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托獭天王 发表的: 罚二十万有问题吗?遵纪守法怕什么?
引用 @Taggi接回家 发表的: 载物2000,快递外卖小哥怎么活?
引用 @podgch 发表的: 那你应该做的是多抓违规非机动车,而不是罚2000吧?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有警告机会的 又不是为了坑两千 身边就有实例 一个认识的人就是骑电动没头盔摔了头着地 速度也不快本来看起来也就轻轻的伤 结果医院躺了三个月人没了 看看他老婆还带着两个五六岁的孩子 你去问问他家人觉得该不该重罚 不是每个人身边都有这样的例子 可能那个例子就是自己 到那时什么都晚了
引用 @夕阳燃烧离别多少场 发表的: 然后就是别人和你打架不小心把你打成轻伤的话就干脆直接把你打死,再买把刀去杀了你全家,反正都是死刑,懂了吗?
引用 @我的布莱恩特 发表的:对,机动车闯红灯,建议剥夺全部个人财产,终生监禁。当然,我只是建议
引用 @凡不才 发表的: 那杀人要以命换命么?深圳罚款2000是按电动车的价值来罚么?揣着明白装糊涂
引用 @雨中颜色不变 发表的: 不用想了,反正广州现在就是罚那些能给的起罚款的。快递外卖,各种五类车屁事没有,马路当客厅,逆行并线各种无敌。
引用 @cklwade 发表的: xswl楼上还搁那排队双脚赞成呢,古代都知道罪责刑相适应的道理,有的挨大板有的坐大牢有的满门抄斩,到现代刑法里那么多条罪行全部死刑,照这么说作弊也在刑法里,打过小抄的人全部墙壁了好了,我不是药神也墙壁,侵犯著作权了也墙壁,对了还有个多人运动罪,罗志祥也墙壁,真的反智
引用 @海洋火焰 发表的: 机动车占着非机动车道,导致非机动车无路可走。怎么办。。没有划线也没有警察贴罚单。我也想走非机动车道,都停满了不能飞过去吧。
引用 @蒙古航母司令 发表的:你带着头盔出去办事,停车挂车上,回来了头盔被偷了,怎么回家?头盔掉了呢,头盔落在其他地方了呢?头盔掉地被汽车压坏了呢。 罪罚要相适。
引用 @巨龙撞击能量倾泻浩气长舒 发表的: 你咋不说罚两个亿呢?事实结果就是深圳拥有这个权利,而且也有首次警告,罚几百块没用,就罚2000呗,既然法令能通过,就说明在深圳,这个金额是可以被接受的。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罚一亿你还敢开那就合理
引用 @KKkBryant 发表的:这样子不行,我虽然不是学法的,但是之前听罗翔老师科普过,法律不仅是要保护被害人,也要保护罪犯,如果刑法上任何犯罪都是死刑,虽然可能犯罪率会下降,但是某些走上了刑法犯罪的人,会因为量刑的问题,反正都是死,做什么都是死,而变得更加丧心病狂,对这个社会会做出更大的危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量刑这东西不是说说就行的,是很多法律人研究提案出来的,我们一般不懂的人就不要瞎掺和了。
引用 @小冰狗 发表的:有问题,建议满门抄斩🐶
引用 @屁股的朝向 发表的: 正常交警都不敢追摩托车和电动车,好像有法规,怕出事。
引用 @海洋火焰 发表的: 听说过。。那骑车的怎么办。绕路??
引用 @五指圣手如来佛 发表的: 对呀,我举双脚赞同,然后呢
引用 @歌颂的传奇 发表的: 2000买个命,这还不值?
引用 @awkz 发表的: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标准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具体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引用 @坚持到底abc 发表的: 地方性法规能和行政规章相违背?
引用 @虎扑JR1015791751 发表的: 就这交通状况还年年申请文明城市!
