责任,“事业”肯定会收到影响, 在法律没有足够保护的情况下,要彩礼在经济上保护自己是正常的。
手腕和手臂难道不是至少表示女性有过反抗? 凡是能搞出 “瘀伤” 的,都说明有强迫情节。
“大部分女性只要还主要承担养育孩子的家庭责任,“事业”肯定会收到影响”
假设不成立。现在国内养家重任几乎都挑在男性一个人身上。同时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默认男性要净身出户
男性平均收入比女性高出超过50%,但是女性的社会零售消费额是男性的2倍多。
中国的经济,特别是地产经济,完全靠婚恋中的转移支付来维持。这也是为什么这些仙女法官铁了心也要把男性受害者榨干的根本原因。
这个案子两边的口供对的上,那又怎样?奈不住网友非认为男方被诱供,法官说,我也挺难的好么
如果有陪审团,这个案子估计都到不了二审
你认真的?要是没有争议,怎么可能网络舆情发酵成这样。
陪审团又不是全是年轻女孩的,总有男的,总有我这种愤怒大妈,十二个人里面只要有一个觉得有问题,那这个案子就没法判了。
按现在的舆情,我觉得8%的反对率还是有的。
其实应该让中国女性走出乡村,别困在乡村里面,而不是让她们在乡村索要彩礼。
让乡村年轻男的烂掉才是对的。
我发现你们这些人最擅长的就是断章取义。。。
问题是你不能追求完美受害人,这个案例中的男的女的都是,不能追求他和她完美。
按你的逻辑,正常女的也不会和这种男的订婚,对吧?
还是这句话,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你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完美,就说他犯法。
你也是认真的?
国内疫情发酵需要争议?当广大水军是空气么,而且前面楼里清楚援引了报道,男方母亲很违法无德的把女方隐私信息放到网上,故意引流发酵,被法庭训诫
话说看报道这男人一个妈一个姐,都不是省油的灯,我觉得这姑娘命不算太差,早早止损了
男的难道不要承担养育家庭孩子的责任?
你的论点也有点奇怪。只要养孩子,男的女的事业都要受影响。
其实应该在婚前绝育,才是男女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这不是说要怎么保护自己么,不对女人施暴,不承认自己强暴过别人,很难吗?
瘀伤不算轻微伤。不能说明强迫情节。
我做个比较挤的地铁都会手臂有淤青,这不能说明我被地铁群众强迫了。
事实上大部分养育孩子的责任都在女人身上, 所以女人肯定受影响更大, 丧偶式带娃没有听说过?
这不是说怎么保护自己啊,是说这个案子的判决,什么时候这个帖子的主题写了“怎么保护自己”?
你说不算就算了? 除非你能证明对方和你一样有特殊体质, 正常人手臂上有“瘀伤” ,如果不是有过accident, 肯定是遭受过暴力对待的。
前面你说你是女的,该说你装什么外国人还是装什么男人呢?
国内雇主对女性特别育龄女性深到骨子里的歧视和敌意,你非要说不知道不存在,那你开心就好
确实,现在农村里的光棍不要太多。两边互相看不上,正好一别两宽。
太难了,那么多女精神病,会没事拿打火机烧窗帘玩儿
由于大同订婚强奸案当事人的表弟在郭律师的直播间自爆卡车,而且爆的非常详细,各种细节特别齐全,我终于get到了这个神奇的案子,这个我之前怎么看都看不明白的事件的基本逻辑。
先声明,这条不涉及任何证据层面的的讨论,毕竟我生物学的不好,有讨论强奸定罪证据的你们可能要失望,我实在没这个能力讨论~
这个事情为啥大家不好理解呢?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现代社会,觉得婚前性行为完全是个人选择,一个人有了婚前性行为,也不等于这个人价值降低了。但是看这个案子,你一定要暂时抛弃这个观念,把自己带入知否那个环境中,也就是古代封建的男女观念下。为啥呢?
