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体检查出艾滋病,医生该不该告诉配偶?

小小是我999
引用 @胡思不乱想 发表的:
婚检会告知双方的吧?

之前有报道的 男的不知道,女的知道了没告诉男的,后来男的 孩子都感染了,男的跟疾控中心扯皮说为什么不告诉他,的确应该告诉男方,女的应该抓起来坐牢

格林巴肯
福利图的女孩,在抖音有号,几十万粉丝吧,是个小演员,叫什么西米好像

一个喜欢学习的人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确实是隐私

佛za米兰
引用 @阿卜杜拉斯凯奇 发表的:
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这个应该能很好地解释了吧,你是不是记错了?

既然您谈法律,建议您也看一下艾滋病防治条例。这个只能告诉患者本人及上报,此条例也适用于婚检。

小小是我999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您高估了人性。如何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高度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您给个标准吗?这口子一开,患者将毫无隐私可言。一个病情的判定有一个过程,病情也存在不可知的变化,您告诉我,如何准确的判定呢?患者隐私被公开,面临的各种各样不可知的风险,您承担吗?键盘侠打几个义正严辞的字很容易,可您真的深层次的想过吗?

法律应该给出规定,否则很多人感染艾滋,这就是故意杀人啊

信自如此飘柔
这个都不告诉那还检个屁

野区吸血鬼
但是我觉得应该告诉,婚检是为了啥啊。。?

我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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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么说我只会理解这是医生的常规操作、带那个不是很正常嘛、就好像老师告诉我们好好学习一样

虎扑用户088529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法律规定不让说,只给本人说,给病人对象说了,就变成病人告大夫了,而且还能告赢

虎扑用户208219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既然您谈法律,建议您也看一下艾滋病防治条例。这个只能告诉患者本人及上报,此条例也适用于婚检。

既然您和我谈法律,那法律出身的我就告诉您一下,条例的法律位阶低于法律,换言之,法律的效力大于条例,条例内容与法律想冲突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K
K丶Ying
引用 @虎扑JR0302307731 发表的:
法律规定,医生只能告知本人,别啥事都你觉得

从你被点灭 就知道这社会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王廿5
引用 @阿卜杜拉斯凯奇 发表的:
老哥你说错了,首先,我国不存在《卫生法》,你所述法律依据证伪。其次,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 ,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个,我们本科的时候有专门“卫生法”这门课,是讲解各种相关法规的,确实没有专门《卫生法》这个东西。第二天,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原题明确说了,不得告诉配偶。可以说我吊书袋,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就是按“不告诉家属”这个点教育出来的。

步行街主干道话事人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对的

w
worldwf2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既然您谈法律,建议您也看一下艾滋病防治条例。这个只能告诉患者本人及上报,此条例也适用于婚检。

法高于条例

我独善其身
引用 @cc0001 发表的:
都到婚检这个地步了 男的会没有被传染?

那真不一定、个体差异很大的、不是小说那种一次中或者次次中。想想新冠全家都没的、就自己没事的不也有例子嘛

m
may点be数嘛
引用 @小小是我999 发表的:
法律应该规定 要告诉双方,否则另一人或孩子都可能感染艾滋,太可恨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的 还跟他人无保护发生关系的 结婚生子 隐瞒对方 传染他人的应该判死刑 枪毙!!!

经典有问题就枪毙

我的一部分跟着他一起死亡了
婚前体检,又不是平时自己看病,婚检不就是为了双方结婚前互相确认身体情况吗?为啥不说

退
退隐江湖的九零后
引用 @彬彬流浪日记 发表的:
这个是的,但是有时候医生很难,有些东西,他没权利告知对方

所以有时候这些敏感东西就得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谁都好

虎扑用户088529
引用 @珍珍海产粥 发表的:
不明确告知与谋杀何异?

国家法律规定不让告知对象。。。告诉了就等着被病人起诉讹吧

小杯烫红茶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婚前体检,不属于个人隐私

虎扑用户431240
就算结婚了,有一个患有艾滋病好像都不能告诉患者的对象,只能告知患者本人,医生不告诉家属,家属感染了,家属打官司打不赢,医生告诉家属,家属没感染,患者打官司打一个赢一个。好像当时学的时候老师是这样讲的

南瓜汤
骗婚就算了还是要人命的 我不明白这种隐私要保护啥?
虎扑用户258825
前两天 刚看了一个 女方三婚 男方头婚 女的头婚对象男的感染艾滋死了 但是可能第一任男的没跟女的说 疾控中心也没跟这女的说 后面跟第三任男方婚检的时候 婚检的疾控中心过了一个多月才告诉这女的 这女的就跟男的说了 男的一查也感染了 这女的头婚时候有个孩子 还好孩子没感染 这男的就找了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说 女的隐私权 这事得女的告诉男的 然后女的说 婚检的时候疾控中心只说有可能感染 但是没确诊 后面关系都发生了 然后确诊了 男的也感染了 后面男的还开导女的 俩人关系还挺好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战术鬼才泰伦鲈 发表的:
谋杀也是那个女的干的,国家规定了只许告诉患者本人,医生要是跟男的说了,女的只要起诉就是侵犯隐私权,没办法的事。

只许你有隐私权,不许我有知情权?

