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面条的马甲 发表的: 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提供的属于社会的给公众享用或使用的公共物品或设备。按经济学的说法,公共设施是公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百科查的
引用 @滑森册八喜 发表的: 快递柜占用的是住宅用地,不是公共设施是啥?
引用 @如果仅有此生又何用待从头 发表的: 不可能,入驻合同肯定都有注明,真要非法,早翻天了。只要收件人同意根本不会有问题,问题是很多快递都是未经同意就私自放到柜子里
引用 @zz你不必牵强 发表的: 前期投入难道还要算在消费者的头上吗?什么逻辑?我买下一栋楼开个饭店,我难道要把买楼成本和装修成本算在顾客头上吗?房子是我的,就算折旧也是算在我自己头上,柜子同理
引用 @catwalks 发表的: 安永?
引用 @Gavin_c某朱__ 发表的: 不租给你行吗?怎么还有阻碍使用的说法了?十几块一天的租金,我就毁约又怎么了,怎么也不能任由你吸业主的血…
引用 @P城绞肉机 发表的: 那你卖沙县的滚蛋可以吗,别来租不完了。
引用 @SaberMai 发表的: 不说别的,成本和利润这么算就离谱
引用 @面条的马甲 发表的: 你这就很搞笑,你跟快递签订的服务合约,丰巢有在合约里么?你也说了没有,快递没送到你家,是快递违约。丰巢作为一个提供寄存服务的场所,提供了服务为什么不能收钱?丰巢又不在快递跟你的协议里,凭什么要给你免费提供服务呢?
引用 @windy. 发表的: 既然没和收件人签订合约,且向快递员收取了费用,收件人超时没取不应该收快递公司的滞纳金么?为什么要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快递柜占用的是住宅用地,不是公共设施是啥?
首先我不知道占用住宅用地就算公共设施的依据是出自哪里,其次你先分清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区别。然后,自己搜下新闻,19年初还在推动各地政府把快递柜划定为公共设施,替代信报箱,提升小区,工厂和学校的布点。没有地方政府明确立法的话,这个都不算公共服务设施
不向业主收费,快递柜就是个公共服务便民设施,收费了就是个营业性质的服务设施,性质不一样的。原来的合同如果没说要向业主收费,那就是无效合同。这个事情不是简单的企业合同,是民生问题,要是闹大,ZF介入,丰巢必输,而且会改回免费,不信走着瞧。
前期投入肯定算在消费者头上的,以你的例子你的租金,厨房设备的折旧损失,甚至未来饭店的翻新成本,租期合约的时限,投资的风险等等因素都在左右你菜品的价格,你不可能总计投资100万,每月纯利润1万,最后只经营经营了3年,然后说自己赚了36万吧。
不是,律所的
对呗 日日顺不收费 我再给日日顺一个地方不香吗?
额 我感觉有跟租房子等分拆迁款那味了呢 原来真有这逻辑的
明知离谱,故意这么算,知道舆论喜欢看什么
既然没和收件人签订合约,且向快递员收取了费用,收件人超时没取不应该收快递公司的滞纳金么?为什么要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都说那么清楚了,为什么还把收件人的概念带进来呢?寄存服务里没有收件人这个概念,只有托存人啊,视持有取件码者为唯一托存人,并收取费用,没有什么问题吧?停车场收停车费,难道还要关心谁把车停进来的?不是都按车停了多久,在出场的那一刻收费?你不认可费用,你不要取,让快递取出送到家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