因为这一套能解释男女双方所有的行为。
首先,男女双方,包括双方家庭都认可,女人婚前处女的价值高于非处女。你别管这套对不对,反正他俩都认,原因是男方表弟说了和女方多次发生“蹭蹭不进去”的行为,你说这是图啥?就是保住女生的“处女之身”。
郭律师:这俩人怪保守嘞~
然后男女双方订婚了,但是彩礼没有交割完,因为后续还有女方母亲和男方交涉,让他家卖猪交彩礼啥的。然后根据女方自述,俩人订完婚,回到新房后,男方这次蹭蹭进就去了。女方就跑去冲洗,然后很暴怒。
为啥暴怒?因为处女之身被破坏了(至少她当时这么认为),而男方没给完彩礼。如果男方就此赖掉彩礼,自己吃亏;如果再悔婚,那么她觉得不是处女不好找了。
还是那句话,你别管这有没有道理,反正逻辑就这么个逻辑。
女方觉得我亏大了,要求加名字。这个加名字你可以看成是婚前破处的补偿,女方之前尝试性提过,但是就一次(男方表弟说的),不答应也就算了,也不影响订婚。
还是那句话,你不要用现代逻辑去想这个事情,觉得都这样了怎么能愿意嫁给强奸自己的人呢?他们的逻辑是,你拆包了,你必须全款买!还要赔偿!这种事情不管哪国古代都有....
然后男女双方就开始拉扯,期间女方还点了窗帘和家具。为啥呢?必然是谈崩了,男方不同意女方的价码。
那么不同意为啥要点了窗帘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外人相信,女方虽然订婚了和男方都进了婚房了,还是“贞洁烈女”,以后找下家才能找的好一点。
然后女方父母就出来说了,说你得给我补齐彩礼加名字什么的。男方这时候痛快承认了发生关系的事实,甚至就承认了强奸。为啥呢?因为在他的逻辑里面,我把你女儿睡了,你女儿是烂污货,没人要了,只能嫁给我了,我痛快承认才能达成这个效果,包括后来各种调解让加名字都是这个逻辑。
有人说这不就是卖女儿吗?哎封建逻辑就是这样,不结婚你不能碰,碰了就要负责到底,负责到底就包括给齐彩礼加名字,总之答应之前说好的要求。你不答应你碰人家干嘛?
女方这套逻辑你别管多玄幻,是自洽的。而男方其实本人是认可这套逻辑的,要不老蹭蹭不进去干啥?但是他想借此偷袭,降低女方再次找下家的谈判筹码(处女身分),这样能赖掉彩礼。
但是男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加了,可能觉得有恃无恐可能是错误的判断了形势,然后就进去了...
所以这件事,是一大堆不可明说的前提条件凑到了一起,反应出来的一朵奇葩。那么平行世界里,如果改变几个前提条件,会怎么样呢?
1 理想逻辑:女的不要彩礼不加名字,那么可能俩人看不对眼,压根没有然后,也有可能俩人两情相悦在一起了。但是我们都清楚哪种可能性更大对吧? 2 封建逻辑:男方给足彩礼,到结婚再和女方正式发生关系,啥事没有;或者男方不给足彩礼,女方要求退婚,俩人最多只能拉扯钱的事情,上升不到刑事犯罪; 3 女方强势逻辑:女方不抗拒婚前性行为,但要求补足彩礼,但这就意味着男方跟女方发生多少次关系,也不能想着靠这个赖彩礼,所以最后要么黄了俩人拉扯彩礼的事情,要么成了但是一分不少; 4 女方弱势逻辑:女方抗拒婚前性行为,但是觉得男方睡都睡了,捏着鼻子嫁过去,你觉得男方家里还会补足这部分彩礼吗?还会加名字吗?
如果你还是觉得很玄幻不好理解,可以把“破处”这个词替换为“怀孕”,是不是顿时就很常见了?