虎扑用户431240
引用 @Satellite7 发表的:
法律有规定啊 医生只能和检查人说 不能和对象说 但是可以上报

嗯,而且艾滋好像是必须要上报的

天体化学
跟医生有什么关系,如实写在体检报告里就行了,至于给不给对方看,那是他/她自己的事情。如果某一方单独找医生要另一方的结果,医生当然不应该给了。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只许你有隐私权,不许我有知情权?

L
L哈哈
大兄弟,没结婚呢算毛配偶啊,在法律上一点效力都没有,医院有什么义务把体检结果告诉一个在法律上没有一点关系的人啊,毕竟婚姻关系有结婚证,恋爱关系是屁都没有,谁知道你到底准备和谁结婚呢

安而遇随
婚前已经发生了关系了,,,告诉能咋。。。。

虎朴JR0000000001
引用 @七个名字真不容易 发表的:
这个我觉着要告知,这毕竟不光是两个人的事,就像这次新冠,艾滋只是传染性没那么强,但他也是传染病,就别来什么隐私权那一套了。

确实,健康权应该高于隐私权

虎扑用户224426
婚前隐瞒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事后发现了可以去登记机关撤销。

菜恩真菜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那我去医院检查新冠,医生查出来我确诊了,是不是告诉我就可以了?医生没有我的允许不能把这个结果告诉第三个人?

l
look咪咪兔
太可怕了

给你北冰洋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那婚检还有啥意义呢

北岭黄大仙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医学生伦理课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答案的。文中叙述的医生没有失误的,患者也有隐私权的。文中是个例,属于水源中掉入一个污染物,可如果医生泄露患者隐私这个口一开,就属于水源源头被污染。

广西的必须告诉对方

虎扑用户016587
结婚是双方的共同利益、法律应该规定知道对方的全部健康状况!

请键盘侠暴bi365天
应该。不告诉应该负法律责任

波波特兰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防疫站未经本人直接告知他人也是违法…不论男女,配偶的权利本来在这块本来就被患者本人的权利盖下去了,至于为什么,那得问立法机关

生命权高于隐私权,已经危害到他人生命权了,为啥不立法予以规范。

庄一刀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上报以后那个机构会通知男方吗?

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告诉任何人

x
xsh34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您高估了人性。如何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高度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您给个标准吗?这口子一开,患者将毫无隐私可言。一个病情的判定有一个过程,病情也存在不可知的变化,您告诉我,如何准确的判定呢?患者隐私被公开,面临的各种各样不可知的风险,您承担吗?键盘侠打几个义正严辞的字很容易,可您真的深层次的想过吗?

这就很服了。。。 一方到艾滋病这份上了还天天和另一方无保护睡一起,就这都不能判定威胁他人生命健康?

佛za米兰
引用 @阿卜杜拉斯凯奇 发表的:
既然您和我谈法律,那法律出身的我就告诉您一下,条例的法律位阶低于法律,换言之,法律的效力大于条例,条例内容与法律想冲突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法律方面这个当然你更专业,我也很想知道这个到底是否应该告知,也许我们学错了。此外 我也看了一下 侵权责任法,传染病防治办法。等也有说要保护患者隐私。此外,母婴法规定的是给出医学意见,这个医学意见是怎么界定呢?文中医生有多次暗示,当然暗示的内容我们不知道。我相信 您是专业的,对于这些疑问,我也很想知道。也可以作为以后的工作指导

d
dhfeye
引用 @我是真得慌了 发表的:
提醒性生活带套,这个就算被告有怎样?能证明泄露隐私?“性生活带套,不然会怀孕”总可以吧🐶

那对方就不一定听得懂啊,正文里就说了他姐姐做了提示,对方没领悟到

涤魂圣枪
连爹都不能告诉何况配偶。。给老哥们上两个考研真题。

诗之四海
不告诉,属于违法行为

涤魂圣枪
引用 @涤魂圣枪 发表的:
连爹都不能告诉何况配偶。。给老哥们上两个考研真题。

第二个真的恶心到我了。。

虎扑用户208219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第一个,我们本科的时候有专门“卫生法”这门课,是讲解各种相关法规的,确实没有专门《卫生法》这个东西。第二天,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原题明确说了,不得告诉配偶。可以说我吊书袋,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就是按“不告诉家属”这个点教育出来的。

