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大算什么啊,可以杀人吗!湾区马工有几个没有写过post-mortem,搞过code yellow/red,甚至PIP shubashuba 发表于 2024-01-30 12:36
这文章能不能先把受害人的名字搞搞对,左一个于璇右一个于璇的,文章根本没法看。 pergine 发表于 2024-01-30 12:47
可是于轩一是嫁了一个恶魔被杀死了还是保护丈夫不自杀意外身亡,对于于轩一本人来说也是不同的意义。 为何一定要假设她是嫁了恶魔, invalidate她生前生活的意义? 夜风惊扰我 发表于 2024-01-30 12:42
在女方已逝的前提下,如果是女方留下来保护丈夫不要自杀,陈立人也是精神病杀死了女方,这应该是对女方家长最好的结局。 至少知道女儿在生前婚姻是美满的,女婿对女儿是真心的。 夜风惊扰我 发表于 2024-01-30 12:20
精神病看病需要这么多人一同前去吗 mysteryjoe 发表于 2024-01-30 12:48
你有没有想过还有一种可能:所谓的工作失误,也许是陈述者的臆想,而且很可能有一些奇怪的言论。 要不然很难解释朋友听他说工作失误不是开导或者帮他找下家,而是建议带他去看精神医生。 就好比你朋友说自己觉得马路上有人跟踪她,你正想替她叫警察,结果她说自己是双面间谍所以有警察盯着她。你肯定不想叫警察了,而是想带她去找精神科医生。 不是要替凶手辩护,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拭目以待吧。 buzhidao2000 发表于 2024-01-30 12:00
"对女方家长最好的结局", 你是认真的吗? 不是亲眼见到你写的这些字,能twist到这样,难以想象人的心思可以坏成这样。 hello_kitty_aunt 发表于 2024-01-30 12:43
那要不我也给你wish个这种结局? 木牛流马 发表于 2024-01-30 12:49
明显男方家水军又来了 Challenger2021 发表于 2024-01-30 12:53
我的个人看法是这样。 目前能知道的scenario里面,只有这个scenario,他们的女儿是有尊严,不委屈的活到了生命的最后一个白天。死于accident。 这个是女儿已逝的前提下,最好的心理宽慰。 夜风惊扰我 发表于 2024-01-30 12:52
要是一个朋友圈的,有一个脑子不正常了,哪个人这么讲义气,一个人去担这件事?一起出动,大家一起担,也正常吧? biobiostat 发表于 2024-01-30 12:51
这个说法涉及的人很多,如果是假的, 也容易证伪。 夜风惊扰我 发表于 2024-01-30 12:39
为何你,” 夜风惊扰我“, 一定要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你是比我们所有人更知道内情? 还是有意识地选择杀人凶手那一边,for whatever reason? 如果你自己不想被人wish女方那样的结局,请不要 继续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hello_kitty_aunt 发表于 2024-01-30 12:56
女的两个名字?猜 发表于 2024-01-30 12:57
同意。已经走了,走于事故,的确比恶意整死,父母心理稍微感觉好一点点吧 biobiostat 发表于 2024-01-30 12:55
为何你,” 夜风惊扰我“, 一定要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你是比我们所有人更知道内情? 还是有意识地选择杀人凶手那一边,for whatever reason? 如果你自己不想被人wish女方那样的结局,请不要 继续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强行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It is so sick! hello_kitty_aunt 发表于 2024-01-30 12:56
精神病这种属于医生都不能跟谷歌share的隐私,会这么多朋友知道内情还陪同就医?理论上应该只有配偶知道而且看着也不像是会往外说的类型。 pergine 发表于 2024-01-30 12:56
版上有没有哪个有家族精神病史同时又工作压力大的人士出来说说? 大喜妞 发表于 2024-01-30 11:56
再回一句不说了。 我不知道真实情况。但陈有精神病是合理的可能性中的一种。为何不能讨论? 夜风惊扰我 发表于 2024-01-30 13:01
我是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一个有理性受过高等教育过往无暴力的高智商的会去杀自己的妻子,这是自我毁灭 hutang 发表于 2024-01-30 13:11
