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星鱼莽子被吃掉,行拘四人

斑马教主
引用 @kimessia 发表的:
老哥,你的理解不太对。
研究所之间偷葡萄之所以按研究价值定罪,是因为那个研究价值是研究所之间互相知道的,且研究价值完全可以量化,量化出来的研究价值是受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也就是财产权。
本案件中,就算行为人知道是网红鱼,也只按照鱼本身的价值来定的。因为网红本身不受法律专门保护,如果网红也可以视做法益,那么杀一个网红,如果我知道他是网红,是不是判罚会比我不知道他是网红更重呢?显然不会。我明知张三是网红并杀掉他,是不是会比我杀掉一个普通人判罚更重呢?显然也不会。

张三:老子身经百战,还能让你小子给杀了?

伽非猫
引用 @robber丶DW 发表的:
查了鲤鱼寿命可以70到100年,可惜了,不然可以成为几代人的回忆

我外公在我小时候带我来玩就经常看得到它 我18岁 别的不说 至少在我心里算是比较难忘的回忆 这些尼玛偷鱼的真的应该关个少说十年八年 不止是偷走了鱼 更偷走了很多在这一块长大 生活的人的回忆

伽非猫
引用 @M登登登等 发表的:
同感 上海这边徐家汇汇金湖里的天鹅之前经常去喂 一点都不怕人 一叫就过来 前两年也是被偷了一只 贼吃了一半还嫌难吃扔了 得亏黑天鹅贵点 按盗窃罪判刑了

这种人就尼玛变态

虞舜听雨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那四个人解释说 喝完酒 临时起意 扯淡 水特么喝酒 带网去抓鱼
正义格格巫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被偷了,4个人,两男两女,已经被行拘了,鱼已经回不来了。  

4个叫张三的

枫林残忆
引用 @KD35FOREVE 发表的:
那你跟蚂蚁也差不多呗

取决于什么差别
至少不觉得人就高贵多少
食物链顶端不代表高贵
虎扑用户462900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之前有人偷过,没有成功,射了一个鱼鳔在它身上,也是被行拘,最后赔了几千块钱,当时问过公园管理员

赔了几千块钱?扯淡

虎扑用户26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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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优美的中国话

虎扑用户462900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不是盗窃吗?应该判刑的

判刑?点亮你的四百多都是法盲吗

主页好看么
估计给卖了,能上十万吗?

2
224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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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细说说怎么带来好运的吧

虎扑用户37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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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带来好运哥吐了

你气不气TiGer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不会真觉得。是被吃了吧。肯定被卖了啊!

洛城新王
引用 @乐邦一詹姆斯 发表的:
这个网红不一定是人啊 说的是扼杀网红事物 比如哪里桥好看给你喷的油漆 哪个网红直播时去搞点不雅的行为

我觉得你心理扭曲

虎扑用户030704
招报应的啊

老黄学传球
引用 @Sergio水Ramos 发表的:
其他的是锦鲤,受害者是土鲤鱼,亚洲鲤鱼吧

其他也不值钱,都是土炮。

K
KD35FOREVE
引用 @枫林残忆 发表的:
取决于什么差别
至少不觉得人就高贵多少
食物链顶端不代表高贵

这就属于唯心的争论了,你认为你不高贵,那你就不高贵

大石头886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我觉得应该按所有者的实际损失来赔偿,比如一个人打碎了一个汽车玻璃,他以为就几百元的玻璃,哪知道这个车是进口车的进口玻璃,一个前挡风玻璃就要八千多,那么赔偿是按实际损失的八千多赔还是按肇事者以为的几百块赔呢?就像这个研究所花了好几十万的葡萄被几个农民弄坏了,是按市场上普通葡萄的价格赔,还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呢?

风流倜傥小诸葛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不是盗窃吗?应该判刑的

你先看看刑法再说吧

不瘸不射门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那以前偷天价科研葡萄的民工判重了?

j
jr永远是我大哥
引用 @鹅母岩大桥 发表的:
就是被偷的那条

嗯,道理我都懂!但是还是不懂这个黑鲤鱼为什么会这么大啊

1
13501322374
这些人图什么啊?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这个视频比较直观,能看出来多大,太可惜了

有人说这鱼有灵性,有什么具体事例么?

o
otakukun
引用 @西瓜好吃不 发表的:
脑瘫是打不出来么?