医师在具体时间过程中怎么做的我不太清楚,但这种情况下医师是否应该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出局医学意见?另外这份医学意见婚姻登记处也要审查的吧,对艾滋病这种传染性和危害性都较大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应该暂缓婚姻登记不是吗?另外本案中另一方“配偶”也应该间接知道了吧

佛za米兰
引用 @阿卜杜拉斯凯奇 发表的:
既然您和我谈法律,那法律出身的我就告诉您一下,条例的法律位阶低于法律,换言之,法律的效力大于条例,条例内容与法律想冲突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对了 还有执业医师法也有明确规定告知本人及监护人还有及时上报。没有规定要告知家属及配偶。那么您在法律的专业角度分析一下吧

虎扑用户316083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笑死我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故意不说传染给他人这就是犯罪!医生有权利阻止一场犯罪的发生!

法律的确规定只能告知患者本人,对于他人,医生无权告知,这个你可以去查一下相关法律。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您高估了人性。如何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高度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您给个标准吗?这口子一开,患者将毫无隐私可言。一个病情的判定有一个过程,病情也存在不可知的变化,您告诉我,如何准确的判定呢?患者隐私被公开,面临的各种各样不可知的风险,您承担吗?键盘侠打几个义正严辞的字很容易,可您真的深层次的想过吗?

只许你有隐私权,不许我有知情权?以生命为代价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学医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的玩意

张Ricky
法律规定要保护隐私不应该告诉,饭我觉得对HIV这类疾病的管控应该更加严厉,实话实说,有好多人故意隐瞒病史传染给别人,还有很多恶意传播,法律对他们的约束其实不足,他们这些人真的不怎么怕死

奈何不那么优秀
都到婚检了现在这个现状来看或许对方已经有感染风险了,但就告不告诉从隐私和职业道德角度看还是只能告诉感染者。

虎扑JR1214836426
引用 @小小是我999 发表的:
法律应该规定 要告诉双方,否则另一人或孩子都可能感染艾滋,太可恨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的 还跟他人无保护发生关系的 结婚生子 隐瞒对方 传染他人的应该判死刑 枪毙!!!

然而法律规定的是艾滋病不能告诉除了病人之外的任何人,包括配偶

白雪小小小冰砖
不应该,做婚前体检的男女双方各自获取对方个信息的渠道,是否愿意互相告知是男女内部的事,和医生无关
大馒头kkkkk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医学生伦理课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答案的。文中叙述的医生没有失误的,患者也有隐私权的。文中是个例,属于水源中掉入一个污染物,可如果医生泄露患者隐私这个口一开,就属于水源源头被污染。

文中的医生按规定没有失误。 现在说的是,这个规定是有问题的。 按照我的猜测,这个规定可能出在艾滋病泛滥以前,没有预先考虑到性传播疾病危害到生命权的情况。

虎扑用户649892
引用 @小小是我999 发表的:
法律应该规定 要告诉双方,否则另一人或孩子都可能感染艾滋,太可恨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的 还跟他人无保护发生关系的 结婚生子 隐瞒对方 传染他人的应该判死刑 枪毙!!!

特定对象故意伤害罪。不确定多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太过激了。

虎扑用户551556
婚检就是个鬼

C
Chriss保罗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正常体检可以不告诉别人,但是这是婚检啊,这都不能告诉配偶还婚检干嘛?

城北徐公
引用 @勒布朗TacoTuesday 发表的:
像艾滋病这种严重传染病居然不是向上级报告然后做好登记什么的?