这种访谈没啥用,说实话,这个案情很简单,这小两口的经历也很普通,无非就是夫妻吵架,老公气急了把老婆打死了,说别的都没用,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我唯一好奇的就是陈腐擅离职守而且滥用职权给自己安排了航班第一时间来到美国,再就是雇了那么贵的律师,似乎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嫌疑,他不知道回国了没有,真正审判要半年以后了,或者拖个三五年也有可能,陈腐这是不准备回中国继续当官鱼肉百姓了是吗?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几次庭审,陈腐都露面了,但陈杀人(aka许乐,大力水手)却没出现,但是如果陈杀人没出现,不知道陈腐为啥要来,莫非陈腐不知道陈杀人不会出庭? 是不是陈杀人和陈腐之间不允许通信?有没有懂法律法规的说说? 站接楠 发表于 2024-01-30 12:20
而且弯曲看精神科医生都是朋友约着去的吗?。。。。这个操作也太奇怪了。 shuijiawangshi 发表于 2024-01-30 11:51
陈副厅能量可真不容小觑,三联收了多少钱啊?南京小芝麻 发表于 2024-01-30 13:05
咋可能, 孩子被人害死了,当父母的难道不是希望凶手血债血偿吗, 别说凶手这是假装神经病以此脱罪了, 就算凶手真是神经病,当父母的也恨不得按照故意杀人来让凶手伏法给自己孩子报仇, 哪会因为觉得孩子是被精神病患者杀死就觉得这是一个安慰呢。 pop 发表于 2024-01-30 12:59
原文里面“一堆朋友16号在医院等着陪同陈立人就医”,WTF太假了。。。 木牛流马 发表于 2024-01-30 13:05
几个人在ER等着人来急诊看精神病,没听说过,这么要面子的人,还没诊断就跟一众朋友嚷嚷要去看精神病了。。。如果是一个朋友主动要去的话,也不会嚷嚷这么多人知道吧,毕竟对于中国人来说精神病不是什么可以到处说的病,应该可以调出医院监控看看这这几个人是不是说真话 猜 发表于 2024-01-30 12:56
对啊 实在太假了 三联现在都不审核文章了吗? pergine 发表于 2024-01-30 13:17
又是陈家的水军贴,想帮陈减轻罪。 playForever 发表于 2024-01-30 13:18
明显上头有关系的压下来,连女生名字都不敢用真名 Challenger2021 发表于 2024-01-30 13:20
华人上的贴,能帮陈减罪?你太看得起华人了吧?还是我过于天真?我真心请教 biobiostat 发表于 2024-01-30 13:27
上海的三联生活周刊在简中媒体里面,与澎湃新闻等都算是比较靠谱的了 siliconshoe 发表于 2024-01-30 11:47
这个报道肯定是扯淡的。在美国,只要不是员工故意搞破坏,出问题了没见过需要员工担责的。一般是做下post mortem,把流程规范下,大家皆大欢喜。 其次心理疾病去看急诊?如果真的需要看急诊,不去家里接他,几个朋友跑去医院等也是没见过的操作。 另外把公司压力牵扯进来,小心被公司律师团队告哦 看来男方家里能量确实很大,能找来各种媒体洗地。 其实没啥用,该判还得判,该爆菊还得爆菊,躲不过的。 此地无银三千两 发表于 2024-01-30 11:53
至少从这篇报道看 男的精神不太对劲 里面有一段描述: 朋友在窗口看见他“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双手悬在空中, 眼神空洞“-----不知道他双手悬空多久, 大家可以自己试试你能维持这个动作多久,这是catanonia schizophasia (木僵型精神分裂症) 的一个典型症状。 tracyyql 发表于 2024-01-30 12:57
我知道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参加美国人教会活动时,被教会的人当场送去ER,收入精神病院,住了一周才出来。那人给我的感觉比较极端,但这件事发生前,我也没想到她会被人当场送去ER。具体在教会活动上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据说她当时是刚刚失恋。 nodoubt1981 发表于 2024-01-30 13:07
而且身为要害部门副厅级领导,为了私事擅离职守,家风废弛,给党员和干部队伍树立了极其恶劣的样本,我在想这个陈腐回国了,还能干上几天副厅 站接楠 发表于 2024-01-30 13:50
能编的更离谱一点吗?一个男工作上出现了问题有压力不跟老婆讲,却跟旁人讲?精神病发作,跟他同住一室的老婆什么都不知道,旁人却发现了,他老婆是一下子从清华高材生变成智障了吗? qwerhjkl 发表于 2024-01-30 13:45
国内的事就要靠国内舆论了,所以女方家还是要发声才有热点,那个声明写不想被讨论真的是老思想了,连世纪悬案朱令案也是这个月有了热点后才有了孙20年没曝光过的近照,女方家一定要多利用舆论才行 noideaforname 发表于 2024-01-30 13:59
