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really ... There's something called psychiatric emergency. When you are capable to become a threat to yourself or to others , you or another person can call 911 and get you into the hospital right away . 我当年去治疗忧郁症的时候psychiatrist 和我说的。我的OB也说过。至于是不是ER那种,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没有真的触发过这种emergency.
Not really ... There's something called psychiatric emergency. When you are capable to become a threat to yourself or to others , you or another person can call 911 and get you into the hospital right away . 我当年去治疗忧郁症的时候psychiatrist 和我说的。我的OB也说过。至于是不是ER那种,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没有真的触发过这种emergency. 半个马和甲 发表于 2024-01-30 12:11
🔥 最新回帖
就是实习记者写的。 引起这么大争议,对工作不晓得会否影响呢
然后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脑子里有人在喊, “你打死了她!你打死了她!" 虽然听着挺可笑,但是很多真实案例嫌疑人都是这么说的。。。
那么清醒过来以后发现人死了,难道不是应该去自首吗?
这种,他可以辩称,他当时脑子一片蒙,断片了。。 等清醒过来,发现人已经死了。。。 这样才象精神病。。。 很多精神病辩护的都这么说,标准答案。。
🛋️ 沙发板凳
陈的朋友第二天早上去他家探视是有检方backup的fact。这一举措确实非常规行为,必有缘由。
压力再怎么大,他敢去打自己上司吗?就捡着弱女子欺负。
如果是真的,这几个朋友肯定很懊恼没有当时就送ER。
陈和于的朋友都是年轻人。很难当机立断。
这种情况遇到中年朋友,养过孩子这种,基本会当机立断。
送去ER是担心他自杀吧,谁知道他杀妻子。这种因为工作失误压力大,是不是只能算是心情不好,不能算精神病?
我养过小孩, 没法想象什么情况会到我当场就要把一个成年人送ER。
如果是我当场看见这个成年人就要送ER的情况,我一定会打911的。不可能坐着继续吃饭。
除非当时吃饭他已经很暴力砸桌子摔碗打老婆打出血,如果只是茫然坐着不高兴不说话,一般朋友也不会想到自己走了他会突然杀人吧 朋友前脚走,陈后脚杀人。。。朋友估计这辈子都不敢去别人家吃饭了。 就算是工作压力大,老婆说了什么话刺激他,也不是他杀人的理由。 我感觉还是他在官宦家庭长大,内心看不起老婆,不尊重女性,没有把女人当人。甚至没有把屁民当人。
看来男方家里能量确实很大,能找来各种媒体洗地。
其实没啥用,该判还得判,该爆菊还得爆菊,躲不过的。
而且紧急救护中心也可以看心理医生吗?
真的有精神病,希望可以判终身在psychiatric ward 别出来害人。
好在这个报告没有对受害人胡说八道 还算不错了。 澎湃新闻可不靠谱 经常胡编乱造哗众取宠, 还不如三联。
你有没有想过还有一种可能:所谓的工作失误,也许是陈述者的臆想,而且很可能有一些奇怪的言论。
要不然很难解释朋友听他说工作失误不是开导或者帮他找下家,而是建议带他去看精神医生。
就好比你朋友说自己觉得马路上有人跟踪她,你正想替她叫警察,结果她说自己是双面间谍所以有警察盯着她。你肯定不想叫警察了,而是想带她去找精神科医生。
不是要替凶手辩护,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拭目以待吧。
Involuntary commitment (强制送精神病院,或医院检查)在法律上是个大事儿。你还真别轻易作出这样的决定,不然吃不了 兜着走。
如何把一个清醒成年人送ER? 除非他自己想去
是很奇怪,而且是约在医院门口见。
当然可能又会有人说男方买通了朋友和美国的医院,呵呵
杀人总得有个缘由吧,难不成上一秒还你好我好下一秒突然就杀人了?咱们能不能不要说一讨论缘由就是给杀人犯洗地,法官审案还得问个作案动机呢。
出于故事完整性的考虑,完全可以提一下,男方父亲immediately飞到加州,雇了三个律师。两相对照,女方连护照都没有,签证还没能办好。
三联是一家业界靠谱的机构,可是这篇文章嘛,水平也高,水平也高
Not really ... There's something called psychiatric emergency. When you are capable to become a threat to yourself or to others , you or another person can call 911 and get you into the hospital right away .
我当年去治疗忧郁症的时候psychiatrist 和我说的。我的OB也说过。至于是不是ER那种,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没有真的触发过这种emergency.
Exactly!!
He was just having a bad day. How come to KILL somebody with his fist?
这男的本身就有精神问题,看见身边别人被雷了就出现幻觉了,觉得自己也要倒大霉了。版上之前不是也有个被害妄想症的吗,天天觉得别人要害她。 被害妄想属于精神分裂的表现之一
太扯了!
