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佛山黄渤 发表的: 我老婆是产后护士,今天就收到一产妇,有这病,孩子都生了,然后最可恨的是他老公并不知情,那产妇还偷偷的要求护士这边要保密,可以想象老公知道真相得多崩溃,而且明知有病还生孩子,这也是害了孩子的一生!
引用 @牛逼哄哄的罗斯 发表的: 哈哈谢谢老哥,本人恶臭大学生一枚,读的金融,只是深受罗翔老师荼毒🐶😂😂
引用 @波波特兰 发表的: 医生是可以预见一方必得艾滋病的,如果知情不说不就是杀人帮凶,这跟新冠保护患者完全是两码事。难道医生会放任新冠患者感染其他人吗?以牺牲别人生命权为代价保护患者隐私,这难道值得鼓励吗?
引用 @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 发表的:这种东西可以事先签署协议授予医生权利,医生不应该对双方隐瞒重大情况,否则失去了婚前体检的意义了。对病人的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明知道她要去害人的时候,你就算不作为医生,你作为一个人你也会有提醒的良知吧?
引用 @小小是我999 发表的: 顶你,自己得了艾滋还不告诉伴侣 配偶,使得他们也得艾滋,这种以所谓的隐私危害他人生命的应该关起来终生监禁
引用 @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 发表的:这个没什么争议吧?婚前体检的目的在哪大家都明白。
引用 @彬彬流浪日记 发表的:这个是的,但是有时候医生很难,有些东西,他没权利告知对方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这好像属于隐私,医生只能告诉病人,至于病人向不向另一半坦白,就看他自己了
引用 @doggy卡戴珊 发表的:要上报当地的疾病防空中心的吧
引用 @七个名字真不容易 发表的:这个我觉着要告知,这毕竟不光是两个人的事,就像这次新冠,艾滋只是传染性没那么强,但他也是传染病,就别来什么隐私权那一套了。
引用 @又要取名字了好烦 发表的: 我就想问问,蓝色的字咋发的呀
引用 @珍珍海产粥 发表的: 不明确告知与谋杀何异?
引用 @虎扑JR0302307731 发表的: 法律规定,医生只能告知本人,别啥事都你觉得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医学生伦理课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答案的。文中叙述的医生没有失误的,患者也有隐私权的。文中是个例,属于水源中掉入一个污染物,可如果医生泄露患者隐私这个口一开,就属于水源源头被污染。
引用 @Satellite7 发表的:法律有规定啊 医生只能和检查人说 不能和对象说 但是可以上报
引用 @看星星啦 发表的: 自己的身体状况能被人随便透露 还有什么是不能被透露的?就这么不拿自己的隐私当东西吗
引用 @jy1293034 发表的: 法律上医生做的是对的,但是这种事我觉得应该配偶有知情权
引用 @小小是我999 发表的: 法律应该规定 要告诉双方,否则另一人或孩子都可能感染艾滋,太可恨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的 还跟他人无保护发生关系的 结婚生子 隐瞒对方 传染他人的应该判死刑 枪毙!!!
引用 @只切中路罗师傅 发表的: 伦理里面有没有谈论价值位阶?生命健康的价值位阶是不是要高于个人隐私?出于潜在的高度威胁他人生命健康的情况,牺牲低位阶的隐私权有何不可?一味的按照个人主观认知认为是明确答案,和形而上学有何区别?
引用 @胡思不乱想 发表的:婚检会告知双方的吧?
引用 @乔什休斯蒂斯 发表的: 那要看透露给谁吧?既然做婚前检查,未婚夫起码有知情权吧?
引用 @破how咯 发表的: 这是传染病,不告诉对方那不是害人? 在自己知道的情况下有意传染给别人是犯法的好不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引用 @看星星啦 发表的: 我讲道理就算是结婚了也不能说 因为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卫生法规定这就是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告知配偶违法,可以告医院,有胜诉案例
引用 @没有昵称了我去 发表的: 不会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那我想问这个男的权利谁又来保障??