应该是怕被举报人身攻击

T
TOT烈火奶奶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不是盗窃吗?应该判刑的

可惜,只能算盗窃。。。假如一个老人孤苦无依,和一条狗相依为命10年,然后这只狗被狗贩子打死了,法律上只要赔点钱,一点点钱,但对于老人,这打击无异于失去唯一的家人。。。可笑的是还会一群励志帝,不就是一条狗吗云云,你反驳它们,它们就用白菜鸡鸭举例,太多这样的憨憨了 [ 此帖被TOT烈火奶奶在2020-05-02 15:27修改 ]
虎扑用户087156
引用 @佐木小次郎 发表的:
那蝙蝠有个毛吃头,不照样有傻逼吃,现在全世界都在买单

蝙蝠身上的病毒,通过别的野生动物传到人,但不能否认吃蝙蝠的铁憨憨,恶心。

记性太好
引用 @KD35FOREVE 发表的:
要这种方法才能找到自我满足的人都挺幼稚的。你不用给人乱扣帽子,你如果自以为自己有素质的话。说句实话,就像你不会因为踩死一只虫子而感到内疚

可别,千万别拿你自己去代表别人。我们不会把自己跟一条鱼去比较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我们内心没那么不平衡。可见咱们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就好像我们不会认为你幼稚,您就别侮辱幼稚这个词了,神经病更适合您这样的,治不好那种。

韦德真装逼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这鱼被追的都不知道怎么样了,估计这几个人真以为是什么神仙鱼,吃完能长生不老吧,就一长的肥的锦鲤,也得给包装成网红,最骚的是说撒一把私聊叫它,它会过来吃,那和叫他有关系吗,那是因为水里有饲料🤭🤭🤭

枫林残忆
引用 @KD35FOREVE 发表的:
这就属于唯心的争论了,你认为你不高贵,那你就不高贵

唯心唯物人都没有更高贵啊
简单来说你觉得英女王比你高贵吗?
就我来说她title再响亮也不见得比我的生命高贵。都是有机物谁比谁啊,真的是
网络一线牵珍惜那段缘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
有人说这鱼有灵性,有什么具体事例么?

能问出这种问题的,随便编一个给你就信得不要不要的

新013
引用 @二次元走位 发表的:
15一斤?

我1500想买条100斤的

G
GreenHunter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nt4:老子就是nt,你和我讲道理?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引用 @yaobing 发表的:
带来快乐可以,带来好运就太尬了。

不尴尬

k
kimessia
引用 @zyi 发表的:
网红肯定要考虑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玉也不过是石头,你能按石头来算玉的价值吗

那是因为市场上有玉的出售,社会一般人眼中的玉和石头有区别

西
西南大学吴彦詛
引用 @公子姓魏 发表的:
叫名字就能出来?这么神?

真的,大渡口人民很多都知道,一个老头子被采访的时候都流泪了

欺世稻名有巢氏
引用 @新013 发表的:
你和院士都是人,应该没什么区别

确实没区别,总不会杀了他死刑,杀了院士凌迟吧。

用户0147645366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条鱼十几万是有的

这条鱼要是有十几万就不会在这公园里呆这么久了

昵称怎么算拉风
引用 @网络一线牵珍惜那段缘 发表的:
能问出这种问题的,随便编一个给你就信得不要不要的

呵呵,你知道就说说,不知道就不说不就得了,蜜汁优越哪来的?

