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arvin.Johnson 发表的: 为什么不能先让这些畜生先去少管所蹲,蹲到成年直接去监狱继续蹲?!
引用 @BBY1990 发表的: 我要是父母,等这三人都出来我一个个杀了,然后陪我女儿去
引用 @lllllllll123 发表的: 因为女孩自愿,而且三个男的也未成年吧。
引用 @ybl0672 发表的: 自愿不自愿好像不影响量刑。
引用 @Jeer样 发表的: 不会,我重金雇一些未成年的社会、流浪小孩把这三个家伙🐔J了,然后咔嚓。凭什么我自己得付出代价,不亏了吗
引用 @帝江龍 发表的: 这不是重罪么?至少主犯10年往上吧?三年是个什么鬼?有没有懂法的帮忙科普一下
引用 @孙笑川258z 发表的:这点刑期,如此严重的犯罪就这点代价???
引用 @您还说 发表的: 这个一味说判轻了,但事实没交代清楚
引用 @Annie饼干 发表的:被告未满14不满16,从轻。 被害人感觉像是自愿,定强奸主要是因为女性未满14
引用 @秋分时节 发表的: 有种活在印度的错觉,这些新闻都是真的吗?
引用 @姚明退役不看nba 发表的: 文中并没有出现暴力胁迫手段,有可能是女孩自愿的,所以判的轻了吧!个人认为女孩有可能是不良少女,如错误请指正,轻喷。
引用 @永远都爱大长腿 发表的:这不是扯蛋呢么
引用 @冷冰冰冰糖 发表的: 如果事实就是被害人自愿的话,我觉得量刑还算正常,如果不自愿的话那肯定轻了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你不知道你在yy啥
引用 @冷冰冰冰糖 发表的: 判强奸是因为被害人未满14周岁还是未满14周岁的同时用强的这个没交代清楚,法定刑3-10年,三个犯罪人都是已满14未满18,从轻处罚了
引用 @KembaLin 发表的: X X X X铁拳现世报
引用 @Annie饼干 发表的:读题大哥,没死,而且好像是女的自愿,只是14岁一下,所以算强奸
引用 @小石河 发表的: 说实话,这女孩子教育有问题。 发生关系应该是自愿的,但是由于女孩子未满14岁,算强奸。
引用 @您还说 发表的: 对,我都怀疑这事发了,都不是因为女方自己报的,没准是怀孕或者家里人知道了报的
引用 @改不了昵称的时光 发表的: 按这个刑期来看,不排除本来是治安事件,然后因为年龄问题变成强奸罪的可能。。。毕竟未成年人跟网友约在洗浴中心这件事就很蹊跷。案件细节不出一切都是推测。
引用 @在下古巨基 发表的: 建议有时间看看刑法
引用 @藤原door海 发表的: 冷静,女儿还没走呢,杀了三个人你女儿就没父亲了。
引用 @我是周星星呀 发表的: 令人心寒,还好现在网络发达了,这些人不会被这么放过。可想想以前又有多少罪大恶极的人被法律包庇?
引用 @别信我我瞎说的 发表的: 这边建议修改呢,一点都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三到四年摆着好看呢
引用 @超级大几百 发表的: 14岁以下同意也得算不同意啊,再怎么自愿也得判
引用 @mole不是我啊 发表的: 看了下许多评论,只能说懂法学法的或者说对法律感兴趣的人太少。 刑法中规定了已满十四未满十八的是从轻,未满十六的是可以不予以刑事处罚。。现阶段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就是这样,还有这么多人质疑?那烦请大哥们下下周开会的时候提议一下。 建议大家看看罗翔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哪个视频,还包括他引用俞教授的那个建议。。未来肯定是要改的,但是现在还是要以当前实行的宪法刑法来判定。 最后,我看全文没有出现强行这两个字。。我觉得值得深思。
引用 @塞破伤口 发表的: 14岁以下不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
引用 @在下古巨基 发表的: 老哥想的也太简单了
引用 @姚明退役不看nba 发表的: 约去洗浴中心,而且女孩去了,三个十几岁的青少年还能在洗浴中心与她轮流发生关系,文中并没有出现用暴力逼迫手段,个人认为女孩的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引用 @設樂統 发表的: 这个贴里大部分人是看个标题就开始发言了
引用 @HP人事部 发表的: 这社会真的需要新一代的努力了
引用 @断了的絃 发表的: 这么小的女孩会自愿和三个人轮流?太不合情理了
引用 @乌斯怀亚的灯塔1 发表的: 犯罪的代价也太轻了
一般是这样的
然而事实上,判这么轻,大概率父母收钱出谅解书了……
不是不到17周岁不论是否自愿都算qj,要判刑的吗
约去洗浴中心,而且女孩去了,三个十几岁的青少年还能在洗浴中心与她轮流发生关系,文中并没有出现用暴力逼迫手段,个人认为女孩的家庭教育出了问题。
不是。女孩未满14岁,肯定算强奸,但是否自愿、暴力程度跟量刑有关的。定了强奸罪是有最低刑期
自己解决才解恨,哪怕知道后果!