提醒楼里的大妈,别整天在家里做贤妻良母,象隔壁帖子里一个大妈,家务做到细的变态,自己累的一塌糊涂,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无。。 要出去工作,玩,交属于自己的朋友,至少以后跟老公打官司的时候(甚至被老公打死的时候),还有朋友为自己说话。。。
我都觉得自己把人性想的太丑陋了,会不会太恶毒了。但我如果是凶手的父母,自己的孩子做了杀人的事,就算再有隐情,也不会去无中生有去扰乱视听,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会再去伤害本就崩溃受伤到极点的女方父母,能为自己儿子做的就是花钱付律师费,不做虚假的有利于自己儿子的各种事情
有老婆谁陪你去。找老婆陪。
没看到后面写着受害者和受访者都是化名吗
16日 并不是周末,所有人本来都是需要上班的
Omg! 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大家都知道陈不对劲了。他老婆是留下来保护他的。 所以也是约的在医院见, 因为假设他老婆带他去。
打911的话,911也是送去ER吗?
就算有精神病要杀人,工作出了差池,要杀的是老板,而不是老婆吧。。。
当然向着自己朋友。 我朋友是渣男我都向着他们。自我安慰谁要我是渣男朋友。命苦。
。。。
在女方已逝的前提下,如果是女方留下来保护丈夫不要自杀,陈立人也是精神病杀死了女方,这应该是对女方家长最好的结局。 至少知道女儿在生前婚姻是美满的,女婿对女儿是真心的。
这个......渣男和杀人男,还是有质的区别的呀
原来一个中学学长,几年不见,去我隔壁单位读研究生,大家觉得很亲切,她就经常来我办公室聊天,后来她家庭有点变故。慢慢的发现她讲的话奇奇怪怪的,说她周围的人都在说她坏话,导师让她回家休息,她觉得大家都想给她下药。那时大学刚毕业,也没遇到过不正常的人,当时真的不知道她讲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后来认识她组里的人,在单位门口遇到,别人告诉我,她脑子出问题了,组里让她毕业了,搞进一个国营企业去了。这么多年,一直挂念着她,希望她一切安好!
女婿都把女儿给杀了,还有啥"真心"。
一个内向到都不和老公的男性朋友说话的女生, 被泼脏水说出轨滥交。希望那些撒谎吃人血馒头的营销号遭报应吧。
不能同意更多。 觉得男方家里以前就很会运作,所以陈立人中小学时代就是这样小公民那样媒体发言,感觉他父母非常擅长这一套。可惜在美国,他们无法操控美国舆论。在美国,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爸有多少钱,能不能拿出几百万美金来请律师。
美国设的game rule,作为外国人除非有Tiffany家那样大的财力,否则影响不了多少结果
“女婿对女儿是真心的” 说的没错,陈是真心想让于死,现场的血迹都能说明问题了
普通有钱人也足够影响结果的, 有钱 有好律师 就可以。
除了嫌犯,都是化名。 文章中其他名字应该也是化名。
是的。 如果有多名朋友在法庭testify,我会信。
杀了人,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懦夫
如果真的是精神病人,他可能根本不知道杀的是老婆。因为和家里人讲自己学长的事情,听家里长辈讲,原来单位一个同事的老妈,一发神精病就拿着菜刀追着家人叫:杀鸡!很恐怖的
我也是。这些朋友们,很可能都没有绿卡呢,如果集体作证,我也会相信。毕竟陈自己也就买个2米房子,也不是20米的房子,不可能集体收买朋友吧?
只能说这篇文章是目前所有报道里面最cohesive的。至少和已知的一些确切fact不矛盾。 其他报道更是错漏百出。
所以他之前没杀朋友,后来也没杀警察,就刚好那段时间犯病了,不知道杀的是老婆。
精神病黄昏最危险
女方经多方描述,都是文静内敛。这篇文章还补充她是学霸之余,还追剧,做海报美工,也很有自己的小爱好。还说她身高168,高挑苗条。当时看他俩结婚照,说男方190,我就猜女方至少168,又是东北人,肯定高。太可惜了。这么年轻、学历好、工作好,外型又不错的女生,多方描述性格也文静沉稳。
这个说法涉及的人很多,如果是假的, 也容易证伪。
前面某个层主说得好:这篇文章是在用凶手视角描述,其实是不公正的
确实扯淡。他就是个刚工作几年的螺丝钉。在谷歌这种十几万人的大厂,总有层层的code review, testing 啥的,他一个螺丝钉能造成啥损失?他真要有能在狗家越过层层权限和控制造成大损失的本事,那都不用去谷歌上班了,一堆搞security 的公司抢着请他去。
可是于轩一是嫁了一个恶魔被杀死了还是保护丈夫不自杀意外身亡,对于于轩一本人来说也是不同的意义。
为何一定要假设她是嫁了恶魔, invalidate她生前生活的意义?
我的那个学长一直是非常好的一个人。家里出了变故,就不正常了。她总怀疑别人害她,她要真的幻觉上来了,觉得某人要怎么她,她就干一点什么,我还真相信。 我其实一直很同情她,想念她,但是家人都让我别来往了,怕被误伤了
"对女方家长最好的结局", 你是认真的吗? 不是亲眼见到你写的这些字,能twist到这样,难以想象人的心思可以坏成这样。
确实是,我司一印度白痴把一年数据搞丢,没有见他负责人,屁股都是大家一起擦
她嫁了恶魔,并不等于她之前的生活就没意义了。大家谴责的是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