当然最后怎么定的强奸,证据具体怎么分析,以我目前的水平就没法知道了~
但是这个事件逻辑吧,我只能说,这俩人在价值观层面,还挺配的,毕竟这么想的年轻人现在还真不太好找呢~
哈哈哈 这个解释是最完整的了
确实是,应该不生孩子。
我忍着恶心抱着最大的善意试图看完这篇所谓公男方表弟的内幕报道,看到为什么点窗帘那里实在忍不了放弃了
男方真是活雷锋影帝,连女方演贞洁烈女都配合的那么天衣无缝,拽女方回电梯再拖回房间这个环节现场发挥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样善良的人才被关七百多天,山西六月的❄️都不够飘的了,去隔壁山东借点?
我说了不算,我贴的pdf是伤情鉴定标准,算。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1908/P020210316700886264782.pdf
你也是,祝你开心。我是不是女的,也请你不要自由心证。
我真怕了你们小仙女了。不同意你的观点,我连我的性别都要被剥夺了。
我去,这个套逻辑真的就自洽了。
reasonable doubt了。
关键是这对男女一套逻辑,但是法官小仙女们一套逻辑,到最后大家逻辑都自洽,就是全不是同一回事情。
颗粒度这么不对齐,居然完美闭环了。太神奇了。
千万别, 我等草民担不起,能说出“养孩子男的女的事业都要受影响的”必须是像lean in 作者那样的天选之女
装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62640224
如何评价清华男养无业女20年,离婚时3000万元分得700万,单独承担700万债务、每月4万抚养费?
这算阴阳怪气吗?本版讨论过无数次华裔亚裔妈妈丧偶式育儿的普遍性,不信你可以马上再发起一个投票
你说养孩子男的女的事业都受影响,这跟广大妈妈们(各族裔不仅华裔)的主流认知不一致,那我理解你家养孩子爸爸是很给力的,算小概率事件,lean in 作者就是这样,跟去世的老公平分家务,阴阳怪气在哪里?
有句说句,个案不能算是整个社会的现状。
还是要更多数据才能说明你的观点。
不,对于女性的现状的讨论不算阴阳怪气,说你自己是草民,说我是lean in,我觉得很阴阳怪气。
你要是真的发起一个投票,那你就不算阴阳怪气,非要开除别人性别,非要说我的观点是因为有钱或者没钱,说你自己有钱或者没钱,这种非常非常非常阴阳怪气。
另外,阴阳怪气是小仙女的特点,这你认同吗?大家有道理说道理,说不过就“抛开事实不谈”,我觉得我对小仙女们的刻板印象总是在加深。
男方七大姑八大姨地都一一跳出来给各种强奸的细节,务必保证从各个角度把受害者名声搞烂。怪不得被QJ的受害人大部分选择不报警呢。
这是另外一个可惜的地方。
一方面,封建乡村中的年长女性总是想要污名化年轻女性,比如这些七大姑八大姨。
另一方面,城市自诩为先进的女拳女性,总是想要“颗粒度对齐“,用自己的一套逻辑来对待乡村女性,但是同时又不能兼顾法律与真相。
所以你就把极端的案例推断到普遍存在的情况?且不说如果不是平分,他们两个人彼此是怎么分割的是他们两口子的事。男的要是没意见的话,全送也可以呀。。
别的案件跟这个案子本身没关系,再奇葩也不justify这个案子里的男方所作所为。你们应该反驳的121楼里是法院判决给的细节:第一,这些细节有没有证据里面有假?第二,在这些证据下,男的是不是强奸?
没错,在中国,拖两个孩子被出轨的老公扫地出门的女人比净身出户的男人多多了。要是国内法律这么保护女方,这里的大妈怎么不上赶着海归回去发财?
同意。
我再加一条,法院到底程序正义做到了没有。是否采信了证据,还是先下了结论,然后再找补,瞎说八道。
我的观点:
证据肯定是落实了的没假的 客观证据无法证明是强奸 法院一审程序正义没有落实,就是根本没有采信客观证据。
判的是强奸罪,不是伤害罪, 谁和你说没有达到伤害几级就不能定强奸罪,拿个刀枪威逼 强奸,抢劫都不算了不是?