K
KD35FOREVE
引用 @枫林残忆 发表的:
唯心唯物人都没有更高贵啊
简单来说你觉得英女王比你高贵吗?
就我来说她title再响亮也不见得比我的生命高贵。都是有机物谁比谁啊,真的是

你这高贵要看你怎么理解了,你认为人人平等这不就是唯心吗?事实上从古至今就从没有哪个社会真正做到人人平等,这是事实上的不平等,你认为的人跟动物平等,也同样是唯心的,你不会因为信仰这个就不去吃肉吧?还是你觉得你凭本事吃的肉仍然是以强吃弱的规则平等?当然你要把这种平等当成一种理想,你信仰它,你认为人和动物平等,那对你来说那就是真正的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这不就是唯心?对我来说,人就是比其它动物高贵,那么就是真的高贵,我是从事实的高贵得出的结论,我怎么觉得我更像一个唯物主义者?

s
sta
我觉得应该立法保护了,这种伴侣动物,怎么能吃,文明仿佛倒退了到了石器时代
理工男的冷笑话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肯定是有的,这鱼在本地知名度很高,而且这群人准备齐全,一般人家谁有那个渔网,能是临时起意就怪了
寓言十九
引用 @kimessia 发表的:
老哥,你的理解不太对。
研究所之间偷葡萄之所以按研究价值定罪,是因为那个研究价值是研究所之间互相知道的,且研究价值完全可以量化,量化出来的研究价值是受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也就是财产权。
本案件中,就算行为人知道是网红鱼,也只按照鱼本身的价值来定的。因为网红本身不受法律专门保护,如果网红也可以视做法益,那么杀一个网红,如果我知道他是网红,是不是判罚会比我不知道他是网红更重呢?显然不会。我明知张三是网红并杀掉他,是不是会比我杀掉一个普通人判罚更重呢?显然也不会。

那如果偷吃的鸟类是国家保护动物呢,能以不知道脱罪吗?
饼皇安东尼
引用 @我看过羊总与羊 发表的:
调查他几天的监控就知道了,他交易要么在家要么找个地方还能查不出来?

在家交易的也能监控到?

虎扑JR1663065723
这特么这四个人脑子肯定有问题 那么多鱼为啥不捞 非捞这只 自己作死 真的是该
k
kimessia
引用 @湖人前锋布朗尼 发表的:
会的 刑事案件的判罚也考虑到社会影响 你上街给了陌生人一拳 是寻衅滋事 是拘留 你上街给教过你的老师一拳 并录了视频 那就是寻血滋事罪 是要进去的

首先,上街给你的老师一拳更有可能构成的是故意伤害,不太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其次,在刑法中,不过是吃了一条鱼而已,而且还是没啥特殊含义的鱼,法官完全不需要思考社会影响。说白了,就那个公园的人会缅怀一下这条鱼,达不到侵害社会上足够多的人的法感情。一般社会影响恶劣的是情节或者手段或者严重挑战人伦

新013
引用 @kimessia 发表的:
老哥,你的理解不太对。
研究所之间偷葡萄之所以按研究价值定罪,是因为那个研究价值是研究所之间互相知道的,且研究价值完全可以量化,量化出来的研究价值是受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也就是财产权。
本案件中,就算行为人知道是网红鱼,也只按照鱼本身的价值来定的。因为网红本身不受法律专门保护,如果网红也可以视做法益,那么杀一个网红,如果我知道他是网红,是不是判罚会比我不知道他是网红更重呢?显然不会。我明知张三是网红并杀掉他,是不是会比我杀掉一个普通人判罚更重呢?显然也不会。

把鱼同人对比得到不会的结果,那把鱼同物对比呢,毁坏小学普通人的画作和毕加索的画作赔偿有没有区别,当然不同画作之间价值区别要得到公认

新013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
那以前偷天价科研葡萄的民工判重了?

照价赔偿即可

k
kimessia
引用 @寓言十九 发表的:
那如果偷吃的鸟类是国家保护动物呢,能以不知道脱罪吗?

还真能。有一个大学生捉鸟的案子,大学生就以这个理由做的抗辩,不过公诉机关在大学生的浏览记录中找到了这个大学生搜索这种鸟的记录,推翻了大学生的证言。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证据,还真让他逃过了。

俄克拉马0号
引用 @用户1522913405 发表的:
这不是盗窃吗?应该判刑的

偷狗都判不了刑,何况是条鱼

没有博的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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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重庆人了

k
kimessia
引用 @新013 发表的:
把鱼同人对比得到不会的结果,那把鱼同物对比呢,毁坏小学普通人的画作和毕加索的画作赔偿有没有区别,当然不同画作之间价值区别要得到公认

毕加索与小学生那是艺术价值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与网红无关。如果要从网红与否这方面考虑的话,应该是问毁坏一个普通人的绘画作品与毁坏周杰伦画的一幅画,在刑法上是否都应该定相同的罪?事实上,很可能都不定罪。

K
KBeanAnt
引用 @公子姓魏 发表的:
叫名字就能出来?这么神?

