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星鱼莽子被吃掉,行拘四人

虎扑用户357705
枪毙吧

虎扑用户443613
引用 @华哥eca 发表的:
这个应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3年以下。

文盲 行拘 行政处罚而已 最多15天加罚款

登二其随
引用 @华哥eca 发表的:
我感觉这条鱼脱离了一般的公私财物范围,不能用普通鲤鱼的价值衡量,很可能构成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3年以下不是没可能。

你可拉倒吧。就比如说有的有钱人把猫狗当儿子,被人偷走弄死了,还能判死刑不成?

真真假假Jarvis
引用 @用户0005559811 发表的:
解剖一下,就知道肚子里有没有鱼了啊

兄弟,你不加个🐶吗

鬼爷之风云再起
很讨厌吃鱼,因为从小挨着河,吃腻了,偶尔吃点泥鳅🐶🐶