引用 @我爱世人 发表的: 男方可以自己要求看女方病例啊,你自己不看怪谁,医生暂时没这个义务,等啥时候法律改了再说。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dhfeye 发表的: 当场懂了就是女方告你了,都是自以为聪明
引用 @胡思不乱想 发表的: 啊,那这个只能看对方了…
引用 @2020洛杉矶湖人夺冠 发表的: 我在给你说一遍,医院说不说都得上报防疫站,然后防疫站自己就会通知男的了
引用 @佛za米兰 发表的: 您高估了人性。如何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高度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您给个标准吗?这口子一开,患者将毫无隐私可言。一个病情的判定有一个过程,病情也存在不可知的变化,您告诉我,如何准确的判定呢?患者隐私被公开,面临的各种各样不可知的风险,您承担吗?键盘侠打几个义正严辞的字很容易,可您真的深层次的想过吗?
引用 @王廿5 发表的: 防疫站未经本人直接告知他人也是违法…不论男女,配偶的权利本来在这块本来就被患者本人的权利盖下去了,至于为什么,那得问立法机关
他堂姐是一个妇幼保健院的医生,负责婚前体检,一位女士查出艾滋病,她告诉了那位女士,并暗示那位女士告诉对方,也暗示了男方。但是男方比较木讷,没有发觉。
后来男方发现了女方有艾滋病,闹离婚,并把责任连带着推到医生头上,说她没有告知自己。闹得比较凶,让那位医生苦不堪言。
我看了以后,特意查了一下,网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还真不少,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这事儿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
一方面,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有法律保护,检查结果只能告诉当事人自己。
另一方面,知情权是生命权的基础,生命权优于其他权利,配偶于情于理应该知道跟自己健康息息相关的检查结果。
如果这个时候,配偶不告诉对方检查结果,那么医生该不该告诉对方?
🔥 最新回帖
别编了 你帖子别人质疑敢回复吗
其实依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规条例,与其说是保护患者隐私,你也可以视为保护了患者的生命权。医生遵守法规仅告知患者,患者是否告知家属,这是个未知行为,超出了医生责任范畴。你认为是侵犯了家属的生命权。那么医生告知家属,患者因为隐私泄露而在工作生活中遭受歧视产生厌世或自暴自弃放弃治疗或者报复社会行为,同样也属于未知行为,那么医生的行为对这些后果如何判定呢?是否也侵犯了患者重要权利呢?仅泄露隐私这一个,患者要告你,一告一个准。医生面临的是停职甚至断送职业生涯。罗老师说过,不能事后理性看待问题,而应该事前一般人标准看问题,把自己带入到角色中去。
所以一遇到这种事医生就得丢工作?为什么不去找法律制度的原因,在这找医生的原因?
婚前体检的意义是让你知道你的状况。
但是法律不允许告知,难道婚检医生一遇到这种事就丢一次工作?
🛋️ 沙发板凳
这个是的,但是有时候医生很难,有些东西,他没权利告知对方
这种东西可以事先签署协议授予医生权利,医生不应该对双方隐瞒重大情况,否则失去了婚前体检的意义了。对病人的保护,而不是过度保护,明知道她要去害人的时候,你就算不作为医生,你作为一个人你也会有提醒的良知吧? [ 此帖被天时地利人和九九天下在2020-06-30 15:05:07修改 ]
要上报当地的疾病防空中心的吧
肯定的
但是法律上是不行的,我记得有过这样的案例
提醒了万一给告了就不占理了
医学生伦理课在这个问题上有明确答案的。文中叙述的医生没有失误的,患者也有隐私权的。文中是个例,属于水源中掉入一个污染物,可如果医生泄露患者隐私这个口一开,就属于水源源头被污染。
我就想问问,蓝色的字咋发的呀
法律规定,医生只能告知本人,别啥事都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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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身体状况能被人随便透露 还有什么是不能被透露的?就这么不拿自己的隐私当东西吗
谋杀也是那个女的干的,国家规定了只许告诉患者本人,医生要是跟男的说了,女的只要起诉就是侵犯隐私权,没办法的事。
扯淡,这不仅是隐私了,这已经影响到别人的人身安全了,怎么能不和男的说???