引用 @叫我乌蝇哥 发表的: 我是说罚钱的数额,并不是说不带头盔对的
引用 @明凯再帮我抓一次 发表的: 目前没有,但是现在电瓶车全部要求上牌了,下一步应该开始处罚了
引用 @張世豪 发表的: 重罚也要有个度吧,罚三两百也就算了,有些电动车都不值2000,明显过度,法律目的不是惩罚行为,而是约束规范行为
引用 @qzalman 发表的: 这个外卖骑车不知道,但是上次出了个汽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罚500的法规后,横行霸道车主确实收敛了很多
引用 @我就爱吃玉米片 发表的: 可以借最右侧机动车道通行 并且机动车还要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规定
引用 @詹战七 发表的: 不是让你去查了吗?你看看非机动车闯红灯多少呗
引用 @朴逸昇 发表的: 深圳有权利自己规定罚款金额,没什么合不合理的
引用 @看哭了呜呜呜 发表的: 那不如更严一点?但凡违反交通规则的直接重考驾照不好?浪费钱浪费时间,每次犯错直接去重新学习加深印象
引用 @我的布莱恩特 发表的:才500,闯红灯危害更大,才500?建议增加至5个亿,当然我只是建议
引用 @BIG_Oisan 发表的: 警告也就说下而已的,都是直接拔钥匙让你去一边交罚款,当场开单,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引用 @沉沦的缘 发表的: 其实就是为了坑2000。反正我看到路口执勤的交警没有口头警告的,都是靠边开罚单扫码支付
引用 @球球没有白尾巴 发表的: 同被罚过,真的是服了
引用 @真24黑曼巴 发表的: 6分不是重罚? 两次6分一年开不了车不比罚2000程度重? 脑子呢?
引用 @你在的未来 发表的: 你非要说立法就要执行得的话,楼主不是发了吗,法律说的罚款两百,新闻说的罚款两千,这合理吗,立法就要执行确实是这样的,罚两千就合理了吗,
引用 @冰原很帅 发表的:这什么逻辑?跟电动车值多少有啥关系?照你这样说,行人闯红灯不得把腿砍下来赔?
引用 @hp小新秀 发表的: 你意思是杀人随便杀不用以命换命咯牛皮奥
引用 @我的布莱恩特 发表的:电动车200都罚没了,还开尼玛呢? 脑子呢?
引用 @梅西隔扣恩比德 发表的:你这话就类似说,偷东西是错的,只要错了,怎么罚都没问题,就算是死刑也得受着。而楼主讨论的问题则是,是否量刑过重?
引用 @BIG_Oisan 发表的: 接受个鬼,这个罚款标准暂停了,在微博上给一顿喷。
引用 @朴震撼 发表的:罚再多都合理,不拿自己小命当回事,有钱有啥用,买墓地吗
引用 @LYTAQ 发表的: 不遵守法律和制度的人就别指责了,而且是保护自己安全的,又不是什么奇葩法律法规,这都不遵守还有脸指责?
引用 @无双剑姬丶菲奥娜 发表的: 你在表演什么节目?这回复不是好端端在这
引用 @纸船舰队 发表的:吃不吃取决于自己,头盔丢不丢取决于小偷,如果一个头盔不戴就是2000,偷头盔很快就可以成为社会恶意报复的新手段。
引用 @打黄打非打装逼 发表的: 知道为什么贩卖人口的越来越肆无忌惮吗,就是因为判的轻
引用 @鳏鳏拒鸠 发表的: 因为深圳是国际化大都市,对标西方现代文明的典范,文明程度比国内其他城市都高,所以才定的2000,罪责匹配还算比较合理
引用 @ano翔 发表的: 去年4月在龙华清湖附近骑车,过马路也是走行人通道,从来都是遵纪守法,还是推着走。 走着走着突然对面安全岛冲过来六个便衣,把我的电动车按住,直接拔钥匙扣车一气呵成,开了罚单,说要赎车要去交警大队交2000元罚款。电动车都没2000,你跟我要2000,车送你了还不行? 旧社会土匪,不外如是。
引用 @魔法少女李涵悦 发表的: 其实我有个问题 为啥电瓶车不能载人 不能载人深圳很多家长接送小孩怎么办啊。。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说的好像法规就约束你一个人似的
引用 @及时雨宋思明 发表的: 按你们这么想,国家就太好管理了,不管啥罪都死刑得了呗,
引用 @艾玛你真能 发表的: 讲道理,电瓶车不应该被家长用来接送小孩
引用 @segaandfan 发表的: 这个就是恶法,行呀,最好完全禁止,普通人出行只能开车或者走路,信不信以后上班路上通勤要两小时,都开上车了,堵死你
引用 @南方的信 发表的: 但深圳市特区,只要和国家法律不冲突,没得说的
引用 @我真叫随便 发表的: 这个载物罚款我实在是不理解,本来就是交通工具,为什么不能载物
引用 @圣安东尼奥老年人队 发表的: 还只能开车或者走路,是公交不让你坐,还是地铁不让你坐?
