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白白净净哈基石 发表的: 那司机闯红灯撞死人也应该判死刑偿命吧?毕竟这么正义不能偏一方啊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哪里写了超速两个字?
引用 @Rorke 发表的: 目测收音坏了
引用 @微型小前锋 发表的: 说是保护行人 某种意义上是鼓励行人闯灯 反正车子会让你的
引用 @家乡的樱花刀 发表的: 涉嫌危险驾驶a 你不是搜了么?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涉嫌危险驾驶等于超速? 先别扯这,你先把赔修车费的新闻贴出来,造谣biss
引用 @请键盘侠暴bi365天 发表的: 是的,遇到闯红灯的放心踩油门
引用 @狐狸的影子 发表的: 过个马路你还看手机?
引用 @那颗最亮的星叫科比 发表的: 别的不谈,我就想问一句,开车的老哥,你投胎呢?不投胎你跑那么快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所以没理,犯了错就该死,对吗?你都知道自己要撞上去了,一条人命,不踩刹车?
引用 @家乡的樱花刀 发表的: 前面有人发 看不惯建议赶紧报警 您看您这边是打911还是香港警署
引用 @公子凌 发表的: 没理,就得承担后果,后果有可能很严重,也有可能不严重,但是既然选择闯红灯,不管怎么样的结果,你都的承担。不应该是这个道理?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对,没理,你司机就可以不减速要人的命?
引用 @MCHOTDOG. 发表的:斑马线前不减速........................你们觉得呢
引用 @公子凌 发表的: 我在规则内,没闯红灯,没超速的情况下,死不死全看你身体好不好咯。不然我按什么规则开车?跟你一样闯红灯才行?
引用 @虎扑JR1684688033 发表的:不人性啊,斑马线前减速又不难。
引用 @CanCer_Zsc 发表的: 有什么人性不人性的?遵守交通规则红灯不过马路很难么?
引用 @愤怒的小费 发表的: 道交法明确规定,车辆行至斑马线要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 让行。其他国家地区的我不知道,中国道交法的第一原则肯定是安全,其次才是通行效率。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假设限速50 这个时候你开个45 看到这个路人了,反正你也不超速不违规,撞上去把他撞死无所谓,是吧
引用 @抢七全力詹 发表的: 求你先看看规则再来吆五喝六
引用 @公子凌 发表的: 不是看到了人,我去撞。是我在规则内,你闯红灯,我撞到你我不会有愧疚。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这个视频来看,司机很早就能发现人了,所以我之前也贴了新闻图片,这司机已经被捕了。 要是真的行人作死,司机观察不及或者有死角没法判断,我不会觉得这个司机做的有什么问题,你说的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你明明看到了还要撞上去是人性问题
引用 @公子凌 发表的: 所以啊,我说的没错啊,你闯红灯的话,你怎么肯定司机就一定看到你了?所以不管什么结果,既然选择闯红灯,都得接受啊,严重的话,死了也没话说,不严重的话,伤了也怪自己吧。不能说闯红灯之前,默认所有司机都看到你了吧。
引用 @虎扑JR1684688033 发表的:闯红灯的人多啊,所以才出台了斑马线前减速的规定,很难理解吗?
引用 @只是想静静 发表的: 撞完直接不管了?下车察看都没有?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我也没有替这个行人辩护的说法,我只是觉得这司机既然观察到这行人了,甭管她是违反了犯罪了,咱第一反应好歹减速一下吧,一个刹车的事情救个命,行人有责任要她赔偿都没问题的
引用 @流年瑾忆 发表的: 不然呢…倒霉,
引用 @mcnasty 发表的: 香港这边汽车过人行道就是不减速的,行人必须自觉,即使只有几米宽,红灯也必须等。
引用 @大号控卫 发表的: 朋友说去香港旅游,坐出租车,绿灯一亮都是地板油起步。朋友问司机:开这么快人行道撞到人怎么办?司机说闯红灯行人全责,还要出修车钱
引用 @八零后小鲜肉 发表的: 行人用生命诠释了不能闯红灯,而作为司机用什么诠释红绿灯路口不减速呢?