女生的名字写错是故意的吗? edelweisskitty 发表于 2024-01-30 13:40
你说的没错啊,正处还不是大官吗?大单位的正处可能就是正处,但他这个正处,可是管好几个省的领导,比县长的权力都大,有几个人能干到正处啊 站接楠 发表于 2024-01-30 14:03
三联周刊,这么大的主流媒体,可不可以把被害人的名字写对?是于轩一!不是于璇!记者和编辑连死者的名字都漫不经心不经核实吗?请给死者一些尊重吧!ssxx18 发表于 2024-01-30 14:10
为什么不杀老板,同事? Google的同事这么纵容,不怕哪天真有个杀同事的,会不会继续这么纵容。 卡多司基 发表于 2024-01-30 13:48
陪伴个屁啊,没孩子,又年轻,谁不想早点离婚,而且男的收入好外貌好家境好,离婚了照样找美女老婆,不存在女方抛弃重病男方,离婚了女方毫无压力,女的也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被这个神经病男的耽误了几年已经亏了,还不离开,难道还要一辈子赔给神经病家庭吗? 站接楠 发表于 2024-01-30 14:05
都写了是化名了啊 noideaforname 发表于 2024-01-30 14:14
别带节奏了,一开始级别都搞不清楚,你恐怕连空管局是干啥的都不知道吧?就管管辖区内的几个机场运营,屁实权没有,还意淫啥“好几个省的领导”? Lisndsma 发表于 2024-01-30 14:09
你去空管局网站看看,一个空管局下属机构就几十个,可不是你说的屁实权没有 站接楠 发表于 2024-01-30 14:14
没有,陈立人是真名,明显男方洗地文 Challenger2021 发表于 2024-01-30 14:16
他爸爸有实权朋友,就够了 Challenger2021 发表于 2024-01-30 14:17
回复 175楼anotherhome0713的帖子 那他老婆为啥不陪他去看医生?你可能没见过即将发作的精神病人,我以前见过。举止跟正常人完全不一样,眼神很吓人,看你一眼就毛骨悚然。正常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这种异常。我认为假使陈真的有精神病,也只能是感情因素引起的。结合本版之前提到的两人感情不合,老婆提出离婚等情节。只有这种情况下,他老婆才可能忽略他的精神状态,因为根本不再关心对方。 qwerhjkl 发表于 2024-01-30 14:19
我感觉很多人家庭不幸福,或者是特别仇恨男人,所以喜欢看到渣男判死刑这种故事,不愿意承认别人家也可以是很幸福的 我是觉得两个家庭都太惨了,本来是多么有爱的小两口啊,为什么这个世界要存在精神分裂这种病,唉 我有亲戚的老婆是精神分裂,真的就是好的时候很好很好,发病的时候出现幻觉,眼前的东西都不知道是什么,甚至清醒后都不知道自己之前干了啥。我们对她真是又恨又同情,唉。。。 playplay 发表于 2024-01-30 12:49
你这话问得好奇怪,什么叫可以杀人。如果不可以杀人的事人们就不会去杀人,那这世界也太美好了。监狱里关的杀人犯有多少是因为可以杀人的缘由才去杀人的?如果不应该做的事就不会有人去做,那还要法律警察法院干嘛?杀人这种小概率事件不就是各种极端情况么,大部分人在某种情况下不会这么做,但是总有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
是不是故意化名
我感觉很多人家庭不幸福,或者是特别仇恨男人,所以喜欢看到渣男判死刑这种故事,不愿意承认别人家也可以是很幸福的
我是觉得两个家庭都太惨了,本来是多么有爱的小两口啊,为什么这个世界要存在精神分裂这种病,唉 我有亲戚的老婆是精神分裂,真的就是好的时候很好很好,发病的时候出现幻觉,眼前的东西都不知道是什么,甚至清醒后都不知道自己之前干了啥。我们对她真是又恨又同情,唉。。。
那要不我也给你wish个这种结局?
要是一个朋友圈的,有一个脑子不正常了,哪个人这么讲义气,一个人去担这件事?一起出动,大家一起担,也正常吧?
这么说吧,杀人的都多少有精神病,精神正常有啥争端也不该杀人呀。本来用精神病给杀人犯脱罪就停无聊的
我的个人看法是这样。 目前能知道的scenario里面,只有这个scenario,他们的女儿是有尊严,不委屈的活到了生命的最后一个白天。死于accident。 这个是女儿已逝的前提下,最好的心理宽慰。
明显男方家水军又来了
无语。我又不是出了这个案子才上华人的。
PUA网友还不够,还要PUA死者家属,“精神病杀人,对他们来说是最能够接受的”
同意。已经走了,走于事故,的确比恶意整死,父母心理稍微感觉好一点点吧
为何你,” 夜风惊扰我“, 一定要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你是比我们所有人更知道内情? 还是有意识地选择杀人凶手那一边,for whatever reason?