艾滋病不是严重传染病。实际上它非常不容易传染。你看看病毒实验室给它定的安全等级就知道了。一个安全套就可以完全预防。其他接吻,洗澡,共用餐具,毛巾,卫生用具也没有问题。
 它只是不好治,不是不好防。。
佛za米兰
引用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发表的:
只许你有隐私权,不许我有知情权?以生命为代价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学医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的玩意

害人的是女方 而不是医生。你的矛盾点错了。说句不好听的 您还没资格评论学医是救人还是害人。

金子涵你怎么这么憨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第一个,我们本科的时候有专门“卫生法”这门课,是讲解各种相关法规的,确实没有专门《卫生法》这个东西。第二天,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原题明确说了,不得告诉配偶。可以说我吊书袋,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就是按“不告诉家属”这个点教育出来的。

没毛病。执业医师有一题就是这个,需要保密的。

大馒头kkkkk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医学生伦理课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答案的。文中叙述的医生没有失误的,患者也有隐私权的。文中是个例,属于水源中掉入一个污染物,可如果医生泄露患者隐私这个口一开,就属于水源源头被污染。

患者隐私权和他人生命权的高低不用讨论,但婚检这事不能简单等同于常规的病人看病,或者说,如果把婚检视为看病,那么“患者”的定义就应该是男女两人共同作为患者,双方同时具有知情权,而不是单独的用隐私权来解释一切。 过去的规定不完善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充,也不至于把患者隐私权给破坏了。

虎扑用户3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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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楼主好吗 他也是看新闻的 无语了

何必计较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已经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了,再说个人隐私纯属扯淡

奤奤大侠
这事跟医生没关系,法律的漏洞

祚天祚地
引用 @我是东77他哥西77 发表的:
隐私重要,还是命重要?孰轻孰重都搞不清楚,这种事情还得上报,根本瞒不了……

抱歉,隐私重要,这是人权

郁风而行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如果这个医生告诉男方了,女方就会起诉这个医生,而且还能告赢

隔壁老蔡哥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普通体检还一回事,婚前体检是不一样的
郁风而行
引用 @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 发表的:
这种东西可以事先签署协议授予医生权利,医生不应该对双方隐瞒重大情况,否则失去了婚前体检的意义了。对病人的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明知道她要去害人的时候,你就算不作为医生,你作为一个人你也会有提醒的良知吧?

万一被病人告了,你替医生承担责任吗?

依然失忆症
引用 @三分钟对视 发表的:
因为某个大佬的傻叉儿子……取消了一些东西,妈的

详细讲下

祚天祚地
引用 @菜恩真菜 发表的:
那我去医院检查新冠,医生查出来我确诊了,是不是告诉我就可以了?医生没有我的允许不能把这个结果告诉第三个人?

医生确实不可以啊

宋先生Johnny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因为法律不允许啊。
勒布朗TacoTuesday
引用 @城北徐公 发表的:
艾滋病不是严重传染病。实际上它非常不容易传染。你看看病毒实验室给它定的安全等级就知道了。一个安全套就可以完全预防。其他接吻,洗澡,共用餐具,毛巾,卫生用具也没有问题。
 它只是不好治,不是不好防。。

事实如此没错,但是瞒着不说危害他人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大荒之父
不告知双方,婚检 检什么东西
郁风而行
引用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发表的:
只许你有隐私权,不许我有知情权?以生命为代价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学医到底是救人还是害人的玩意

你有没有点逻辑?害人的是医生吗?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害人的是女方 而不是医生。你的矛盾点错了。说句不好听的 您还没资格评论学医是救人还是害人。

讲隐私权说不过又来跟我讲女方医生了?那好,我让让你,跟你举个例子,强奸你的时候帮忙按住手脚的人也是要判刑的,叫什么罪我忘了,害人的是强奸犯,而不是按住手脚的人,懂?还要我讲的更明白一些吗?医生是帮凶

O
Oo喜头鱼oO
引用 @我怎这么好看 发表的:
相互愿意可以结婚啊,但一方不知情跟诈骗有何分别,而且要是传染给对方就是违法犯罪

在明知道的情况下 还跟人发生性行为 我能理解为谋杀么?

q
qbt2002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那得新冠算不算隐私 能不报吗

佛za米兰
引用 @大馒头kkkkk 发表的:
患者隐私权和他人生命权的高低不用讨论,但婚检这事不能简单等同于常规的病人看病,或者说,如果把婚检视为看病,那么“患者”的定义就应该是男女两人共同作为患者,双方同时具有知情权,而不是单独的用隐私权来解释一切。 过去的规定不完善可以进行相应的补充,也不至于把患者隐私权给破坏了。

这个在完善之前 只能按现有的去执行。其实很遗憾的,在这争论的人从心里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责任人是女方 但大家都眼睛只看着医生二个字。换句话来说,如果医生泄露隐私,患者受不了歧视,自杀了,怎么办?

喘残延苟在是只我
艾滋梅毒这种,都要上班当地的疾控中心的。

小小是我999
引用 @虎扑JR1214836426 发表的:
然而法律规定的是艾滋病不能告诉除了病人之外的任何人,包括配偶

配偶 得艾滋了 谁负责? 明明知道有这个病,他确不知道,使得他得了这个不治之症,可悲。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郁风而行 发表的:
你有没有点逻辑?害人的是医生吗?