引用 @太2真人LBJ 发表的: 那就是违法受保护,守法不受保护了?这跟所谓的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小偷有人权,凶手有人权,就守法受害人没有人权?
引用 @forever唉泥24 发表的: 那信号灯还有什么意义?
引用 @法尔嘉不是希里 发表的: 规则都是虚的 真正重要的还是人命 偏向行人可以防止司机知道自己没责任看见行人闯红灯什么的直接一脚油顶上去 这种没有人性却合法合规 我是觉得不合理
引用 @密斯特Meng 发表的: 等会等会,这女的都没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用命过马路,还要要求司机对她的生命负责?
引用 @儒雅随和笑笑就好 发表的: 这个车没减速确实有问题,但是有一点明确好,这个行人死了,是因为她闯红灯,而不是车子不减速
引用 @用户1042578780 发表的:人家说的香港的
引用 @嘟嘟老爸 发表的: 这是香港,行人好像是闯红灯,行人全责
引用 @兜兜我来呢 发表的: 香港左舵驾驶?
引用 @princeton 发表的: 现在某些虎扑jr对生命都缺乏应有的敬畏是我没想到的
引用 @八毛钱买宝马 发表的: 我觉得偏向行人是对的
引用 @虹口伍夫长 发表的: 如果是你或者你的朋友 碰上了这事?你希望那个司机像你说的那样,坐在车上打个电话,连车都不下来吗?
引用 @汤姆斯叔叔 发表的: 100公里的路还真没斑马线。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路不会高于70-80。
引用 @Mscj 发表的: 器官卖了修车
引用 @Vince40 发表的: 有斑马线和红绿灯.
引用 @美国大表哥 发表的: 先管管机动车道上的老头乐吧。
引用 @昵称已注册鸟 发表的: 觉得啥,正常过被撞,司机必死,闯红灯被撞,撞了活该
引用 @王八蛋你不是人 发表的:都碾碎了呢?
引用 @大负翁 发表的: 那你有没有想过, 有人腿脚不便走了一半绿灯变红灯? 交通信号灯设计不合理导致部分行人过不去, 或者一个小孩子没注意到信号灯的变化而不小心闯了红灯, 那就一脚底板油撞上去? 其实很多东西不是非黑即白的, 不是说闯红灯就该死, 这代价实在太大了! 虽然我也是驾驶员, 也对闯红灯深恶痛绝, 但至少这一点我还是支持内地的法律。 就看驾驶员有没有对事故进行避让措施, 比如打方向或者刹车,从而划分责任。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这些人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什么情分本分,亲父母还要算清楚呢,陌生人的命算什么呢,哎
引用 @阿珍爱上啊强 发表的: 你这话说的好像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似的
引用 @夏沫繁星 发表的: 为啥要分?路是大家的,红绿灯我车遵守了,你行人不遵守还有理了?红绿灯没有约束力,行人还是肆无忌惮,谈什么建设文明社会,自己的生命都不知道尊重,还指望你尊重别人吗?
引用 @Numb红魔 发表的: 这是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 女的不闯红灯就不会出事 有些人就是仗着自己弱势不遵守规矩害人害己
引用 @抢七全力詹 发表的: 车速呢?闯红灯被时速超过30,不减速不观察闭着眼开的车撞了也是行人全责吗?
引用 @ztgastby 发表的: 老头乐是啥
引用 @Kn1cks 发表的: 科目一怎么过的?就算行人闯红灯 你就可以不减速撞死他?
引用 @Mscj 发表的: 做人肉叉烧包
引用 @王八蛋你不是人 发表的:几块一个
引用 @汤姆斯叔叔 发表的: 解释什么啊,我叫你们把证据找出来,都在说香港就是这样,我都去香港运输处网站求证过了,人家明细写着斑马线遇行人特别老人和儿童必须减速慢行及礼让。究竟是你们杠还是我杠?