老哥 这个 女儿还在吧 还是要照顾女儿的
文中并没有出现暴力胁迫手段,有可能是女孩自愿的,所以判的轻了吧!个人认为女孩有可能是不良少女,如错误请指正,轻喷。
然而你没读懂新闻!🐶
建议有时间看看刑法
令人心寒,还好现在网络发达了,这些人不会被这么放过。可想想以前又有多少罪大恶极的人被法律包庇?
如果事实就是被害人自愿的话,我觉得量刑还算正常,如果不自愿的话那肯定轻了
哦哦哦哦,细节也没说清楚
X X X X铁拳现世报
你不知道你在yy啥
兄弟别激动,小女孩没死。 好好谋划下,还有很多不伤及自身又可以让三个小畜生不得好死的方法。
这不就是青少年约炮,约成未成年了嘛...判强奸是因为女孩未满14,而不是强迫。
女儿还在呢,你化成一股阳光来陪么
虽然我没女儿,但是换成我女儿受伤害,我会玩死他们,然后扔进锅炉烧成灰渣,毁尸灭迹
关键是这法院还好意思自吹自擂………
对,我都怀疑这事发了,都不是因为女方自己报的,没准是怀孕或者家里人知道了报的
你知道你可以发个详细的出来啊!论坛不就是用来讨论的?我说的哪里有问题请指正
冷静,女儿还没走呢,杀了三个人你女儿就没父亲了。
看行文应该是双方自愿的,不然大概率还会牵扯其他罪名,感觉楼主就是在带节奏
不是扯蛋,快把蛋撕下来了😓
色慧组意
因为好像是自愿的,不是强奸,但是因为不满14岁,所以要坐牢
14岁以下同意也得算不同意啊,再怎么自愿也得判
认真看一下,小姑娘好像是同意的,虽然这三个b很恶心
站在父亲角度,无论自愿与否,也是不可能放过这三个渣渣了。
14岁以下,不论自不自愿都是强奸。等更多细节吧
老哥,我能理解你这个心情,但是不是奸杀,孩子还在呢……
对,而且法律规定,只要和未满14岁的少女发生关系,一律视为强奸
哎,现在好多留守儿童,女孩儿很让人担忧啊
好的呢
你们读读内容吧……还两百多个赞,我的天
就得剪短🐔
这边建议修改呢,一点都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三到四年摆着好看呢
可以骗到广西杀了,然后自首
先别寒心,先补补脑子吧。网络发不发达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老哥想的也太简单了
读初中时镇上的一个初中生就遭遇过这种悲剧。
这是双方都同意的……
哥们我说句难听的话 这女孩要是有你这种父母他也不至于堕落到这种程度 既然她自愿的说明平时他父母也不咋管她 这三个小伙单胆子也太大了 14的都敢上
所以从轻判的,加上三个罪犯也都是未成年人,也符合从轻处罚。要不然不会判这么轻。
看描述大概率双方自愿吧,男的也全部未成年,记得以前有个和未满十四岁同居的男孩也未成年,判了强奸罪一年半
新闻中女孩的父母还是先教育好孩子再说其他吧,根据描述,似乎没发生暴力威胁情节,只是因为未成年,所以按照强奸判的,我感觉女孩父母的教育存在很大的问题。这种父母也很有可能收钱了,所以没有继续告。
这女的也是安全观念太差了
还有就是有些同志发表的言论,我还那句话,网络是透明的,哪天被叫走喝咖啡记得告诉我。
这么小的女孩会自愿和三个人轮流?太不合情理了
是否自愿肯定有区别吧
约在洗浴中心见面 我觉得正常女孩不会去吧 而且看样子本身可能不是强奸只不过14岁以下不管自愿与否都算强奸论处
按照约定,什么意思?就是提前说好了一起发生性关系,女的也自愿的,但是是未成年,所以只有3到4年
我也只能随口一说,但不代表我说的没道理
说实话,就目前的这个通报,感觉是自愿的😓 不过也都是未成年,真是……😰😰
我记得上初中时班里有几个女生经常出去跟街上的大哥们睡觉,当时也就十三四岁,感觉挺常见的。
从重加重都整不明白还指望人家看内容
想起一个电影。一个妈妈的复仇
这个案子的案情大概率是女生自愿的,你要是孩子的父母应该先考虑教育好孩子的问题,否则以后会出更大的事
放心,大多数浪是使不上劲的
中中国跟印度差不多,媒体不报而已
没有其它意思,但他女儿没死
我们的法律是积极向上,向善的。相信的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犯罪者应该被原谅给他机会赎罪,相信的人性纯善,不是邪恶阴暗。所以造就了其实多数情况下法律起到的是保护犯罪者的作用。法律也很少把对于精神的伤害作为刑罚的判断依据。而是作为民事赔偿的理由。 所以如果真的普法,未成人年懂法。那其实非常可怕。造成的就是14以下只明白一个事情,我们犯罪法律拿我们没办法。
看描述,是自愿发生。但是法律规定14岁以下算qj
现在的小孩初中基本上就啥都懂了。
说改就改?
这是女生自愿的情况
这个女生是为了钱吧?
现在很多缺乏管教的孩子,做的很多事情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