我不需要发起投票,因为这是月经甚至到年底时成为周经话题
另外我措辞不准让你误会了,我无意暗指有钱没钱, 爸爸带娃给力否跟家庭教养和人品关系更大,不是经济状况,一定要量化我认为相关性不够统计显著
不知道你说的哪些小仙女,没法认同是不是阴阳怪气,如果是指我们女拳,那我不能同意,你们能说受害者用打火机烧窗帘玩儿演贞洁烈女,我们顺着说几嘴怎么了
是的,判的是强奸罪。
强奸两个字,一个强,落实在哪条证据? 一个奸,落实在那条证据?
这两个字,都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客观证据上,更何况法院一审程序有问题,根本就没有采信客观证据,是用主观证词判案的。这就是我不信任二审说辞的地方,比较像是找补,又没补圆。
首先,我是一个人,不存在“我们”这种说法
其次,我没有说过“受害者用打火机烧窗帘玩儿演贞洁烈女”
另外,别人说话过分,也不是你说话更过分的理由,对吧。大家都应该理性讨论,而不是吵架升级。
强奸两个字,一个强,落实在哪条证据? 一个奸,落实在那条证据? ------------------------------
强,落实在女方呼救,身上有伤,男方拖曳的证据链,没有说这个伤要达到你的伤情鉴定标准 奸,落实在女方证词和男方证词 所有这些都是证据,足够完备。
别总扯什么客观, 主观证据, DNA证据一样是人来提取,检测做的,一样可以造假的。
他们其实就认为,女方处女膜完整,说明强奸不成立,好几层楼问这个问题, 他们一直回避,但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扭扭捏捏不好意思直说
这个事先女方申明过的,男方进入这个合同是自愿的,而且女方又没有说不想和他结婚
你是一个人, 跟你一样意见的不止一个啊,辩论是个团体行为,不是单挑
忘了哪个ID说的打火机烧窗帘玩儿,也是M开头,反正你们战友呗
说话过分的定义要看场景,当着一群穷人的面说大家都吃饱喝足日子好好的这种话,我也觉得挺过分的
首先“他们”是谁? 难道不同意你意见的人就是“他们”?
其次,处女膜完整确实是一个可能会导致翻供的大证据,但是这并不是我想说的全部。
我对这次审判的主要批评是,处女膜是不是完整,根本不在一审结论的考虑范围内。
一审的程序问题才是我想说的。这证明了基层法院的急功近利,想占领道德高地等问题。
”他们“是跟你一样认为强奸犯被冤枉了的人们
瞧瞧,这就是分歧:前面很多人提过了,不论从法条还是司法实践,处女膜完整都不是决定性因素,你却认为是个”可能”导致翻供的大证据;既然不是决定性因素,一审没有考虑它,不能成为否认一审程序正义的理由
真不是跟你胡搅蛮缠,我本科辅修法律,研究生经济法,民法刑法这些都是必修课,同学朋友里很多现在是国内司法战线的中坚力量,大部分是男性,国内法律框架偏向男性这话是他们说的
“所有这些都是证据,足够完备”
这是我们的分歧所在点之一,我觉得不够完备,我的论据也给你了,首先是身上的伤没有达到轻微伤标准。其次是奸落在男方女方证词就非常可笑。
还有为啥不能扯”客观主观证据“?我们吵架就是要扯啊,我扯我的理由,论点,你扯你的。
另外dna确实可以造假,但是客观证据造假的cost比主管证据造假大多了,也更容易查验,这个你愿意承认么?