引用 @哈哈小子告诉你 发表的: 屁 去年我去香港玩看见闯红灯的大把 真的是刷新我认知
引用 @冠菌戈贝尔 发表的: 国内有些交规真的是偏向于行人的,车辆永远是要让人的
引用 @汤姆斯叔叔 发表的: 口说无凭,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路,能走100公里的你找一条给我看看。欧美中澳加新的路都行。
引用 @综皇笑天 发表的: 要真是香港🇭🇰闯红灯的人一律全责,那是很不合理的事,有时候绿灯时间不是很长,行人走到一半变红灯了,难道其他司机看到这种情况就直接撞上去就对了?还能蹭个修车费。
引用 @夏沫繁星 发表的: 我开个车就不是人民了?我买个车交那么多税,比你多占点路不合理吗?
引用 @抢七全力詹 发表的: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道听途说的假规定,但我可以自信的说没有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会这样规定。因为一个正常人都会觉得有违常理的事情,不会出现在体系成熟的法规里,立法者相比普通人还是要成熟些的。如果你感觉不出来这样规定有违常理🙃,行人带来危害远小于机动车可能带来的危害,所以机动车驾驶人有更高的主义义务,机动车驾驶人要求十八岁智力视觉健康,通过考试,所以机动车必须看灯而且要看人。但是所以行人都必须看灯吗?不懂事的小孩,智力视力障碍的人,赶着去救人的人呢,穿红灯的救护车,以及红绿灯故障,这些情况能只靠红绿灯判断吗?合理吗?你能相信对少沾点nt
引用 @KevinLieng 发表的: 香港开车见到人往死里踩油门 澳门会停车礼让 区别好大
引用 @小城以北 发表的: 看你这么积极的回复,我专门去查了这个新闻,目前看到的都是司机危险驾驶被捕,你说的没责任到底是哪里看的?
引用 @Mscj 发表的: 比普通的卖贵点 名字就叫怪味叉烧包
引用 @dirk_kaho 发表的: 香港红绿灯我记得有个按钮 按一下行人才能过
引用 @早上好dd 发表的: 就算全责又怎么样 保险买够了就行 不过损失第二年保费折扣 行人命没了
引用 @我是中路来杀我 发表的: 对,上次看到一个评论:你好好走路,别人不一定好好开车!!!
引用 @CanCer_Zsc 发表的: 漂亮,闯红灯的行人多,所以限制机动车,那还要红绿灯干嘛呢?直接把行人红绿灯废除不就好了?这样机动车无论如何都不占理。再说了,斑马线前减速就不是条规定,法律条文里写的也只是“应该”减速,而不是“必须”
引用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A 发表的: 这个总不能说视野盲区吧,这个司机就是要挨千刀的
可以啊,没毛病
涉嫌危险驾驶a 你不是搜了么?
能听到车里音乐
确实,国人现在这种心里已经被培养起来了
涉嫌危险驾驶等于超速? 先别扯这,你先把赔修车费的新闻贴出来,造谣biss
前面有人发 看不惯建议赶紧报警 您看您这边是打911还是香港警署
过斑马线不减速呗😄
开个车都有人玩手机呢
这车看到人其实已经减速了,但香港闯红灯都是全责,大家都开很快,没办法了..
没理,就得承担后果,后果有可能很严重,也有可能不严重,但是既然选择闯红灯,不管怎么样的结果,你都的承担。不应该是这个道理?
呵呵,自己不也是个键盘侠?拿着假消息说这个被撞路人的时候你不是挺理直气壮的吗?
对,没理,你司机就可以不减速要人的命?
自己又说这车无责,行人活该,还要说让别人百度一下,我查了新闻,你自己造谣,怎么了,开始耍泼无赖了呗?呵呵
我在规则内,没闯红灯,没超速的情况下,死不死全看你身体好不好咯。不然我按什么规则开车?跟你一样闯红灯才行?
觉得这并不是大陆
假设限速50 这个时候你开个45 看到这个路人了,反正你也不超速不违规,撞上去把他撞死无所谓,是吧
有什么人性不人性的?遵守交通规则红灯不过马路很难么?