鲤鱼养年数多了喊名字是会出来的

青出于林
引用 @Sergio水Ramos 发表的:
鲤鱼不知道,草鱼这么大的,片鱼片最好吃了

大多数鱼年纪大了都不好吃,年纪越大,肉质越老。

M
Marcoback
引用 @庞大固艾 发表的:
明显社会影响就不一样,刺杀帝王和刺杀普通人,都是杀人,影响不同。一条普通的鱼会有人惋惜吗?会吸引游客吗?如果按照普通鱼处理,那才是装看不见🙈

拜托在讨论法律的时候,说话能不能这么无知。还帝王和普通人呢,大清早就亡了。法律意义上这就是一条鱼,一条大一点的鱼,一条被人炒起来的鱼,但是他始终还是一条鱼。杀人,我当刑警七年了,经手办理过的杀人案卷两位数,没有哪一件是因为受害人长得帅了点或者身材好了点,就给嫌疑人多判了。法律上盗窃还是要按照涉案物品的价值来处理,不好意思,这就是一条鱼,一条上秤以后能卖几百块钱的鱼。

曼巴科比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网红鱼也是一条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没有网红鱼就一万块钱一斤,普通鱼就10块钱一斤。

你没有从全局来看。法律是没规定鱼卖多少钱,但从社会影响性方面会有考量依据……

x
xuansdaddy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网红鱼也是一条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没有网红鱼就一万块钱一斤,普通鱼就10块钱一斤。

你要这么说 博物馆里那些东西就是石头 石膏 废纸

虎扑用户703713
引用 @公子姓魏 发表的:
叫名字就能出来?这么神?

废话 不然咋个叫他莽子,意思是傻子的意思

虎扑用户257501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我们这边没听说过吃鲤鱼的。不是不好吃吗

x
xuansdaddy
引用 @文祥_布莱恩特 发表的:
是啊,这群人还偷换概念,什么宾利比亚迪都出来了,这条鱼再有名也只是一条鱼而已啊

少了这条鱼景物少了多少人流量

虎扑用户963488
引用 @六五众的一号 发表的:
不是贵不贵的问题

他是很少见的那种

青县吴彦祖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网红鱼也是一条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没有网红鱼就一万块钱一斤,普通鱼就10块钱一斤。

如果我不要钱就要那条鱼呢

x
xuansdaddy
引用 @亚彭龙 发表的:
想多了,首先这是公园,不存在入室盗窃;再者普通盗窃以被盗物的价值来算,这条鱼值几个钱,再有情怀再网红也没用。 说句题外话,司法实践中有个经典案例,几个农民把研究院辛辛苦苦花费上百万培育出来的实验葡萄偷吃了,那个案例到现在都在争议,是按照研究成本还是按照市场价。

那博物馆里岂不是一堆破石膏 石头 布 纸

飞奔的大萌
引用 @我爱沐沐沐 发表的:
偷的那四个人好像是俩女的俩男的,现在已经自首了,鱼也已经死了,感觉也不像是吃或者卖,可能是些nt网红来博流量的。

我也觉得是用来赚流量的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被偷了,4个人,两男两女,已经被行拘了,鱼已经回不来了。  

现场看很震撼!

虎扑用户912196
畜牲!

l
likaen
引用 @佐木小次郎 发表的:
那蝙蝠有个毛吃头,不照样有傻逼吃,现在全世界都在买单

讲真的,有用,谁吃谁知道,但是以前不知道,后来不吃了。

M
Marcoback
引用 @青县吴彦祖 发表的:
如果我不要钱就要那条鱼呢

哈哈哈哈你可笑死我了。坐地打滚那种表情说出来这种话吗。沧州的兄弟都这么爱娱乐的嘛。

油泼扯面
引用 @AK47紫色玫瑰 发表的:
要采一般人的观念能否认识到这个价值很高

那 蒙拉丽莎在一般人眼里就是一副烂画 是不是偷了不判刑?