引用 @segaandfan 发表的: 你家公交和地铁24小时呀
引用 @望川跑死马 发表的:刑事犯罪全部死刑也没问题吧?不犯罪怕啥
引用 @圣安东尼奥老年人队 发表的: 出租车不是车?滴滴不是车?
引用 @维伦 发表的: 法律法规的制定,惩罚力度的制定应当合乎情理,不是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风气如果起来就是滥用职权。假如一个老人出门少不上网并没有得知这条规定,被罚了两千这是否合理?不要把所有人都想的和你一样。什么叫只约束我一个人似的?正是因为要约束所有人,所以规则的制定就应该经得起大家的评判,罚款两千元这种处罚方式本身就不合理。自己逻辑都不自洽还跑网上装什么理中客。
引用 @segaandfan 发表的: 知道是车就行。 那不还是开车嘛😂😂
引用 @segaandfan 发表的: 所以所有有接送需求的家长就该开小车接送小孩喽,毕竟公交车没那有么方便,归根到底就是穷就不该生养小孩是吧。
引用 @我躺赢贼6 发表的: 动不动也算不上,电瓶车得交警当面抓,漏网之鱼太多,汽车监控全城无死角抓,违规必罚。
引用 @杰伦布朗今天砍三十分了么 发表的: 无知真可怕 还一副义正言辞理直气壮的样子
引用 @麻子J 发表的: 之前我们罚20,根本没用
引用 @toto叶 发表的:因为目前的电瓶车安全措施远远不足,例如拐弯时,非驾驶员基本上只能靠自己来保证不被甩出去,网上也有很多家长拐个弯,小孩直接被甩出的视频。只能说这是目前电瓶车发展起步的权宜之计,如果未来发明了一种能够比较好的保障乘车人安全的电瓶车,我相信应该就能废除这一条。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深圳的公交车说实话还挺方便的
引用 @噼里啪啦kki 发表的: 立法法中,经济特区立法与法律效力平级,都仅次于宪法
引用 @胖德胖不胖 发表的: 可那只是个电动车不带头盔而已,你不能打个群架判无期,杀个人反到只是判拘留吧。
引用 @segaandfan 发表的: 解决方法简单的很,你也知道汽车有监控。靠的是拍牌照呗,电动车卖出的时候必需登记身份证然后捆绑挂牌,现在马路上的监控那么发达,拍到违章直接按登记的身份证信息去处罚。 这样才对,而不是放任电动车售卖不挂牌。
引用 @真24黑曼巴 发表的: 警告个屁 你今天才知道不戴头盔罚2000 他明天才知道不戴头盔罚2000 谁谁谁后天半个月一个月才知道。 警察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说的真话,你以为执行没有难度? 照你这样提醒,深圳几百万人,警察要提醒多久?
砍头岂不是更好?
上次看纪录片,外卖小哥见到交警直接跑,担心被罚50块,交警追上去摁住他的车把他也不停,拖着交警开了三十多米,最后被判了四个月拘役,得不偿失。
交警多还是骑电动车的多?
其实就是为了坑2000。反正我看到路口执勤的交警没有口头警告的,都是靠边开罚单扫码支付
跟街上的那些法盲简直没法正常交流,按他们的弱智想法,违法一律枪毙都是合理的。
我支持执行,🐶保命
你意思是杀人随便杀不用以命换命咯牛皮奥
看看番禺五类车多猖狂,各个地铁站口全是,共享单车企业都不敢进番禺了
网上的法盲只知道凌迟,枪毙
这不是你走机动车道的理由🐶
我去年电动车头盔被偷四次,雨衣被偷两次,我容易么!