如果你自己不想被人wish女方那样的结局,请不要 继续假设杀人凶手 不是 恶魔, 强行validate 女方惨死的意义
It is so sick!
精神病这种属于医生都不能跟谷歌share的隐私,会这么多朋友知道内情还陪同就医?理论上应该只有配偶知道而且看着也不像是会往外说的类型。
关键是陈之前没有被诊断有病。怎么可能大家都假定他精神病发作需要看医生?最多私下嘀咕而已。
That I don't know . 只知道psychiatric emergency 和其他health physical emergency 是分开的。 不知道是送医院,还是直接去psychiatric ward . 我有认识的人病发,去了那里就真的一辈子没有出来过了。太可怕了,我没敢多问当时的医生具体情况~> 。
几个人在ER等着人来急诊看精神病,没听说过,这么要面子的人,还没诊断就跟一众朋友嚷嚷要去看精神病了。。。如果是一个朋友主动要去的话,也不会嚷嚷这么多人知道吧,毕竟对于中国人来说精神病不是什么可以到处说的病,应该可以调出医院监控看看这这几个人是不是说真话
其次 一个人怀疑自己精神病 应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怎么可能几周内就认定自己有病 (当然 可能他有家族史 发现和家里人表现一样) 一般这种事 更强的证据是 他和父母沟通这事 而不是和朋友 反正我要怀疑自己精神病 除了必要的专业人士和极亲密的人我谁也不会说 而且自己还有行为能力 肯定是自己麻溜去看 还搞一堆人干嘛
大家都不用假设,现在只能相信调查结果了。
“轩一”这个才是真的吧!
或者文章内容不实、不敢用真名,怕被告呗!
咋可能, 孩子被人害死了,当父母的难道不是希望凶手血债血偿吗, 别说凶手这是假装神经病以此脱罪了, 就算凶手真是神经病,当父母的也恨不得按照故意杀人来让凶手伏法给自己孩子报仇, 哪会因为觉得孩子是被精神病患者杀死就觉得这是一个安慰呢。
再回一句不说了。
我不知道真实情况。但陈有精神病是合理的可能性中的一种。为何不能讨论?
原文里面“一堆朋友16号在医院等着陪同陈立人就医”,WTF太假了。。。
难道指望华人结果?
我知道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参加美国人教会活动时,被教会的人当场送去ER,收入精神病院,住了一周才出来。那人给我的感觉比较极端,但这件事发生前,我也没想到她会被人当场送去ER。具体在教会活动上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据说她当时是刚刚失恋。
以后应该立个法,凡是精神病人杀了人的,一律摘除小脑。。 反正脑子也不好使了。。。
我也觉得完全否定精神病发作杀人也是非理性的。 我家乡就有男性三十多岁杀了老婆因为精神病发作的缘故。
你不能理解的多了。。 以前朱海洋还把收留他住宿的女生的头砍下来了呢。。。
美国司法就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一直拖,一直耗。有钱人永远可以找到漏洞脱罪。Tiffany li就是前例。只要陈家够有钱,这个案子大概率最后就是精神病结案。当然陈家官远比李家小,但也不排除小官大贪,走着瞧吧。
而且看上去还不止一个朋友
大妈们可能需要一个心理宽慰,最怕的就是嫁错人
而且不敢用女生的真名,怕被告
美国很难死刑的,你来美国时间太短,可能还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不幸,这个就是事实。精神病,可能还关一辈子了,杀个人可能没太多年就放出来,该结婚结婚,该生孩子生孩子了。所以对一味骂中国的人,我从来不理解。
对啊 实在太假了 三联现在都不审核文章了吗?
美国这边看心理医生不是非常正常吗?连离婚都会去啊,朋友推荐陈去也很正常,为什么一说精神失常,就要骂人水军?正常还会去杀人?
明显上头有关系的压下来,连女生名字都不敢用真名
问题是在华人和国内媒体的水军和美国法院检察院判刑有啥关系,美国陪审团和法官还能上华人看国内媒体断案不成。。。 不过杀人这种基因和高等教育没啥关系,北大那个吴谢宇还弑母,也判了死刑,也不一定top2杀人都是精神病。。说是吴的家族也有精神病史。不过他们只是有精神病的可能,但也可能就是暴力基因。
真是太恶心了。男方亲友团就不能安静如鸡吗?!
