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Royeeee 发表的: 我觉得评论只能反应目前国内的大多数人都停留在传统朴素的善恶价值观 我不是说这个不好哈 但是罗教授的说法我认为更符合程序正义
引用 @hou9 发表的: 人家这话有一点点毛病?你非要用到苟晶身上。你用牛顿定律算电压老师不给你分是不是还要赖牛顿?
引用 @我的女朋友刘亦菲说 发表的: 他要是凡是都跟你观点一样的话,他也成不了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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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亖大皆空 发表的:“对犯罪人的过度宽容是一种恶性”意思难道不是要我们不要放过她吗?
引用 @酱香可乐 发表的: 🐮🍺啊,我第一次见自己觉得自己臆想的别人的观点不带脑子的人。那么你认为自己的观点不带脑子是不是在不带脑子的情况下发表的啊
引用 @我喜欢大象 发表的:
引用 @你看我这个昵称够不够拉风 发表的: 这人没脑子,别跟他讲
引用 @用户1138696676 发表的: 笑了,经典粉丝行为偶像买单。看不下去赶紧爪巴吧。
引用 @萧山杰尼龟 发表的: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法律这种东西要是混进民主和民意,基本上就是不用判了.
引用 @Kyrie凯 发表的: 你还去他B站号下面抬杠,B站他的粉丝更多
引用 @蓝皮狮子 发表的: 你笑啥? 所以苟就不是被害人了,班主任就不是加害人了? 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的很清凉的故意走在深夜的小路上被侵害了,女人却是有把自己置于危险的问题,但她就不是被害人了吗? 李四为了当公务员,想打通关节,却被骗子骗了20W,李四会因为动机的问题就不是被害人了吗? 漂亮的已婚女同事,明知自己就一瓶啤酒的量却在年会上喝酒过多,被两个男同事在醉酒后带去酒店性侵了。那这个女同事算不算被害人? 苟因为原始动机的问题,就不是被班主任加害的被害人了? 读书不要读到牛屁眼里面了,头不要钻在牛角尖上。 如果你是为了水一帖,这手段是真捞,还不如学几个基地。
引用 @双狙摩天轮 发表的:苟晶怎么样我觉得都无所谓,但这件事最恶劣的影响是狼来了效应,消费公众信任,把一系列还没爆出来的替代受害者害惨了。
引用 @由南到北 发表的: 你懂不懂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引用 @篮球泻药 发表的: 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引用 @听清风扑面 发表的: 懂了,我也能成法学教授
引用 @山无涯 发表的: 逛这个论坛的上过一本以上的大学的人估计不超过30%,你很难在这里和他们理性交流。他们不会关心你的内容,因为你和他们的意见不同。
引用 @Time_lapse 发表的: 法学教授怎么了,鲍毓明还是顶级律师呢
引用 @萧山杰尼龟 发表的: 本质上是观众觉得自己被消费了,甚至觉得是自己凌驾于法律,是舆论在帮助她胜诉了,这是对法律本身最大的侮辱. 这个和一个女的被强奸了,然后公众发现她不是处女,反而指责她有啥区别?
觉得微博没问题的建议看一下底下评论,发个瓜田李下的微博粉丝怪别人对号入座自觉代入?https://weibo.com/2610429597/J9CSPeM9P?refer_flag=1001030103_&type=comment#_rnd1593844569047 [ 此帖被看不下去了注册个账号在2020-07-04 14:58修改 ]
🔥 最新回帖
我觉得罗教授的意思是对于一个具体的案件而言,要就事论事,你要翻犯人平时乱丢垃圾,不扶摔倒的老人的其他事就没意义了,也很无聊
🛋️ 沙发板凳
自己去看一下底下的评论,看一下发出来的时间
https://weibo.com/2610429597/J9CSPeM9P?refer_flag=1001030103_&type=comment#_rnd1593843337901 自己看一下评论,和发出的时间节点
懂了,我也能成法学教授
笑了,看看评论呗
话是没错的,但是发的时机有瓜田李下嫌疑
你观点都跟他一样也没见你成为法学教授
你怎么这么自卑
这人没脑子,别跟他讲
https://weibo.com/2610429597/J9CSPeM9P?refer_flag=1001030103_&type=comment#_rnd1593844569047 请问一下底下评论人均臆想是吗,大概发个瓜田李下的微博是有脑子的行为
评论咋了?别人的话就是圣经了?评论的人不是和你一样是个旁观者?评论的人就是罗翔肚子里的蛔虫,连他说的啥想的啥都知道?不还是主观臆测?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法律这种东西要是混进民主和民意,基本上就是不用判了.