决定法令能不能通过的那些人都不用骑电动车的,2000真的太多了,罚500很多人都会遵守规定了
按你们这么想,国家就太好管理了,不管啥罪都死刑得了呗,
上一层里的脑瘫,我建议把它们入刑
对,降低犯罪基因比例^_^
以前抓小偷结果小偷不小心死掉不也判刑么
骑车的穷逼不配当深圳人,还想要非机动车道? 狗头
无知真可怕 还一副义正言辞理直气壮的样子
10w也值啊,干嘛不直接罚款10w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规章没有违背 只是处罚金额不同 这种行为地方立法,不可能规定不戴头盔不违法。 只是处罚金额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规定
柳州交通什么状况了,你到是说说。电车多,难管。别的成市不也一样吗?难管好歹政府也愿管,不像一些城市直接禁了,一了百了。柳州公共交通不发达,没地铁,出行不方便,禁电动车还不是苦了广大市民。人人买小车的话,到时出去又堵成狗,照样不方便。柳州没资格申请文明城市,别的城市就有资格了吗?说话也不过过脑,上来就喷。
戴头盔真的是好事,但是罚2000也太贵了
深圳电动车和自行车大都是走人行道的
我们这里一直都要求上牌,还是管不住外卖的电瓶车乱骑,闯红灯什么这都是常态,看到缝就要钻,红灯正常停下他还要催你走啊走啊,开车就更害怕这种外卖车了,感觉还是处罚力度不够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杀一儆百知道吧 罚两三百不照样大把人不守规矩 罚两三千你看看还有几个敢不守规矩 也说明深圳现阶段重视骑电动车带头盔的行为
我们这里也是,必须停下让斑马线的行人,现在基本上车子都让人,但汽车真的比电瓶车好管理
不行的,这么操作在深圳照样抓你罚款的,深圳所有非机动车基本上就只能走人行道
上海这边罚50 60啊,机动车罚200,我觉得差不多
不如立个法罚款2亿元创收
就像疫情期间,为了切断病毒的传播,规定对携带病毒还到处传播的人进行重罚。 现阶段重视戴头盔行为,就会针对性处罚。 抖音上不也天天都是提醒带头盔的官方宣传视频。
错误也有大有小啊
6分不是重罚? 两次6分一年开不了车不比罚2000程度重? 脑子呢?
还要怎么做,罚你2000不比说服教育来的好?
警告个屁 你今天才知道不戴头盔罚2000 他明天才知道不戴头盔罚2000 谁谁谁后天半个月一个月才知道。 警察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说的真话,你以为执行没有难度? 照你这样提醒,深圳几百万人,警察要提醒多久?
踩摩拜给罚过一次50
电动车200都罚没了,还开尼玛呢? 脑子呢?
经济特区 国家门面 国家最高素质集中地 这个地方形象法律法规都不整顿好?指望别的小地方能好?
对啊,建议直接枪毙,看谁敢在闯红灯
你可以绕远路的,只是看起来像个傻子。
杀人不用换命啊 ,无期徒刑你做不做? 还杀人以命换命 让你活着生不如死,还想一死了之?
那可不,有些人没脑子不就这样抵算的🐶
罚你不是目的,目的是罚哭你
电动车罚200没法开了? 弟弟? 组织语言好好过来对线,还轿车只罚500没别的处罚。 没轿车开爸爸借你几辆,让你知道是罚2000重还是罚500扣6分重。 等你哦弟弟🐶
你觉得他能听进去吗?
嗯,建议直接判死刑。
你搞清楚,没说不可以管,应该管,你翻翻我过往的发言记录,我是支持严管电动车的,最好都上牌强制上牌上保险,然后和机动车一样管理就好,而不是这样高额罚单来坑普通人。 高速很多非常危险的行为才罚几百,到电动车身上就2000。 合理吗? 别装得好像你很客观,其实一点也不,还不是你看不上骑电动车的,觉得影响汽车罢了
他的下一个评论被和谐了你看不到 我只是再逗逗他 没你啥事
这个时候,共享头盔是不是一个商机?@王多鱼
越来越肆无忌惮?有数据吗?近十年贩卖人口数量上升还是下降?