华人上的贴,能帮陈减罪?你太看得起华人了吧?还是我过于天真?我真心请教
减轻不了什么,反正不是去精神病院,就是去监狱。 看11,12月份他跟妻子互动还挺正常,妻子的父母来探亲全家还旅游,说不准真的突发精神病了
最离谱的造谣就是澎湃发的。2024年还信任媒体的人是不是与世隔绝?
很好奇男方的外公到底是什么人。有这个能量洗地,绝对不会怕什么工作失误,工作可以再找,结婚了身份也不是问题
这个报案人也有点意思,看上去是男方好友,男方请他去吃饭也不招呼他,还神经兮兮的,第二天还敢去目睹案发现场,这报案人不会是特地安排的吧,反正到底前一晚上在没在他们家吃饭,现在女方也没法出来说一句
这种发疯的事,出现在中国社会里很少有当场送医院的,人们都指望亲属处理,人群宽容度也大。出现在美国就会引起警惕。
男方水军又发明新话术来操纵叙事了,赚这个钱你会下地狱
正处吧?网上查了,西南空管局是副司局级单位,一把手也就是副厅级,他是副职,应该是正处,退休的时候或许能捞个副厅待遇退休
只是人走了不能开口了 他老婆可能知道陈有问题,也知道工作压力 但肯定没想到陈会杀人啊,谁能想得到,他朋友能想到肯定会把他老婆带走的。 工作压力和精神病哪怕知道了,他老婆那么善良,可能想的是陪伴,谁知道会变成这样。
国内的事就要靠国内舆论了,所以女方家还是要发声才有热点,那个声明写不想被讨论真的是老思想了,连世纪悬案朱令案也是这个月有了热点后才有了孙20年没曝光过的近照,女方家一定要多利用舆论才行
完全可以把这件事跟朱令案做比较啊,看看权贵人家是怎么样操作的,不管国内国外
对啊,写的好奇怪,还当天有多位友人在那等着他,准备陪他一起就医。人缘这么好?朋友们都不用上班,还多位朋友一起等候陪同?精神科医生是说约就能约到的吗?光家庭医生REFER都要等很久吧。写这个报道的人明显没有美国生活的经验。
肯定是故意的,国内各种大小媒体后面都用对名字了,三联怎会不知道真名。估计内容禁不起推敲,不敢用真名,怕女方家属告。
别带节奏了,一开始级别都搞不清楚,你恐怕连空管局是干啥的都不知道吧?就管管辖区内的几个机场运营,屁实权没有,还意淫啥“好几个省的领导”?
有可能是故意的
上次加拿大那个在灰狗上把邻座的脑袋砍下来的华人,更不可思议,最后判精神病
这不之前还没发作了,也没确诊啊, 虽然不一定是精神病 也不能一知道工作压力就离婚啊 有没有精神病网友说的也不算 要是真的是有,那只能当精神病判了啊,觉得陈家的势力还不足以干涉美国司法,顶多是找个好的律师,那就看美国检察官的能力了,不过人家也不会去看三联周刊,有啥好洗的。网友愤怒归愤怒,但也没什么好办法。
都写了是化名了啊
没有,陈立人是真名,明显男方洗地文
有的采访人和亲属要求采访文章用化名的。。。文章后面不写了么,家属可能不想让孩子的名字满天飞看着更伤感。
他爸爸有实权朋友,就够了
别的任何代码方面的问题,rollback就完了,没听说过要罪责
那他老婆为啥不陪他去看医生?你可能没见过即将发作的精神病人,我以前见过。举止跟正常人完全不一样,眼神很吓人,看你一眼就毛骨悚然。正常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这种异常。我认为假使陈真的有精神病,也只能是感情因素引起的。结合本版之前提到的两人感情不合,老婆提出离婚等情节。只有这种情况下,他老婆才可能忽略他的精神状态,因为根本不再关心对方。
呵呵,不懂还嘴硬!下属十几个机构就是实权了?扫大街的也分是几个机构呢!
陈立人是犯罪分子,肯定要公开 受害者家属不一定想用真名吧。自己孩子出现在这种报道里太难过了,这种洗地感觉也没啥用。
对对对,他爸爸认识习老大,全国人民都认识他
我认识的精神病人,眼神一点不吓人,可能是刚刚发病的原因吧。就是怪怪的,眼神有一点怪怪的,说话怪怪的,行为怪怪的
网上说人群里有15%的人在一生中会发一次精神病or more,但只有1%是重症精神病。
这是什么圣母言辞?又或者是恶魔的言辞?
点赞
华人网上也有被害妄想症?愿闻其详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