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四):低门槛的省提名技术移民

世景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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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我们详细介绍了加拿大的移民途径分类,以及分类下的亲属团聚移民、技术移民的EE快速通道,接下来我们会一一详细讲解省提名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和自雇移民。

世景Sir是在加拿大生活18年的老移民,作为加拿大持牌移民法律顾问,具有移民局法定资质代理移民留学及各类签证申请,擅长根据申请人条件背景制订高成功率申请方案,准确把脉加拿大移民政策法规变动。


世景Sir就通过下面这篇长文,从加拿大移民法所搭建的移民框架角度,将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加拿大移民政策项目信息归一下类,希望可以帮到有意移民加拿大的朋友早日找到适合自己努力方向的攻略。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一):移民法框架下的移民途径分类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二):家庭团聚类移民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三):技术移民EE快速通道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四):低门槛的省提名技术移民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五):仅存的被动投资移民--魁省投资
史上最全移民加拿大攻略(六):文体艺术专属的自雇移民


什么是省提名项目
加拿大省提名项目,加拿大移民新政的试验田和低门槛移民项目的汇集地。


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一共由10个省和3个地区组成。加拿大联邦Z*F与各个省及地区Z*F在各项国家管理权限上有着很清晰的划分。比如,加拿大的医疗和教育管辖权就是归属各个省和地区的,而移民事务的管理权和签证的发放权则属于联邦Z*F。


但由于加国幅员辽阔,各省及地区因其所处区域与历史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对不同工种的劳动力需求、外来投资的需求差异较大。


如果用一刀切的方式制定移民计划,用以引入新移民和投资必然会导致各省和地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相违背。为了充分平衡加拿大各地区的均衡发展,让新移民不要过度的集中到几个大都会中心,联邦Z*F也和各个省和地区充分合作,让地区Z*F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和人力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台门槛更低,更有弹性,更有吸引力的移民项目让更多的新移民来安家置业。


因此,加拿大移民法IRPA授权加拿大联邦Z*F可以在符合移民法宗旨与目的的情况下,在移民政策的具体制定上与省及地区Z*F签署合约(Accord),以便更好的制定符合各省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的移民方案,而各省和地区出台移民和人才引入方案的汇总,就是加拿大非常著名的省提名项目(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加拿大移民法IRPA赋予联邦Z*F在与各省及地区Z*F签署省提名项目的权力,地方Z*F具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加拿大联邦Z*F可以赋予省及地区Z*F在设定移民项目条件时,具有完全自主权(Sole Provincial Responsibility)。


也就是说,各省及地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制其移民项目及其标准与条件。所以大家可以发现,加拿大各个省或地区之间省提名项目的差别是非常明显的。


这种由各省和地区出台移民的筛选和引入标准,由省和地区级Z*F负责移民申请的条件性审批,最终由联邦Z*F核查移民申请人是否存在禁止入境的情况(诸如健康情况、有无犯罪和其他背景信息),最后签发移民签证的新移民审核与引入流程就叫做省提名项目(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规》IRPR 87(2)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省提名项目申请人必须:


1. 获得省提名项目的筛选的提名证书


2. 有意向在给予该申请人提名的省份内居住


目前,参与省提名项目的省份和地区共计十一个:


阿尔伯塔省 Alberta, 卑诗省 British Columbia,曼尼托巴省 Manitoba,新不伦瑞克省 New Brunswick,纽芬兰和拉布拉多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安大略省 Ontario,西北领地 Northwest Territories,新斯科舍省 Nova Scotia,爱德华王子岛 Prince Edward Island,萨斯克彻温Saskatchewan育空地区 Yukon


再加上一个省提名项目的“特别行政区”--魁北克省,整个加拿大就只有一个努纳武特Nunavut没有省提名项目。


省提名与联邦项目的差异
省提名项目跟联邦项目不同之处在于三点:


1.  移民申请人的选择权是在各省和地区的手中的。


不同于联邦移民项目申请人直接向加拿大移民局递交申请,省提名项目的申请是向各省和地区的移民办公室递交的。


2.  省提名项目分两步审批。


申请人首先向省移民办公室递交申请,获得提名函后再向联邦移民局申请永久居民签证。对于申请人是否能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需要在联邦Z*F移民局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移民法规定的禁止入境情形后再做决定。


3.  申请省提民移民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在所申请的省定居的意图。


之所以联邦赋予各个省和地区对移民引入政策制定的权利,就是希望到加拿大定居的新移民可以均匀的在加拿大各地居住生活,满足各省和地区对人才和资金的需求,让加拿大可以通过引入海外移民带动经济的长久持续和均衡发展。


通过每个省根据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设定不同的移民引入标准,如果通过省提名项目获得移民身份的申请人意图真实,定居意愿明确,那么省提名项目这种灵活多样且相对门槛较低的移民项目会让移民申请人和各省和地区同时收益。


反之,如果移民申请人只是把省提名项目当作是移民加拿大的一个跳板,只想通过较低的移民申请门槛移民加拿大而不是有真实的意愿定居在省提名项目的所在省份,那就完全背离了该项目立项的本意了。


事实上,在近些年的确也有不少省份逐渐严格化了项目申请的审核,尤其在商业移民项目的提名流程上,由数年前一步到位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变成了先获得工作签证并完成了生意的购买和建立后再提名申请人的流程。


有哪些省提名适合申请?
目前,从技术移民和商业类移民上来看, 曼省、阿省、 萨省、新省、 BC省都有较为适合中国申请人申请的技术类和商业类移民项目。


如萨省、新省、阿省会不定期以低于联邦EE快速通道项目筛选分低很多的标准邀请技术类移民申请人,以满足本地特定紧缺职业岗位的需求。


曼省和BC省也有较为灵活的商业类移民项目,让有在加拿大投资购买或创立新企业意愿的申请人通过商业投资的途径移民到加拿大。


加拿大的省提民项目的核心目的是通过更灵活,更具有弹性的移民项目,用以吸引国际人才到当地工作、创业、经商和生活,希望到来的新移民有明确和清晰的目的长期的在当地扎根生活,而不是通过省提名项目作为移民的跳板,在获取到身份之后就迁徙到其他地区去居住。


从移民法法理上来说,如果移民申请人的确是抱着这个目的去申请省提民项目,那么的确是有虚假陈述的嫌疑(Misrepresentation)。但是加拿大的国家根本**,加拿大宪法(Canadian Constitutional Law)有明确规定了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有自由迁徙的权利。


宪法是一定凌驾于移民法之上的,所以虽然过去的确有不少人通过加拿大各省或地区的省提名项目达到移民加拿大的目的,之后又迅速的搬迁到它地居住(不用说多伦多、温哥华必然上榜),但各省真正去做追究的却少之又少。


让各省和地区的移民办公室去找到申请人移民前就有这个企图的证明(burden of proof),且又不违宪的去追责,确是难上又难。

世景Sir
现在美国的移民政策比较紧张,考虑移民加拿大的朋友,可以加群咨询哦^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