”反正你们战友呗“,君子群而不党,我没有战友,我只有自己。哈哈哈
我不喜欢小仙女就是她们总是要结党,只要是女的,就是对的。
这是我不能容忍的,性别不是判定一件事情的标准。尤其对于我们大妈的”女权“来说,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好,而不是在女人里面的好,而是无论性别,就是好。
对对对,警惕海量极端个例
姐妹,强奸案,男女一致的证词你说非常可笑?话到这里就没得扯了
男的女的都承认奸了,为啥有人纠结处女膜完不完整。处女膜完整很可能只因为是男的jb小。男的鸡巴多长多宽有没有什么证据链。
再说一遍,是男方自己床上自己床单有他的精斑
女方身上内衣不仅没有精斑,连男方的任何dna都没有检测出来。这俩人根本就没有亲密接触过
大家都明白,但都不好意思直说,所以我举例太监逛青楼不能不付钱
扯什么处女膜?
这年头女上位都可以是强奸了,还要什么证据?
照你这个出口成脏的嘴脸,也可能女的b太松,男方伸进去根本碰不到女方的黏膜
小鸡巴就轻轻捅捅一下哪里来的dna。
所以女的被关起来,放火逃走,再被追着从电梯里拖回来,是因为男的缠着女的要打王者荣耀?
男子承认发生了性关系,不过说是双方自愿。当然因为男的或者因为处男或者秒射没有真正插入。他坚称发生了性关系应该是不知道生活中和司法中性关系的认定区别,另外内心认为有了性关系这个女的以后只能嫁给他了。我的另外一个猜测是本来是双方自愿或者女的半推半就,后来因为女的在房子加名字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崩溃狂躁了,又引起那个男的不爽,毕竟他们因为彩礼和房产证加名字已经闹的鸡飞狗跳,就使出了暴力,导致女方态度坚决。
这个案子这麽大的舆情应该是很多男人认识到,即使妻子未婚妻无端告自己强奸,自己也很有可能被定罪,只需要对方发一顿疯(烧东西砸东西),有DNA(这么亲密的人肯定会有DNA),一点小伤痕(掐一下就会有)。其实以前也应该是这样,只不过没有网红案件引起舆论发酵。没办法,强奸(未遂)罪很难拿到直接证据,也容易编造证据,更是偏向女方,这个好像无解。
这个案子也许会影响到酒店业吧?很多人不敢开房约炮了,怕仙人跳怕强奸罪,可能也会出现更多的人做到婚前无性。
说的就是啊,此案的男方本人家属以及任何相关人士有人认为他是太监吗?没有,所以判强奸不是强奸未遂
按你这种出口成脏的德性,也可能是女的b太松,放个啤酒瓶进去都碰不到皮肤,自然检测不出来
但实际上现在的检测精度,一个细胞也能测出dna证据。本案例就真是一个细胞都没找到
扯什么处女膜什么点火的都是烟雾弹
这年头反复多次女上位都能告强奸成功。哪里需要什么证据
诬告朱军让朱军演艺生涯彻底结束的弦子,有任何惩罚么?没有。人家照样微博女拳领袖
为什么在强奸案里叙事性器官就是出口成脏》 你说的没错阴道太松没破,捅进去也检测不出来,所以破不破跟奸不奸没关系。
目前的刑侦技术。脱落的细胞太少/接触太轻、时间太短/DNA降解了/ 物质表面不适合保存DNA都可能造成无法检测出dna。所以没有dna 不等于没有触碰。
一方不愿意,使用用暴力,就是强奸。 收了钱的妓女,结了婚的老婆,都有权利拒绝,不能用暴力。这么简单的事,还有人搅浑水。
尊重对方的意愿,不使用暴力, 有那么难吗?
太监当然也可以犯强奸罪, 用手用工具。性侵犯性暴力并不只限于PIV。
谢谢分享,真的叹为观止,国内女性处境之恶劣,而且充分印证了对女人最狠的还是女人
你这他们都不看。只会说处女膜没破。这遂的口供都对上了谁他妈敢判未遂或者无罪啊。
仔细查查估计是个女权主义者发的。。。其实我没看出她说的这些是什么铁证。。。跟前面审判长采访里提供的信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