确实,你只知道罗翔的话都是对的,却从来没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这就是你的自豪感罢
确实,成为不了法学教授就是自卑
本质上是观众觉得自己被消费了,甚至觉得是自己凌驾于法律,是舆论在帮助她胜诉了,这是对法律本身最大的侮辱. 这个和一个女的被强奸了,然后公众发现她不是处女,反而指责她有啥区别?
罔顾底下评论的事实,只凭对罗翔的喜爱就无脑辩护,不懂没脑子的是谁
笑了,经典粉丝行为偶像买单。看不下去赶紧爪巴吧。
你笑啥? 所以苟就不是被害人了,班主任就不是加害人了? 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的很清凉的故意走在深夜的小路上被侵害了,女人却是有把自己置于危险的问题,但她就不是被害人了吗? 李四为了当公务员,想打通关节,却被骗子骗了20W,李四会因为动机的问题就不是被害人了吗? 漂亮的已婚女同事,明知自己就一瓶啤酒的量却在年会上喝酒过多,被两个男同事在醉酒后带去酒店性侵了。那这个女同事算不算被害人? 苟因为原始动机的问题,就不是被班主任加害的被害人了? 读书不要读到牛屁眼里面了,头不要钻在牛角尖上。 如果你是为了水一帖,这手段是真捞,还不如学几个基地。
发个瓜田李下的微博就是有脑子,也就是粉圈罢了
哈哈哈哈说的好
并且罗翔讲的是法律判决的事,微博本质在讨论的是欺骗公众的事,这个事情如果严重,同样是犯法的,可以提起公诉. 但是这个女的谎报自己是处女被强奸,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只是会消费公众感情. 狗晶也是这个道理. 法院就是判冒名顶替,至于她用这种招数博同情,伪造事实,那是另一个层面的事. 你也同样可以告她,如果产生什么损失的话. 如果有人认为她伪造事实,所以活该被冒名顶替,这法官就判错了,那就是法盲.
你懂不懂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
评论是他的观点吗?
确实,本lz不会再次延毕。
经典微博评论思想代表博主思想
我话说的拐弯抹角一点儿,你就看不懂了。就你还去关注这些搞学问的人?啥都理解不了,喜欢人云亦云,没点自己的看法。不过估计也难有自己的看法。浪费口舌。
你是不是没学过逻辑
说的好
楼主你不要再把自己的以为强加给别人了…是故意让自己觉得别人跟你不一样好让你抬杠🐴
确实 为什么要灭你
回家吧,别丢人了
单说那段话有什么问题?有偏见的是人,不是话
你还去他B站号下面抬杠,B站他的粉丝更多
该
在?为什么用李四不用张三?🐶
那你的意思就是你的话不是观点呗。
看看,这人又臆想起来了。原来我喜爱罗翔,真稀奇。
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借楼前排说一下这个人的逻辑。罗翔在苟晶的事正火的说了这么一段话,而罗翔这个微博评论的观点与这事有关且这人不同意评论的观点。所以这人觉得罗翔有问题。
借楼,推荐楼主看一个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网上说话站队就完了,不是讲道理或者辩论的地方
法学教授怎么了,鲍毓明还是顶级律师呢
李狗嗨!
人可能没读过书就别难为别人了
法官本身也是人,人就是万物的尺度,如果法官又要听民意,有要根据自己的理解,那就很难判的. 一般这种判决本身就是有讨论过的,而且有判例作为依据. 如果是民意,那么加入明星犯罪,为他辩护的人一定很多,法官还怎么判呢?
建议完整学一遍逻辑再看看你自己的话
经典逆向思维了
好多都是二极管生物,非好即坏,和一些人没什么好说的
我也没说教授说的话就是真理。 我这么说的逻辑在于:楼主本来喜欢罗翔,后来罗翔说的话跟楼主的想法不一样了,楼主生气了。 所以我说,罗翔作为教授和作为粉丝的楼主不可能每个观点都一样。
学法的对待事情案件不是跟着三观走的,是要跟自己所学法律的价值观走的。
做比较要过脑子。苟晶不是被强奸,而是原本是你情我愿的嫖娼,结果十几年后诬陷是抢劫,还各种添油加醋给自己营造悲惨的受害者身份。结果最后一查,是嫖娼
算了,罗没这么火之前也经常带节奏,只是现在火了收敛一点罢了
你和A有一样的观点,A是个老师,问:你为什么不是一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