你可拉倒吧
🤫🤫🤫嘘,别说了,人家还要和西方文明接轨呢!
讲道理,电瓶车不应该被家长用来接送小孩
深圳占非机动车道?这是活在梦里?
法律法规的制定,惩罚力度的制定应当合乎情理,不是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风气如果起来就是滥用职权。假如一个老人出门少不上网并没有得知这条规定,被罚了两千这是否合理?不要把所有人都想的和你一样。什么叫只约束我一个人似的?正是因为要约束所有人,所以规则的制定就应该经得起大家的评判,罚款两千元这种处罚方式本身就不合理。自己逻辑都不自洽还跑网上装什么理中客。
把这几条法规贯彻执行好深圳确实会好管理很多不反对吧
所以所有有接送需求的家长就该开小车接送小孩喽,毕竟公交车没那有么方便,归根到底就是穷就不该生养小孩是吧。
还只能开车或者走路,是公交不让你坐,还是地铁不让你坐?
可那只是个电动车不带头盔而已,你不能打个群架判无期,杀个人反到只是判拘留吧。
买1颗白菜捆在后座上,回头罚了两千,白菜也被拿走了~~~~~~~~~~~~~~
你家公交和地铁24小时呀
出租车不是车?滴滴不是车?
奸杀妇女 拐卖儿童 麻烦凌迟一下
知道是车就行。 那不还是开车嘛😂😂
电瓶车也才2000来块,一次违规罚掉一辆车,这还不重?干脆汽车违规罚2万起步好了
那为什么我不先把他杀了,然后跑路?别说什么跑路不值得哔哩吧啦的,我乐意!对于那些明明自己犯法了,非要扯量刑,重点永远是犯罪而不是量刑
再说一句,我们这边马路的保洁员晚上有到十二点才下班,白天有四点上班的,你告诉我他们是坐地铁公交还是滴滴出租,他们工资才多少,中国月入两千多的人还多的是,骑电动车是可以节省一点。 禁止电动车可以,但是你要考虑到有些人员的出行需求,
是什么让你觉得这些法规是一拍脑袋就出台的知道你被罚两千了 你前面那个说触及到自己一点利益的就跳脚的不正是你自己么
所以这些不是本来就有的吗?你这个就偷换概念了吧,你原话是“普通人出行只能走路和开车”,原话的这个开车指的是自己开车,这个和你叫出租车和滴滴是一回事吗
深圳的公交车说实话还挺方便的
这不合理的 南京这好像是多少岁以下小孩可以载 就是方便家长骑电瓶送小孩
解决方法简单的很,你也知道汽车有监控。靠的是拍牌照呗,电动车卖出的时候必需登记身份证然后捆绑挂牌,现在马路上的监控那么发达,拍到违章直接按登记的身份证信息去处罚。 这样才对,而不是放任电动车售卖不挂牌。
无知呵呵,比背法律我比你熟,这是价值观的问题,以牙还牙以死抵死永远是最好的法律
高峰期指挥交通是没见过 抓车罚款是一波又一波
这说明骑车人是个傻子。
有非机动车道的时候又承认自己是非机动车了???
罚两三百那才叫创收,慢慢割韭菜,罚两千韭菜吓得带上头盔就不好割了。
肯定是电动车方便啦。我店门口就是小学。许多家长也是骑电动车过来接。 看了看一般都是几个原因,开车过来要绕路,这边是单行道,而且停车十块一小时,一停下来就要交五块,而电动车可以从人行道骑过来。 很多是五六十的老人来接的,你让他们开车也不会。 还有就是这边离附近的两个公交站都差不多又七八百米,公交确实不方便。 还有就是家庭条件一般的,学校有三分一生源是积分入学的,所以家里没车。
补充一下,深圳大部分地方没有非机动车道,这就是先行sfq的包容性
我只粗略的学过一点经济法,我有个疑问,管理条例不应该是法规么,
打群架判无期,杀人拘留??国家法律这样规定的??
你说的很容易,你知道这工作量和成本有多大吗?一台一千两千的电动车就要和一台几十万的车一样的管理成本?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麻烦你先看看我回帖的层主再喷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