M
Marcoback
引用 @曼巴科比 发表的:
你没有从全局来看。法律是没规定鱼卖多少钱,但从社会影响性方面会有考量依据……

拜托你站在法律角度看问题,不是看热闹的角度,我作为看热闹的,我也知道这个贵,这个鱼有附加价值,但是这个附加价值是无形的,你怎么去估量这条鱼是在法律上是价值3000还是1万还是50万。我觉得也没有司法鉴定机构能认定这个价值,如果不能认定,那就没有办法。

超哥Man
引用 @佐木小次郎 发表的:
那蝙蝠有个毛吃头,不照样有傻逼吃,现在全世界都在买单

关不关蝙蝠事还不一定呢

流浪者八号
重判吧,这些人为了博出名,那就让他们出名个够,人贱自有天收
用户0229207349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现场看很震撼!

就这么点大。。。我们这里的河里不要太多这种

我看过羊总与羊
引用 @饼皇安东尼 发表的:
在家交易的也能监控到?

谁去他家里面了,一调查不就出来了。

顶薪面瘫黑
引用 @能有多爱呢 发表的:
这四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装备齐全还筛选了作案时间,估计是拿去卖了

绝对是卖了,能让四个人冒着巨大风险偷一条鱼,不会是一两万,一个人只分几千块是不可能的,价格上六位数也说不定。

狂徒F
引用 @重庆动物园主持工作的副园长 发表的:
被偷了,4个人,两男两女,已经被行拘了,鱼已经回不来了。  

节哀,这么老的鱼真没啥好吃的

虎扑用户91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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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他妈的!!

河豚究极饲养员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法律肯定是要讲究动机的。比如一个小偷偷了一个钱包,里边放着一枚价值千万的古代文物钱币,你也不能直接当他偷了一千万去判。

那我不认识百达翡丽,把他当普通手表偷了,然后遗失了。我只赔普通的钱吗?

小慢的罗先生
引用 @用户0229207349 发表的:
就这么点大。。。我们这里的河里不要太多这种

你确定??拍个照片看看

虎扑用户912196
给莽子抵命!

伽非猫
引用 @监考员甲 发表的:
操他妈的!!

这些人就日妈背时 脑壳里头少他妈两根弦 真的尼玛该遭绝

我是安静的美男子
引用 @大脑养鱼 发表的:
以前有个新闻说上海某公园的黑天鹅被人抓走炖了

那个是刑事犯罪了因为黑天鹅是属于保护的动物,这个再网红也是鲤鱼。。。
曼巴科比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拜托你站在法律角度看问题,不是看热闹的角度,我作为看热闹的,我也知道这个贵,这个鱼有附加价值,但是这个附加价值是无形的,你怎么去估量这条鱼是在法律上是价值3000还是1万还是50万。我觉得也没有司法鉴定机构能认定这个价值,如果不能认定,那就没有办法。

拜托你去读读法律学……看看法律对社会影响力是咋定义的……而不是你不懂而简单的认为这鱼卖10元,那鱼卖20元……

用户0229207349
引用 @小慢的罗先生 发表的:
你确定??拍个照片看看

是鲤鱼嘛?十几斤的鲤鱼这是我们过年时候钓的

虎扑用户912196
引用 @伽非猫 发表的:
这些人就日妈背时 脑壳里头少他妈两根弦 真的尼玛该遭绝

怀坯怀种!千刀万剐!

5
5皇威5
我想知道当年的“保罗”还在吗?

转瞬即逝Z
引用 @佐木小次郎 发表的:
那蝙蝠有个毛吃头,不照样有傻逼吃,现在全世界都在买单

这锅蝙蝠已经背不动了

就是日天的风格
引用 @河豚究极饲养员 发表的:
那我不认识百达翡丽,把他当普通手表偷了,然后遗失了。我只赔普通的钱吗?