有些东西本身自己不可能察觉,婚检的目的就是知道这些无法察觉的东西,医生的职责是查明并告知,我没有说医生错了,我只是说隐私权保护错人了,保护了杀人犯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害人的是女方 而不是医生。你的矛盾点错了。说句不好听的 您还没资格评论学医是救人还是害人。

我没有说医生害人了,我说的是隐私权害人了

城北徐公
都9012年了,艾滋病已经成了高血压,糖尿病一样的长期慢性疾病了。竟然还有那么多恐艾人群。只能说985一条街名不副实,我国卫生安全普及任重道远。
我当年上大学的时候学校是组织艾滋病预防讲座的。还找过艾滋病人现身说法,鼓励大家去和她握手,拥抱。不知道现在的大学还搞不搞。你们都接没接触过。
事实上,艾滋病早已经不是得上必死的绝症,医生已经开发了一整套的治疗方案并且也并不比糖尿病更昂贵。人人恐惧的传染性也不过是乙类,做爱一个套子而已,想生孩子也没问题,男性携带者与健康女性可以试管,女性携带者和健康男性可以人工授精。即使夫妻双方都是携带者,现在也可以通过阻断药基本消除出生婴儿患病的风险。而且日常生活完全不需要额外注意。
大家越歧视,实际上所隐藏的风险越高。我以为现在的年轻人会比我们这一代人有所改变,可惜在这个帖子里我看不到。
虎扑用户829511
知道自己有艾滋还结婚,这女的特么的就是作孽,这跟杀人有什么区别。
S
Satellite7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上报以后那个机构会通知男方吗?

不会 但是医生和机构都有义务提醒病人告知对象

s
supergun
只能依法操作。其他说什么都没用。 至于为什么相关法律如此规定,草根们只能呵呵....
佛za米兰
引用 @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发表的:
讲隐私权说不过又来跟我讲女方医生了?那好,我让让你,跟你举个例子,强奸你的时候帮忙按住手脚的人也是要判刑的,叫什么罪我忘了,害人的是强奸犯,而不是按住手脚的人,懂?还要我讲的更明白一些吗?医生是帮凶

为什么总有些你这样的人胡搅蛮缠呢?国家侵权责任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 执业医师法 都有明文写出相关条例。你哪里来的自信?

荆棘瘟疫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得AZ还结婚这是隐私吗?如果一个人得了超级传染病,他全国旅游这是他的自由吗?

马超得胜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得了重疾,医生不是都会联系通知病人的亲人吗?
牛逼哄哄的罗斯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防疫站未经本人直接告知他人也是违法…不论男女,配偶的权利本来在这块本来就被患者本人的权利盖下去了,至于为什么,那得问立法机关

那真的奇怪,生命权永远都应该是最高的啊

牛逼哄哄的罗斯
引用 @祚天祚地 发表的:
抱歉,隐私重要,这是人权

不是生命权至高吗???

西
西山梁减内特
引用 @may点be数嘛 发表的:
经典有问题就枪毙

网友判刑,死刑起步。凌迟不解气

你为什么是罗密欧
卫生法学过。19考研也考过类似。只能告诉患者。 这男的怕是告不赢。

大山风
引用 @虎扑JR1214836426 发表的:
然而法律规定的是艾滋病不能告诉除了病人之外的任何人,包括配偶

照这么说,国家主动给艾滋患者增加还提供保护了

C
Chris是一个直男
引用 @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 发表的:
这种东西可以事先签署协议授予医生权利,医生不应该对双方隐瞒重大情况,否则失去了婚前体检的意义了。对病人的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明知道她要去害人的时候,你就算不作为医生,你作为一个人你也会有提醒的良知吧?

婚检应该这样。。如果是普通的检查那么则可以不告诉。
祚天祚地
引用 @牛逼哄哄的罗斯 发表的:
不是生命权至高吗???

价值观的问题吧,有的人觉得重要,有的人觉得不重要

牛逼哄哄的罗斯
引用 @祚天祚地 发表的:
价值观的问题吧,有的人觉得重要,有的人觉得不重要

不不不,z

大燕战神慕容垂
引用 @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 发表的:
这种东西可以事先签署协议授予医生权利,医生不应该对双方隐瞒重大情况,否则失去了婚前体检的意义了。对病人的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明知道她要去害人的时候,你就算不作为医生,你作为一个人你也会有提醒的良知吧?

法律上不允许,只有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告诉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