闯红灯的人多啊,所以才出台了斑马线前减速的规定,很难理解吗?
中国道交法规定的也是过路口“应该”减速,而不是必须,别想当然
不是看到了人,我去撞。是我在规则内,你闯红灯,我撞到你我不会有愧疚。
规则制定了就得遵守,为什么要破坏规则?
这个视频来看,司机很早就能发现人了,所以我之前也贴了新闻图片,这司机已经被捕了。 要是真的行人作死,司机观察不及或者有死角没法判断,我不会觉得这个司机做的有什么问题,你说的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你明明看到了还要撞上去是人性问题
所以啊,我说的没错啊,你闯红灯的话,你怎么肯定司机就一定看到你了?所以不管什么结果,既然选择闯红灯,都得接受啊,严重的话,死了也没话说,不严重的话,伤了也怪自己吧。不能说闯红灯之前,默认所有司机都看到你了吧。
我没有说讨论所有的闯红灯行为,的确所有的闯红灯行为不管是车还是人,但是违法违规不尊重自己和别人生命的。我表达的也仅仅是这个司机的做法,既然能看到人,点一下刹车估计就能挽救一条人命,还是直接不减速撞上去了,这个女性闯红灯有错,没有错到让司机忽视生命直接撞死的程度
漂亮,闯红灯的行人多,所以限制机动车,那还要红绿灯干嘛呢?直接把行人红绿灯废除不就好了?这样机动车无论如何都不占理。再说了,斑马线前减速就不是条规定,法律条文里写的也只是“应该”减速,而不是“必须”
那就是违法受保护,守法不受保护了?这跟所谓的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小偷有人权,凶手有人权,就守法受害人没有人权?
香港开车真的猛 过斑马线不带减速的
这个车没减速确实有问题,但是有一点明确好,这个行人死了,是因为她闯红灯,而不是车子不减速
那这不是偏向行人?
但在香港闯红灯的行人非常非常多
香港开车见到人往死里踩油门 澳门会停车礼让 区别好大
你这话说的好像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似的
怎么不受保护? 法律规定就是斑马线前减速,你不减速就违法啊。
人多做了错事就得照顾?
信号灯不是拷在人身上的脚镣,所以红绿灯,斑马线应当养成减速的好习惯。脱离现实空谈没有任何意义。
等会等会,这女的都没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用命过马路,还要要求司机对她的生命负责?
前面就说了,如果你觉得“真正重要的还是人命”,就恰恰是要这样。你说的反而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命置于危险之中,说白了把命交到他人手上
我没说让司机对她的生命负责,但是司机在看到人的前提,不去减速试着救人一命而是觉得自己不理亏所以直接把人撞死? 如果这司机没错,他也不可能被捕
你说的这,要看司机到底有没有违规,超速没有,有没有尽到观察义务
内地的流浪汉,不行; 香港的流浪汉,行?!👍👍
行人全责但是开车路口减速是尝试,如果香港的交规规定机动车路口可以不减速,那我觉得这个法规可以适当更新一下了
正确来说,应该是黄灯就地板油了,尤其是的士和小巴
现在某些虎扑jr对生命都缺乏应有的敬畏是我没想到的
就那tax 09年第一次去到现在颜色就没换过
这些人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什么情分本分,亲父母还要算清楚呢,陌生人的命算什么呢,哎
肯定是偏向行人才对,这是偏向生命,如果行人违规了就全责那一天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车祸,会有很多心里有问题的人开车故意去杀人的
你确定你在回复我吗
有斑马线和红绿灯.
都碾碎了呢?