普通的钱?你不如赔个电子表算了,无知者无罪放这儿没法用 这就和你大晚上黑灯瞎火的骑着小电驴把迈巴赫蹭的不轻,你赔个小面的的价格?道理差不多

碾碎的蜗牛
引用 @就是日天的风格 发表的:
普通的钱?你不如赔个电子表算了,无知者无罪放这儿没法用 这就和你大晚上黑灯瞎火的骑着小电驴把迈巴赫蹭的不轻,你赔个小面的的价格?道理差不多

既然农民偷吃科研葡萄能赔普通葡萄钱,那这个偷手表为啥不能成立?

枫林残忆
引用 @KD35FOREVE 发表的:
你这高贵要看你怎么理解了,你认为人人平等这不就是唯心吗?事实上从古至今就从没有哪个社会真正做到人人平等,这是事实上的不平等,你认为的人跟动物平等,也同样是唯心的,你不会因为信仰这个就不去吃肉吧?还是你觉得你凭本事吃的肉仍然是以强吃弱的规则平等?当然你要把这种平等当成一种理想,你信仰它,你认为人和动物平等,那对你来说那就是真正的平等,没有谁比谁高贵,这不就是唯心?对我来说,人就是比其它动物高贵,那么就是真的高贵,我是从事实的高贵得出的结论,我怎么觉得我更像一个唯物主义者?

你似乎把平等和高贵搞混了? 人生来就不平等,平等只是理想状态,但是不平等不代表生命尺度上有高低贵贱。

空荫之森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估计是卖掉骗说吃了

虎扑用户289737
引用 @库里三分天下 发表的:
这个罗翔讲过。农民偷葡萄吃了,是因为他们以为那就是普通的葡萄,按动机论应该赔偿葡萄钱。但假如是a研究所偷了b研究所的实验葡萄,拿种子去培育,这可就是另一个性质了。这个鲤鱼案件的关键就是偷鱼的人知不知道这是网红鱼,有没有目的性。我认为是有的。

你以为的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呀。法律是讲究证据的,你怎么证明他们知道那条鱼是网红鱼。

三旬老汉vv
引用 @华哥eca 发表的:
这个应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3年以下。

数额不足以控告吧 对于法律来说就是一条鱼而已

z
zyi
引用 @kimessia 发表的:
那是因为市场上有玉的出售,社会一般人眼中的玉和石头有区别

社会一般人对网红鱼也有和普通鱼不一样认识啊

河豚究极饲养员
引用 @碾碎的蜗牛 发表的:
既然农民偷吃科研葡萄能赔普通葡萄钱,那这个偷手表为啥不能成立?

对啊,这楼上没看出来我是疑问么?凭什么只赔普通的钱?

湖人总是灌军
引用 @Marcoback 发表的:
拜托在讨论法律的时候,说话能不能这么无知。还帝王和普通人呢,大清早就亡了。法律意义上这就是一条鱼,一条大一点的鱼,一条被人炒起来的鱼,但是他始终还是一条鱼。杀人,我当刑警七年了,经手办理过的杀人案卷两位数,没有哪一件是因为受害人长得帅了点或者身材好了点,就给嫌疑人多判了。法律上盗窃还是要按照涉案物品的价值来处理,不好意思,这就是一条鱼,一条上秤以后能卖几百块钱的鱼。

那你说刺杀总统和刺杀普通人判刑有没有区别吧

湖人总是灌军
引用 @飓风kkk 发表的:
但是他们偷走了能卖给谁呢?又不能跟人说我这条鱼是公园那条很出名的

也许是附近某个土豪教唆的

飞行猪2
引用 @LenSean 发表的:
不知道这么大这么老的鲤鱼有啥吃头 常年喂养身体里重金属含量超标 肉也柴

鱼也是这样想的~~~·
湖人总是灌军
引用 @飓风kkk 发表的:
四十斤的鱼,一米多长,放自家鱼缸里?再说自家有这条件的不会去干这偷鱼的事

或许是哪个住别墅有大鱼池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