如果医生告知对方然后被病人告的话医生就倒霉了,法律这么规定医师和普通人无解啊
笑死我了,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还故意不说传染给他人这就是犯罪!医生有权利阻止一场犯罪的发生!
伦理里面有没有谈论价值位阶?生命健康的价值位阶是不是要高于个人隐私?出于潜在的高度威胁他人生命健康的情况,牺牲低位阶的隐私权有何不可?一味的按照个人主观认知认为是明确答案,和形而上学有何区别?
上报以后那个机构会通知男方吗?
这是艾滋病,不是儿戏,法律要求必须告知
你签这种协议,说明完全没必要结婚,如果你怀疑对象有这方面的疾病,那么完全没必要在一起了。还是强制性告知的好
那要看透露给谁吧?既然做婚前检查,未婚夫起码有知情权吧?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没有知情权,这个婚检纯粹成为了摆设,一点问题没有。但是,事实是,婚检就是摆设。
这是传染病,不告诉对方那不是害人? 在自己知道的情况下有意传染给别人是犯法的好不
婚检会告知双方的吧?
对的,艾滋是要上班当地疾控中心的,不可能不知道
您高估了人性。如何判断患者病情是否高度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您给个标准吗?这口子一开,患者将毫无隐私可言。一个病情的判定有一个过程,病情也存在不可知的变化,您告诉我,如何准确的判定呢?患者隐私被公开,面临的各种各样不可知的风险,您承担吗?键盘侠打几个义正严辞的字很容易,可您真的深层次的想过吗?
不会
那还体检个啥呢?
我讲道理就算是结婚了也不能说 因为没有发生在我身上
害人是那女的害的 不是医生害的
卫生法规定这就是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告知配偶违法,可以告医院,有胜诉案例
万一发生在你身上呢🐶
那我想问这个男的权利谁又来保障??
楼主堂姐也是个S笔!你不明说,打你可以旁敲侧击啊!比如说“性生活一定要带套啊!”这样男主不就懂了。
婚检还有何意义,还有男的也不傻,不给看就有大问题,最后防疫站也会告知男的,你医院不说没关系
男方可以自己要求看女方病例啊,你自己不看怪谁,医生暂时没这个义务,等啥时候法律改了再说。
隐私重要,还是命重要?孰轻孰重都搞不清楚,这种事情还得上报,根本瞒不了……
啊,那这个只能看对方了…
防疫站未经本人直接告知他人也是违法…不论男女,配偶的权利本来在这块本来就被患者本人的权利盖下去了,至于为什么,那得问立法机关
他说错了
我在给你说一遍,医院说不说都得上报防疫站,然后防疫站自己就会通知男的了
当场懂了就是女方告你了,都是自以为聪明
提醒性生活带套,这个就算被告有怎样?能证明泄露隐私?“性生活带套,不然会怀孕”总可以吧🐶
婚检的目的是啥,我国安排婚检就是出于这个目的吧。现实中别说艾滋病,就是对方得乙肝没告诉我,估计我都得考虑这个婚结不结
老哥你说错了,首先,我国不存在《卫生法》,你所述法律依据证伪。其次,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 ,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希望对你有帮助。
像艾滋病这种严重传染病居然不是向上级报告然后做好登记什么的?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参见母婴保健法第九条,医师有义务告知的
防疫站也不见得会通知男方,你到底是相关人员,还是自己臆想的?上次就有个男的被老婆传染了,一模一样的病例,体检查出来,但没告知,不要什么都指望别人,既然去体检了,肯定要看一下对方身体有什么问题啊
我国《母婴保健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这个应该能很好地解释了吧,你是不是记错了?
都到婚检这个地步了 男的会没有被传染?
关键是 艾滋病不可能一点症状都没有吧 多多少少还是能看出来蛛丝马迹吧 毕竟一起生活的两个人啊
只能建议他们两个暂时别结婚
因为某个大佬的傻叉儿子……取消了一些东西,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