口说无凭,有红绿灯和斑马线的路,能走100公里的你找一条给我看看。欧美中澳加新的路都行。
老头乐是啥
真好啊,tmd
司机只要不犯法 撞死人绝对没事。
做人肉叉烧包
挺你,凡事都没有绝对。又不是机器程序
这种不尊重生命的渣滓,直接撞死丫的,反正他在论坛留下遗嘱,红灯撞死他没责任的
是这样。。。绿灯不管什么路口 一点不减速 直接冲
我的意思是这要是在大陆,司机也很无奈,只能赔钱。一个闯红灯,一个不减速。
一说起停车肆无忌惮,违规停车,就一大堆理由,就不讲法律法规了,违停车辆就应该不受法律保护,直接砸烂也没事,因为你违规了啊
是的,行人全责,行人有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都不赔的
科目一怎么过的?就算行人闯红灯 你就可以不减速撞死他?
香港车速没有路口30的概念
这个明明是右舵车,路也是明显左侧行驶
回复错人了
无牌四轮电动车
司机无冤无仇就想撞死他? 刹车一踩就停? 还不是行人闯红灯自找的 红绿灯在行人眼里就是摆设? 满脑子我闯红灯车子会减速让我? 行人不闯红灯永远不会被正常行驶过绿灯的车子撞到 而车子就算绿灯过路口减速也会撞到不要命闯红灯的人
几块一个
比普通的卖贵点 名字就叫怪味叉烧包
红灯呢?
一点没错,我在那等红灯,旁边的香港人直接闯过去了……
是偏向弱势一方,包括执法尺度,和谐社会,和谐为主。
加州有lawrence expy. bayfront expy下桥的那个路口. 北湾的Lakeville Hwy与sears point road的十字路口.
斑马线变红灯的同时车子那边才刚变绿灯,车速都不快. 如果故意加速撞死人可以走刑法. 不适宜交通事故定责. 国外都这样.
我就举了3个. 太多了没法说出来.
是的,香港日本台湾都一样,绿灯车速真的快,路口也一样
这是交税多少的问题吗?这逻辑感人,合着王健林这种交税多的,多杀几个人不应该合法吗?
好一个你既世界?你觉得不合理的就是错的就是不可能的?那我还觉得明明机动车绿灯,行人闯红灯我还要减速让他就离谱呢。凭什么不守规矩的可以得到便利,遵纪守法的就要耽误时间?那是不是中国交规也多少沾点nt?🙃我就随便说两个,日本,香港都是这样的,有红绿灯就按信号灯来,没红绿灯的才是观察礼让。资本主义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至上。在机动车没有超速情况下,谁闯红灯谁全责,你闯红灯被撞就自己负责,因为你自己都不把死当回事,别人何必为你的死负责?这样规定一来简单直白,另一个让车辆更快更顺畅通过路口增加通行效率,像日本香港都是典型的地少车多的地方。这样规定可以有效改善交通拥堵的状况,可以说是因地制宜。照你说的,我通过路口时候还要减速观察慢行,就他们那车流量和小路口,得堵成什么样? 另外你举的例子也是有趣,不懂事的小孩,智力视力障碍的人,为什么会没有监护人陪同独自上街?赶着去救人的人,不应该赶紧搭乘交通工具为什么要步行而且闯红灯来增加自己的危险?闯红灯的特殊车种都有明显的警示灯和警笛,隔很远就能提醒到其他车辆,红绿灯故障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在这种规定的地方,行人是知道不随便过马路的,不用你操心。。举的例子就没一个靠谱的还觉得自己说的很在理?一开口就没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会这么规定,无知是真的可怕。
澳门十字路口也没有减速概念的..全国开车最舒服的两个地区.
没定罪呢
在香港 即使是行人沖紅燈 司機也是有責任觀察環境的
司機是完全可以看到行人, 但沒有作出減速避讓的動作 不可能是行人全責的
在香港就是看信号灯,除非超速。如果判了司机有错,那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小车当时超速了,否则绿灯通行何来危险驾驶一说?
你俩绝了
没有
同等责任以上会有刑事责任,可能要进去蹲几年
这是属于你好好开车,别人不一定好好走路啊
还有人灭你,真是看乐了啊
有一说一,在法律法规里,应该就是必须的意思了
我觉得,无论如何,作为行人,过马路都要多看看,要不然,真被撞了,遭罪的也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